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号丨关于春节期间减少聚集性活动的通告】根据省、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就春节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通告如下:
1.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灯会、节日祈福、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2.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商会、企事业等非必要不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答谢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3.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对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4.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5.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6.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7.宗教活动场所内人数不得超过容纳规模的三分之一,暂停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活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开放。
8.酒吧、网吧、KTV、游艺厅、电影院、歌舞厅、图书馆、健身场所、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联查,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9.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16日
1.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灯会、节日祈福、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2.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商会、企事业等非必要不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答谢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3.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对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4.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5.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6.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7.宗教活动场所内人数不得超过容纳规模的三分之一,暂停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活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开放。
8.酒吧、网吧、KTV、游艺厅、电影院、歌舞厅、图书馆、健身场所、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联查,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9.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16日
【〔2022〕3号丨关于春节期间减少聚集性活动的通告】根据省、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就春节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通告如下:
1.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灯会、节日祈福、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2.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商会、企事业等非必要不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答谢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3.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对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4.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5.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6.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7.宗教活动场所内人数不得超过容纳规模的三分之一,暂停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活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开放。
8.酒吧、网吧、KTV、游艺厅、电影院、歌舞厅、图书馆、健身场所、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联查,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9.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16日
1.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庙会灯会、节日祈福、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2.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业、商会、企事业等非必要不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答谢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
3.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对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4.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5.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6.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7.宗教活动场所内人数不得超过容纳规模的三分之一,暂停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活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开放。
8.酒吧、网吧、KTV、游艺厅、电影院、歌舞厅、图书馆、健身场所、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联查,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9.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16日
【〔2022〕1号丨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实战演练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切实提升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台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实战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场演练时间: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上午7时开始,时间1天(演练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演练涉及范围:温岭市新河镇郑洋新村、塘下村、花篮村、上莫村、下莫村、下王村、上方村、团塘村、蔡施桥村、蔡洋村、下张村、中洋新村。
三、目前,全市没有确诊病例,没有无症状感染者。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本次实战演练参照真实场景,对涉及的区域实行暂时封控管理,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演练期间将对演练现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人员、车辆无特殊情况不进出,请所有车辆、人员绕道通行。对于因演练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和支持。
五、演练期间,请广大市民不围观、不拍照、不录像。对干扰、阻碍实战演练,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市民朋友支持配合实战演练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9日
广大市民:
为切实提升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台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实战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场演练时间: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上午7时开始,时间1天(演练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演练涉及范围:温岭市新河镇郑洋新村、塘下村、花篮村、上莫村、下莫村、下王村、上方村、团塘村、蔡施桥村、蔡洋村、下张村、中洋新村。
三、目前,全市没有确诊病例,没有无症状感染者。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本次实战演练参照真实场景,对涉及的区域实行暂时封控管理,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演练期间将对演练现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人员、车辆无特殊情况不进出,请所有车辆、人员绕道通行。对于因演练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和支持。
五、演练期间,请广大市民不围观、不拍照、不录像。对干扰、阻碍实战演练,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市民朋友支持配合实战演练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9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