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来临,西湖西溪景区环卫开忙】近日,杭州西湖西溪景区城管组织环卫工人利用工作空隙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作业规范和礼仪培训,为迎接全国各地游客做好充足准备。
西湖西溪景区环卫工人李彦兵说:“目前景区沿路的果壳箱分为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往年假期人多的时候,常常会碰到游客询问我们垃圾分类相关的问题,所以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也成了我们必须要会的一项技能了。”
此外,景区对道路、公厕、垃圾厢房的分类设施也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分类标识模糊退化、垃圾桶破损脏污等问题落实整改,并做好每日消杀保洁工作。(记者:李珏铭 通讯员:杜皖琪)
西湖西溪景区环卫工人李彦兵说:“目前景区沿路的果壳箱分为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往年假期人多的时候,常常会碰到游客询问我们垃圾分类相关的问题,所以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也成了我们必须要会的一项技能了。”
此外,景区对道路、公厕、垃圾厢房的分类设施也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分类标识模糊退化、垃圾桶破损脏污等问题落实整改,并做好每日消杀保洁工作。(记者:李珏铭 通讯员:杜皖琪)
生活垃圾分类不仅关系到辖区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部分资源循环使用,更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的环境卫生,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9月20日,马家堡社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在辖区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增强了居民们垃圾分类的意识,在辖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环境。
【#西安城管公布生7起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按照11项措施要求和9月6日“西安市城市清洁行动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45829次,其中:小区16283个(次);商场、医院、学校4176个(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3921个(次);临街门店和其他单位21449个(次),开展宣传教育13496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806起。现通报其中7起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① 高新区主环路某尔中心物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案
2022年8月9日,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高新区主环路时发现:某尔中心存在生活垃圾桶桶身不洁、桶身标识不清,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等问题。
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场向行政相对人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执法相对人处罚2000元。
案例② 锦业路某悦小区内陕西某环卫有限公司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案。
7月25日,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锦业路某悦小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车辆混合收集生活垃圾。经支队案审合议,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处5000元罚款。
案例③ 曲江新区雁展路某安中心物业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人责任案
2月27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曲江新区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长安路某安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遵守相关规定,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经支队案审合议,鉴于行政相对人已多次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其处人民币10000元高限行政处罚。
案例④ 曲江新区黄渠头三路某小区内生活垃圾混合清运案
8月14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曲江新区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黄渠头三路某小区发现: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清运生活垃圾时,将已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经支队案审合议,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
案例⑤ 曲江新区某九玺小区内某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收集生活垃圾案
6月21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二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曲江新区某九玺小区内运输单位混合收集生活垃圾。
经支队案审合议,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
案例⑥ 高陵区长庆西路某珠小区内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案
6月23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在高陵区长庆西路例行检查时发现:某珠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经支队案审合议,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作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
案例⑦:经开区凤城三路某城市花园项目工地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未设置投放指南标识牌案
8月31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凤城三路某城市花园项目工地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未设置投放指南标识牌;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经支队案审合议,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该单位处10000元行政处罚。(记者 杨楠)#西安身边事#
案例① 高新区主环路某尔中心物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案
2022年8月9日,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高新区主环路时发现:某尔中心存在生活垃圾桶桶身不洁、桶身标识不清,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等问题。
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场向行政相对人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执法相对人处罚2000元。
案例② 锦业路某悦小区内陕西某环卫有限公司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案。
7月25日,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锦业路某悦小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车辆混合收集生活垃圾。经支队案审合议,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处5000元罚款。
案例③ 曲江新区雁展路某安中心物业未履行垃圾分类管理人责任案
2月27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曲江新区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长安路某安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遵守相关规定,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经支队案审合议,鉴于行政相对人已多次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其处人民币10000元高限行政处罚。
案例④ 曲江新区黄渠头三路某小区内生活垃圾混合清运案
8月14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曲江新区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黄渠头三路某小区发现:陕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清运生活垃圾时,将已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经支队案审合议,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
案例⑤ 曲江新区某九玺小区内某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收集生活垃圾案
6月21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二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曲江新区某九玺小区内运输单位混合收集生活垃圾。
经支队案审合议,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
案例⑥ 高陵区长庆西路某珠小区内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案
6月23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在高陵区长庆西路例行检查时发现:某珠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经支队案审合议,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作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
案例⑦:经开区凤城三路某城市花园项目工地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未设置投放指南标识牌案
8月31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凤城三路某城市花园项目工地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未设置投放指南标识牌;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经支队案审合议,决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该单位处10000元行政处罚。(记者 杨楠)#西安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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