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 -应该快有30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50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女孩。例如喜欢足颈细弱的女孩,毕竟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
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
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遇到百分之百的女孩》--村上春树 https://t.cn/Ryh9wg5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 -应该快有30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50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女孩。例如喜欢足颈细弱的女孩,毕竟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
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
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遇到百分之百的女孩》--村上春树 https://t.cn/Ryh9wg5
民间故事《守望》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查理苏[超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应该快有30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50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女孩。例如喜欢足颈细弱的女孩,毕竟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应该快有30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50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女孩。例如喜欢足颈细弱的女孩,毕竟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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