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江西赣州,女子刘某发现其儿子陈某明没有收完楼顶的衣服,其便用力踹了陈某明肚子一脚,致陈某明屁股坐地,表情痛苦的捂着肚子。下楼时,其小女儿又告诉刘某,陈某明偷吃了雪糕。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nomorelife#
今天奶奶说要给我介绍相亲 我不似从前排斥却也仍旧觉得大可不必
以我现在的想法 不想两个人受苦不想生娃受苦 只想就这么难过地过完这一生 这种想法的我又如何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以前总觉得20几岁的年纪都算年轻都有很多可能性总想着有plan ABC
可是当25岁开始 觉得一切力不从心难以捉摸无所适从 当26岁看到第一根白头发第一条不知道何时存在的深深的颈纹 当即将27岁仍旧一无所有 时间也一去不复返 不禁回问自己这几年的折腾是否有意义 但转念一想如果重来一次 我是否会做其它选择 认真想想倒也不会 因为过去的的我的性格已经暗暗埋下我选择的方向 哪怕现在我好似已经安定下来但我知道我内心里一直都不满现状却又毫无改变
或许这也已经是我这一生的注脚 非心即悲
今天奶奶说要给我介绍相亲 我不似从前排斥却也仍旧觉得大可不必
以我现在的想法 不想两个人受苦不想生娃受苦 只想就这么难过地过完这一生 这种想法的我又如何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以前总觉得20几岁的年纪都算年轻都有很多可能性总想着有plan ABC
可是当25岁开始 觉得一切力不从心难以捉摸无所适从 当26岁看到第一根白头发第一条不知道何时存在的深深的颈纹 当即将27岁仍旧一无所有 时间也一去不复返 不禁回问自己这几年的折腾是否有意义 但转念一想如果重来一次 我是否会做其它选择 认真想想倒也不会 因为过去的的我的性格已经暗暗埋下我选择的方向 哪怕现在我好似已经安定下来但我知道我内心里一直都不满现状却又毫无改变
或许这也已经是我这一生的注脚 非心即悲
1862年,曾国藩升任两江总督,风光无限时,表叔哭哭啼啼找上门:“你可要为我做主啊!我被那县令打了20大板。”然而,曾国藩丝毫不提帮忙的事,几日后,表叔愤怒回家。可表婶却笑道:“你去县衙告状吧,这次准行!”
曾国藩从小就很爱读书,他一直想通过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是他的科举之路并不顺利,落败了2次,才终于考中,进入仕途。而他是个实干家,他更是凭借着自身的勤勉,10年连升7次,在1862年,更是升任了两江总督。
曾国藩是晚清重臣,有地位有权势,可是他却从来不准自己的亲戚仗势欺人,更是嘱咐他们要低调行事。他的亲戚也很懂事,从来不会主动给他找麻烦,但他们难免也会遇到恶霸,不得已只能找曾国藩出主意。
他的一位表叔,是一位农民,平时做事也是谨慎小心,从不惹是生非。只是得罪了一位恶霸,不仅抢夺了他的田地,还将他打了一顿。
他心中不忿,便去衙门告状,可县官收了恶霸的好处,并不细问,便要杖责他。
他当时真想将曾国藩抬出来吓他,但又怕给曾国藩惹麻烦,所以就没有说,最后只能结结实实地挨了几十板子。
表叔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找到曾府,想要寻求曾国藩的帮助。
曾国藩听说了此事后,却不紧不慢,没有半分气恼之相,只嘱咐家人好好招待表叔。
表叔在曾府待了几天,也不见曾国藩叫他去商量此事,他有点奇怪,还以为曾国藩忘了这件事。
表叔找到曾国藩,询问他是否还记得他的委屈?曾国藩让表叔不要着急,先不提此事,好好玩。
表叔见曾国藩如此推脱,也无法多说什么,只好在曾府又待了几天。
忽然一天,曾国藩见时机成熟,便告知表叔,明日他便可以回家了。只是在回家之前,曾国藩想给叔叔办一场送别宴。
表叔原本是不乐意的,想着事情都没帮我办妥了,也没给我出口恶气,还要做样子,请别人来参加宴会吗?但曾国藩盛情邀请,他也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了。
到了晚上,曾国藩大摆宴席给表叔送行,并且还让表叔坐到主位。很多大臣也前来给表叔送行,见曾国藩如此对待表叔,便知晓表叔对曾国藩很重要。
曾国藩给表叔敬酒,那些大臣见状,也纷纷上前给表叔敬酒。
曾国藩还要送给表叔一把空白的折扇,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盖上了自己的印章,说是要祝福表叔,并交给众位大臣传阅。
众位大臣见这扇面啥也没有,只有曾国藩的签名和印章,既然曾国藩都说了这是为了给表叔送祝福,他们也只好签下自己的名字,并且盖上印章,也算是给曾国藩面子。
到了第二日,曾国藩将这把扇子送给表叔,说道:“事情就算了吧,您安心回家吧!”
表叔拿着扇子,心里气更是不打一处来,觉得曾国藩糊弄人。于是,当他回家后,一边把扇子扔在桌子上,一边跟妻子抱怨道:“这个侄子,自己过得了不起了,就忘了我们这些亲戚!”
表嫂眉头一皱,把桌子上的扇子拿了起来,打开一看,不怒反喜:“你啊,真是糊涂!明日你就拿着扇子去衙门,状告恶霸!”
听完媳妇的一席话后,表叔连连夸赞:“我差点冤枉了侄子,他可真行!”
次日一早,表叔就拿着这把扇子来到县衙,要接着状告恶霸。
县官本就不耐烦,想要趁机再收拾他一顿。
只见表叔不慌不忙地亮出折扇,县令看到上面的签名和印章后,彻底傻了。没想到他一个农民,居然和朝中的这么多官员都有交情。
县令心想,这上面的官员,哪一个都比自己官大,这个男人肯定不简单啊。于是,县令赶忙毕恭毕敬地给表叔赔不是。
表叔也是个实在人,他没想追究县令的对错,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田地。县令顿时松了一口气,赶紧命人将恶霸羁押,并将表叔的地还给了他。
这件事情曾国藩并未出面,但已经完美地解决了,不得不佩服曾国藩的心思巧妙。
作为两江总督,他想要惩治一个县官定是绰绰有余,只是官位越大,越是会受到众人的关注,若他以两江总督的身份去帮着亲戚解决问题,难免会被人非议。
但表叔受欺负,他也不能坐视不管,于是便让表叔与自己的同僚坐在一起,让这些达官贵人给表叔撑面子。
所以,这扇子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玄机。有了这些达官贵人的签名,它就成了一把神器,让县令不敢再轻视表叔了。
俗话说,“经商要学胡雪岩,做人要学曾国藩”。
曾国藩,十年七迁,连升十级,他的处世之道,远超于常人。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与工作中,如果不懂如何与人相处,难免会吃亏。如果你也想少走弯路,快人一步,不妨在空暇时间,读一读《曾国藩全集》。在这套书中,不仅记载了曾国藩的生平,还包含了曾国藩的处世哲学、为人之道,以及他谋事成事和教养子女的智慧。#历史# #历史云讲堂#
曾国藩从小就很爱读书,他一直想通过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是他的科举之路并不顺利,落败了2次,才终于考中,进入仕途。而他是个实干家,他更是凭借着自身的勤勉,10年连升7次,在1862年,更是升任了两江总督。
曾国藩是晚清重臣,有地位有权势,可是他却从来不准自己的亲戚仗势欺人,更是嘱咐他们要低调行事。他的亲戚也很懂事,从来不会主动给他找麻烦,但他们难免也会遇到恶霸,不得已只能找曾国藩出主意。
他的一位表叔,是一位农民,平时做事也是谨慎小心,从不惹是生非。只是得罪了一位恶霸,不仅抢夺了他的田地,还将他打了一顿。
他心中不忿,便去衙门告状,可县官收了恶霸的好处,并不细问,便要杖责他。
他当时真想将曾国藩抬出来吓他,但又怕给曾国藩惹麻烦,所以就没有说,最后只能结结实实地挨了几十板子。
表叔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找到曾府,想要寻求曾国藩的帮助。
曾国藩听说了此事后,却不紧不慢,没有半分气恼之相,只嘱咐家人好好招待表叔。
表叔在曾府待了几天,也不见曾国藩叫他去商量此事,他有点奇怪,还以为曾国藩忘了这件事。
表叔找到曾国藩,询问他是否还记得他的委屈?曾国藩让表叔不要着急,先不提此事,好好玩。
表叔见曾国藩如此推脱,也无法多说什么,只好在曾府又待了几天。
忽然一天,曾国藩见时机成熟,便告知表叔,明日他便可以回家了。只是在回家之前,曾国藩想给叔叔办一场送别宴。
表叔原本是不乐意的,想着事情都没帮我办妥了,也没给我出口恶气,还要做样子,请别人来参加宴会吗?但曾国藩盛情邀请,他也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了。
到了晚上,曾国藩大摆宴席给表叔送行,并且还让表叔坐到主位。很多大臣也前来给表叔送行,见曾国藩如此对待表叔,便知晓表叔对曾国藩很重要。
曾国藩给表叔敬酒,那些大臣见状,也纷纷上前给表叔敬酒。
曾国藩还要送给表叔一把空白的折扇,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盖上了自己的印章,说是要祝福表叔,并交给众位大臣传阅。
众位大臣见这扇面啥也没有,只有曾国藩的签名和印章,既然曾国藩都说了这是为了给表叔送祝福,他们也只好签下自己的名字,并且盖上印章,也算是给曾国藩面子。
到了第二日,曾国藩将这把扇子送给表叔,说道:“事情就算了吧,您安心回家吧!”
表叔拿着扇子,心里气更是不打一处来,觉得曾国藩糊弄人。于是,当他回家后,一边把扇子扔在桌子上,一边跟妻子抱怨道:“这个侄子,自己过得了不起了,就忘了我们这些亲戚!”
表嫂眉头一皱,把桌子上的扇子拿了起来,打开一看,不怒反喜:“你啊,真是糊涂!明日你就拿着扇子去衙门,状告恶霸!”
听完媳妇的一席话后,表叔连连夸赞:“我差点冤枉了侄子,他可真行!”
次日一早,表叔就拿着这把扇子来到县衙,要接着状告恶霸。
县官本就不耐烦,想要趁机再收拾他一顿。
只见表叔不慌不忙地亮出折扇,县令看到上面的签名和印章后,彻底傻了。没想到他一个农民,居然和朝中的这么多官员都有交情。
县令心想,这上面的官员,哪一个都比自己官大,这个男人肯定不简单啊。于是,县令赶忙毕恭毕敬地给表叔赔不是。
表叔也是个实在人,他没想追究县令的对错,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田地。县令顿时松了一口气,赶紧命人将恶霸羁押,并将表叔的地还给了他。
这件事情曾国藩并未出面,但已经完美地解决了,不得不佩服曾国藩的心思巧妙。
作为两江总督,他想要惩治一个县官定是绰绰有余,只是官位越大,越是会受到众人的关注,若他以两江总督的身份去帮着亲戚解决问题,难免会被人非议。
但表叔受欺负,他也不能坐视不管,于是便让表叔与自己的同僚坐在一起,让这些达官贵人给表叔撑面子。
所以,这扇子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玄机。有了这些达官贵人的签名,它就成了一把神器,让县令不敢再轻视表叔了。
俗话说,“经商要学胡雪岩,做人要学曾国藩”。
曾国藩,十年七迁,连升十级,他的处世之道,远超于常人。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与工作中,如果不懂如何与人相处,难免会吃亏。如果你也想少走弯路,快人一步,不妨在空暇时间,读一读《曾国藩全集》。在这套书中,不仅记载了曾国藩的生平,还包含了曾国藩的处世哲学、为人之道,以及他谋事成事和教养子女的智慧。#历史# #历史云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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