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聚集性 活动管理的通告】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通告如下:
一、严控各类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
(一)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生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庆事宜,操办丧事一律从速从简;
(二)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论坛、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暂停举办各类庙会、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报备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一)婚丧嫁娶活动。
1.报批程序。婚庆活动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同意、乡(街)审批、县级报备”程序报备。举办人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统一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备案。丧葬活动按照“个人向村(居)报备、村(居)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备”程序随时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2.报备内容。举办人须如实报备活动的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内容。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1.报批程序。各级各单位组织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为村(社区)的,报乡镇(街道)审核,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市直单位的,报经市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2.报备内容。举办方须如实报备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疫情防控方案等内容。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三、严格过程管理。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督管控。
(一)婚丧嫁娶活动。
1.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最多不超过50人,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婚丧嫁娶活动进行监督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上报县级疫情防控办处理。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1.确需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原则上会议、培训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人数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活动内容、活动场所、活动空间核定。举办方和承办方要通过提前预约引导、分时段进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规范落实测温验码、消毒通风以及戴口罩、分餐制、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风险性,将疫情防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社会氛围。
五、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负总责,严格做好活动审批和监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备案、审批和监管。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非必要不举办、非经批准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一、严控各类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
(一)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生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庆事宜,操办丧事一律从速从简;
(二)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论坛、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暂停举办各类庙会、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报备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一)婚丧嫁娶活动。
1.报批程序。婚庆活动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同意、乡(街)审批、县级报备”程序报备。举办人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统一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备案。丧葬活动按照“个人向村(居)报备、村(居)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备”程序随时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2.报备内容。举办人须如实报备活动的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内容。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1.报批程序。各级各单位组织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为村(社区)的,报乡镇(街道)审核,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市直单位的,报经市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2.报备内容。举办方须如实报备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疫情防控方案等内容。
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三、严格过程管理。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督管控。
(一)婚丧嫁娶活动。
1.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最多不超过50人,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婚丧嫁娶活动进行监督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上报县级疫情防控办处理。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1.确需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原则上会议、培训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人数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活动内容、活动场所、活动空间核定。举办方和承办方要通过提前预约引导、分时段进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规范落实测温验码、消毒通风以及戴口罩、分餐制、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风险性,将疫情防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社会氛围。
五、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负总责,严格做好活动审批和监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备案、审批和监管。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非必要不举办、非经批准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沧州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聚集性 活动管理的通告】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通告如下:
一、严控各类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
(一)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生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庆事宜,操办丧事一律从速从简;
(二)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论坛、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暂停举办各类庙会、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报备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一)婚丧嫁娶活动。1.报批程序。婚庆活动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同意、乡(街)审批、县级报备”程序报备。举办人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统一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备案。丧葬活动按照“个人向村(居)报备、村(居)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备”程序随时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2.报备内容。举办人须如实报备活动的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内容。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1.报批程序。各级各单位组织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为村(社区)的,报乡镇(街道)审核,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市直单位的,报经市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2.报备内容。举办方须如实报备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疫情防控方案等内容。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三、严格过程管理。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督管控。
(一)婚丧嫁娶活动。1.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最多不超过50人,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婚丧嫁娶活动进行监督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上报县级疫情防控办处理。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1.确需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原则上会议、培训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人数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活动内容、活动场所、活动空间核定。举办方和承办方要通过提前预约引导、分时段进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规范落实测温验码、消毒通风以及戴口罩、分餐制、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风险性,将疫情防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社会氛围。
五、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负总责,严格做好活动审批和监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备案、审批和监管。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非必要不举办、非经批准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七、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5日
一、严控各类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限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
(一)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取消或延期举办婚礼、生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庆事宜,操办丧事一律从速从简;
(二)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论坛、培训和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会、群众性公益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三)暂停举办各类庙会、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报备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一)婚丧嫁娶活动。1.报批程序。婚庆活动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同意、乡(街)审批、县级报备”程序报备。举办人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统一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同意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备案。丧葬活动按照“个人向村(居)报备、村(居)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备”程序随时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2.报备内容。举办人须如实报备活动的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内容。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1.报批程序。各级各单位组织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为村(社区)的,报乡镇(街道)审核,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方为市直单位的,报经市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报县级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2.报备内容。举办方须如实报备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疫情防控方案等内容。3.各级责任单位对报备情况要逐一核实登记、建档备案。
三、严格过程管理。对确需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督管控。
(一)婚丧嫁娶活动。1.严格控制人员规模,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最多不超过50人,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所有参加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村(居)民婚丧嫁娶活动进行监督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上报县级疫情防控办处理。
(二)会议、培训等其他聚集性活动。1.确需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原则上会议、培训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人数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活动内容、活动场所、活动空间核定。举办方和承办方要通过提前预约引导、分时段进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规范落实测温验码、消毒通风以及戴口罩、分餐制、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演出、赛事、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指派专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疫情期间人员聚集的风险性,将疫情防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疫情防控的社会氛围。
五、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身边亲友群众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负总责,严格做好活动审批和监管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备案、审批和监管。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非必要不举办、非经批准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七、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及后果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责问责。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5日
【牡丹区西城街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保供应促发展】#菏泽身边事#
2022年菏泽市牡丹区西城街道为将辖区内的创城工作做细做优,将辖区分成26个网格,由联系社区科级干部和社区党委书记任网格长。各网格长再将网格细分到小区、路段等,明确专人负责,全方位覆盖。网格化管理是西城创城工作的一大靓点。
“一张网”,筑牢疫情防控线
2022年春节以来,菏泽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西城街道根据上级防控要求,结合创城网格化经验,创造性的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与创城工作相结合,利用创城网格开展疫情防控,一网多用。在辖区59个网格员的基础上,将机关干部、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先锋党员、志愿者充实到各个网格中,深入辖区快递站点、商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对其“一米线”、测温、进出人员登记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管控,全员、全力、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据民泰社区党委书记张浩介绍,民泰社区创城时设为民泰社区网格。下辖有五个小区,其中四个小区设有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任网格员。疫情发生以来,在西城街道的领导下,一网两用,创城网格迅速升级为疫情防控网格。小区党支部书记带头与小区党员、志愿者一起担负起小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精细化到住宅楼、单元号,确保疫情防控不漏一户、一人。
“志愿红” 打造群众身边“安全墙”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奋战在抗疫一线的有身先士卒的党员干部,更有奉献担当的志愿者,他们身穿红马甲,执勤在道路、小区、卡口,一个个志愿者的动人身影,一幕幕有故事的温情画面,彰显了新时代志愿者的风彩。
在核酸检测现场,志愿者拿起喇叭,“请大家自觉排好队,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我们小区有一家刚从鄄城县董口镇回来,下一步怎么办?”志愿者向小区疫情防控小组汇报本小区人口动向。一小区居家隔离管理群有群众发来信息“三号楼1单元xx户,需要大米1袋,西蓝花......”志愿者接到信息,化身采购员立即奔向超市,采购生活用品,将物品送到该居民门口。
近年来西城街道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为重要载体,凝聚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疫”线有我、“疫”不容辞,那抹鲜艳的志愿红,就是群众身边的“安全墙”。
稳供保供,让市民吃上新鲜菜
从田间地头到市民餐桌,菜品要新鲜,运输是关键。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菏泽菜篮子菜品新鲜,西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张效坤和班子成员,多次到银田农贸市场调研。针对市场商户遇到的物流不畅等堵点卡点问题,西城街道抽调20余名党员干部,到菏泽金堤、菏泽西高速卡口24小时不间断值班,协助银田农贸市场商户接车。商户确有情况不能及时接车,商户在微信群出具相关手续以后,工作人员代为接车,全程护送车辆到银田农贸市场。
疫情面前方显初心使命,工作人员累了在凳子上休息一会,渴了喝一口矿泉水,饿了吃一碗方便面,没有一个叫苦叫累,用责任和担当确保蔬菜运输最后“1公里”畅通无忧。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企业吹哨,政府报到。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西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效坤及班子成员,经常到项目调研,强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痛点和难点问题。
4月11日,在润泽中心之城建设工地西大门,笔者扫场所码、测温、登记以后,跟随项目部负责人来到工地,看到工地上一派繁忙景象。1#——15#楼主体外墙保温已经完工,有几栋楼门窗已经安装完毕,单元楼卫生间、厨房的地砖和墙壁砖已经开始粘贴,地下车库上运土车来回穿梭,挖掘机轰鸣着用铲斗整平地面,地下车库顶部涵养土层回填作业正在快速推进。
据菏发集团润泽中心之城项目部李经理介绍,在牡丹区、西城街道的大力支持下,润泽中心之城项目一期已于4月初再次启动,经过重新招标,施工队伍已经陆续进场作业。目前1#——15#楼的电梯安装前期工作已进行大半,轿厢安装以后,楼上的水电安装就会迅速铺开。下一步菏发集团与润泽一期开发商全方位合作,确保在6月初,项目一期能够分期分批陆续交房,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
据了解,辖区内润泽中心之城、西城一品、嘉利学府等地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开启陆续交房模式。 https://t.cn/R2WxTrw
2022年菏泽市牡丹区西城街道为将辖区内的创城工作做细做优,将辖区分成26个网格,由联系社区科级干部和社区党委书记任网格长。各网格长再将网格细分到小区、路段等,明确专人负责,全方位覆盖。网格化管理是西城创城工作的一大靓点。
“一张网”,筑牢疫情防控线
2022年春节以来,菏泽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西城街道根据上级防控要求,结合创城网格化经验,创造性的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与创城工作相结合,利用创城网格开展疫情防控,一网多用。在辖区59个网格员的基础上,将机关干部、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先锋党员、志愿者充实到各个网格中,深入辖区快递站点、商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对其“一米线”、测温、进出人员登记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管控,全员、全力、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据民泰社区党委书记张浩介绍,民泰社区创城时设为民泰社区网格。下辖有五个小区,其中四个小区设有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任网格员。疫情发生以来,在西城街道的领导下,一网两用,创城网格迅速升级为疫情防控网格。小区党支部书记带头与小区党员、志愿者一起担负起小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精细化到住宅楼、单元号,确保疫情防控不漏一户、一人。
“志愿红” 打造群众身边“安全墙”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奋战在抗疫一线的有身先士卒的党员干部,更有奉献担当的志愿者,他们身穿红马甲,执勤在道路、小区、卡口,一个个志愿者的动人身影,一幕幕有故事的温情画面,彰显了新时代志愿者的风彩。
在核酸检测现场,志愿者拿起喇叭,“请大家自觉排好队,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我们小区有一家刚从鄄城县董口镇回来,下一步怎么办?”志愿者向小区疫情防控小组汇报本小区人口动向。一小区居家隔离管理群有群众发来信息“三号楼1单元xx户,需要大米1袋,西蓝花......”志愿者接到信息,化身采购员立即奔向超市,采购生活用品,将物品送到该居民门口。
近年来西城街道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为重要载体,凝聚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疫”线有我、“疫”不容辞,那抹鲜艳的志愿红,就是群众身边的“安全墙”。
稳供保供,让市民吃上新鲜菜
从田间地头到市民餐桌,菜品要新鲜,运输是关键。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菏泽菜篮子菜品新鲜,西城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张效坤和班子成员,多次到银田农贸市场调研。针对市场商户遇到的物流不畅等堵点卡点问题,西城街道抽调20余名党员干部,到菏泽金堤、菏泽西高速卡口24小时不间断值班,协助银田农贸市场商户接车。商户确有情况不能及时接车,商户在微信群出具相关手续以后,工作人员代为接车,全程护送车辆到银田农贸市场。
疫情面前方显初心使命,工作人员累了在凳子上休息一会,渴了喝一口矿泉水,饿了吃一碗方便面,没有一个叫苦叫累,用责任和担当确保蔬菜运输最后“1公里”畅通无忧。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企业吹哨,政府报到。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西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效坤及班子成员,经常到项目调研,强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痛点和难点问题。
4月11日,在润泽中心之城建设工地西大门,笔者扫场所码、测温、登记以后,跟随项目部负责人来到工地,看到工地上一派繁忙景象。1#——15#楼主体外墙保温已经完工,有几栋楼门窗已经安装完毕,单元楼卫生间、厨房的地砖和墙壁砖已经开始粘贴,地下车库上运土车来回穿梭,挖掘机轰鸣着用铲斗整平地面,地下车库顶部涵养土层回填作业正在快速推进。
据菏发集团润泽中心之城项目部李经理介绍,在牡丹区、西城街道的大力支持下,润泽中心之城项目一期已于4月初再次启动,经过重新招标,施工队伍已经陆续进场作业。目前1#——15#楼的电梯安装前期工作已进行大半,轿厢安装以后,楼上的水电安装就会迅速铺开。下一步菏发集团与润泽一期开发商全方位合作,确保在6月初,项目一期能够分期分批陆续交房,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
据了解,辖区内润泽中心之城、西城一品、嘉利学府等地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开启陆续交房模式。 https://t.cn/R2WxT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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