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例曝光# 2022年10月7日21时10分许,金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QGXXX0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正阳路与团结路交叉口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金某的呼气式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开发区大队依法对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五大曝光# 无证驾车,违法载人,依法拘留!
2022年10月2日10时许,王某生(男、58岁)驾驶无号牌“大运”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厢内乘坐其妻子洪某某,沿勉县纪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勉县黄沙汉江大桥时,被勉县交警大队褒联中队查获。经查,王某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载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一项、二款之规定,对王某生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2022年10月2日10时许,王某生(男、58岁)驾驶无号牌“大运”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厢内乘坐其妻子洪某某,沿勉县纪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勉县黄沙汉江大桥时,被勉县交警大队褒联中队查获。经查,王某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载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一项、二款之规定,对王某生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酒醉驾案例曝光#
2022年10月2日21时20分许,新乡县公安交警在民兴路执勤过程中,发现尚某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沿民兴路由西向东行驶,形迹可疑,执勤民警将其拦下依法进行排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尚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驾驶员尚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对于尚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600元,车辆暂扣的处罚。
2022年10月2日21时20分许,新乡县公安交警在民兴路执勤过程中,发现尚某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沿民兴路由西向东行驶,形迹可疑,执勤民警将其拦下依法进行排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尚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驾驶员尚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对于尚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600元,车辆暂扣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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