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冷知识# 古人是如何环保的?专业科学,法度严明】
古人面对环保问题时是如何做的呢?他们是否也会有垃圾处理问题?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城关睡虎地11号墓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部分是关于秦国法律的,后来被整理成为《秦律十八种》,其中有大量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定,由此将古代人对于环保的历史研究浮现在人们的视野面前。
在古代,不重视环境甚至出现了“不可以为天下王”的记载。荀子用了大量笔墨强调生态自然的和谐,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整体意思就是告诫百姓不能随意乱砍乱伐,践踏花草,因为这是“圣王之制也”。
往西周时期看,当时还颁布了环保法令,“毋坏屋,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是西周的《伐崇令》 堪称我国历史上有关环保的最严发令,最高可以杀无赦 ,可知确实到了极其森严的地步。在当时还有一个叫“虞”的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是负责所有的山川林业和大江湖泊。
五帝时代,舜就对自然环保格外重视,根据当时的形势,他设置了专门机构,配置官吏,然后由各部落首领公开商讨,这其中就有“虞”。“虞”的编制不小,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尚书尧典》也记载了舜任命伯益做“环保主官”的事。国内有环保学者认为,舜所设的“虞”,是世界上最早的“环保部”,伯益是最早的“环保官员”。
此外,伯益不光是环保专家,还是治水专家大禹的重要助手;他发明了水井,保证百姓饮用水源免受污染;他还提倡保护动物,构建生态平衡发展。《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有“伯益知禽兽”的文字,因此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出他对于自然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
大禹在任时颁布禁令:“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春季实行“山禁”,夏季实行“休渔”、这既保护了环境,也保证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元前1050年前后,周王在攻打崇国时出台“伐崇令”定:“毋坏屋, 毋填井,毋伐树毋动六畜。”即不得毁坏房屋,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树木,不得破坏居住环境的设施。
此外,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韩非子》记载: "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发现后将被剁手,确实有点过了,后来古人对破坏环保的处罚有所放松,但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鞭笞“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
同样管仲甚至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草莱 不可以为天下王。”根据这一思想,他提出了明确的禁令,“无杀伐 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这话不难理解,就是不能对自然环境有任何破坏,尤其是违背季节的砍伐,因此在管仲的推动下,齐国整体的风度和治理水平都高出其他列国,因此成为“春秋五霸”不是没有原因的,可以想见,齐国在当时是最好的“宜居城市”了。
此外《吕氏春秋.士容论》也涉及了秦国 “禁烧”规定, “泽人不敢灰”之说,即不准在泽中割草烧灰。《北齐书 》中记载,皇帝高洋下诏规定:“限仲冬一月燎原,不得他时行火,损昆虫草木。”只能在仲冬(十一月)一个月内烧荒,其它季节一律禁止.后代相关环保法令中,便保留了“禁烧”条令,如《唐律杂律》规定“非时烧田野者”要被严惩。《宋刑统》中提到,所谓“非时”是指每年阴历二月到十月之间。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卷,杖六十”等。
那么,如果违反环保法令怎么办?
从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即如果有人敢不遵从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说情赦免。此外,《管子》中有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除了颁布保护城市清洁卫生的法规,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条狼氏”。条狼氏掌清除道路、驱避行人之职。
古人还严禁在道路上乱倒垃圾,违者严惩不贷,绝不会姑息迁就。《汉书五行志》:“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脸上刻字发配,这个处理确实不轻。
此外,对于厕所环境,也是管理的也是相当规范。
古人在看人家房子的时候,看客厅看卧室还要看卫生间,因为厕所的干净与否,是检验房屋质量的标准。“观室者周于寝庙,又适其偃焉。”不仅如此,古代对公共厕所也非常讲究,对厕所的位置要求挺严。《墨子》 云:“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溷,垣高十二尺以上。”古代,人们购物用的器具大都是容易分解和处理的东西,比如竹篮,竹筐、稻草等,去街市上买鱼,携带一根稻草,然后穿在鱼的腮下就可以提回来了。除了用稻草,古人还用荷叶包裹东西。
《三国典略》中记载:“建康令孔奂以麦屑为饭,用荷叶裹之,一宿之间得数万裹,以给兵士。”里的这段话记载了三国时期在战场.上以荷叶包饭的事情,这种做法显然是既方便快捷,又十分环保。荷叶用后扔在地上,很短时间即可融入土地了,堪称遵守纪律之外又讲究方法的环保了,因此在古代的环保中,考验的也是治理能力,同时更多的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智慧。
古人面对环保问题时是如何做的呢?他们是否也会有垃圾处理问题?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城关睡虎地11号墓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部分是关于秦国法律的,后来被整理成为《秦律十八种》,其中有大量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规定,由此将古代人对于环保的历史研究浮现在人们的视野面前。
在古代,不重视环境甚至出现了“不可以为天下王”的记载。荀子用了大量笔墨强调生态自然的和谐,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整体意思就是告诫百姓不能随意乱砍乱伐,践踏花草,因为这是“圣王之制也”。
往西周时期看,当时还颁布了环保法令,“毋坏屋,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是西周的《伐崇令》 堪称我国历史上有关环保的最严发令,最高可以杀无赦 ,可知确实到了极其森严的地步。在当时还有一个叫“虞”的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是负责所有的山川林业和大江湖泊。
五帝时代,舜就对自然环保格外重视,根据当时的形势,他设置了专门机构,配置官吏,然后由各部落首领公开商讨,这其中就有“虞”。“虞”的编制不小,第一任虞官名叫伯益,《尚书尧典》也记载了舜任命伯益做“环保主官”的事。国内有环保学者认为,舜所设的“虞”,是世界上最早的“环保部”,伯益是最早的“环保官员”。
此外,伯益不光是环保专家,还是治水专家大禹的重要助手;他发明了水井,保证百姓饮用水源免受污染;他还提倡保护动物,构建生态平衡发展。《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有“伯益知禽兽”的文字,因此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出他对于自然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
大禹在任时颁布禁令:“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春季实行“山禁”,夏季实行“休渔”、这既保护了环境,也保证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元前1050年前后,周王在攻打崇国时出台“伐崇令”定:“毋坏屋, 毋填井,毋伐树毋动六畜。”即不得毁坏房屋,不得填埋水井,不得砍伐树木,不得破坏居住环境的设施。
此外,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韩非子》记载: "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这类生活垃圾倒在街道上,被发现后将被剁手,确实有点过了,后来古人对破坏环保的处罚有所放松,但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鞭笞“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
同样管仲甚至认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草莱 不可以为天下王。”根据这一思想,他提出了明确的禁令,“无杀伐 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这话不难理解,就是不能对自然环境有任何破坏,尤其是违背季节的砍伐,因此在管仲的推动下,齐国整体的风度和治理水平都高出其他列国,因此成为“春秋五霸”不是没有原因的,可以想见,齐国在当时是最好的“宜居城市”了。
此外《吕氏春秋.士容论》也涉及了秦国 “禁烧”规定, “泽人不敢灰”之说,即不准在泽中割草烧灰。《北齐书 》中记载,皇帝高洋下诏规定:“限仲冬一月燎原,不得他时行火,损昆虫草木。”只能在仲冬(十一月)一个月内烧荒,其它季节一律禁止.后代相关环保法令中,便保留了“禁烧”条令,如《唐律杂律》规定“非时烧田野者”要被严惩。《宋刑统》中提到,所谓“非时”是指每年阴历二月到十月之间。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卷,杖六十”等。
那么,如果违反环保法令怎么办?
从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即如果有人敢不遵从禁令,一律处死,且不得说情赦免。此外,《管子》中有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除了颁布保护城市清洁卫生的法规,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条狼氏”。条狼氏掌清除道路、驱避行人之职。
古人还严禁在道路上乱倒垃圾,违者严惩不贷,绝不会姑息迁就。《汉书五行志》:“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脸上刻字发配,这个处理确实不轻。
此外,对于厕所环境,也是管理的也是相当规范。
古人在看人家房子的时候,看客厅看卧室还要看卫生间,因为厕所的干净与否,是检验房屋质量的标准。“观室者周于寝庙,又适其偃焉。”不仅如此,古代对公共厕所也非常讲究,对厕所的位置要求挺严。《墨子》 云:“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为民溷,垣高十二尺以上。”古代,人们购物用的器具大都是容易分解和处理的东西,比如竹篮,竹筐、稻草等,去街市上买鱼,携带一根稻草,然后穿在鱼的腮下就可以提回来了。除了用稻草,古人还用荷叶包裹东西。
《三国典略》中记载:“建康令孔奂以麦屑为饭,用荷叶裹之,一宿之间得数万裹,以给兵士。”里的这段话记载了三国时期在战场.上以荷叶包饭的事情,这种做法显然是既方便快捷,又十分环保。荷叶用后扔在地上,很短时间即可融入土地了,堪称遵守纪律之外又讲究方法的环保了,因此在古代的环保中,考验的也是治理能力,同时更多的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智慧。
【满语是如何称呼汉人的?】
满语中称汉人为“尼堪”(nikan),因此早期依附明朝的女真各部落,都称呼汉人为尼堪。
比较有意思的是,当时建州女真有一个首领,还是努尔哈赤的大仇人,居然名叫尼堪外兰(nikan wailan)。
尼堪外兰曾是建州左卫苏克苏浒河部图伦城主,与努尔哈赤类似,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1583年,他为了讨好李成梁并借机扩大势力,跟随李成梁讨伐反叛明朝的古勒城。一开始明军伤亡很大,尼堪外兰便主动劝降古勒城里的守军,声称只要投降就能免死,但在等古勒城投降后却纵兵屠城。当时正在该城中充当劝降使者的一对父子:觉昌安和塔克世,结果不幸被乱兵一起杀了。这两个人就是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
此后明朝廷虽然封努尔哈赤为高官以安抚他,但还是未能阻止努尔哈赤的反叛。尼堪外兰首当其冲成为努尔哈赤的复仇对象。1584年,尼堪外兰的图伦城被努尔哈赤偷袭而破,尼堪外兰逃亡。1587年,尼堪外兰逃到明朝领地求庇护,但李成梁觉得他已经没有利用价值,将其送给努尔哈赤,尼堪外兰遂被杀。
尼堪外兰虽然是建州女真的首领,但他这个名字却很奇怪。wailan亦有说应为“外郎”,是指一种汉人官名(类似员外郎),因此尼堪外兰这个名字也有可能只是一个官名,即“汉人的小吏”或者“汉人的秘书”。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尼堪外兰作为明朝廷的小官,却被出卖给了努尔哈赤,实在是一种毫无信义的行为。
满语中称汉人为“尼堪”(nikan),因此早期依附明朝的女真各部落,都称呼汉人为尼堪。
比较有意思的是,当时建州女真有一个首领,还是努尔哈赤的大仇人,居然名叫尼堪外兰(nikan wailan)。
尼堪外兰曾是建州左卫苏克苏浒河部图伦城主,与努尔哈赤类似,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1583年,他为了讨好李成梁并借机扩大势力,跟随李成梁讨伐反叛明朝的古勒城。一开始明军伤亡很大,尼堪外兰便主动劝降古勒城里的守军,声称只要投降就能免死,但在等古勒城投降后却纵兵屠城。当时正在该城中充当劝降使者的一对父子:觉昌安和塔克世,结果不幸被乱兵一起杀了。这两个人就是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
此后明朝廷虽然封努尔哈赤为高官以安抚他,但还是未能阻止努尔哈赤的反叛。尼堪外兰首当其冲成为努尔哈赤的复仇对象。1584年,尼堪外兰的图伦城被努尔哈赤偷袭而破,尼堪外兰逃亡。1587年,尼堪外兰逃到明朝领地求庇护,但李成梁觉得他已经没有利用价值,将其送给努尔哈赤,尼堪外兰遂被杀。
尼堪外兰虽然是建州女真的首领,但他这个名字却很奇怪。wailan亦有说应为“外郎”,是指一种汉人官名(类似员外郎),因此尼堪外兰这个名字也有可能只是一个官名,即“汉人的小吏”或者“汉人的秘书”。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尼堪外兰作为明朝廷的小官,却被出卖给了努尔哈赤,实在是一种毫无信义的行为。
小岛文化真好,原始的力量和柔美,一切都像凭着本能在行动,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枷锁太多,会很羡慕这样的自然而然。
也许可以做小岛原始社会里的人,天生会跳舞唱歌和高声喊叫,心上人是部落里最勇敢英武的年轻人,杀死情敌后用两头羊娶我回家,我生下一对儿女后他不幸战死,儿子长大后成为部落首领,要和敌对部落大战,全族的女人为他们缝好战袍,再在他们败北后一起自焚死在自己的土地上。
也许可以做小岛原始社会里的人,天生会跳舞唱歌和高声喊叫,心上人是部落里最勇敢英武的年轻人,杀死情敌后用两头羊娶我回家,我生下一对儿女后他不幸战死,儿子长大后成为部落首领,要和敌对部落大战,全族的女人为他们缝好战袍,再在他们败北后一起自焚死在自己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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