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的时候我们商量好了,月子我妈来照顾。结果在生孩子的前一个月,我妈出了车祸骨折了。于是我们就改变方案,让岳父岳母过来照顾月子。
然后岳父岳母就来了,仇跟着就结了。当然,和他们结仇的不是我,是我妻子。
1、孩子出生的前一晚上,我和岳父岳母在医院守了一夜。大家都没睡觉,孩子顺利出生后,我怕两位老人身体扛不住,就让他们回去休息了,然后我又鞍前马后的伺候了一天一夜,这样一直到了孩子出生后的第二天,这样我基本上是48个小时没休息了。
孩子出生后的第二天早上,岳父岳母来给妻子送饭,送完饭就说要回去了。妻子当场就目瞪口呆,就跟两位老人说,我已经48小时没休息了,你们能不能在这,让我去休息下。但是被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说,感觉我不太放心他们两照顾孩子---------,然后我又硬挺了12个小时,趁着孩子和妻子都休息的空档休息了下。接下来在妻子住院的那几天里,岳父岳母每次就是送完了饭就走了。
2、孩子出生黄疸有些严重,所以妻子出院后,孩子留在医院里又多呆了一个多礼拜。每天妻子挤完奶后,我提着保温袋去医院给孩子送奶,某日洗衣机洗完衣服后我忘了晾衣服就跑出去送奶了。岳父岳母看妻子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事,就出去散步了。妻子本身也是闲不住的人,看着起来走动也没事,就自己把衣服给晾了。等我送完奶回来,就被岳母吼了一顿,意思我太不懂事了,妻子坐月子,怎么能让她晾衣服。我只能陪着笑脸,承认过错。
3、孩子晚上吵闹的时候,我就婴儿抱哄孩子睡觉。岳父说我抱孩子的姿势不对,又把我吼了一顿,声音还挺大。我这暴脾气楞是没回嘴,还是陪着笑脸认错。
当然,这些都不是高潮。
高潮是岳父吼完我的第二天,就带着岳母回东北去了,妻子的月子还没坐完,而我每天还要上班。本来我们已经给岳父岳母买好了月子完后回东北的机票。结果两位倔强的老人买了两张硬座票自己回去了,深圳到哈尔滨有多远,硬座火车得坐多久,大家自己体会。走的时候将我们给他们买的礼物啊,零食啊,衣服啊,全都整整齐齐的摆在床边。
当时我在上班,他们走了的时候,妻子给我打了个电话,我就马上打电话给岳父,岳父就指示了下,叫我多做些家务活,他们因为不适应深圳的气候,就先回去了,叫我多辛苦点。
就这样,妻子和岳父岳母的仇就结下了。后来差不多半年,岳父岳母也不给妻子打电话,妻子也不和他们联系。我怕两位老人记挂孩子,就偷偷的拍些照片发给两位老人看,后来有天被妻子发现了,我又挨了顿臭骂,说我多管闲事。
说到这里,我突然很庆幸当时伺候月子的不是我妈,不然发生矛盾了,我更难解决。
看到这里,大家也可能有很多疑问,简单来说,妻子是独生子女,岳父是大男子主义比较厉害的人,喜欢说教,而妻子很讨厌说教。我们相处的时间里,我倒是没有胆子跟他们顶嘴,妻子大概是月子里身体上的不适和心里上的不适,偶尔脾气会有些差,遇到说教的时候会顶嘴。想来,这个应该是导致岳父不爽的主要因素。
最后,我是觉得,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论是婆婆还是自己的父母,都是自己最亲的家人,家人之间何必记恨那么多,说我圣母我也认了。人的一生本来就是很无奈的过程,遇到什么样的家人也不是自己能左右的。多记恩,少记仇。
不管怎样,我还是很感谢我的岳父岳母一把年纪千里迢迢的过来照顾过我的妻子和孩子。虽然体验不是很好。
然后岳父岳母就来了,仇跟着就结了。当然,和他们结仇的不是我,是我妻子。
1、孩子出生的前一晚上,我和岳父岳母在医院守了一夜。大家都没睡觉,孩子顺利出生后,我怕两位老人身体扛不住,就让他们回去休息了,然后我又鞍前马后的伺候了一天一夜,这样一直到了孩子出生后的第二天,这样我基本上是48个小时没休息了。
孩子出生后的第二天早上,岳父岳母来给妻子送饭,送完饭就说要回去了。妻子当场就目瞪口呆,就跟两位老人说,我已经48小时没休息了,你们能不能在这,让我去休息下。但是被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说,感觉我不太放心他们两照顾孩子---------,然后我又硬挺了12个小时,趁着孩子和妻子都休息的空档休息了下。接下来在妻子住院的那几天里,岳父岳母每次就是送完了饭就走了。
2、孩子出生黄疸有些严重,所以妻子出院后,孩子留在医院里又多呆了一个多礼拜。每天妻子挤完奶后,我提着保温袋去医院给孩子送奶,某日洗衣机洗完衣服后我忘了晾衣服就跑出去送奶了。岳父岳母看妻子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事,就出去散步了。妻子本身也是闲不住的人,看着起来走动也没事,就自己把衣服给晾了。等我送完奶回来,就被岳母吼了一顿,意思我太不懂事了,妻子坐月子,怎么能让她晾衣服。我只能陪着笑脸,承认过错。
3、孩子晚上吵闹的时候,我就婴儿抱哄孩子睡觉。岳父说我抱孩子的姿势不对,又把我吼了一顿,声音还挺大。我这暴脾气楞是没回嘴,还是陪着笑脸认错。
当然,这些都不是高潮。
高潮是岳父吼完我的第二天,就带着岳母回东北去了,妻子的月子还没坐完,而我每天还要上班。本来我们已经给岳父岳母买好了月子完后回东北的机票。结果两位倔强的老人买了两张硬座票自己回去了,深圳到哈尔滨有多远,硬座火车得坐多久,大家自己体会。走的时候将我们给他们买的礼物啊,零食啊,衣服啊,全都整整齐齐的摆在床边。
当时我在上班,他们走了的时候,妻子给我打了个电话,我就马上打电话给岳父,岳父就指示了下,叫我多做些家务活,他们因为不适应深圳的气候,就先回去了,叫我多辛苦点。
就这样,妻子和岳父岳母的仇就结下了。后来差不多半年,岳父岳母也不给妻子打电话,妻子也不和他们联系。我怕两位老人记挂孩子,就偷偷的拍些照片发给两位老人看,后来有天被妻子发现了,我又挨了顿臭骂,说我多管闲事。
说到这里,我突然很庆幸当时伺候月子的不是我妈,不然发生矛盾了,我更难解决。
看到这里,大家也可能有很多疑问,简单来说,妻子是独生子女,岳父是大男子主义比较厉害的人,喜欢说教,而妻子很讨厌说教。我们相处的时间里,我倒是没有胆子跟他们顶嘴,妻子大概是月子里身体上的不适和心里上的不适,偶尔脾气会有些差,遇到说教的时候会顶嘴。想来,这个应该是导致岳父不爽的主要因素。
最后,我是觉得,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论是婆婆还是自己的父母,都是自己最亲的家人,家人之间何必记恨那么多,说我圣母我也认了。人的一生本来就是很无奈的过程,遇到什么样的家人也不是自己能左右的。多记恩,少记仇。
不管怎样,我还是很感谢我的岳父岳母一把年纪千里迢迢的过来照顾过我的妻子和孩子。虽然体验不是很好。
一学校养猪供师生食用,被罚10万元!为了让师生吃上放心便宜的猪肉,学校把空置的校舍改成猪圈,然后在里面养了猪仔,没多久猪就养得又白又胖,然后被宰杀进入学校的食堂。师生吃了直夸好吃又便宜,可没想到被群众举报了!
2019年8月,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火速前往调查,果然看到学校养了生猪,而且猪还被刚刚宰杀完。经过统计,有3.29吨的猪肉尚未使用。随后,在学校食堂的后厨里,执法人员找到一本记账本,上面记录使用“学校自行养殖的猪肉总计922斤,货值8759元。”
于是,市场监督局以食堂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为由,对学校处以10万元罚款,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34条: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对其处10-15万元以下罚款!
学校不服,把市场监督局告上法庭。(案例来源:江苏宿迁市法院,【2021】苏13行终9号)
学校认为执法局用法错误,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辩护理由:
1、该条款针对的是“生产经营”,学校认为自己不是经营的行为,而是为全体师生谋福,让大家吃便宜放心的猪肉!虽然肉不是免费的,但食堂一份肉卖得比市场便宜多了,学校只是收回相应的成本,而且只供自足,没有流入市场贩卖经营!
2、学校承认猪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但养殖的时候都很用心,从来没有猪病死,只会比市场上的猪吃了更健康。市场监管局不能只认一个检疫过的章,而不看猪肉实际质量如何,这样执法太过死板。
综上,学校只承认自宰自食猪肉,但不承认自己对外经营和销售,认为市场监管局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正确,应依法予以撤销
市场监督局认为,自己执法没有错误,其理由如下:
1、学校食堂本身就是经营的性质,师生吃饭都是要花钱的,跟外面的食堂饭店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无非就是只对校内开放。所以,学校否认自己不是经营者的说法根本站不住。那么,学校食堂未按规定使用未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2、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却自行在学校宰杀生猪,显然违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市监局的执法已经属于轻罚,只罚了10万,学校食堂确实是带有经营性质的地方,而且还违规宰杀生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法无误!驳回学校的上诉,一审、二审都维持了原判!
法院判罚肯定是无误的!民以食为天,为了让大家吃上放心的肉,所以才规定对肉类食品进行严格的检疫、检验!这是科学防疫的必要措施,也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遵守。万一学校的猪有未发现的问题,这么多师生吃了,出了事情又谁来负责呢?
那么,有网友就问了,我自己家养的猪,我自己杀了吃是不是违法呢?
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是不违法的,简单来说,你自己养的猪,给自己一家人吃,那就没事情。但是你自己养的猪,吃不完,拉到了市场上去卖,那你的行为就属于贩卖经营的性质,那就属于违法, 按照相关的规定是要被罚款10万以上,所以不能乱卖猪肉。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很尴尬,比如张三养了一头猪肉,这猪有800多斤,一家人根本吃不完,他杀了也没有卖,给左邻右舍都分了好几斤。但是邻居们觉得白拿张三的东西也不好意思,硬是把钱塞给张三。张三推辞不过,就说收个成本,意思意思,然后把钱收了。
事后,村头的李四听到消息后,觉得张三把自己漏了,没有把肉送给自己,就把张三杀猪分肉拿钱的行为给举报了。那么问题来了,张三的行为违法吗?他要接受法律的处罚吗?
2019年8月,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火速前往调查,果然看到学校养了生猪,而且猪还被刚刚宰杀完。经过统计,有3.29吨的猪肉尚未使用。随后,在学校食堂的后厨里,执法人员找到一本记账本,上面记录使用“学校自行养殖的猪肉总计922斤,货值8759元。”
于是,市场监督局以食堂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为由,对学校处以10万元罚款,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34条: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对其处10-15万元以下罚款!
学校不服,把市场监督局告上法庭。(案例来源:江苏宿迁市法院,【2021】苏13行终9号)
学校认为执法局用法错误,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辩护理由:
1、该条款针对的是“生产经营”,学校认为自己不是经营的行为,而是为全体师生谋福,让大家吃便宜放心的猪肉!虽然肉不是免费的,但食堂一份肉卖得比市场便宜多了,学校只是收回相应的成本,而且只供自足,没有流入市场贩卖经营!
2、学校承认猪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但养殖的时候都很用心,从来没有猪病死,只会比市场上的猪吃了更健康。市场监管局不能只认一个检疫过的章,而不看猪肉实际质量如何,这样执法太过死板。
综上,学校只承认自宰自食猪肉,但不承认自己对外经营和销售,认为市场监管局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正确,应依法予以撤销
市场监督局认为,自己执法没有错误,其理由如下:
1、学校食堂本身就是经营的性质,师生吃饭都是要花钱的,跟外面的食堂饭店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无非就是只对校内开放。所以,学校否认自己不是经营者的说法根本站不住。那么,学校食堂未按规定使用未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2、我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却自行在学校宰杀生猪,显然违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市监局的执法已经属于轻罚,只罚了10万,学校食堂确实是带有经营性质的地方,而且还违规宰杀生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法无误!驳回学校的上诉,一审、二审都维持了原判!
法院判罚肯定是无误的!民以食为天,为了让大家吃上放心的肉,所以才规定对肉类食品进行严格的检疫、检验!这是科学防疫的必要措施,也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遵守。万一学校的猪有未发现的问题,这么多师生吃了,出了事情又谁来负责呢?
那么,有网友就问了,我自己家养的猪,我自己杀了吃是不是违法呢?
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是不违法的,简单来说,你自己养的猪,给自己一家人吃,那就没事情。但是你自己养的猪,吃不完,拉到了市场上去卖,那你的行为就属于贩卖经营的性质,那就属于违法, 按照相关的规定是要被罚款10万以上,所以不能乱卖猪肉。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很尴尬,比如张三养了一头猪肉,这猪有800多斤,一家人根本吃不完,他杀了也没有卖,给左邻右舍都分了好几斤。但是邻居们觉得白拿张三的东西也不好意思,硬是把钱塞给张三。张三推辞不过,就说收个成本,意思意思,然后把钱收了。
事后,村头的李四听到消息后,觉得张三把自己漏了,没有把肉送给自己,就把张三杀猪分肉拿钱的行为给举报了。那么问题来了,张三的行为违法吗?他要接受法律的处罚吗?
今年最喜欢的影视曲还是情人咒,每一次循环都一瞬间被大提琴安抚。
听郁可唯那句“等着我长大 用心智捕获”就浮现小璇玑在山洞里冻伤的懵懂;
而阿云嘎那一句“期待过 失望过”,歌词何其简单明了?但实在是最贴切不过的司凤心路写照。
我总一瞬间浮现那么多的司凤眼神,心灯中的强颜欢笑,自认魔煞星的无奈伪装,离泽宫前振翅的眼泪
百转千回的柔情 在阿云嘎的低音中演绎出十分精髓,淅淅沥沥的扬琴一点点就好似司凤连绵不绝的爱意与凄楚。
往日剧情的枝桠争执都不再重要,我不在乎。
我总在模模糊糊中反复被一碎片意象感动。
我怀念那种凄楚 又陶醉于悲欣交集的释怀一刻,这般凝聚了悲剧的美,这种体验。
哪有什么道理可讲呢
#电视剧琉璃[超话]##成毅##成毅禹司凤#
听郁可唯那句“等着我长大 用心智捕获”就浮现小璇玑在山洞里冻伤的懵懂;
而阿云嘎那一句“期待过 失望过”,歌词何其简单明了?但实在是最贴切不过的司凤心路写照。
我总一瞬间浮现那么多的司凤眼神,心灯中的强颜欢笑,自认魔煞星的无奈伪装,离泽宫前振翅的眼泪
百转千回的柔情 在阿云嘎的低音中演绎出十分精髓,淅淅沥沥的扬琴一点点就好似司凤连绵不绝的爱意与凄楚。
往日剧情的枝桠争执都不再重要,我不在乎。
我总在模模糊糊中反复被一碎片意象感动。
我怀念那种凄楚 又陶醉于悲欣交集的释怀一刻,这般凝聚了悲剧的美,这种体验。
哪有什么道理可讲呢
#电视剧琉璃[超话]##成毅##成毅禹司凤#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