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来啦!心动不如行动!】
--艺展菁才
互联网+推送通知
01活动概况
主办单位: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南京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活动时间:2020年10月——2021年4月
02赛程安排
申报及院内选拔阶段(10月15日至11月5日)
纸质申报书(一份 )10月30日前,提交给学院材料至生科楼b4010
电子版申报书和作品汇总表发送至邮箱783334804@qq.com
院内选拔完毕后,将择优推送至学校。
初赛阶段(11 月 6 日至 11 月 15 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赛评审,评出总数 50 件左右的作品入围复赛答辩。
复赛阶段(12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评出 30 件左右的作品入围决赛答辩。
决赛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评出金、银、铜奖,并确定优秀作品参加 2021 年举办的全国和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
03赛事项目类别
(一)高教主赛道
1、高教主赛道项目类型: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2、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与对象: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赛道设置: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04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材料。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以 3 人为宜。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05其他
(一)附件:
(点击https://t.cn/A6bBjRna内文末阅读原文凭“2m1i”提取码查看)
1、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省赛选拔赛报名表
2、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3、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4、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省赛选拔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请参与院内选拔赛的同学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群聊,便于获得更多信息
--艺展菁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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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活动概况
主办单位: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南京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活动时间:2020年10月——2021年4月
02赛程安排
申报及院内选拔阶段(10月15日至11月5日)
纸质申报书(一份 )10月30日前,提交给学院材料至生科楼b4010
电子版申报书和作品汇总表发送至邮箱783334804@qq.com
院内选拔完毕后,将择优推送至学校。
初赛阶段(11 月 6 日至 11 月 15 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赛评审,评出总数 50 件左右的作品入围复赛答辩。
复赛阶段(12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评出 30 件左右的作品入围决赛答辩。
决赛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评出金、银、铜奖,并确定优秀作品参加 2021 年举办的全国和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
03赛事项目类别
(一)高教主赛道
1、高教主赛道项目类型: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2、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与对象: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赛道设置: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04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材料。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以 3 人为宜。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05其他
(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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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省赛选拔赛报名表
2、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3、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4、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省赛选拔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请参与院内选拔赛的同学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群聊,便于获得更多信息
#四川# #农业# 成都|水稻“压弯了头”却减产,农户发愁,“元凶”在哪里?
8月水稻抽穗结实,收获在即,成都新都区斑竹园街道竹友村的代根先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今年3月,他在自家的两亩八分地,种下一批水稻。可随着水稻渐渐成熟,越发不对劲。
按他的话说,同一批次种下的水稻,像是分三批,矮的才“怀胎”,高的却已“压弯了头”。
种了40年地的他想不通,同样的栽种方式,为啥光今年遇上这情况?他怀疑是种子有问题。而一问村邻,和他一样困扰的水稻种植户还有不少。
记者了解到,新都的清流镇、新繁镇、斑竹园街道、军屯镇所辖片区及相邻的彭州区域种植户都纷纷向当地镇政府和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反映,要求对水稻田里的杂株进行调查,给出解释,并要求赔偿。
那么水稻参差不齐的“元凶”真是种子?
如果不是,
又是其他什么原因导致?
8月6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调查。
解迷:
杂株滋生是为何?
记者在代根先家田边看到,有的谷子已泛黄泛红,有的却还没抽穗,长势高低不齐。
“每亩估计减产三四百斤。”代根先说,虽然自家种的不多,但看着辛苦劳作种的谷子成这样,心里始终不是滋味。他拿出当初购买种子的单据,上面显示他所购种子为手续齐全的审定品种。
同村的周明昌,从同一经营部购入不同的水稻品种,同样出现长势不齐的问题。周明昌说,这个型号的种子以前也种过,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记者联系上裕友种子经营部,其负责人向记者展示营业执照,并表示卖出的种子保证合格,且种子都是在统一平台上进行过备案的,不存在假劣种子质量问题。
在新都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市场上未发现假劣种子。
那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
新都区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高级农艺师黄剑、苏宇洪等一行人赶到田间,取样查看。
黄剑说,问题稻田杂株表现为多、乱、杂,危害普遍发生在20%-30%之间。从株叶型、熟期、 籽粒形状多方面查看,认定是由于上年田间稻谷遗留造成的,俗称“落田谷”,并非种子质量问题。
黄剑将代根先地中水稻与其他家问题稻田对比发现,尽管种下的非同一品种,但长出的杂稻表现特征却几乎相同。
“这是因为不同地块上一年都种了宜香优2168,带有同样的F2代分离特性。也有情况是,同一品种种子,在不同田间表现不同的遗传特性,这都跟各田块上一年种植种品种及落在田间的黄谷数量有关,造成了杂株类型和比例差异明显。”
与前几年不同的是,黄剑介绍,“落田谷”中有一类长势强、成熟早、易落粒,成熟后剥开谷壳里面为红米,因其与水稻极为相像,被称为“杂草稻”。目前“杂草稻”已成上述区域水稻田的主要纠纷。
成因:
“落田谷”惹的祸
落田谷在当地并非新鲜事。据新都区农业农村局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9年间,全区水稻种子质量纠纷信访、投诉600余起中,秧母田落田谷造成的就有541起,占比90.2%。
“落田谷”究竟是怎么来的?为何落田谷问题常年发生?区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罗运芬,解决过上百起落田谷投诉问题,说起该问题,她直言“很头疼”。
罗运芬在稻田里查看“落田谷”。
“农户遇到问题,首先就判定是种子问题,要求赔偿,可实际上问题出在栽培等环节,是由于机收、免耕和稻田覆盖、简化旱育秧技术等原因,导致田间稻谷遗留造成的。”罗运芬说,上年落田谷,在秧母田苗床地上伴随着当年播种的水稻种子生长,农户移栽时由于苗株小,无法分辨落田谷苗和播种的秧苗,就被一并栽到大田。
栽在大田后,表现为典型的二代种分离类型,杂株高矮不一,熟期早迟不同,育性差异较大。其中,近年来的“杂草稻”在部份田块经过大量积累后对播种秧苗形成“绞杀”之势,严重影响水稻的产量和品质。
为何会遗留上年稻谷?罗运芬进一步解释,发生落田谷引起杂株超标田块集中在平坝区,原因在于农户采用的育秧方式——旱育秧。
选择旱育秧苗床地多为上季栽种过水稻的田块,不可避免有落田谷的存在。且由于在水秧和湿润育秧时,有的农民只用锄翻整秧母田的表土,没有深翻就播种,在肥水作用下,随着温度的上升,上季落田谷和播种后的水稻种子同时萌发,长成为备栽的秧苗,移栽时被一起栽到大田里。“杂草稻”因其易落粒,不易烂,生命力强的特性,更容易形成区域性积累和爆发。
听了专业人士解释,代根先、周明昌几名农户还是不服气:年年如此种,为啥今年就遇上这情况?
“落田谷混杂、发生程度取决于上年落田基数高低和环境条件,是否有利于落田谷的成活成苗。上年大春收获后少雨、干冬,落田谷腐烂较少,导致今年发生就重。”罗运芬讲道。
此外还由于机收掉落、稻草覆盖、使用农家渣肥、上年稻谷未成熟前倒伏、机械跨区作业等等都有可能携带落田谷。
“落田谷杂株滋生是一种累积过程。水稻生长周期长,很难判断究竟是哪一环节遗留下的落田谷。”
破解:
改变栽种方式杜绝发生
记者了解到,水稻杂株普遍造成减产20-30%,若不采取防除措施,来年发生情况更重,部分稻田甚至发生在80%以上,危害极大。
为提高农户对落田谷的认识,掌握防控技术,新都区种子管理站积极对全区各乡镇分管领导、种子经营户、种植大户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其实,防除落田谷并不难。”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专家冯生强表示,目前发现的落田谷危害集中发生在平坝区小散户,以新都、彭州等地较为突出,种植大户无一起投诉、信访。
这是因为,种植大户采用秧盘育秧机栽方式,避免了落田谷的危害。“将旱育秧改为基质秧盘育秧,秧盘内种子生长完全隔离了落田谷影响,是目前杜绝苗床地中的落田谷萌生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为此,在新都区清流镇广泉村,区种子管理站在新都先农家庭农场进行了70亩地的推广示范。记者现场看到,这片通过塑盘育秧的水稻种子质量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示范田,水稻长势整齐划一。而一个田坎之隔,采取旱育秧的农户稻田,杂株丛生,对比鲜明。
另外,除了秧盘育秧,罗运芬说为减少传播和损失,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容易辩识的杂草稻,须在落粒前拔除;
对于下年拟用作苗床地的田块,尽可能减少抛撒;最好选择上年未种植水稻的菜园土作苗床,迫不得已必须用上年种植水稻的田土作苗床时,对上季落田谷必须进行灭活处理。
此外,在育苗过程中仔细观察,发现不同于播种品种的秧苗要及时除去,避免栽到大田。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声明:以上信息部分或全部均来源自机构或作者本人,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8月水稻抽穗结实,收获在即,成都新都区斑竹园街道竹友村的代根先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今年3月,他在自家的两亩八分地,种下一批水稻。可随着水稻渐渐成熟,越发不对劲。
按他的话说,同一批次种下的水稻,像是分三批,矮的才“怀胎”,高的却已“压弯了头”。
种了40年地的他想不通,同样的栽种方式,为啥光今年遇上这情况?他怀疑是种子有问题。而一问村邻,和他一样困扰的水稻种植户还有不少。
记者了解到,新都的清流镇、新繁镇、斑竹园街道、军屯镇所辖片区及相邻的彭州区域种植户都纷纷向当地镇政府和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反映,要求对水稻田里的杂株进行调查,给出解释,并要求赔偿。
那么水稻参差不齐的“元凶”真是种子?
如果不是,
又是其他什么原因导致?
8月6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调查。
解迷:
杂株滋生是为何?
记者在代根先家田边看到,有的谷子已泛黄泛红,有的却还没抽穗,长势高低不齐。
“每亩估计减产三四百斤。”代根先说,虽然自家种的不多,但看着辛苦劳作种的谷子成这样,心里始终不是滋味。他拿出当初购买种子的单据,上面显示他所购种子为手续齐全的审定品种。
同村的周明昌,从同一经营部购入不同的水稻品种,同样出现长势不齐的问题。周明昌说,这个型号的种子以前也种过,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记者联系上裕友种子经营部,其负责人向记者展示营业执照,并表示卖出的种子保证合格,且种子都是在统一平台上进行过备案的,不存在假劣种子质量问题。
在新都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市场上未发现假劣种子。
那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
新都区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高级农艺师黄剑、苏宇洪等一行人赶到田间,取样查看。
黄剑说,问题稻田杂株表现为多、乱、杂,危害普遍发生在20%-30%之间。从株叶型、熟期、 籽粒形状多方面查看,认定是由于上年田间稻谷遗留造成的,俗称“落田谷”,并非种子质量问题。
黄剑将代根先地中水稻与其他家问题稻田对比发现,尽管种下的非同一品种,但长出的杂稻表现特征却几乎相同。
“这是因为不同地块上一年都种了宜香优2168,带有同样的F2代分离特性。也有情况是,同一品种种子,在不同田间表现不同的遗传特性,这都跟各田块上一年种植种品种及落在田间的黄谷数量有关,造成了杂株类型和比例差异明显。”
与前几年不同的是,黄剑介绍,“落田谷”中有一类长势强、成熟早、易落粒,成熟后剥开谷壳里面为红米,因其与水稻极为相像,被称为“杂草稻”。目前“杂草稻”已成上述区域水稻田的主要纠纷。
成因:
“落田谷”惹的祸
落田谷在当地并非新鲜事。据新都区农业农村局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9年间,全区水稻种子质量纠纷信访、投诉600余起中,秧母田落田谷造成的就有541起,占比90.2%。
“落田谷”究竟是怎么来的?为何落田谷问题常年发生?区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罗运芬,解决过上百起落田谷投诉问题,说起该问题,她直言“很头疼”。
罗运芬在稻田里查看“落田谷”。
“农户遇到问题,首先就判定是种子问题,要求赔偿,可实际上问题出在栽培等环节,是由于机收、免耕和稻田覆盖、简化旱育秧技术等原因,导致田间稻谷遗留造成的。”罗运芬说,上年落田谷,在秧母田苗床地上伴随着当年播种的水稻种子生长,农户移栽时由于苗株小,无法分辨落田谷苗和播种的秧苗,就被一并栽到大田。
栽在大田后,表现为典型的二代种分离类型,杂株高矮不一,熟期早迟不同,育性差异较大。其中,近年来的“杂草稻”在部份田块经过大量积累后对播种秧苗形成“绞杀”之势,严重影响水稻的产量和品质。
为何会遗留上年稻谷?罗运芬进一步解释,发生落田谷引起杂株超标田块集中在平坝区,原因在于农户采用的育秧方式——旱育秧。
选择旱育秧苗床地多为上季栽种过水稻的田块,不可避免有落田谷的存在。且由于在水秧和湿润育秧时,有的农民只用锄翻整秧母田的表土,没有深翻就播种,在肥水作用下,随着温度的上升,上季落田谷和播种后的水稻种子同时萌发,长成为备栽的秧苗,移栽时被一起栽到大田里。“杂草稻”因其易落粒,不易烂,生命力强的特性,更容易形成区域性积累和爆发。
听了专业人士解释,代根先、周明昌几名农户还是不服气:年年如此种,为啥今年就遇上这情况?
“落田谷混杂、发生程度取决于上年落田基数高低和环境条件,是否有利于落田谷的成活成苗。上年大春收获后少雨、干冬,落田谷腐烂较少,导致今年发生就重。”罗运芬讲道。
此外还由于机收掉落、稻草覆盖、使用农家渣肥、上年稻谷未成熟前倒伏、机械跨区作业等等都有可能携带落田谷。
“落田谷杂株滋生是一种累积过程。水稻生长周期长,很难判断究竟是哪一环节遗留下的落田谷。”
破解:
改变栽种方式杜绝发生
记者了解到,水稻杂株普遍造成减产20-30%,若不采取防除措施,来年发生情况更重,部分稻田甚至发生在80%以上,危害极大。
为提高农户对落田谷的认识,掌握防控技术,新都区种子管理站积极对全区各乡镇分管领导、种子经营户、种植大户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其实,防除落田谷并不难。”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专家冯生强表示,目前发现的落田谷危害集中发生在平坝区小散户,以新都、彭州等地较为突出,种植大户无一起投诉、信访。
这是因为,种植大户采用秧盘育秧机栽方式,避免了落田谷的危害。“将旱育秧改为基质秧盘育秧,秧盘内种子生长完全隔离了落田谷影响,是目前杜绝苗床地中的落田谷萌生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为此,在新都区清流镇广泉村,区种子管理站在新都先农家庭农场进行了70亩地的推广示范。记者现场看到,这片通过塑盘育秧的水稻种子质量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示范田,水稻长势整齐划一。而一个田坎之隔,采取旱育秧的农户稻田,杂株丛生,对比鲜明。
另外,除了秧盘育秧,罗运芬说为减少传播和损失,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容易辩识的杂草稻,须在落粒前拔除;
对于下年拟用作苗床地的田块,尽可能减少抛撒;最好选择上年未种植水稻的菜园土作苗床,迫不得已必须用上年种植水稻的田土作苗床时,对上季落田谷必须进行灭活处理。
此外,在育苗过程中仔细观察,发现不同于播种品种的秧苗要及时除去,避免栽到大田。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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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享】香港「有限合伙基金制度」即将实施,核心要点与优势戳此查看!
2020年3月20日,香港立法会公布了《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将为准备在香港设立和运作的有限合伙基金 (“LPF”) 引入新的注册制度。
2020年7月9日,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并将于2020年8月31日实施《有限合伙基金条例》。
香港为什么要推出LPF?
目前在香港成立的基金大致可分为单位信托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OFC”) 两大类,但并非所有海外基金管理人都熟悉香港的《受托人条例》或 OFC制度。
因此,基金经理设立的多是离岸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 PE”)基金,主要通过在开曼群岛等地,以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形式来构建,受当地《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 所规范。
香港现行的《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37章)早于 一个世纪前颁布,该条例多用于设立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事务所,但为资本投放和利润分派提供较小的弹性,无法满足基金的运营需求。
LPF制度会为香港提供哪些机遇?
随着全球监管要求提升和监督渐趋严格,在离岸管辖区设立的基金正在面临监管改革,各类合规负担日益沉重,全球各地的基金经理重新审视其基金结构,并考虑将其基金和业务活动转移回本土。
同时,在2020年2月,开曼群岛已被列入欧盟的非合作管辖区的税务不合作国家名单,开曼未来或遭受欧盟执行相关制裁措施。对于基金设立在开曼群岛的基金经理来说,这可能是促使他们重新审视其基金注册地的另一个因素。
新的LPF制度在鼓励更多基金经理考虑基金在香港成立和营运,或重新调配其在离岸管辖区的现有基金回香港中起了关键作用。
香港LPF的主要特征
1. 结构组成
至少应有两名合伙人,一名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 以及一名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LP) 。
普通合伙人(GP):可以是个人、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的非香港公司或境内/境外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LP):可以使是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受托人、非法人团体或任何其他实体或团体。
2. 法律责任
与主要基金中心(例如开曼群岛、新加坡等)相同,LPF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① 其GP对基金的债务和负债承担全部责 任,并对基金的管理和控制负责;
② 其LP的责任仅限于他们对基金的投资承诺,并且不具备 LPF所持有基金日常管理权或控制权。
3. 注册与解散机制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将基金注册为注册的LPF;
必须交由“提交人”提交,“提交人”为香港律师行或律师代表有关建议普通合伙人。
(解散机制也参考同样步骤)
4. 任命投资经理,核数师和负责人
① 必须任命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或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为投资经理来执行日常的投资管理职能,且;
② 任命一名香港执业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且;
③ 任命一名负责人负责执行LPF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职能(例如,认可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持牌法团,会计专业人士或法律专业人士)。
5. 基金转移
简化将现有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37章)注册的基金转移到LPF注册制度下。
6. LP身份的机密性
出于保密目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将无法在公共登记册上查询。有关记录仍需保存在有限 合伙人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所注册的香港办事处或其他任何地方,并在有需要时由执法人员查询。
7. 税收和印花税待遇
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LPF可以根据统一基金免税制度免征香港利得税;
LPF的权益不属于“香港证券”,因此,针对LPF权益出资、转移或撤回不征收香港印花税。
这一系列关于有限合伙和基金税务的立法将为私募基金行业勾勒出一个充满吸引力的香港在岸私募基金架构:
私募基金将有更加简单的组织架构;
基金的设立地与管理地完全可整合到香港;
LPF有资格成为香港税收居民,基金的牌照资质、经济实质合规也会被整合到香港。
瑞豐德永提醒
我们相信新的政策将有助巩固香港在全球资产和财富管理行业的领先优势,并进一步发展私募股本和家族办公室行业,并带动对本地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
如果您有注册香港LPF的打算,甚至是有「海外有限责任合伙基金与香港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并行在港营运的打算,可联系我们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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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香港立法会公布了《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将为准备在香港设立和运作的有限合伙基金 (“LPF”) 引入新的注册制度。
2020年7月9日,香港立法会正式通过《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并将于2020年8月31日实施《有限合伙基金条例》。
香港为什么要推出LPF?
目前在香港成立的基金大致可分为单位信托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OFC”) 两大类,但并非所有海外基金管理人都熟悉香港的《受托人条例》或 OFC制度。
因此,基金经理设立的多是离岸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 PE”)基金,主要通过在开曼群岛等地,以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形式来构建,受当地《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 所规范。
香港现行的《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37章)早于 一个世纪前颁布,该条例多用于设立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事务所,但为资本投放和利润分派提供较小的弹性,无法满足基金的运营需求。
LPF制度会为香港提供哪些机遇?
随着全球监管要求提升和监督渐趋严格,在离岸管辖区设立的基金正在面临监管改革,各类合规负担日益沉重,全球各地的基金经理重新审视其基金结构,并考虑将其基金和业务活动转移回本土。
同时,在2020年2月,开曼群岛已被列入欧盟的非合作管辖区的税务不合作国家名单,开曼未来或遭受欧盟执行相关制裁措施。对于基金设立在开曼群岛的基金经理来说,这可能是促使他们重新审视其基金注册地的另一个因素。
新的LPF制度在鼓励更多基金经理考虑基金在香港成立和营运,或重新调配其在离岸管辖区的现有基金回香港中起了关键作用。
香港LPF的主要特征
1. 结构组成
至少应有两名合伙人,一名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GP) 以及一名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LP) 。
普通合伙人(GP):可以是个人、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的非香港公司或境内/境外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LP):可以使是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受托人、非法人团体或任何其他实体或团体。
2. 法律责任
与主要基金中心(例如开曼群岛、新加坡等)相同,LPF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① 其GP对基金的债务和负债承担全部责 任,并对基金的管理和控制负责;
② 其LP的责任仅限于他们对基金的投资承诺,并且不具备 LPF所持有基金日常管理权或控制权。
3. 注册与解散机制
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将基金注册为注册的LPF;
必须交由“提交人”提交,“提交人”为香港律师行或律师代表有关建议普通合伙人。
(解散机制也参考同样步骤)
4. 任命投资经理,核数师和负责人
① 必须任命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或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为投资经理来执行日常的投资管理职能,且;
② 任命一名香港执业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且;
③ 任命一名负责人负责执行LPF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职能(例如,认可机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持牌法团,会计专业人士或法律专业人士)。
5. 基金转移
简化将现有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37章)注册的基金转移到LPF注册制度下。
6. LP身份的机密性
出于保密目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将无法在公共登记册上查询。有关记录仍需保存在有限 合伙人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所注册的香港办事处或其他任何地方,并在有需要时由执法人员查询。
7. 税收和印花税待遇
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LPF可以根据统一基金免税制度免征香港利得税;
LPF的权益不属于“香港证券”,因此,针对LPF权益出资、转移或撤回不征收香港印花税。
这一系列关于有限合伙和基金税务的立法将为私募基金行业勾勒出一个充满吸引力的香港在岸私募基金架构:
私募基金将有更加简单的组织架构;
基金的设立地与管理地完全可整合到香港;
LPF有资格成为香港税收居民,基金的牌照资质、经济实质合规也会被整合到香港。
瑞豐德永提醒
我们相信新的政策将有助巩固香港在全球资产和财富管理行业的领先优势,并进一步发展私募股本和家族办公室行业,并带动对本地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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