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优化营商环境# 【“订单式服务”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为南昌感到光荣# “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重视,为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政策解读,给企业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法律帮助。”近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涉企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上,企业家代表陈先生这样说道。(南昌日报记者 吴潇远)#强省会 我们在行动# https://t.cn/A6SF6Cde
[衰][衰]【黑白岂可颠倒、良知岂能泯灭?把自己的规定当"屁"放的司法“衙门”已经彻底沦落了!】本人遭受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强拆的不公,没有采取有违法治的过激行为,而是选择依法诉讼去坚持自已的合法权益,可是一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就能明断是非的错案,“南京市中院”不依法判,错案再审“江苏省高院”仍违法判。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见苏检民(行)监《2019》32000000095号)。由此可见、法律人不敬畏法律,就会为所欲为、无底线可言,司法为民就是扯蛋。如此乱象意味着社会正义沦丧,司法机关已很大程度上沦为打击善良民众、保护恶人的“公开黑社会”了!
[衰][衰] 目前该案已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可当事人历时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特别是在最高检提出抗诉(见证据1-3)、最高法于2021年9月30日已受理立案的情况下(见证据6),办案法官完全置《最xxx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于不顾(抱歉,写全称受限)、仍就采用拖而不审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如此这般“不要脸”的 “司法为民” 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无耻》!
[衰][衰] 早在2011年12月30日,面对本人坚持不懈的申诉(见证据13-18)、最高法办案人完全不搭理当事人依法合 ️ 规提出的再审诉求、用一没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见证据12)替代审判程序的裁判文书、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
[衰][衰] 自2006年10月29日 本人合法房屋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历经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让一个国民和他的家庭陷入被劫境地而无门求告是法制社会的耻辱!更是司法公信的灾难!让其国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难道 “中z南N海H”不知道?官方媒体不清楚??还是时候未到???
申诉人:马景工
[衰][衰] 目前该案已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可当事人历时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特别是在最高检提出抗诉(见证据1-3)、最高法于2021年9月30日已受理立案的情况下(见证据6),办案法官完全置《最xxx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于不顾(抱歉,写全称受限)、仍就采用拖而不审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如此这般“不要脸”的 “司法为民” 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无耻》!
[衰][衰] 早在2011年12月30日,面对本人坚持不懈的申诉(见证据13-18)、最高法办案人完全不搭理当事人依法合 ️ 规提出的再审诉求、用一没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见证据12)替代审判程序的裁判文书、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
[衰][衰] 自2006年10月29日 本人合法房屋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历经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让一个国民和他的家庭陷入被劫境地而无门求告是法制社会的耻辱!更是司法公信的灾难!让其国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难道 “中z南N海H”不知道?官方媒体不清楚??还是时候未到???
申诉人:马景工
【#时间加法为你减烦# 北京时间上线免费律师咨询】律师收费过高无法负担、不知道在哪里找到专业的律师、找的律师与自己的法律问题不匹配,当你寻求法律服务遇到这些痛点怎么办?9月25日适逢第十九个全国#律师宣传日#,北京广播电视台官方新媒体平台“北京时间”客户端做加法上线“时间+法”法律服务平台,为有法律需求的用户做减法减少烦恼和繁琐的步骤。下午14:00,北京时间携手北京广播电视台纪实科教频道举办“时间加法·为你减烦”主题活动,首批进驻法律服务平台的律师事务所代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安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珍、携赢律师事务所主任郭艳红、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少博、中征律师事务所主任苗云海将通过直播普及法律知识。记得预约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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