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货车司机失业后,到处找工作,后看到某物流公司招聘司机的广告,工资很高,月薪15000-18000元,当然,前提是应聘者要有自己的车,如果没有,就需要到指定店铺买了辆车,然后才能开始工作。
货车司机方某失业后,一直很着急,家里虽然有点存款,但只进不出,也不是办法,所以方某到处找工作,看哪里招司机,后来看到一则高薪招司机的广告。
方某看到15000-18000元的月薪后,非常心动,当即打电话和对方约面试时间,面试异常顺利,只不过对方提了个条件,应聘者必须要有自己的车,如果没有,需要先到他们指定的地方买辆车,之后才能为应聘者安排工作。
招聘人员为方某算了一笔账,买辆货车只要十几万,以15000元的月薪算,不到一年就能赚一辆货车,和一个月15000-18000元的月薪相比,十几万的货车算什么?何况车子是您自己的,任何人都拿不走。
方某当了多年的司机,一直想要一辆自己的车,对方说完后,方某想了想,是这个道理,只要一个月能赚15000-18000元,买一辆车也有赚的,于是花了13万元到指定店铺,买了一辆货车。
随后,物流公司将方某介绍到某东物流点,让方某在那边工作,可方某等了十天,一点事情都没有,一个月别说一万五,再这样下去,一千五都拿不到。
方某没有坐以待毙,他开始在外面找一些私活,可坚持了一年,赚的钱还不如给人开车多,而且还心累,最后,方某决定卖车。
如果只是物流公司没有介绍工作,方某或许就忍下来了,真正的坑,除了买车外,车辆登记证书icon上还必须填物流公司的名字,而且他们还让方某签订过一则6年的挂靠协议。
方某想卖车,可以!但需要他承担过户费用,以及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是的,协议约定,提前解除挂靠协议,需要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明眼人已经看出来了,这个所谓的物流公司,是打着招用司机的幌子,进行卖车。
卖车的店铺,是否知道物流公司在实施欺诈呢?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来看,店铺肯定知道,双方之前甚至有过共谋。
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体而言,方某之所以会买车,是因为物流公司对其实施欺诈,使他违背了真实的意思,作出了不真实的行为。简单的说,方某是想找工作,并不是想买车。
根据本条规定,方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购车合同,让卖车的店铺退钱。
有网友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欺诈的,应当退一赔三,方某为何不主张退一赔三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根据本条规定,方某的确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但问题是,民事诉讼采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物流公司欺诈的证据很好找,汽车店铺欺诈的证据,如何获得呢?
相反,如果要证明汽车店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物流公司在实施欺诈,就容易多了,比如物流公司一个月给他们介绍5个买车的客户,便能推定汽车店铺知情。
最后,至于物流公司和方某签的挂靠协议,该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挂靠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挂靠协议中约定的必须挂靠6年也无效,也就是说,方某不仅不用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货车司机方某失业后,一直很着急,家里虽然有点存款,但只进不出,也不是办法,所以方某到处找工作,看哪里招司机,后来看到一则高薪招司机的广告。
方某看到15000-18000元的月薪后,非常心动,当即打电话和对方约面试时间,面试异常顺利,只不过对方提了个条件,应聘者必须要有自己的车,如果没有,需要先到他们指定的地方买辆车,之后才能为应聘者安排工作。
招聘人员为方某算了一笔账,买辆货车只要十几万,以15000元的月薪算,不到一年就能赚一辆货车,和一个月15000-18000元的月薪相比,十几万的货车算什么?何况车子是您自己的,任何人都拿不走。
方某当了多年的司机,一直想要一辆自己的车,对方说完后,方某想了想,是这个道理,只要一个月能赚15000-18000元,买一辆车也有赚的,于是花了13万元到指定店铺,买了一辆货车。
随后,物流公司将方某介绍到某东物流点,让方某在那边工作,可方某等了十天,一点事情都没有,一个月别说一万五,再这样下去,一千五都拿不到。
方某没有坐以待毙,他开始在外面找一些私活,可坚持了一年,赚的钱还不如给人开车多,而且还心累,最后,方某决定卖车。
如果只是物流公司没有介绍工作,方某或许就忍下来了,真正的坑,除了买车外,车辆登记证书icon上还必须填物流公司的名字,而且他们还让方某签订过一则6年的挂靠协议。
方某想卖车,可以!但需要他承担过户费用,以及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是的,协议约定,提前解除挂靠协议,需要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明眼人已经看出来了,这个所谓的物流公司,是打着招用司机的幌子,进行卖车。
卖车的店铺,是否知道物流公司在实施欺诈呢?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来看,店铺肯定知道,双方之前甚至有过共谋。
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体而言,方某之所以会买车,是因为物流公司对其实施欺诈,使他违背了真实的意思,作出了不真实的行为。简单的说,方某是想找工作,并不是想买车。
根据本条规定,方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购车合同,让卖车的店铺退钱。
有网友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欺诈的,应当退一赔三,方某为何不主张退一赔三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根据本条规定,方某的确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但问题是,民事诉讼采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物流公司欺诈的证据很好找,汽车店铺欺诈的证据,如何获得呢?
相反,如果要证明汽车店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物流公司在实施欺诈,就容易多了,比如物流公司一个月给他们介绍5个买车的客户,便能推定汽车店铺知情。
最后,至于物流公司和方某签的挂靠协议,该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挂靠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所以挂靠协议中约定的必须挂靠6年也无效,也就是说,方某不仅不用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有一次秋先生问我怎么了,很难过的样子,来武汉大家一起玩也不开心。我说对不起本来想要给你们介绍认识的人没有机会了,他顿了顿讲,说实话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女孩才能经得住你的一生。我似懂非懂。可想起来好像也是,我这样的人,像神经病,又像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脑袋里尽是让人匪夷的想法。像回到是小时候蹲在门口等妈妈回家的孩子,拿着楼阁对讲同空气讲话“喂,有人吗,喂,有人和我说话吗”直到太阳落下。也像我坐在烟台山的最高处,看海风吹走一片片帆船,看它和我一样不被琢磨的破碎和混乱。什么样的人会经得住我的一生呢?经得住我疯子般的想法和行为,经得住我破败不堪的心。怎样让自己安全呢,缩在没有光的夜里,打造既是甲胄也是牢笼的让人无法琢磨无法理解。这样就不再被人洞穿,这样就让人觉得你的真心也是谎话。还是又回到无数等待天明的夜里,黑暗里忽明忽暗的光,说不清是缭绕的烟火还是梵高星星般的眼神,也许是奋身要燃尽自己的焰火,无所谓有人驻足观赏,无所谓消失的无闻无名。像上一个想要表明的自己,看着黑与红混杂的血,心里说,快点流尽吧,快点脱离这光怪陆离的世界。
可也许,是有所谓呢
可也许,是有所谓呢
#左航ZH[超话]#
这个超话是以前顺手关注的但是每天都签到也没有发过帖子
有没有人可以介绍一下他呀?
其实我一直对三代一直没什么好感
前几天有幸听到了左航唱的一首歌
好像歌名是一个很Dry…忘啦
当时吓呆了 唱的好快而且还是自己写的实力很强
对于我这个慕强批很喜欢啊哈哈哈
真的听到后很震惊一直觉得三代估计没有什么实力强的人 是我傻了啊咕
年月份就不用介绍咯
周边或者说过的话什么的
这个超话是以前顺手关注的但是每天都签到也没有发过帖子
有没有人可以介绍一下他呀?
其实我一直对三代一直没什么好感
前几天有幸听到了左航唱的一首歌
好像歌名是一个很Dry…忘啦
当时吓呆了 唱的好快而且还是自己写的实力很强
对于我这个慕强批很喜欢啊哈哈哈
真的听到后很震惊一直觉得三代估计没有什么实力强的人 是我傻了啊咕
年月份就不用介绍咯
周边或者说过的话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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