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公务员##招考信息##贵州身边事##注意# 【官方公布丨2022年贵州公务员招2366人,3月26日笔试!附职位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为确保招录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现公布实施(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招录公告由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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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尊严死立法?国家卫健委回应】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其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56号《关于加快推进尊严死立法进程的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答复整理如下:
为使患者能够自然而有尊严地离世已经开展3方面工作
《答复》称,“尊严死”,一定程度上与安宁疗护的理念相近,其主要内涵是为处在疾病终末期的患者,在临终前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服务,减轻患者痛苦和不适,使他们能够自然而有尊严地离世。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安宁疗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支持政策、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增加服务模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安宁疗护工作顶层设计
2016年11月,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安宁疗护中心,加快研究制定安宁疗护机构准入、服务规范、人才培养的有关政策,逐步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2018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1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完善医疗护理服务体系,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的要求。
2019年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
(二)完善安宁疗护相关标准和技术指南。
2017年,印发《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安宁疗护中心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和操作规范,促进了安宁疗护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明确了部分安宁疗护实践的护理要点及注意事项。
(三)加强安宁疗护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等技术性文件,指导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加大老年护理,包括安宁疗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实践行为,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尊严死立法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
《答复》表示,建议中提及的实施“尊严死”,即在疾病终末期患者弥留之际不再采取过分的延命治疗,采用安宁疗护给病人以临终关怀,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世界,从而最大限度地免除患者临终难以忍受的痛苦,也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
其中一些内容可以通过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得以实现。
但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一,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
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
提出的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的目的、明确“无效医疗”概念、严格限制适用对象、严格限制审批和许可程序、严格限制实施者等相关具体内容,对于推动安宁疗护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将在相关工作中研究借鉴。
开展死亡教育科学讲座
《答复》称,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相关健康知识科普宣教。
2020年,国家卫健委组织制作包括“生命教育”主题在内的12个系列、63个老年健康科普视频,并在8月24-30日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期间,通过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部分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更加注重发挥殡葬工作文化传承和精神慰藉的内涵,从维护逝者尊严向临终关怀、生命教育等方面适度延伸。
如在清明节期间举办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体验日,让人民群众走进服务机构,在体验生命文化教育的同时,引导群众科学认识死亡,社会上也出现了提供临终关怀的志愿者组织,为临终患者和家属提供心理精神支持。
进一步扩大国家安宁疗护试点
《答复》中显示,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提出要求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调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
目前,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形成医院、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和远程服务5种模式。
一些省份参照国家试点启动省级试点,全国安宁疗护服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国家安宁疗护试点,扩展安宁疗护服务覆盖范围,最大程度提升临终患者生命质量。
同时加强安宁疗护宣传倡导,继续深入开展对医学生、医护人员的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教育,以重症疾病患者及其家属为主要目标人群,加强对全社会的生命教育,树立科学理性的生死观,为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相关链接
尊严死,是指预立医疗指示,让患者在生命临终时可以提前做出自己的选择。
尊严死是导致自然死的一种手段,即不再做延命医疗措施。
自然死可以尊重植物人患者的意愿或观念,停止延命治疗,任由患者死亡。
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可由亲属凭他们的生前预嘱向医院、法院等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因而死亡。
这样的死使病人摆脱了凄惨状态,亲属也摆脱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人们认为这样的死是高尚而尊严的,但死亡是否有有无高尚和尊严之分值得商榷,生前预嘱在我国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尊严死的观念涉及到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广泛的重视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其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56号《关于加快推进尊严死立法进程的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答复整理如下:
为使患者能够自然而有尊严地离世已经开展3方面工作
《答复》称,“尊严死”,一定程度上与安宁疗护的理念相近,其主要内涵是为处在疾病终末期的患者,在临终前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服务,减轻患者痛苦和不适,使他们能够自然而有尊严地离世。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安宁疗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支持政策、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增加服务模式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安宁疗护工作顶层设计
2016年11月,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安宁疗护中心,加快研究制定安宁疗护机构准入、服务规范、人才培养的有关政策,逐步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2018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1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完善医疗护理服务体系,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的要求。
2019年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中心等,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
(二)完善安宁疗护相关标准和技术指南。
2017年,印发《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安宁疗护中心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和操作规范,促进了安宁疗护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明确了部分安宁疗护实践的护理要点及注意事项。
(三)加强安宁疗护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等技术性文件,指导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加大老年护理,包括安宁疗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老年护理实践行为,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
尊严死立法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
《答复》表示,建议中提及的实施“尊严死”,即在疾病终末期患者弥留之际不再采取过分的延命治疗,采用安宁疗护给病人以临终关怀,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离开世界,从而最大限度地免除患者临终难以忍受的痛苦,也减轻患者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
其中一些内容可以通过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得以实现。
但对于尊严死立法,相关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仍存在一些争议,社会认识还不统一,目前还存在较多困难。
国家卫健委将继续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入研究相关工作。
提出的关于立法明确尊严死的目的、明确“无效医疗”概念、严格限制适用对象、严格限制审批和许可程序、严格限制实施者等相关具体内容,对于推动安宁疗护相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将在相关工作中研究借鉴。
开展死亡教育科学讲座
《答复》称,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相关健康知识科普宣教。
2020年,国家卫健委组织制作包括“生命教育”主题在内的12个系列、63个老年健康科普视频,并在8月24-30日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期间,通过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传播。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部分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更加注重发挥殡葬工作文化传承和精神慰藉的内涵,从维护逝者尊严向临终关怀、生命教育等方面适度延伸。
如在清明节期间举办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体验日,让人民群众走进服务机构,在体验生命文化教育的同时,引导群众科学认识死亡,社会上也出现了提供临终关怀的志愿者组织,为临终患者和家属提供心理精神支持。
进一步扩大国家安宁疗护试点
《答复》中显示,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提出要求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调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
目前,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形成医院、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和远程服务5种模式。
一些省份参照国家试点启动省级试点,全国安宁疗护服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国家安宁疗护试点,扩展安宁疗护服务覆盖范围,最大程度提升临终患者生命质量。
同时加强安宁疗护宣传倡导,继续深入开展对医学生、医护人员的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教育,以重症疾病患者及其家属为主要目标人群,加强对全社会的生命教育,树立科学理性的生死观,为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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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死,是指预立医疗指示,让患者在生命临终时可以提前做出自己的选择。
尊严死是导致自然死的一种手段,即不再做延命医疗措施。
自然死可以尊重植物人患者的意愿或观念,停止延命治疗,任由患者死亡。
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可由亲属凭他们的生前预嘱向医院、法院等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因而死亡。
这样的死使病人摆脱了凄惨状态,亲属也摆脱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人们认为这样的死是高尚而尊严的,但死亡是否有有无高尚和尊严之分值得商榷,生前预嘱在我国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尊严死的观念涉及到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广泛的重视
#禁止违法失德艺人经电视剧发声出镜#【广电总局:“十四五”时期将规范演员片酬[话筒]】#严肃处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机构#记者10日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于日前印发。按照规划,“十四五”时期将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
在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方面,规划同时提出,促进电视剧市场公平竞争,坚决反对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引导电视剧制作机构科学合理安排制作成本结构,加强成本管理和收入核算。
规划指出,将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规范电视剧行业经纪人、经纪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
此外,规划提出,发挥电视剧行业组织作用,对从业行为进行行业规范,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惩戒。健全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经纪人等电视剧领域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明确红线底线,推动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高尚职业道德,引领良好社会风尚。(via.新华网)
在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方面,规划同时提出,促进电视剧市场公平竞争,坚决反对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引导电视剧制作机构科学合理安排制作成本结构,加强成本管理和收入核算。
规划指出,将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规范电视剧行业经纪人、经纪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
此外,规划提出,发挥电视剧行业组织作用,对从业行为进行行业规范,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惩戒。健全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经纪人等电视剧领域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明确红线底线,推动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高尚职业道德,引领良好社会风尚。(via.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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