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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司法局政务微博:武都区司法局关于招募2020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公告
陇南武都司法 昨天
司法部出台《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加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的质量,为辖区内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现向陇南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征集申请加入“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对自愿入库的律师,将按照“分类管理、随机指派”的原则,安排参与法律援助事务,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热爱公益事业,能够调整时间积极参加驻场服务的;2.在陇南市登记注册执业的律所、律师均可参与报名,本次拟招募律师事务所4-6家,律师若干名,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3.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处分,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有效投诉;4.能够自愿遵守武都区法律援助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法律服务内容
1.承办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现场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需提供2-3件主办或参与的判决作为筛选依据。律师需按照专长申报,将纳入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分类管理,参与法律援助事务。
2.入驻武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办公地点:西堤路),工作日时间为8:30-17:00。开展8211148法律热线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律师调解、法律咨询、法援案件承办,对于入驻的律师可依据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案件情况正常开展律师业务。
二、报名方式及申请材料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工作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的形式,不接受律师个人单独提交报名材料。
各律师事务所向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集中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止,正常工作日申报。
(二)申请材料
1.律师个人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清单:①《2020年度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需本人签名);②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③律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④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材料,例如提供不少于2份本人办理或协助办理的相关案件判决书等材料)。
2.各律师事务所向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集中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①《2020年度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表》;②《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信息汇总表》;③律师个人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清单;④律师事务所申报实施方案。
上述申报材料需盖公章,交原件,并将电子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306839025@qq.com
三、审核程序
(一)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律师,通过所属律师事务所向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材料,自愿申请成为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
(二)武都区司法局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统一备案。
四、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援助形象;2.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自觉接受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监督和指导,按规定向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反馈工作情况、案件进程并办理结案归档手续。
五、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情形
(一)在不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可自愿申请退出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决定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退出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2.违反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相关工作制度的;3.不认真履行援助职责,案件监督质量不合格的;4.受到受援人或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有效投诉的;5.无故不参加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的重大应急任务、公益宣传活动、会议、业务培训活动;6.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工作的;7.其他给法律援助机构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8.志愿律师由违法行为的依法上报司法局、律协。
六、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程序
(一)申请退出的,提交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属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退出申请书;(二)违反有关规定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报区司法局审定,退出决定应及时告知本人及所属律师事务所,并统一备案;(三)退出人员尚未办结的案件可退回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
七、其他事项
申报相关材料请联系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取咨询联系人:尹鹏伟咨询电话:8211148电子邮箱:306839025@qq.com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盘旋西路4号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供稿:法律援助中心
监制:吕社平
审核:王一敬
编辑:王 蕊 https://t.cn/R2WxeEC
陇南武都司法 昨天
司法部出台《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加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的质量,为辖区内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现向陇南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征集申请加入“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对自愿入库的律师,将按照“分类管理、随机指派”的原则,安排参与法律援助事务,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热爱公益事业,能够调整时间积极参加驻场服务的;2.在陇南市登记注册执业的律所、律师均可参与报名,本次拟招募律师事务所4-6家,律师若干名,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3.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处分,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有效投诉;4.能够自愿遵守武都区法律援助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法律服务内容
1.承办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现场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需提供2-3件主办或参与的判决作为筛选依据。律师需按照专长申报,将纳入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分类管理,参与法律援助事务。
2.入驻武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办公地点:西堤路),工作日时间为8:30-17:00。开展8211148法律热线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律师调解、法律咨询、法援案件承办,对于入驻的律师可依据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案件情况正常开展律师业务。
二、报名方式及申请材料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工作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的形式,不接受律师个人单独提交报名材料。
各律师事务所向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集中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止,正常工作日申报。
(二)申请材料
1.律师个人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清单:①《2020年度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需本人签名);②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③律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④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材料,例如提供不少于2份本人办理或协助办理的相关案件判决书等材料)。
2.各律师事务所向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集中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①《2020年度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表》;②《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信息汇总表》;③律师个人向所属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清单;④律师事务所申报实施方案。
上述申报材料需盖公章,交原件,并将电子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306839025@qq.com
三、审核程序
(一)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律师,通过所属律师事务所向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材料,自愿申请成为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
(二)武都区司法局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统一备案。
四、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援助形象;2.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职责,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自觉接受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监督和指导,按规定向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反馈工作情况、案件进程并办理结案归档手续。
五、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情形
(一)在不损害受援人利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可自愿申请退出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决定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退出武都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2.违反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相关工作制度的;3.不认真履行援助职责,案件监督质量不合格的;4.受到受援人或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有效投诉的;5.无故不参加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的重大应急任务、公益宣传活动、会议、业务培训活动;6.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工作的;7.其他给法律援助机构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8.志愿律师由违法行为的依法上报司法局、律协。
六、退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的程序
(一)申请退出的,提交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属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退出申请书;(二)违反有关规定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报区司法局审定,退出决定应及时告知本人及所属律师事务所,并统一备案;(三)退出人员尚未办结的案件可退回武都区法律援助机构。
七、其他事项
申报相关材料请联系武都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取咨询联系人:尹鹏伟咨询电话:8211148电子邮箱:306839025@qq.com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盘旋西路4号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供稿:法律援助中心
监制:吕社平
审核:王一敬
编辑:王 蕊 https://t.cn/R2Wxe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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