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白盆珠:出走半生归乡种茶】惠东县白盆珠镇,拥有粤港澳大湾区最大水库——白盆珠水库、粤东南第一峰——莲花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6年潮惠高速开通,拉近了白盆珠与汕尾、潮州以及广州、深圳等城市的距离,实现了与县内沿海地区的对接。白盆珠镇具有生态优美、地热资源丰富、区位交通便捷等综合优势,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让这个山区小镇种植、加工、旅游、康养等产业逐渐兴起。https://t.cn/A6f85fCR
实名举报控告状
举报控告人; 钟镜光,男,住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庚中约21号后座;
联系电话;13418092623
被举报控告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办复查 (2016) 粤01民终9739号案件; 即粤检民(行)复查[2018]44000000079号的检察人员。
被举报控告人; 潘建明,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被举报控告人; 黄立嵘(审判长)、孙桂宏、洪望强,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被举报控告人; 魏巍(审判长)、乔营、张蕾蕾,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被举报控告人; 卜曼曼,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
举报控告及请求;
1; 依法查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办复查(2016) 粤01民终9739号案; 即粤检民(行)复查[2018]44000000079号的检察人员失职渎职,枉法监督、涉嫌官官相护、包庇审判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2; 依法查处潘建明检察官; 在承办(2016) 粤01民终9739号案件;即穂检民(行) 监[2017]44010000387号的过程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歪曲捏造事实、失职渎职、枉法监督,涉嫌包庇审判人员违法办案和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3; 依法查处黄立嵘、孙桂宏、洪望强在办理(2017)粤民申1948号再审案件中故意不辨事实证据,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失职渎职、枉法裁定,包庇下级法院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4; 依法查处魏巍、乔营、张蕾蕾在办理(2016)粤01民终9739号案件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剥夺当事人(我)的诉讼权利,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枉法裁判的责任。
5; 依法查处卜曼曼在办理本案一审(2015)穗云法民一初字第815号案件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责任。
6; 请求再审本案并改判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7; 请求判令企业支付从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7日28日期间未支付的工资。
事实与理由:
以上被举报控告人在办理我与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下简称; 广骏公司) 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均没有正确认定广骏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事实。被举报控告人卜曼曼故意违背事实、故意违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枉法裁判的认为2014年10月1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被举报控告人魏巍更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漠视我的诉讼权利,对我多次提交的材料和意见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仍然拒不查明事实,径直作出判决的行为严重违法。被举报控告人黄立嵘、孙桂宏、洪望强再审本案时对我提交的证据熟视无睹也只字不提,仍然暗箱操作、枉法裁定地认定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酌情合理、并无不当、于法有据。显然是玩忽职守、渎职失责。被举报控告人潘建明在承办检察监督案件中不仅没有依法纠正法院的错误判决,且故意违反《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故意歪曲事实。把法院仅有的一点客观认定(协议)协商解除双方的是聘任制营运合同而非劳动关系的事实,歪曲捏造为解除劳动关系,严重失职渎职、枉法监督。广东省检察院承办人员在监督复查本案中也是失职渎职、枉法监督,没有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涉嫌官官相护包庇审判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
以上被举报控告人在办理我与广骏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中,没有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秉公办理。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涉嫌包庇审判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四十七条,和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等。请求相关的国家机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劳动者(我)的合法权益,依职权追究以上被举报控告人故意违法、失职渎职、枉法裁判、枉法监督,涉嫌违反法律触犯刑法的法律责任。
此致;
全国政法干警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https://t.cn/z8ARSZV
举报控告人; 钟镜光,男,住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庚中约21号后座;
联系电话;13418092623
被举报控告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办复查 (2016) 粤01民终9739号案件; 即粤检民(行)复查[2018]44000000079号的检察人员。
被举报控告人; 潘建明,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被举报控告人; 黄立嵘(审判长)、孙桂宏、洪望强,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被举报控告人; 魏巍(审判长)、乔营、张蕾蕾,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被举报控告人; 卜曼曼,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
举报控告及请求;
1; 依法查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办复查(2016) 粤01民终9739号案; 即粤检民(行)复查[2018]44000000079号的检察人员失职渎职,枉法监督、涉嫌官官相护、包庇审判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2; 依法查处潘建明检察官; 在承办(2016) 粤01民终9739号案件;即穂检民(行) 监[2017]44010000387号的过程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歪曲捏造事实、失职渎职、枉法监督,涉嫌包庇审判人员违法办案和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3; 依法查处黄立嵘、孙桂宏、洪望强在办理(2017)粤民申1948号再审案件中故意不辨事实证据,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失职渎职、枉法裁定,包庇下级法院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责任。
4; 依法查处魏巍、乔营、张蕾蕾在办理(2016)粤01民终9739号案件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剥夺当事人(我)的诉讼权利,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枉法裁判的责任。
5; 依法查处卜曼曼在办理本案一审(2015)穗云法民一初字第815号案件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责任。
6; 请求再审本案并改判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7; 请求判令企业支付从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7日28日期间未支付的工资。
事实与理由:
以上被举报控告人在办理我与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下简称; 广骏公司) 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均没有正确认定广骏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事实。被举报控告人卜曼曼故意违背事实、故意违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枉法裁判的认为2014年10月1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被举报控告人魏巍更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漠视我的诉讼权利,对我多次提交的材料和意见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仍然拒不查明事实,径直作出判决的行为严重违法。被举报控告人黄立嵘、孙桂宏、洪望强再审本案时对我提交的证据熟视无睹也只字不提,仍然暗箱操作、枉法裁定地认定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酌情合理、并无不当、于法有据。显然是玩忽职守、渎职失责。被举报控告人潘建明在承办检察监督案件中不仅没有依法纠正法院的错误判决,且故意违反《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故意歪曲事实。把法院仅有的一点客观认定(协议)协商解除双方的是聘任制营运合同而非劳动关系的事实,歪曲捏造为解除劳动关系,严重失职渎职、枉法监督。广东省检察院承办人员在监督复查本案中也是失职渎职、枉法监督,没有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涉嫌官官相护包庇审判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
以上被举报控告人在办理我与广骏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中,没有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秉公办理。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涉嫌包庇审判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四十七条,和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等。请求相关的国家机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劳动者(我)的合法权益,依职权追究以上被举报控告人故意违法、失职渎职、枉法裁判、枉法监督,涉嫌违反法律触犯刑法的法律责任。
此致;
全国政法干警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https://t.cn/z8ARSZV
#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通知书
东莞市业盈贸易有限公司、叶均灵、叶彩欢、叶均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本人汤贵华与卢锡明(债权受让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本人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生效的(2016)粤1971民初6998号民事判决书,对贵方享有的应收款债权权益(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费、受理费、保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所有判决确定的债权权益),现依法转让给卢锡明,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卢锡明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通知人:汤贵华
2020年11月28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东莞市业盈贸易有限公司、叶均灵、叶彩欢、叶均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本人汤贵华与卢锡明(债权受让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本人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生效的(2016)粤1971民初6998号民事判决书,对贵方享有的应收款债权权益(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费、受理费、保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所有判决确定的债权权益),现依法转让给卢锡明,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卢锡明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通知人:汤贵华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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