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招聘# #重庆身边事#
[星星]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星星]招聘岗位:教师岗
[星星]应聘条件:点击链接查看https://t.cn/A6obrtPg
【学校介绍】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开始招生,2003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20年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曾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是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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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开始招生,2003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20年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曾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是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四川高速路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07时:
1、 雅康高速,大兴站、周公山站,入口,因交通事故收费站关闭;K16(对岩枢纽),至康定方向,因交通事故主线封道;成都、草坝、西昌需经对岩互通往康定方向所有车辆禁止通行;
2、 宜彝高速,西部洞群站、蒿坝站,入口,因停电收费站关闭。
3、 内宜高速,永安黄鹤湖站出入口(内江至水富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时间:6月27日6时至7月5日20时。
4、 隆纳高速,渠坝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6月28日08时至7月3日18时。
5、 雅叶高速,泸定站入口(雅安至康定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6月16日至7月14日,每日0时至7时;K95雅安至康定方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施工期间所有车辆至泸定站分流出站,绕行318国道通行;预计时间:6月16日至7月14日,每日0时至7时;
6、 西攀高速,永郎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K2338.610至K2349.260攀枝花至西昌方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所有车辆在白马站、永郎站进行梯级分流;预计时间:6月23日6时至7月1日6时。
7、 镇广高速,王坪站出入口,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K 47.148至K81.182双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通江至王坪方向车辆绕行至巴万高速春在站或芝苞站下高速,走165县道至王坪方向;王坪至通江方向车辆绕行165县道。预计时间:2022年6月6日9时30分至2022年7月30日24时。
8、 仁沐新高速,K192.577(沐川枢纽)仁寿至新市方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所有车辆从沐川枢纽分流至沐川站出站,预计时间:2022年05月28日8时起。
9、 沐马支线高速,沐川枢纽马边至沐川南方向,因计划性施工匝道关闭,所有车辆从沐川枢纽分流至沐川站出站,预计时间:2022年05月28日8时起。
10、 达渝高速,K1341至K1354达州至重庆方向,因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主线封道;重庆至达州方向实行半幅双向通行;预计时间:6月20日12时至7月10日12时;达州南服务区,达州至重庆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服务区关闭;预计时间:6月25日12时至6月29日12时。
11、 绵遂高速,松垭站出入口,因京昆高速扩容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时间:2022年5月20日0时至2023年11月20日0时。
12、 广巴高速,巴中南站出入口,因地方道路施工收费站关闭,管制时间:5月6日12时至7月5日24时。
13、 成德南高速,槐树站入口(成都至南部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
14、 巴达高速,兴文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禁止所有货车通行,预计时间:2022年2月20日18时至2022年7月31日24时。
15、 德简高速,隆兴站出入口,因地方路不具备大型车型通行条件,所有货车、大型车辆不能通行(站内广场隔离设施已预留调头通道)。
16、 成雅高速,双流北站入口,因缓解早晚高峰期车辆拥堵,禁止货车通行(鲜活车除外),预计时间:2022年1月5日至12月31日每日 07:30-09:00、17:30-19:00。新津南站,出口(雅安至成都方向),因改造施工收费站关闭,往成都方向要出站的车辆可以绕行至新津东站出站,预计时间:2021年9月29日0时至2022年9月28日24时。
17、 峨汉高速,K185.642峨眉山至汉源方向,因交通管制措施主线封道;一类客车要通行峨边方向,只有在峨眉山站出站后在掉头上站往峨边方向行驶;从峨边转接G93乐雅高速正常通行;自2021年8月15日0时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黄牌货车,九座(不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峨汉高速峨边段。
18、 成都绕城高速,从2021年6月10日起,黄牌货车,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通过收费站上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狮子桥枢纽双向,因计划性施工匝道关闭,施工期间:绕城高速无法转接成渝高速成都方向(至重庆方向可以转接)。2020年7月31日0时起,解除时间等通知。
19、 汶马高速,全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和超限车辆通行,解除时间待定。
20、 南广邻高速,邻水站出入口,站外地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邻水站出口(重庆至邻水方向),为缓解交通压力收费站关闭,预计时间:2019年5月8日开始,解除时间待定。
21、 都汶高速,全线入口,每日18时次日8时禁止危化品车通行,其余时间持相关证件危险品车辆可通行,未持相关证件的危化品车辆不能通行。
22、 泸黄高速,西昌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货车禁行,西昌至雅安方向所有货车绕行108国道至礼州站进站;西昌至攀枝花方向所有货车绕行G348、G108国道至西昌南站、黄水收费站进入高速。西昌站出口,因计划性施工所有超限、大件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无法出站。西昌北站入口,因计重设备维护,禁止所有货车通行。2022年1月7日0时起;西宁服务区,因泸黄路改扩建施工,超市、餐厅、加水,停止营业。停车、加油、厕所,仍对外开放。
23、 成南高速,K1845.800遂宁至成都方向,因桥梁受力原因,车辆居中通行,超限车辆请从回马站或红涪站绕行。
24、 成渝高速,渔箭站出入口,因地形条件、交通流量、绕外道路通行能力、道路交通安全、治超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禁止所有货车通行;成都站至简阳站入口,禁止运渣车驶入高速(防撞架焊死和反光标志齐全的空车除外),结束时间待定。
25、 巴陕高速,关坝站出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巴中至陕西方向,管制车辆在桥亭出站,陕西至巴中方向,从桥亭进站;19座以上客车可通行关坝站,须在四川站交警处登记备案才能通行。
26、 雅叶高速,全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和超限车辆通行;结束时间待定;大兴站至始阳站入口,因临时交通管制,禁止2轴蓝牌载重轻型自卸货车(载货总质量超过10吨)通行;解除时间待定。
27、 宜宾绕城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试运行阶段,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28、 成宜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29、 德都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30、 蓉丽高速,九井站至沐川南站入口;马边支线利店站、马边站入口,对危化品车辆及客运车辆进行管制,结束时间待定。
31、 蒲都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禁止所有不可解体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32、 攀大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试运行阶段,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33、 天府机场高速及支线高速,2月11日0时起禁止危化品车辆及运输超限超载不可解体物品车辆通行。
34、 绵九高速,自开通起对有些车型有管制:禁止轮式专用机械车、超限超载车辆、全挂牵引车、危化品车辆、9座及9座以上客车禁止驶入高速及通行,结束时间待定。
35、 叙威高速,从2021年7月1日0时开通起,营山站、分水站,出入口,以及高速主线上,禁止10座及10座以上客车、黄牌货车、危化品车、不可解体的超限超载车通行的。@四川高速
1、 雅康高速,大兴站、周公山站,入口,因交通事故收费站关闭;K16(对岩枢纽),至康定方向,因交通事故主线封道;成都、草坝、西昌需经对岩互通往康定方向所有车辆禁止通行;
2、 宜彝高速,西部洞群站、蒿坝站,入口,因停电收费站关闭。
3、 内宜高速,永安黄鹤湖站出入口(内江至水富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时间:6月27日6时至7月5日20时。
4、 隆纳高速,渠坝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6月28日08时至7月3日18时。
5、 雅叶高速,泸定站入口(雅安至康定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6月16日至7月14日,每日0时至7时;K95雅安至康定方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施工期间所有车辆至泸定站分流出站,绕行318国道通行;预计时间:6月16日至7月14日,每日0时至7时;
6、 西攀高速,永郎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K2338.610至K2349.260攀枝花至西昌方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所有车辆在白马站、永郎站进行梯级分流;预计时间:6月23日6时至7月1日6时。
7、 镇广高速,王坪站出入口,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K 47.148至K81.182双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通江至王坪方向车辆绕行至巴万高速春在站或芝苞站下高速,走165县道至王坪方向;王坪至通江方向车辆绕行165县道。预计时间:2022年6月6日9时30分至2022年7月30日24时。
8、 仁沐新高速,K192.577(沐川枢纽)仁寿至新市方向,因计划性施工主线封道,所有车辆从沐川枢纽分流至沐川站出站,预计时间:2022年05月28日8时起。
9、 沐马支线高速,沐川枢纽马边至沐川南方向,因计划性施工匝道关闭,所有车辆从沐川枢纽分流至沐川站出站,预计时间:2022年05月28日8时起。
10、 达渝高速,K1341至K1354达州至重庆方向,因路面病害处治施工主线封道;重庆至达州方向实行半幅双向通行;预计时间:6月20日12时至7月10日12时;达州南服务区,达州至重庆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服务区关闭;预计时间:6月25日12时至6月29日12时。
11、 绵遂高速,松垭站出入口,因京昆高速扩容施工收费站关闭,预计时间:2022年5月20日0时至2023年11月20日0时。
12、 广巴高速,巴中南站出入口,因地方道路施工收费站关闭,管制时间:5月6日12时至7月5日24时。
13、 成德南高速,槐树站入口(成都至南部方向),因计划性施工收费站关闭。
14、 巴达高速,兴文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禁止所有货车通行,预计时间:2022年2月20日18时至2022年7月31日24时。
15、 德简高速,隆兴站出入口,因地方路不具备大型车型通行条件,所有货车、大型车辆不能通行(站内广场隔离设施已预留调头通道)。
16、 成雅高速,双流北站入口,因缓解早晚高峰期车辆拥堵,禁止货车通行(鲜活车除外),预计时间:2022年1月5日至12月31日每日 07:30-09:00、17:30-19:00。新津南站,出口(雅安至成都方向),因改造施工收费站关闭,往成都方向要出站的车辆可以绕行至新津东站出站,预计时间:2021年9月29日0时至2022年9月28日24时。
17、 峨汉高速,K185.642峨眉山至汉源方向,因交通管制措施主线封道;一类客车要通行峨边方向,只有在峨眉山站出站后在掉头上站往峨边方向行驶;从峨边转接G93乐雅高速正常通行;自2021年8月15日0时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黄牌货车,九座(不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峨汉高速峨边段。
18、 成都绕城高速,从2021年6月10日起,黄牌货车,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通过收费站上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狮子桥枢纽双向,因计划性施工匝道关闭,施工期间:绕城高速无法转接成渝高速成都方向(至重庆方向可以转接)。2020年7月31日0时起,解除时间等通知。
19、 汶马高速,全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和超限车辆通行,解除时间待定。
20、 南广邻高速,邻水站出入口,站外地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邻水站出口(重庆至邻水方向),为缓解交通压力收费站关闭,预计时间:2019年5月8日开始,解除时间待定。
21、 都汶高速,全线入口,每日18时次日8时禁止危化品车通行,其余时间持相关证件危险品车辆可通行,未持相关证件的危化品车辆不能通行。
22、 泸黄高速,西昌站入口,因计划性施工货车禁行,西昌至雅安方向所有货车绕行108国道至礼州站进站;西昌至攀枝花方向所有货车绕行G348、G108国道至西昌南站、黄水收费站进入高速。西昌站出口,因计划性施工所有超限、大件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无法出站。西昌北站入口,因计重设备维护,禁止所有货车通行。2022年1月7日0时起;西宁服务区,因泸黄路改扩建施工,超市、餐厅、加水,停止营业。停车、加油、厕所,仍对外开放。
23、 成南高速,K1845.800遂宁至成都方向,因桥梁受力原因,车辆居中通行,超限车辆请从回马站或红涪站绕行。
24、 成渝高速,渔箭站出入口,因地形条件、交通流量、绕外道路通行能力、道路交通安全、治超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禁止所有货车通行;成都站至简阳站入口,禁止运渣车驶入高速(防撞架焊死和反光标志齐全的空车除外),结束时间待定。
25、 巴陕高速,关坝站出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巴中至陕西方向,管制车辆在桥亭出站,陕西至巴中方向,从桥亭进站;19座以上客车可通行关坝站,须在四川站交警处登记备案才能通行。
26、 雅叶高速,全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和超限车辆通行;结束时间待定;大兴站至始阳站入口,因临时交通管制,禁止2轴蓝牌载重轻型自卸货车(载货总质量超过10吨)通行;解除时间待定。
27、 宜宾绕城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试运行阶段,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28、 成宜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29、 德都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30、 蓉丽高速,九井站至沐川南站入口;马边支线利店站、马边站入口,对危化品车辆及客运车辆进行管制,结束时间待定。
31、 蒲都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禁止所有不可解体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32、 攀大高速,全线入口,自开通以来试运行阶段,禁止所有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结束时间待定。
33、 天府机场高速及支线高速,2月11日0时起禁止危化品车辆及运输超限超载不可解体物品车辆通行。
34、 绵九高速,自开通起对有些车型有管制:禁止轮式专用机械车、超限超载车辆、全挂牵引车、危化品车辆、9座及9座以上客车禁止驶入高速及通行,结束时间待定。
35、 叙威高速,从2021年7月1日0时开通起,营山站、分水站,出入口,以及高速主线上,禁止10座及10座以上客车、黄牌货车、危化品车、不可解体的超限超载车通行的。@四川高速
【#重庆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购买二套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6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15条,涉及支持新市民和人才安居、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落实差别化房地产税收政策、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促进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推动租赁市场稳步发展、促进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做好线上交易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等。
全文如下:
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新市民和人才安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或引进部门认定的在渝人才,在住房、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人行重庆营管部联合重庆银保监局指导完善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三、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兼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商业商务用房按揭贷款的支持。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保障贷款资金供应。
五、明确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落实差别化房地产税收政策。家庭新购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若家庭仍有1套住房的,对新购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政府相关标准取得的货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仅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七、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对已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按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已监管的项目资本金。对新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监管金额的60%,剩余的40%可给予4个月的缓存期。在缓存期内,开发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全额使用节点要求的,可不再补存剩余项目资本金。
八、促进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对已出让土地开发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模、开竣工时间等进行开发建设,推动达到工程形象进度的项目尽快上市销售。推进中心城区“已供未建”“久建未完”“应售未售”项目清理,形成有效供给,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九、推动租赁市场稳步发展。增加市场租赁住房供给,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等人口集聚区新增市场租赁住房,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合理租房需求。在符合规划原则及周边配套功能完善的基础上,有市场需求的,允许按程序利用现有商业商务项目改建或调整为租赁住房项目,改建或调整后的租赁住房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研究制定支持租赁住房发展的配套政策,着力解决落户、上学、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逐步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救助、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租购同权。
十、促进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依法出售车位(库)的,应当进行公告。对配套车位(库)存量较多的商品房项目,开展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试点,属住宅配套车位(库)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每户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库),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且办理初始登记后有多余车位(库)的,可以向其他业主出售,但未销售住房对应的配建车位(库)不得出售;属非住宅配套车位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每户业主购买的车位(库)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持有房屋面积占总非住宅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且办理初始登记后有多余车位(库)的,可对外销售。
十一、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
十二、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对尚未出让土地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加快土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净地”出让;对已供地尚未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先于或与项目同步完工配套设施;对已供地且已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在项目交房前限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十三、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建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人工智能、智能建造等技术在规划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改善。
十四、做好线上交易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大力推行“线上选房”,为购房、租房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线上看房、选房、咨询、认购等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区域性房交会。全面推行存量房网签及交易资金全监管,建立全流程交易服务,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十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管理机制;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重庆日报客户端)https://t.cn/A6aP5YFU
全文如下:
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新市民和人才安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或引进部门认定的在渝人才,在住房、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人行重庆营管部联合重庆银保监局指导完善重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全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三、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兼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商业商务用房按揭贷款的支持。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保障贷款资金供应。
五、明确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落实差别化房地产税收政策。家庭新购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转让家庭唯一原住房的,按照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若家庭仍有1套住房的,对新购住房按照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政府相关标准取得的货币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仅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七、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对已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按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已监管的项目资本金。对新办理项目资本金存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分批次存入,首次存入核定监管金额的60%,剩余的40%可给予4个月的缓存期。在缓存期内,开发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全额使用节点要求的,可不再补存剩余项目资本金。
八、促进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对已出让土地开发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模、开竣工时间等进行开发建设,推动达到工程形象进度的项目尽快上市销售。推进中心城区“已供未建”“久建未完”“应售未售”项目清理,形成有效供给,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九、推动租赁市场稳步发展。增加市场租赁住房供给,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等人口集聚区新增市场租赁住房,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合理租房需求。在符合规划原则及周边配套功能完善的基础上,有市场需求的,允许按程序利用现有商业商务项目改建或调整为租赁住房项目,改建或调整后的租赁住房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研究制定支持租赁住房发展的配套政策,着力解决落户、上学、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逐步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救助、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租购同权。
十、促进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依法出售车位(库)的,应当进行公告。对配套车位(库)存量较多的商品房项目,开展商品房配套车位利用试点,属住宅配套车位(库)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每户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库),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且办理初始登记后有多余车位(库)的,可以向其他业主出售,但未销售住房对应的配建车位(库)不得出售;属非住宅配套车位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每户业主购买的车位(库)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持有房屋面积占总非住宅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且办理初始登记后有多余车位(库)的,可对外销售。
十一、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
十二、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对尚未出让土地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加快土地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净地”出让;对已供地尚未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先于或与项目同步完工配套设施;对已供地且已开发建设的项目,属地政府及土地整治储备机构应在项目交房前限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十三、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建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人工智能、智能建造等技术在规划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改善。
十四、做好线上交易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大力推行“线上选房”,为购房、租房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线上看房、选房、咨询、认购等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区域性房交会。全面推行存量房网签及交易资金全监管,建立全流程交易服务,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十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管理机制;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重庆日报客户端)https://t.cn/A6aP5Y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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