#共富共美新慈溪#【开洗衣店20多年,周巷小老板许新苗返还几十万物品!】“女士,这是不是你的社保卡?下次要注意保管唷”
“先生,你的裤兜里有十块钱现金,你收好……”
这样的对话时常发生在周巷镇天元大道上这家“新苗绿色干洗”洗涤店。因“诚信”二字,不仅让店里生意红火,也让店老板许新苗成了乡邻眼中的“诚信好大哥”。
“先生,你的裤兜里有十块钱现金,你收好……”
这样的对话时常发生在周巷镇天元大道上这家“新苗绿色干洗”洗涤店。因“诚信”二字,不仅让店里生意红火,也让店老板许新苗成了乡邻眼中的“诚信好大哥”。
湖南长沙,一名男子逛街时,看到一家店卖牛肉脯,150多元一斤,就买了一张。让他惊讶的是,看起来薄薄的一张牛肉脯,居然要191元。男子觉得有“猫腻”,付款之后联系了记者。
男子是和女友一起逛街的,当时有一家店卖牛肉脯,150多元一斤,就试吃了两块。试吃之后,男子和女友都觉得牛肉脯的味道不错,就和店家说要买一张。
男子本以为,牛肉脯看起来薄薄的,一张的重量也就六七两,花上不到一百元就能买下来。谁知店家把牛肉脯切片称重后居然告诉他,一共是一斤多,金额是191元!
男子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心想这么薄的一张牛肉脯,怎么可能有这么重,卖这么多钱呢?但女友在旁边,男子没好意思多说,只好先付了款。
付款之后,男子忽然想到一个细节,一般店家卖这种肉脯都是先称重再切片,但这家店却是先切片放进袋子后再称重。
男子怀疑店家的操作有“猫腻”,为了多卖货,提前在不透明的包装袋内藏了切好的肉脯。为了弄清楚情况,他直接联系了记者。
记者赶到后,也买了一张肉脯,称重后居然也是一斤多。记者觉得有问题,随后检查了柜台后面的包装才发现,几乎所有的包装袋里面都提前装了切好的肉脯。记者对于商家的不诚信行为很是无语,随后把这件事情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
看到视频,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网友说,我上周买排骨,就要了两根,切完一称居然3斤多,后来才知道是老板偷偷加进去一些,和这个商家的套路一样!
有的网友说,无良商家的套路防不胜防啊,下次就直接说要多少钱的,比如说来100元钱的,看商家怎么耍手段!
还有网友说,这都是一锤子买卖,早晚把自己干倒闭了。我家门口有个海货店,顾客买虾皮或者海米的时候,老板总在袋子里提前装一些,时间不长大家都知道了,不到半年就倒闭了,连房租都没挣出来!
在这件事情中,男子告诉店家要买一张牛肉脯,店家为了多卖货,在包装袋中提前藏了一些肉脯,这是什么行为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男子明确告知了店家自己的购买数量,但店家却故意隐瞒对方,利用包装袋偷偷把商品加量销售给男子,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消费欺诈。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按照规定,男子提供证据的话,商家应该对男子进行赔偿。还有,从商家备用大量装好肉脯的包装袋来看,商家的这种欺诈行为已经是常规操作了,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大家都知道诚信是立业之本,但一些无良商家还是为了获利将诚信二字抛在脑后,殊不知这样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不讲诚信会让无良商家生意越来越不好,而生意越不好无良商家越想着耍手段,难以遵守诚信,结果是早晚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大家觉得呢?
男子是和女友一起逛街的,当时有一家店卖牛肉脯,150多元一斤,就试吃了两块。试吃之后,男子和女友都觉得牛肉脯的味道不错,就和店家说要买一张。
男子本以为,牛肉脯看起来薄薄的,一张的重量也就六七两,花上不到一百元就能买下来。谁知店家把牛肉脯切片称重后居然告诉他,一共是一斤多,金额是191元!
男子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心想这么薄的一张牛肉脯,怎么可能有这么重,卖这么多钱呢?但女友在旁边,男子没好意思多说,只好先付了款。
付款之后,男子忽然想到一个细节,一般店家卖这种肉脯都是先称重再切片,但这家店却是先切片放进袋子后再称重。
男子怀疑店家的操作有“猫腻”,为了多卖货,提前在不透明的包装袋内藏了切好的肉脯。为了弄清楚情况,他直接联系了记者。
记者赶到后,也买了一张肉脯,称重后居然也是一斤多。记者觉得有问题,随后检查了柜台后面的包装才发现,几乎所有的包装袋里面都提前装了切好的肉脯。记者对于商家的不诚信行为很是无语,随后把这件事情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
看到视频,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网友说,我上周买排骨,就要了两根,切完一称居然3斤多,后来才知道是老板偷偷加进去一些,和这个商家的套路一样!
有的网友说,无良商家的套路防不胜防啊,下次就直接说要多少钱的,比如说来100元钱的,看商家怎么耍手段!
还有网友说,这都是一锤子买卖,早晚把自己干倒闭了。我家门口有个海货店,顾客买虾皮或者海米的时候,老板总在袋子里提前装一些,时间不长大家都知道了,不到半年就倒闭了,连房租都没挣出来!
在这件事情中,男子告诉店家要买一张牛肉脯,店家为了多卖货,在包装袋中提前藏了一些肉脯,这是什么行为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男子明确告知了店家自己的购买数量,但店家却故意隐瞒对方,利用包装袋偷偷把商品加量销售给男子,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消费欺诈。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按照规定,男子提供证据的话,商家应该对男子进行赔偿。还有,从商家备用大量装好肉脯的包装袋来看,商家的这种欺诈行为已经是常规操作了,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大家都知道诚信是立业之本,但一些无良商家还是为了获利将诚信二字抛在脑后,殊不知这样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不讲诚信会让无良商家生意越来越不好,而生意越不好无良商家越想着耍手段,难以遵守诚信,结果是早晚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大家觉得呢?
辽宁,一名男子去餐馆吃饭,点了卤海螺等几个菜。结账时,服务员说一共消费了270多元。谁知男子结账前看了看小票,忽然一脸气愤,拿起圆珠笔在小票上画了5个圈。
男子是晚上和朋友一起去餐馆吃饭的,拿过菜单后,一共点了卤海螺、特色炒鸡架等4个菜,还要了4瓶啤酒。菜上桌后,他和朋友边吃边聊,不知不觉吃到了凌晨两点多。
男子一看时间太晚了,再加上喝酒有些困倦,急忙喊服务员过来结账。服务员告诉他们,一共消费了270多元。男子正要掏钱,忽然想起来要核对一下小票。
可是他一看小票,瞬间气懵了。小票上居然多出来烤茄子、拼小菜等好几个菜,他大致算了一下,小票金额多算了将近80元。
男子很是无语,他气愤地拿过圆珠笔在小票上画了5个圈,把自己点的菜品圈了起来,然后指着没点的菜品质问服务员,这些是怎么回事儿?
服务员解释说是算错了,然后又重新帮男子算了一下。但男子不相信服务员的说法,他特意拍了视频,边拍边说,看账单啊,这些菜我就点了5个画圈的,剩下的都是给我加上去的,我根本没吃!
看到视频,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网友说,我上周去和朋友喝酒,点了6个菜。结账时我问多少钱,老板说328。我说单子给我,老板又说不好意思算错了,应该是216,真的很无语!
有的网友说,我在餐馆打过工,我看商家就是故意的,记账时因为听差了多写一个菜还有可能,怎么可能多写了好几个菜呢?
还有网友调侃说,商家低估了顾客的实力,没想到顾客吃到那么晚,也喝了几瓶啤酒,居然还有精力去核对小票!
在这件事情中,商家居然在小票上多写了好几个菜,这个行为确实让人怀疑。男子结账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不排除商家是看到顾客喝酒后困倦,故意加上了没点的菜品,想要多赚一点儿。
在日常生活中,商家在结账时多收了顾客的钱,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那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及时返还顾客。如果商家是故意利用顾客的疏忽,想要多收钱款,那就属于消费欺诈,应该对顾客进行赔偿。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得不说,诚信是金字招牌,作为商家来说千万不要耍小聪明,为了多赚几个昧心钱将诚信二字抛在脑后,否则侵犯的是消费者的权益,砸的是自己的招牌。
防人之心不可无,作为消费者来说,去餐馆消费时核对一下小票还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喝酒的消费者,更要对小票多留意,大家觉得呢?
男子是晚上和朋友一起去餐馆吃饭的,拿过菜单后,一共点了卤海螺、特色炒鸡架等4个菜,还要了4瓶啤酒。菜上桌后,他和朋友边吃边聊,不知不觉吃到了凌晨两点多。
男子一看时间太晚了,再加上喝酒有些困倦,急忙喊服务员过来结账。服务员告诉他们,一共消费了270多元。男子正要掏钱,忽然想起来要核对一下小票。
可是他一看小票,瞬间气懵了。小票上居然多出来烤茄子、拼小菜等好几个菜,他大致算了一下,小票金额多算了将近80元。
男子很是无语,他气愤地拿过圆珠笔在小票上画了5个圈,把自己点的菜品圈了起来,然后指着没点的菜品质问服务员,这些是怎么回事儿?
服务员解释说是算错了,然后又重新帮男子算了一下。但男子不相信服务员的说法,他特意拍了视频,边拍边说,看账单啊,这些菜我就点了5个画圈的,剩下的都是给我加上去的,我根本没吃!
看到视频,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网友说,我上周去和朋友喝酒,点了6个菜。结账时我问多少钱,老板说328。我说单子给我,老板又说不好意思算错了,应该是216,真的很无语!
有的网友说,我在餐馆打过工,我看商家就是故意的,记账时因为听差了多写一个菜还有可能,怎么可能多写了好几个菜呢?
还有网友调侃说,商家低估了顾客的实力,没想到顾客吃到那么晚,也喝了几瓶啤酒,居然还有精力去核对小票!
在这件事情中,商家居然在小票上多写了好几个菜,这个行为确实让人怀疑。男子结账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不排除商家是看到顾客喝酒后困倦,故意加上了没点的菜品,想要多赚一点儿。
在日常生活中,商家在结账时多收了顾客的钱,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那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及时返还顾客。如果商家是故意利用顾客的疏忽,想要多收钱款,那就属于消费欺诈,应该对顾客进行赔偿。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得不说,诚信是金字招牌,作为商家来说千万不要耍小聪明,为了多赚几个昧心钱将诚信二字抛在脑后,否则侵犯的是消费者的权益,砸的是自己的招牌。
防人之心不可无,作为消费者来说,去餐馆消费时核对一下小票还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喝酒的消费者,更要对小票多留意,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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