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发布第66号公告]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6号公告 (2022年5月21日)
自5月21日2时起,哈尔滨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5月22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续扩大复商复市
1.除夜市暂缓开放外,其他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宗教场所和机构等,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2.室外景区的内部表演和室内景区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3.所有复商复市的场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两米线、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配齐视频监控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室内密闭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室外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75%。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个体诊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接触史核查等各项防控制度,禁止收治发热病人和为发热病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报告。
2.在建工地有序恢复常态化管控,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本工地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
3.市、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序恢复常态化办公,要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以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机关工作区域,因参加会议、汇报工作等确需进入的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继续暂停直接接触的探视活动。
三、严格管控会议活动
1.游园、庙会、民俗等群众性活动有序恢复举办,参加人员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线下活动规模,举办超过1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批准,举办超过2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市指挥部批准。要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以上活动。
3.倡导节俭办喜事、办丧事,压缩婚丧嫁娶、生日宴等各类用餐规模,不超过50人。凡举办30人(含)以上集体用餐的,须提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申请,报所在街道(乡镇)批准;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此类活动。
四、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
1.市和区、县(市)指挥部确定的重点人群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非重点人群每间隔两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人员要按上述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检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自费补检后方可转码。
五、强化“外防输入”措施
1.凡从国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的省(区、市)抵返哈人员和经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抵返哈人员,均须在抵返哈前2日通过“龙江健康码”(自行注册或请他人代为注册)向居住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抵返哈后按照相应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凡从省内口岸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所有省外抵返哈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核酸检测。
3.倡导居民朋友有序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返哈后要严格执行分类防控管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广大居民朋友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切实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日常通风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异常症状监测制度,坚决管好“自己的人”。
3.各区县(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执行到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法追责问责。
本《公告》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指挥部第65号《公告》执行。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6号公告 (2022年5月21日)
自5月21日2时起,哈尔滨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5月22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续扩大复商复市
1.除夜市暂缓开放外,其他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宗教场所和机构等,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2.室外景区的内部表演和室内景区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3.所有复商复市的场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两米线、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配齐视频监控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室内密闭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室外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75%。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个体诊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接触史核查等各项防控制度,禁止收治发热病人和为发热病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报告。
2.在建工地有序恢复常态化管控,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本工地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
3.市、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序恢复常态化办公,要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以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机关工作区域,因参加会议、汇报工作等确需进入的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继续暂停直接接触的探视活动。
三、严格管控会议活动
1.游园、庙会、民俗等群众性活动有序恢复举办,参加人员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线下活动规模,举办超过1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批准,举办超过2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市指挥部批准。要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以上活动。
3.倡导节俭办喜事、办丧事,压缩婚丧嫁娶、生日宴等各类用餐规模,不超过50人。凡举办30人(含)以上集体用餐的,须提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申请,报所在街道(乡镇)批准;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此类活动。
四、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
1.市和区、县(市)指挥部确定的重点人群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非重点人群每间隔两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人员要按上述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检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自费补检后方可转码。
五、强化“外防输入”措施
1.凡从国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的省(区、市)抵返哈人员和经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抵返哈人员,均须在抵返哈前2日通过“龙江健康码”(自行注册或请他人代为注册)向居住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抵返哈后按照相应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凡从省内口岸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所有省外抵返哈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核酸检测。
3.倡导居民朋友有序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返哈后要严格执行分类防控管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广大居民朋友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切实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日常通风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异常症状监测制度,坚决管好“自己的人”。
3.各区县(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执行到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法追责问责。
本《公告》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指挥部第65号《公告》执行。
#黑龙江疫情# 【哈尔滨市发布第66号公告】#黑龙江城市服务台# 自5月21日2时起,哈尔滨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5月22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续扩大复商复市
1.除夜市暂缓开放外,其他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宗教场所和机构等,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2.室外景区的内部表演和室内景区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3.所有复商复市的场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两米线、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配齐视频监控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室内密闭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室外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75%。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个体诊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接触史核查等各项防控制度,禁止收治发热病人和为发热病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报告。
2.在建工地有序恢复常态化管控,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本工地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
3.市、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序恢复常态化办公,要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以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机关工作区域,因参加会议、汇报工作等确需进入的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继续暂停直接接触的探视活动。
三、严格管控会议活动
1.游园、庙会、民俗等群众性活动有序恢复举办,参加人员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线下活动规模,举办超过1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批准,举办超过2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市指挥部批准。要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以上活动。
3.倡导节俭办喜事、办丧事,压缩婚丧嫁娶、生日宴等各类用餐规模,不超过50人。凡举办30人(含)以上集体用餐的,须提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申请,报所在街道(乡镇)批准;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此类活动。
四、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
1.市和区、县(市)指挥部确定的重点人群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非重点人群每间隔两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人员要按上述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检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自费补检后方可转码。
五、强化“外防输入”措施
1.凡从国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的省(区、市)抵返哈人员和经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抵返哈人员,均须在抵返哈前2日通过“龙江健康码”(自行注册或请他人代为注册)向居住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抵返哈后按照相应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凡从省内口岸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所有省外抵返哈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核酸检测。
3.倡导居民朋友有序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返哈后要严格执行分类防控管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广大居民朋友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切实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日常通风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异常症状监测制度,坚决管好“自己的人”。
3.各区县(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执行到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法追责问责。
本《公告》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指挥部第65号《公告》执行。
一、持续扩大复商复市
1.除夜市暂缓开放外,其他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宗教场所和机构等,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2.室外景区的内部表演和室内景区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3.所有复商复市的场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两米线、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配齐视频监控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室内密闭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室外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75%。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个体诊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接触史核查等各项防控制度,禁止收治发热病人和为发热病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报告。
2.在建工地有序恢复常态化管控,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本工地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
3.市、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序恢复常态化办公,要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以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机关工作区域,因参加会议、汇报工作等确需进入的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继续暂停直接接触的探视活动。
三、严格管控会议活动
1.游园、庙会、民俗等群众性活动有序恢复举办,参加人员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线下活动规模,举办超过1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属地区、县(市)指挥部批准,举办超过200人(含)以上的活动须报市指挥部批准。要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以上活动。
3.倡导节俭办喜事、办丧事,压缩婚丧嫁娶、生日宴等各类用餐规模,不超过50人。凡举办30人(含)以上集体用餐的,须提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申请,报所在街道(乡镇)批准;对所有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地级市为全域、直辖市为所在区县)旅居史和入境未满3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此类活动。
四、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
1.市和区、县(市)指挥部确定的重点人群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非重点人群每间隔两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所有人员要按上述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未检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自费补检后方可转码。
五、强化“外防输入”措施
1.凡从国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的省(区、市)抵返哈人员和经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抵返哈人员,均须在抵返哈前2日通过“龙江健康码”(自行注册或请他人代为注册)向居住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抵返哈后按照相应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凡从省内口岸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所有省外抵返哈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核酸检测。
3.倡导居民朋友有序流动,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返哈后要严格执行分类防控管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广大居民朋友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切实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场所、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日常通风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异常症状监测制度,坚决管好“自己的人”。
3.各区县(市)、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执行到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法追责问责。
本《公告》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指挥部第65号《公告》执行。
【营口盖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经广大市民共同努力,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分类分区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区域与措施
除青石岭镇、团甸镇、高屯镇、榜式堡镇全域和卧龙泉镇北阳村、腰堡村等重点区域继续实施原有管控措施外,其他区域于2022年5月18日早6时解除住宅小区、村(社区)等区域单元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市域内人员流动;于https://t.cn/A6XJkOtD 。
二、继续分类严格执行外地来(返)盖人员管理措施
营口域外来(返)盖人员及货车司乘人员要提前通过“营畅通”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
1.营口域外来(返)盖货车司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盖州市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做好“点对点”对接通行。相关部门要做好车辆及司乘人员服务工作,并强化对高速公路、火车站、高铁站、国省干道疫情服务站点的管理。
2.营口域外来(返)盖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立即检测1次抗原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抵盖后48小时内再到就近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1次核酸(费用自理)。
3.对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盖人员,入盖后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隔离期限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复业
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恢复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同时,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通过“营畅通”微信小程序申领场所码,并将场所码张贴于场所明显位置,进入人员必须扫码登记。
1.除高三年级外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2.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拘留所、精神卫生机构及各类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3.美容美发、浴池、按摩足浴、影剧院、健身房、棋牌室、KTV、歌舞厅、酒吧、网吧等密闭空间娱乐活动场所暂不开放。
4.公园景区暂缓开放。
5.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出租车、三轮车)暂停运营,后续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
6.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店、餐饮饭店(禁止提供堂食)、药店等场所要严格实行“限流、错峰”管理,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以上场所务必先完善“营畅通”场所码申请认证工作,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审查后,方可对外开放营业。在营业期间要安排专人查看行程码、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发现带营口域外“*”号的绿码人员,要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并向村(社区)报备。
7.不得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控婚丧嫁娶宴席,严禁农村大集和城区内早市夜市开放。
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流行病学问诊制度,发现发热等症状患者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抗原检测后,规范转至发热门诊。
9.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的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杀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10.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带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加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各单位安全平稳运转。
四、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筛查服务工作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实现域内人员全覆盖。对医务人员、进口冷链从业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进口服装和国际邮件从业人员等高暴露风险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物流集散地、快递外卖、公共交通、客运码头等从业人员,货车司机、装修工人、拾荒者等流动性较强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后勤保障人员,学校、看守所、拘留所、农贸(集贸)市场、商超、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相关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于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从业人员,每周2—3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点位另行公布)
对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通行码赋黄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单位(场所)要严格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查验工作。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相关单位(场所)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切实强化网格化管控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出入人员管理,对各小区和村屯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查验出入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等信息,发现异常立即向村(社区)报备,真正起到“哨点作用”。
六、全面压实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坚持下沉一线,抓好辖区范围内常态化疫情管控措施,切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做好分管行业市场主体及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凡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纪查处。
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非必要不离盖、不出营,不跨镇域活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批准后方可前往。同时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接种疫苗,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尤其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8日
#疫情[超话]##疫情防控##疫情##营口##营口身边事#
经广大市民共同努力,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分类分区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区域与措施
除青石岭镇、团甸镇、高屯镇、榜式堡镇全域和卧龙泉镇北阳村、腰堡村等重点区域继续实施原有管控措施外,其他区域于2022年5月18日早6时解除住宅小区、村(社区)等区域单元管控措施,有序恢复市域内人员流动;于https://t.cn/A6XJkOtD 。
二、继续分类严格执行外地来(返)盖人员管理措施
营口域外来(返)盖人员及货车司乘人员要提前通过“营畅通”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
1.营口域外来(返)盖货车司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盖州市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做好“点对点”对接通行。相关部门要做好车辆及司乘人员服务工作,并强化对高速公路、火车站、高铁站、国省干道疫情服务站点的管理。
2.营口域外来(返)盖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立即检测1次抗原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抵盖后48小时内再到就近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1次核酸(费用自理)。
3.对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盖人员,入盖后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隔离期限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复业
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在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恢复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同时,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通过“营畅通”微信小程序申领场所码,并将场所码张贴于场所明显位置,进入人员必须扫码登记。
1.除高三年级外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2.养老院、福利院、看守所、拘留所、精神卫生机构及各类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3.美容美发、浴池、按摩足浴、影剧院、健身房、棋牌室、KTV、歌舞厅、酒吧、网吧等密闭空间娱乐活动场所暂不开放。
4.公园景区暂缓开放。
5.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出租车、三轮车)暂停运营,后续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
6.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店、餐饮饭店(禁止提供堂食)、药店等场所要严格实行“限流、错峰”管理,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以上场所务必先完善“营畅通”场所码申请认证工作,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审查后,方可对外开放营业。在营业期间要安排专人查看行程码、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发现带营口域外“*”号的绿码人员,要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并向村(社区)报备。
7.不得举办大型活动、论坛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控婚丧嫁娶宴席,严禁农村大集和城区内早市夜市开放。
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流行病学问诊制度,发现发热等症状患者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抗原检测后,规范转至发热门诊。
9.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的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杀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10.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带头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加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各单位安全平稳运转。
四、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筛查服务工作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实现域内人员全覆盖。对医务人员、进口冷链从业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进口服装和国际邮件从业人员等高暴露风险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物流集散地、快递外卖、公共交通、客运码头等从业人员,货车司机、装修工人、拾荒者等流动性较强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后勤保障人员,学校、看守所、拘留所、农贸(集贸)市场、商超、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相关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于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从业人员,每周2—3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点位另行公布)
对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通行码赋黄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单位(场所)要严格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查验工作。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相关单位(场所)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切实强化网格化管控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出入人员管理,对各小区和村屯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查验出入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等信息,发现异常立即向村(社区)报备,真正起到“哨点作用”。
六、全面压实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坚持下沉一线,抓好辖区范围内常态化疫情管控措施,切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做好分管行业市场主体及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凡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纪查处。
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非必要不离盖、不出营,不跨镇域活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批准后方可前往。同时落实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接种疫苗,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尤其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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