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二全文公布,香港特首和立法会将这样产生】据新华社消息,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获得全票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正 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一、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15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 300人
第二界别:专业界 300人
第三界别:基层、劳工和宗教等界 300人
第四界别: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 300人
第五界别: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 300人
选举委员会委员必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选举委员会各个界别的划分及名额如下:
第一界别设十八个界别分组:工业界(第一)(17席)、工业界(第二)(17席)、纺织及制衣界(17席)、商界(第一)(17席)、商界(第二)(17席)、商界(第三)(17席)、金融界(17席)、金融服务界(17席)、保险界(17席)、地产及建造界(17席)、航运交通界(17席)、进出口界(17席)、旅游界(17席)、酒店界(16席)、饮食界(16席)、批发及零售界(17席)、香港雇主联合会(15席)、中小企业界(15席)。
第二界别设十个界别分组:科技创新界(30席)、工程界(30席)、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30席)、会计界(30席)、法律界(30席)、教育界(30席)、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30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30席)、中医界(30席)、社会福利界(30席)。
第三界别设五个界别分组:渔农界(60席)、劳工界(60席)、基层社团(60席)、同乡社团(60席)、宗教界(60席)。
第四界别设五个界别分组:立法会议员(90席)、乡议局(27席)、港九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76席)、“新界”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80席)、内地港人团体的代表(27席)。
第五界别设两个界别分组: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190席)、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110席)
四、选举委员会以下列方式产生: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立法会议员、大学校长或者学校董事会或者校务委员会主席,以及工程界(15席)、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15席)、教育界(5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15席)、社会福利界(15席)等界别分组的法定机构、咨询组织及相关团体负责人,是相应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
除第五界别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也可以在其有密切联系的选举委员会其他界别分组登记为委员。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登记为选举委员会其他界别分组的委员,则其计入相应界别分组的名额,该界别分组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产生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相应减少。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登记为选举委员会有关界别分组的委员后,在该届选举委员会任期内,根据上述规定确定的选举委员会各界别分组按照本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产生的委员的名额维持不变。
(二)宗教界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提名产生;科技创新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香港院士中提名产生;会计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在国家财政部聘任的香港会计咨询专家中提名产生;法律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9席)在中国法学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由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香港会员总会和香港出版总会分别提名产生;中医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内地港人团体的代表界别分组的委员(27席)由各内地港人团体提名产生。
(三)除本款第一、二项规定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外,其他委员由相应界别分组的合资格团体选民选出。各界别分组的合资格团体选民由法律规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机构、组织、团体或企业构成。除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法列明者外,有关团体和企业须获得其所在界别分组相应资格后持续运作三年以上方可成为该界别分组选民。第四界别的乡议局、港九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新界”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和第五界别的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等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可由个人选民选出。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获得其所在界别分组5个选民的提名。每个选民可提名不超过其所在界别分组选举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各界别分组选民根据提名的名单,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该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
上款规定涉及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具体产生办法,包括有关界别分组的法定机构、咨询组织、相关团体和合资格团体选民的界定、候选人提名办法、投票办法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五、选举委员会设召集人制度,负责必要时召集选举委员会会议,办理有关事宜。总召集人由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选举委员会委员担任,总召集人在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
六、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且上述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须不少于15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七、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行政长官候任人须获得超过750票。具体选举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八、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书。
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书作出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
九、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
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本办法的修改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修改前,以适当形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
十一、依据本办法产生的选举委员会任期开始时,依据原办法产生的选举委员会任期即告终止。
十二、本办法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原附件一及有关修正案不再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备案修正 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每届90人,组成如下:
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 40人
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 30人
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 20人
上述选举委员会即本法附件一规定的选举委员会。
二、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0名、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且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任何合资格选民均可被提名为候选人。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议员名额的有效,得票多的40名候选人当选。
三、功能团体选举设以下二十八个界别:渔农界、乡议局、工业界(第一)、工业界(第二)、纺织及制衣界、商界(第一)、商界(第二)、商界(第三)、金融界、金融服务界、保险界、地产及建造界、航运交通界、进出口界、旅游界、饮食界、批发及零售界、科技创新界、工程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会计界、法律界、教育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医疗卫生界、社会福利界、劳工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及有关全国性团体代表界。其中,劳工界选举产生三名议员,其他界别各选举产生一名议员。
乡议局、工程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会计界、法律界、教育界、医疗卫生界、社会福利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及有关全国性团体代表界等界别的议员,由个人选民选出。其他界别的议员由合资格团体选民选举产生,各界别的合资格团体选民由法律规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机构、组织、团体或企业构成。除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法列明者外,有关团体和企业须获得其所在界别相应资格后持续运作三年以上方可成为该界别选民。
候选人须获得所在界别不少于10个、不多于20个选民和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功能团体选举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各界别选民根据提名的名单,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该界别立法会议员。
各界别有关法定团体的划分、合资格团体选民的界定、选举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四、分区直接选举设立十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产生两名议员。
候选人须获得所在选区不少于100个、不多于200个选民和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分区直接选举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选民根据提名的名单以无记名投票选择一名候选人,得票多的两名候选人当选。
选区划分、投票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书。
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书作出的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
七、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对法案和议案的表决采取下列程序:
政府提出的法案,如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即为通过。
立法会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须分别经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通过。
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本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的修改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修改前,以适当形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
九、本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原附件二及有关修正案不再施行。
https://t.cn/A6cZ8hWp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正 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一、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15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 300人
第二界别:专业界 300人
第三界别:基层、劳工和宗教等界 300人
第四界别: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 300人
第五界别: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 300人
选举委员会委员必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三、选举委员会各个界别的划分及名额如下:
第一界别设十八个界别分组:工业界(第一)(17席)、工业界(第二)(17席)、纺织及制衣界(17席)、商界(第一)(17席)、商界(第二)(17席)、商界(第三)(17席)、金融界(17席)、金融服务界(17席)、保险界(17席)、地产及建造界(17席)、航运交通界(17席)、进出口界(17席)、旅游界(17席)、酒店界(16席)、饮食界(16席)、批发及零售界(17席)、香港雇主联合会(15席)、中小企业界(15席)。
第二界别设十个界别分组:科技创新界(30席)、工程界(30席)、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30席)、会计界(30席)、法律界(30席)、教育界(30席)、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30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30席)、中医界(30席)、社会福利界(30席)。
第三界别设五个界别分组:渔农界(60席)、劳工界(60席)、基层社团(60席)、同乡社团(60席)、宗教界(60席)。
第四界别设五个界别分组:立法会议员(90席)、乡议局(27席)、港九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76席)、“新界”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80席)、内地港人团体的代表(27席)。
第五界别设两个界别分组: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190席)、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110席)
四、选举委员会以下列方式产生: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立法会议员、大学校长或者学校董事会或者校务委员会主席,以及工程界(15席)、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15席)、教育界(5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15席)、社会福利界(15席)等界别分组的法定机构、咨询组织及相关团体负责人,是相应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
除第五界别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也可以在其有密切联系的选举委员会其他界别分组登记为委员。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登记为选举委员会其他界别分组的委员,则其计入相应界别分组的名额,该界别分组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产生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相应减少。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登记为选举委员会有关界别分组的委员后,在该届选举委员会任期内,根据上述规定确定的选举委员会各界别分组按照本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产生的委员的名额维持不变。
(二)宗教界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提名产生;科技创新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香港院士中提名产生;会计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在国家财政部聘任的香港会计咨询专家中提名产生;法律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9席)在中国法学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由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香港会员总会和香港出版总会分别提名产生;中医界界别分组的部分委员(15席)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香港理事中提名产生;内地港人团体的代表界别分组的委员(27席)由各内地港人团体提名产生。
(三)除本款第一、二项规定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外,其他委员由相应界别分组的合资格团体选民选出。各界别分组的合资格团体选民由法律规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机构、组织、团体或企业构成。除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法列明者外,有关团体和企业须获得其所在界别分组相应资格后持续运作三年以上方可成为该界别分组选民。第四界别的乡议局、港九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新界”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委员的代表和第五界别的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等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可由个人选民选出。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获得其所在界别分组5个选民的提名。每个选民可提名不超过其所在界别分组选举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各界别分组选民根据提名的名单,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该界别分组的选举委员会委员。
上款规定涉及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具体产生办法,包括有关界别分组的法定机构、咨询组织、相关团体和合资格团体选民的界定、候选人提名办法、投票办法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五、选举委员会设召集人制度,负责必要时召集选举委员会会议,办理有关事宜。总召集人由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选举委员会委员担任,总召集人在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
六、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且上述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须不少于15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七、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经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行政长官候任人须获得超过750票。具体选举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八、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书。
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书作出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
九、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
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本办法的修改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修改前,以适当形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
十一、依据本办法产生的选举委员会任期开始时,依据原办法产生的选举委员会任期即告终止。
十二、本办法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原附件一及有关修正案不再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备案修正 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每届90人,组成如下:
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 40人
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 30人
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 20人
上述选举委员会即本法附件一规定的选举委员会。
二、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0名、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名,且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任何合资格选民均可被提名为候选人。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议员名额的有效,得票多的40名候选人当选。
三、功能团体选举设以下二十八个界别:渔农界、乡议局、工业界(第一)、工业界(第二)、纺织及制衣界、商界(第一)、商界(第二)、商界(第三)、金融界、金融服务界、保险界、地产及建造界、航运交通界、进出口界、旅游界、饮食界、批发及零售界、科技创新界、工程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会计界、法律界、教育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医疗卫生界、社会福利界、劳工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及有关全国性团体代表界。其中,劳工界选举产生三名议员,其他界别各选举产生一名议员。
乡议局、工程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会计界、法律界、教育界、医疗卫生界、社会福利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及有关全国性团体代表界等界别的议员,由个人选民选出。其他界别的议员由合资格团体选民选举产生,各界别的合资格团体选民由法律规定的具有代表性的机构、组织、团体或企业构成。除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法列明者外,有关团体和企业须获得其所在界别相应资格后持续运作三年以上方可成为该界别选民。
候选人须获得所在界别不少于10个、不多于20个选民和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功能团体选举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各界别选民根据提名的名单,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该界别立法会议员。
各界别有关法定团体的划分、合资格团体选民的界定、选举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四、分区直接选举设立十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产生两名议员。
候选人须获得所在选区不少于100个、不多于200个选民和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分区直接选举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选民根据提名的名单以无记名投票选择一名候选人,得票多的两名候选人当选。
选区划分、投票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以选举法规定。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审查情况,就立法会议员候选人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条件者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书。
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书作出的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资格确认的决定,不得提起诉讼。
六、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
七、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对法案和议案的表决采取下列程序:
政府提出的法案,如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即为通过。
立法会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须分别经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通过。
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本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的修改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修改前,以适当形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
九、本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原附件二及有关修正案不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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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之下,二手平台上为何还能买到开房记录、户籍等个人信息?
2020-12-21 17:39:0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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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题:禁令之下,二手平台上为何还能买到开房记录、户籍等个人信息?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宋佳、颜之宏
“提供任何信息查询服务”“可查任何信息”……“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闲鱼、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上,有一些声称可以提供个人信息查询服务的卖家;户籍、房产、开房记录等隐私信息,有的几百元就能买到。
市场监管总局等14部门今年曾联合发布通知,于10月至12月开展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任务之一是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一些二手平台多次发布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公告,冻结并公示了一些涉及出售隐私信息的会员账户。
禁令之下,这类违法违规交易为何依旧活跃?
依然有卖家出售各种个人信息,有的几百元就能买到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多位卖家的帖子中,个人隐私信息被明码标价公开出售。
一位卖家的服务清单显示,可以查询的信息内容包括个人户籍、名下房产、出行记录、3到5年内的个人开房和同住开房记录等20多项,不同信息的查询等待时间不同,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户籍类身份信息查询起来相对较快,价格也便宜。有卖家表示,“260元,10分钟出结果。”他随后发来一张电脑截图,声称是刚刚帮人查询的,截图里的10个人同名同姓,而标红者就是被查询人员。这些身份信息包含了姓名、证件照、民族、户籍地和身份证号。在名字下面,一行灰色小字显示上述结果来源于“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
“查开房记录一般需要一两天,2000元可以查5年内的。”卖家提供的截图中,一套信息包括入住者姓名、手机号、入住时间、房间号、酒店名称和地址等。
“提供手机号码可以查淘宝地址、美团地址、快递地址,找人肯定没问题。”卖家说。
一般来说,在二手平台上发布商品信息是先发布后审核,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卖家可乘之机,比如规避平台的关键词过滤系统。
记者注意到,为规避平台关键词监管,一些卖家在平台以“代查信息”为商品名招徕买家,再通过QQ或微信进一步沟通。还有一些人在其他卖家的评论区留言发布“代查信息”,逃避监管。
违规违法交易为何屡禁不绝?
记者发现,二手平台上,有的卖家从7月开始便持续发帖,一直未被封号处理,有的则是最近才注册的账户。
业内人士认为,平台对这类交易没有尽到“守土有责”的监管义务。
记者查阅相关二手平台的用户协议,协议中声明,用户协议的签署不代表平台对交易双方的行为合法性、有效性等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虽然部分平台用户协议中有所谓的‘免责声明’,平台方也不直接参与用户之间的交易,但作为二手交易的重要载体,平台方对于平台上的违法行为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北京孟真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佳成认为,平台方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主动承担起遏制平台违法交易的责任,自觉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
此外,平台对发布违规违法商品的卖家处罚力度也不够,一般只是通过下架商品、封号等措施予以处罚。一些不法分子换一个号便可再次入驻。
虽然平台要求,用户在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并进行实名认证,但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卖家为了隐匿自己的身份,常常使用由他人实名认证的账号进行交易。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商家还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贩卖“带实名认证”的平台账号。“单个账号70元一个,有交易记录的200元至320元不等,均已实名认证。”
堵住信息泄露源头,加强审核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要想杜绝二手平台上的个人信息买卖,应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要堵住信息泄露源头。记者调查发现,二手平台上被倒卖的个人信息不少来源于黑客盗取和“内鬼”泄露。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信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表示,当前,部分平台的应用程序接口存在安全漏洞,容易被黑客攻击。不法分子通过一些平台的信息接口,非法访问其数据库,继而造成信息泄露。
调查中,有的卖家称自己就能直接查询,有的称要联系在相关部门做事的“上家”具体操作,有些就是行业“内鬼”。
一名卖家在帖子里公开表示,自己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现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可以代查任何信息。“我现在兼职查询信息,着急的话,工作室还有其他人能查。”
此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一起派出所原民警受贿提供公民信息的案件。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某派出所原民警聂某伙同辅警郭某等人私自违规使用公安数字证书登录公安内部信息网查询系统,查询不特定人员公民个人信息54618条,非法获利32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万元。
其次,业内人士表示,二手平台应切实承担起审核、监管的义务。何延哲建议,监管部门要督促二手平台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严格把关。平台应进一步加强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维护平台生态健康。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立法机关应针对二手电商交易市场的现状和问题,完善顶层设计,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执法机关应加强执法和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与素养。
胡佳成提示,非法获取、提供他人信息,不仅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规定,将相关工作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的,将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个人信息
2020-12-21 17:39:0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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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题:禁令之下,二手平台上为何还能买到开房记录、户籍等个人信息?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宋佳、颜之宏
“提供任何信息查询服务”“可查任何信息”……“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闲鱼、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上,有一些声称可以提供个人信息查询服务的卖家;户籍、房产、开房记录等隐私信息,有的几百元就能买到。
市场监管总局等14部门今年曾联合发布通知,于10月至12月开展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任务之一是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一些二手平台多次发布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公告,冻结并公示了一些涉及出售隐私信息的会员账户。
禁令之下,这类违法违规交易为何依旧活跃?
依然有卖家出售各种个人信息,有的几百元就能买到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多位卖家的帖子中,个人隐私信息被明码标价公开出售。
一位卖家的服务清单显示,可以查询的信息内容包括个人户籍、名下房产、出行记录、3到5年内的个人开房和同住开房记录等20多项,不同信息的查询等待时间不同,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户籍类身份信息查询起来相对较快,价格也便宜。有卖家表示,“260元,10分钟出结果。”他随后发来一张电脑截图,声称是刚刚帮人查询的,截图里的10个人同名同姓,而标红者就是被查询人员。这些身份信息包含了姓名、证件照、民族、户籍地和身份证号。在名字下面,一行灰色小字显示上述结果来源于“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
“查开房记录一般需要一两天,2000元可以查5年内的。”卖家提供的截图中,一套信息包括入住者姓名、手机号、入住时间、房间号、酒店名称和地址等。
“提供手机号码可以查淘宝地址、美团地址、快递地址,找人肯定没问题。”卖家说。
一般来说,在二手平台上发布商品信息是先发布后审核,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卖家可乘之机,比如规避平台的关键词过滤系统。
记者注意到,为规避平台关键词监管,一些卖家在平台以“代查信息”为商品名招徕买家,再通过QQ或微信进一步沟通。还有一些人在其他卖家的评论区留言发布“代查信息”,逃避监管。
违规违法交易为何屡禁不绝?
记者发现,二手平台上,有的卖家从7月开始便持续发帖,一直未被封号处理,有的则是最近才注册的账户。
业内人士认为,平台对这类交易没有尽到“守土有责”的监管义务。
记者查阅相关二手平台的用户协议,协议中声明,用户协议的签署不代表平台对交易双方的行为合法性、有效性等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虽然部分平台用户协议中有所谓的‘免责声明’,平台方也不直接参与用户之间的交易,但作为二手交易的重要载体,平台方对于平台上的违法行为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北京孟真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佳成认为,平台方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主动承担起遏制平台违法交易的责任,自觉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
此外,平台对发布违规违法商品的卖家处罚力度也不够,一般只是通过下架商品、封号等措施予以处罚。一些不法分子换一个号便可再次入驻。
虽然平台要求,用户在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并进行实名认证,但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卖家为了隐匿自己的身份,常常使用由他人实名认证的账号进行交易。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商家还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贩卖“带实名认证”的平台账号。“单个账号70元一个,有交易记录的200元至320元不等,均已实名认证。”
堵住信息泄露源头,加强审核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要想杜绝二手平台上的个人信息买卖,应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要堵住信息泄露源头。记者调查发现,二手平台上被倒卖的个人信息不少来源于黑客盗取和“内鬼”泄露。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信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表示,当前,部分平台的应用程序接口存在安全漏洞,容易被黑客攻击。不法分子通过一些平台的信息接口,非法访问其数据库,继而造成信息泄露。
调查中,有的卖家称自己就能直接查询,有的称要联系在相关部门做事的“上家”具体操作,有些就是行业“内鬼”。
一名卖家在帖子里公开表示,自己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现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可以代查任何信息。“我现在兼职查询信息,着急的话,工作室还有其他人能查。”
此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一起派出所原民警受贿提供公民信息的案件。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某派出所原民警聂某伙同辅警郭某等人私自违规使用公安数字证书登录公安内部信息网查询系统,查询不特定人员公民个人信息54618条,非法获利32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万元。
其次,业内人士表示,二手平台应切实承担起审核、监管的义务。何延哲建议,监管部门要督促二手平台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严格把关。平台应进一步加强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维护平台生态健康。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立法机关应针对二手电商交易市场的现状和问题,完善顶层设计,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执法机关应加强执法和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与素养。
胡佳成提示,非法获取、提供他人信息,不仅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规定,将相关工作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的,将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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