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投个稿,听听大家的看法。本人双非一本新传专业,已经备考过一段时间本专业考研,但感觉学起来真的没啥用,以后新传的相关工作也是只能吃青春饭。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跨考法硕非法,但现在开始可能有点晚了,家里有一些法学的相关人脉,可能可以在找工作时帮上忙。以后的工作规划是想考公进体制内,本人所在省份公检法系统暂未限制非法本报考。本来想的是今年先备考新传,如果考不上的话就去申请一个法学二学位,同时二战法硕非法。但现在还是一直在法硕与本专业之间犹豫。请问大家觉得我应该继续备考新传还是坚定的跨考法硕非法呢?感谢大家
【#民间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 民间打假人到底算不算消费者,应不应该获得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刘爱君认为,民间打假人的"知假买假"行为虽是购买者范畴,但目的是为了获得加倍赔偿或惩罚性赔偿,并非出于"为生活消费需要",故这种"知假买假"者不宜被认定为"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则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计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包括支持疑假买假打假,希望通过培养一批人,来和假冒伪劣商品作斗争。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指出,"一些民间打假人通过商业化、集团化的'知假买假'牟取私利,部分手段甚至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仅未能实现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反而造成了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司法秩序的破坏。"
任超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在对民间打假人合法性地位进行正面保留的同时,也需要通过制度规范对其行为作出一定的限定,避免其肆意妄为衍生过多负面影响。首先,应当通过法律规范明确民间打假人的打假手段;其次,应当适度探索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分级适用,细化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规定;最后,对于恶意"假打"行为应当通过刑法途径予以严厉打击。#卖150碗熟肉被罚案原告律师发声#《法治日报》详情→https://t.cn/A66kwwOv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刘爱君认为,民间打假人的"知假买假"行为虽是购买者范畴,但目的是为了获得加倍赔偿或惩罚性赔偿,并非出于"为生活消费需要",故这种"知假买假"者不宜被认定为"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则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计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包括支持疑假买假打假,希望通过培养一批人,来和假冒伪劣商品作斗争。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指出,"一些民间打假人通过商业化、集团化的'知假买假'牟取私利,部分手段甚至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仅未能实现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反而造成了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司法秩序的破坏。"
任超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在对民间打假人合法性地位进行正面保留的同时,也需要通过制度规范对其行为作出一定的限定,避免其肆意妄为衍生过多负面影响。首先,应当通过法律规范明确民间打假人的打假手段;其次,应当适度探索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分级适用,细化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规定;最后,对于恶意"假打"行为应当通过刑法途径予以严厉打击。#卖150碗熟肉被罚案原告律师发声#《法治日报》详情→https://t.cn/A66kwwOv
没事写点书评,一天看完了—公司管控,法学院没教的“公司法” ,这书写的非常游离,不知道是写给上过法学院的人看的,还是给公司老总看的,营养价值非常有限,感觉更像个人的营销,跟书的题目也非常无关。法律的东西,法学院都教过,公司法好好学学就行,法律之外的东西,可能是公司创业者的一些遭遇,也只是说他们不懂法,不守法的结果。里面还有些盈科律所的营销,奔驰车的广告 …道理都说得蜻蜓点水,更像各种感慨的散文,实务价值几乎没有……应该说文笔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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