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展讯丨笔墨淡雅 意趣丰盈——当代名家中国画线上作品展
笔墨是一种艺术境界,意境是景与情、神与魂的再现,它们代表着东方人文精神,体现着中国古典哲学思想与智慧,是历来国画大师创作要素和审美取向,折射出艺术家们对生活的热爱向往、对大自然的倾心赞美,以及对美学探究与创新的执着之意。
本期,泰丰文化将在德清站推出“笔墨淡雅 意趣丰盈——当代名家中国画线上作品展”,展览将着重汇集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徐会远、徐志敏两位画家近年艺术创作精品,主要以山水、人物题材内容以飨观者,透过画家们各自对生命的感悟、对艺术的抒发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后的作品体现,去自由感知沉于岁月之中的美好。
画展时间:2021/8/28,上午9:30
线上展览地址:泰丰艺术商城
主办单位:江苏泰丰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德清润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展出艺术家
徐会远,1960年生,山东淄博人。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家书画院副院长、中国水墨研究院院士、艺委会副主任、山东画院特聘高级画师、海阳市书画院副院长、淄博中国画院副院长、淄博民进画院副院长,秘书长。
参展获奖
1993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首届中国山水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书协主办的迎奥运书画大展;
2001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新时代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文联、中国文化部主办的中国山水画大展,获200家光荣称号;
2002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迎奥运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西部辉煌庆十六大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保护世界遗产国际中国画大展;
2003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获优秀奖;
2004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获优秀奖;
2005年入选第二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
2006年入选第三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
2008年入选奥林匹克水墨华夏名家中国画展;入选走进奥运中国当代名家作品展;
2009年入选第五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入选全国中国画名家邀请展;
2010年入选全国政协委员走进世博会名家邀请展;
2012年被评为中国山水30家;
2013年书画收藏20家山水画名家;
2014年参加中国画百家展;
2014年参加大匠之门纪念白石老人诞辰150周年全国名家展。
艺术成就
作品入编三十余部大型画集。出版有《徐会远当代实力派名家山水画集》、《徐会远山水画集》、《当代中国山水画艺术研究》等个人画册。
艺术风格
徐会远纳千山于胸臆,汇百川于笔端,他根据画面结构,利用墨的自然流淌渗化的性能,形成不同的色差,在表现景色层次分明的同时统合整个画面,营造出一种云雾缭绕,似梦非梦的诗情画境。
徐志敏,1961年生,江苏人。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江苏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国画院特聘画家、镇江画院专职画师。
参展获奖
作品入选第八届全国美展、中国美协第十六次新人新作展;
中国美协首届、第六届西部大地情中国画展并获优秀作品奖;
文化部首届、第八届、第十二届全国“群星奖”美展并获优秀奖;
加拿大国际水墨画“枫叶奖”创作展优秀作品奖;
文化部北京国际扇面书画艺术大展;
第二、三、四届中国画家学术年展;
江苏省首届美术节铜奖;
江苏七彩世纪中国画大展优秀奖;
首届、第三届、第六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画精品展;
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上海东方美术馆05年第一回展;
金陵水墨画传媒三年展,“今日水墨”七、八、九届全国中国画名家作品巡回展;
第四、五届南北方中国画大展;
2007年深圳中华名家邀请展;
2009年作品获全国名家扇面画作品优秀作品奖;
2009年作品入选60年60人名家作品邀请展、作品获中国国家画院主办的“盛世名家”中国画名家作品展并获优秀奖、作品《午后阳光》(与刘廷龙合作)获安徽省第三届国画大展金奖、作品入选江苏实力派名家泰州邀请展。
艺术成就
2002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当代中国画杰出人才”称号。
2006年被香港嘉德拍卖行推选为中国收藏潜力100家。
2006年被江苏省美术家协会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国画家。
2008年被《中国画家》网评为中国画坛最具收藏升值潜力100家。
2008年被《美术时空》评为中国当代杰出人物画20家。
2009年被《收藏与鉴赏》杂志评为全国最具收藏升值人物画20家。
2009年被《书画传奇网》评为当代中国画坛最具影响力30家。
2009年被《书画欣赏》评为最具收藏升值人物画20家。
2011年被中国收藏家协会评为最具收藏升值人物画家。
2015年被评为百位人民喜爱的艺术家。
作品被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电视台、南京艺术学院、台湾日月潭教师会馆、爱涛艺术馆、山东齐鲁美术馆、烟台现代美术馆等机构收藏。
艺术风格
徐志敏是一位颇具灵气的画家,他的作品气韵流贯、神完气足,展现了艺术家心灵情感的自由挥发,也是一位着力于艺术表现,写实与夸张相得益彰的画家。他的画作在注重生活的基础上,深刻强调人物的内心、性格、情绪的交相融合;在表现外观事物的本质化形式中,表露自身的感受。
他擅于以聚力表现形式、交织技术质量、融通语言关系为探索方向,形成了表现形式特色鲜明、绘画语言辨识度较高的艺术面貌。
笔墨是一种艺术境界,意境是景与情、神与魂的再现,它们代表着东方人文精神,体现着中国古典哲学思想与智慧,是历来国画大师创作要素和审美取向,折射出艺术家们对生活的热爱向往、对大自然的倾心赞美,以及对美学探究与创新的执着之意。
本期,泰丰文化将在德清站推出“笔墨淡雅 意趣丰盈——当代名家中国画线上作品展”,展览将着重汇集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徐会远、徐志敏两位画家近年艺术创作精品,主要以山水、人物题材内容以飨观者,透过画家们各自对生命的感悟、对艺术的抒发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后的作品体现,去自由感知沉于岁月之中的美好。
画展时间:2021/8/28,上午9:30
线上展览地址:泰丰艺术商城
主办单位:江苏泰丰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德清润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展出艺术家
徐会远,1960年生,山东淄博人。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家书画院副院长、中国水墨研究院院士、艺委会副主任、山东画院特聘高级画师、海阳市书画院副院长、淄博中国画院副院长、淄博民进画院副院长,秘书长。
参展获奖
1993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首届中国山水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书协主办的迎奥运书画大展;
2001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新时代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文联、中国文化部主办的中国山水画大展,获200家光荣称号;
2002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迎奥运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西部辉煌庆十六大中国画大展;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保护世界遗产国际中国画大展;
2003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获优秀奖;
2004年入选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中国画作品展,获优秀奖;
2005年入选第二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
2006年入选第三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
2008年入选奥林匹克水墨华夏名家中国画展;入选走进奥运中国当代名家作品展;
2009年入选第五届中国美协会员中国画精品展;入选全国中国画名家邀请展;
2010年入选全国政协委员走进世博会名家邀请展;
2012年被评为中国山水30家;
2013年书画收藏20家山水画名家;
2014年参加中国画百家展;
2014年参加大匠之门纪念白石老人诞辰150周年全国名家展。
艺术成就
作品入编三十余部大型画集。出版有《徐会远当代实力派名家山水画集》、《徐会远山水画集》、《当代中国山水画艺术研究》等个人画册。
艺术风格
徐会远纳千山于胸臆,汇百川于笔端,他根据画面结构,利用墨的自然流淌渗化的性能,形成不同的色差,在表现景色层次分明的同时统合整个画面,营造出一种云雾缭绕,似梦非梦的诗情画境。
徐志敏,1961年生,江苏人。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江苏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国画院特聘画家、镇江画院专职画师。
参展获奖
作品入选第八届全国美展、中国美协第十六次新人新作展;
中国美协首届、第六届西部大地情中国画展并获优秀作品奖;
文化部首届、第八届、第十二届全国“群星奖”美展并获优秀奖;
加拿大国际水墨画“枫叶奖”创作展优秀作品奖;
文化部北京国际扇面书画艺术大展;
第二、三、四届中国画家学术年展;
江苏省首届美术节铜奖;
江苏七彩世纪中国画大展优秀奖;
首届、第三届、第六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画精品展;
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上海东方美术馆05年第一回展;
金陵水墨画传媒三年展,“今日水墨”七、八、九届全国中国画名家作品巡回展;
第四、五届南北方中国画大展;
2007年深圳中华名家邀请展;
2009年作品获全国名家扇面画作品优秀作品奖;
2009年作品入选60年60人名家作品邀请展、作品获中国国家画院主办的“盛世名家”中国画名家作品展并获优秀奖、作品《午后阳光》(与刘廷龙合作)获安徽省第三届国画大展金奖、作品入选江苏实力派名家泰州邀请展。
艺术成就
2002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当代中国画杰出人才”称号。
2006年被香港嘉德拍卖行推选为中国收藏潜力100家。
2006年被江苏省美术家协会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国画家。
2008年被《中国画家》网评为中国画坛最具收藏升值潜力100家。
2008年被《美术时空》评为中国当代杰出人物画20家。
2009年被《收藏与鉴赏》杂志评为全国最具收藏升值人物画20家。
2009年被《书画传奇网》评为当代中国画坛最具影响力30家。
2009年被《书画欣赏》评为最具收藏升值人物画20家。
2011年被中国收藏家协会评为最具收藏升值人物画家。
2015年被评为百位人民喜爱的艺术家。
作品被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电视台、南京艺术学院、台湾日月潭教师会馆、爱涛艺术馆、山东齐鲁美术馆、烟台现代美术馆等机构收藏。
艺术风格
徐志敏是一位颇具灵气的画家,他的作品气韵流贯、神完气足,展现了艺术家心灵情感的自由挥发,也是一位着力于艺术表现,写实与夸张相得益彰的画家。他的画作在注重生活的基础上,深刻强调人物的内心、性格、情绪的交相融合;在表现外观事物的本质化形式中,表露自身的感受。
他擅于以聚力表现形式、交织技术质量、融通语言关系为探索方向,形成了表现形式特色鲜明、绘画语言辨识度较高的艺术面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站规〔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见附件)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XXX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生态文明的基层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全国乡村护林(草)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乡村护林(草)网络,规范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工作,保障乡村护林(草)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乡村护林(草)员在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作用,实现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植被等资源(以下简称“林草资源”)管护网格化、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护林(草)员(以下统称“乡村护林员”),是指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聘用方”)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聘用的,就近对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草资源进行管护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第四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全国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承担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并由其设立或者确定的林业工作站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或者乡镇负责林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加强乡村护林员的组织、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成立护林小组,对乡村护林员进行日常管理。
第五条 乡村护林员在完成规定护林(草)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依规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下经济等林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增加个人收入。
第二章 选 聘
第六条 乡村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持续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年一聘制。
第七条 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热爱护林(草)工作,熟悉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三)年满十八周岁,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第八条 选聘程序:
乡村护林员选聘工作应当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聘用方应当在乡(镇)和行政村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1.选聘对象、条件、名额;
2.选聘原则、程序;
3.岗位类别、管护任务、劳务报酬标准;
4.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宜。
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申报。
应聘人员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村民委员会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以及核实、推荐意见等材料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
(三)审核。
乡镇林业工作站对公告情况、申报材料和村民委员会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按程序报聘用方。聘用方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聘用方在乡(镇)和行政村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按程序报聘用方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聘用方与受聘人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将管护劳务协议交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管护劳务关系、管护责任、管护区域、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劳务报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九条 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年度考核合格的乡村护林员,本人申请续聘的,经聘用方公示和确认后,可以续聘。
第十条 乡村护林员因以下原因不适合履行管护责任的,应当予以解聘并解除管护劳务协议:
(一)本人提出解除管护劳务协议的;
(二)身体条件不能履行管护责任的;
(三)违反管护劳务协议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四)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因移民搬迁等原因远离管护区域,不能继续承担管护任务的;
(六)其他原因不能承担管护任务的。
本人提出解除管护劳务协议的,应当由本人提前三十日向聘用方提出书面申请。
对解聘的人员,应当明确原因,办理解聘手续,由聘用方书面通知本人,并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乡村护林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选聘程序进行补聘。
第三章 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 在管护劳务协议中应当明确乡村护林员的责任,主要包括:
(一)了解管护区域内林草资源状况,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管护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协助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发现、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火情,并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区域内发生的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四)及时记录、保存和报告管护区域内破坏林草资源的情况,对正在发生的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进行劝阻;
(五)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区域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对正在发生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劝阻;
(六)宣传林草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七)完成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林草资源管护工作。
第十三条 乡村护林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管护劳务协议获取劳务报酬;
(二)提出解除管护劳务协议;
(三)接受并参加相关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林草资源管护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五)聘用期间被无故扣发劳务报酬或者解聘的,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六)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 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
第十四条 乡村护林员劳务报酬由中央与地方的相关资金和乡村自有资金等组成,并按各自资金渠道发放。
乡村护林员劳务报酬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确定并在管护劳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劳务报酬标准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随意降低。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为乡村护林员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为乡村护林员购置巡护装备、建立巡护信息系统和开展培训等支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乡村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为乡村护林员配备巡护标识、巡护手册、宣传品等必要的工作用品。
第十八条 鼓励各地建立巡护系统,应用无人机、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技术,实行巡护网络化管理和乡村护林员管理动态监控。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对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的乡村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村护林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逐步加大乡村护林员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
第二十一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乡村护林员培训方案。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组织对乡村护林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安全防护等,提升乡村护林员的管护能力和责任意识。
第二十二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统筹划定乡村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统筹安排,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乡镇林业工作站建立健全乡村护林员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乡村护林员的申请材料、审核表、管护劳务协议、考核表、解聘通知书等。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进行乡村护林员有关数据统计和更新,定期上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有乡村护林员三人以上的行政村,应当在村民委员会组织下成立村护林小组,指定负责人,制订巡护计划和方案,落实巡护责任。
乡村护林员不足三人的行政村,可以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组织相邻行政村成立联合护林小组,指定责任人,制订巡护计划和方案,落实巡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对乡村护林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乡村护林员考核结果应当与奖惩、续聘挂钩。
第二十六条 乡村护林员有下列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模范履行巡护责任,管护区内连续两年未发生破坏林草资源情况,成绩显著的;
(二)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法规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草原火情,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及时发现并报告有害生物危害,为主管部门有效防控提供信息的;
(四)劝阻、制止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使林草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五)为侦破破坏林草资源重特大案件提供关键线索的;
(六)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承担生态工程任务或者政策性任务的乡村护林员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村民委员会聘用的乡村护林员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细则或者补充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林站规〔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见附件)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XXX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生态文明的基层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全国乡村护林(草)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乡村护林(草)网络,规范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工作,保障乡村护林(草)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乡村护林(草)员在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作用,实现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植被等资源(以下简称“林草资源”)管护网格化、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护林(草)员(以下统称“乡村护林员”),是指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聘用方”)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聘用的,就近对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草资源进行管护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第四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全国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承担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并由其设立或者确定的林业工作站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或者乡镇负责林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加强乡村护林员的组织、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成立护林小组,对乡村护林员进行日常管理。
第五条 乡村护林员在完成规定护林(草)任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依规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下经济等林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增加个人收入。
第二章 选 聘
第六条 乡村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持续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一年一聘制。
第七条 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热爱护林(草)工作,熟悉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三)年满十八周岁,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第八条 选聘程序:
乡村护林员选聘工作应当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聘用方应当在乡(镇)和行政村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1.选聘对象、条件、名额;
2.选聘原则、程序;
3.岗位类别、管护任务、劳务报酬标准;
4.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宜。
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申报。
应聘人员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村民委员会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以及核实、推荐意见等材料提交乡镇林业工作站。
(三)审核。
乡镇林业工作站对公告情况、申报材料和村民委员会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按程序报聘用方。聘用方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聘用方在乡(镇)和行政村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按程序报聘用方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聘用方与受聘人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将管护劳务协议交由乡镇林业工作站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管护劳务关系、管护责任、管护区域、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劳务报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九条 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年度考核合格的乡村护林员,本人申请续聘的,经聘用方公示和确认后,可以续聘。
第十条 乡村护林员因以下原因不适合履行管护责任的,应当予以解聘并解除管护劳务协议:
(一)本人提出解除管护劳务协议的;
(二)身体条件不能履行管护责任的;
(三)违反管护劳务协议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四)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五)因移民搬迁等原因远离管护区域,不能继续承担管护任务的;
(六)其他原因不能承担管护任务的。
本人提出解除管护劳务协议的,应当由本人提前三十日向聘用方提出书面申请。
对解聘的人员,应当明确原因,办理解聘手续,由聘用方书面通知本人,并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乡村护林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选聘程序进行补聘。
第三章 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 在管护劳务协议中应当明确乡村护林员的责任,主要包括:
(一)了解管护区域内林草资源状况,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管护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协助管理野外用火,及时发现、处理火灾隐患和报告火情,并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区域内发生的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四)及时记录、保存和报告管护区域内破坏林草资源的情况,对正在发生的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进行劝阻;
(五)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区域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对正在发生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劝阻;
(六)宣传林草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七)完成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林草资源管护工作。
第十三条 乡村护林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管护劳务协议获取劳务报酬;
(二)提出解除管护劳务协议;
(三)接受并参加相关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林草资源管护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五)聘用期间被无故扣发劳务报酬或者解聘的,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六)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 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
第十四条 乡村护林员劳务报酬由中央与地方的相关资金和乡村自有资金等组成,并按各自资金渠道发放。
乡村护林员劳务报酬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确定并在管护劳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劳务报酬标准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随意降低。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为乡村护林员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为乡村护林员购置巡护装备、建立巡护信息系统和开展培训等支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乡村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为乡村护林员配备巡护标识、巡护手册、宣传品等必要的工作用品。
第十八条 鼓励各地建立巡护系统,应用无人机、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技术,实行巡护网络化管理和乡村护林员管理动态监控。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对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的乡村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村护林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逐步加大乡村护林员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
第二十一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乡村护林员培训方案。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组织对乡村护林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安全防护等,提升乡村护林员的管护能力和责任意识。
第二十二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统筹划定乡村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统筹安排,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乡镇林业工作站建立健全乡村护林员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乡村护林员的申请材料、审核表、管护劳务协议、考核表、解聘通知书等。
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进行乡村护林员有关数据统计和更新,定期上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有乡村护林员三人以上的行政村,应当在村民委员会组织下成立村护林小组,指定负责人,制订巡护计划和方案,落实巡护责任。
乡村护林员不足三人的行政村,可以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组织相邻行政村成立联合护林小组,指定责任人,制订巡护计划和方案,落实巡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或者指导下对乡村护林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乡村护林员考核结果应当与奖惩、续聘挂钩。
第二十六条 乡村护林员有下列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模范履行巡护责任,管护区内连续两年未发生破坏林草资源情况,成绩显著的;
(二)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法规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草原火情,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及时发现并报告有害生物危害,为主管部门有效防控提供信息的;
(四)劝阻、制止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使林草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五)为侦破破坏林草资源重特大案件提供关键线索的;
(六)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承担生态工程任务或者政策性任务的乡村护林员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村民委员会聘用的乡村护林员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细则或者补充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前言:杨紫是很受观众喜爱的女明星,许多观众喜欢了她好多年,从《家有儿女》开始,杨紫就已经在积累粉丝,她的粉丝数量积累到现在十分庞大。特别是在近几年,杨紫的流量猛增,她带来了《香蜜》《亲爱的热爱的》等好剧,收获了好多观众追捧。观众们喜欢杨紫,自然对于她的新剧,综艺都是十分关注的。只要杨紫加盟的剧,综艺,喜欢她的观众都会看。就像最近杨紫的《萌探探探案》,追的人就挺多。每一期的《萌探》,粉丝基本都不会错过。《萌探探探案》上周完结了前段时间《萌探》上线,观众们就开始看起来,而看着看着,到上周《萌探》就结束了,上周节目播出最后一期,这一期节目播出,观众们彻底与这一季告别。《萌探》的结束就意味着以后不能每一周都看到杨紫了,每个周五晚没有可爱的小猴紫一起过。说真的,杨紫在这个节目中真的太招人喜欢,没法再看到她的精彩表现,有点失落。在《萌探》中杨紫的优点展现得淋漓尽致,应该没有人会不喜欢她吧。小编接下来就来好好总结一下杨紫的优点,夸一夸小猴紫。(1)杨紫性格可爱又有趣,是开心果。杨紫是个自带快乐的人,她的性格活泼可爱,总是能够让《萌探》这个节目充满欢声笑语,有她在节目的快乐增多。(2)杨紫没有女神包袱,玩游戏放得开虽然杨紫是一个女神,但是她并没有端着,而是一点偶像包袱都没有,在节目里撒欢了玩,她玩游戏很放得开,真实的性格毫不隐藏,这一点很赞。(3)杨紫性格好,与杨迪,黄子韬等成员相处好融洽,配合好默契。杨紫是一个很会与人打交道的人,不管是拍戏还是上综艺都能交到好朋友。杨紫参加《萌探》后与黄子韬,杨迪,那英等成员的相处好有爱,好融洽,她与成员们组成了“快乐团体”,带来好多快乐。总之,在《萌探》中杨紫的表现是真的很好,观众们太喜欢小猴紫了,在《萌探》结束后,大家已经开始在催着第二季节目,希望杨紫能够继续加盟。在《萌探》收官当天,杨紫本人也亲自发了微博,说“期待我们下一次的重逢”。她这样写道,似乎是在透露有节目第二季她会继续加入,如果真是这样就太好了,真期待与杨紫再在《萌探》见面。杨紫的《余生》即将到来《萌探探探案》的结束,就意味着暂时杨紫退出了综艺荧幕。但别着急,综艺播完了,杨紫的新剧要来了!《萌探探探案》看完了,杨紫的剧倒是可以追一追。杨紫这回带来的新剧是《余生请多指教》,《余生》在前些日子已经正式官宣了开播时间,已经是定档了的状态。现在只等《余生》来了!据了解,《余生请多指教》的播出时间是9月8日,到时会在湖南卫视与某视频平台上同步上线。《余生》在9月开播,而剧组在8月就已经官宣,这效率真的赞!不过《余生》定档后,有一些观众觉得《余生》的播出时间有些“吃亏”,为什么这么说?因为9月份的话,已经不在暑期档,学生基本都开学了,很明显错过可以赚取到最高关注度的黄金时期。《余生》的播出时间不占优势。《余生》凭4点优势有望成爆款《余生》的播出时间占下风,那么《余生》就是真的没有希望彻底大爆吗?小编不这么觉得了,即使《余生》播出的时间点不太好,但凭借着4个优势还是很有成为爆款的可能,我们来仔细分析分析。(1)《余生》的两大主演都是大流量,拉关注一流。《余生》的主演是肖战与杨紫,这两个演员都人气很旺,粉丝庞大,他们俩的粉丝可不单单是学生党而已,有许多上班族也是他们的粉丝,而且杨紫还很受爸爸妈妈辈的喜欢。这两位主演就能为这部剧拉来很多关注,收视怎么都不会差。(2)《余生》是在湖南卫视上星播出,上星的话会获取更多关注。一部电视剧能够上星的话,就等于多了平台播出,在多个平台上播,能更加受到关注。而且《余生》此番的上星平台是湖南台,湖南台一直以来非常受关注,许多观众一打开电视就调到湖南台,这样的话,湖南台的流量加上视频平台上的流量,电视剧的播放量不会少。(3)《余生》积压两年,观众等了好久必定锁定。《余生请多指教》的定档消息观众们等了太久了,从2019年开始,观众们就在等着《余生》到来,但《余生》足足让大家等了快两年。这么难等到的一部剧,观众们会更加珍惜了,相信很多人第一时间就会去看。《余生》到时的开播成绩肯定不错。(4)大批人心疼杨紫,会为了杨紫去追。最后要说的一点就是,许多人会为了杨紫去追!受到吴某凡的事件影响,杨紫辛辛苦苦拍的《青簪行》大概是没法播出,网友们集体心疼杨紫。杨紫已经有一部剧播不了,这回《余生》播,粉丝们,观众们当然会来支持,收视率或许也会提升。总之,这四点优势在,《余生请多指教》的收视不会差,成为大热剧可能性大。总体看来,《余生》虽不具备“天时”,但“地利”“人和”还是占了,看好了。那么,你会支持肖战与杨紫的《余生》吗?欢迎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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