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只要是群众的事,不分事大事小,都要热心去管、及时去帮、认真去办。”这是王红艳的做人信条。
  “时刻把群众的事装在心里,群众才会和你心贴心。”这是王红艳的口头禅。
王红艳,女,汉族,54岁,中共党员,一级警长,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担任小店分局户籍科内勤、小店派出所社区队副队长、黄陵派出所副所长。自2018年担任刘家堡派出所户籍内勤以来,该同志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依靠群众、处处服务群众、事事为群众着想,努力做乡村群众的贴心人。
真情察民意---底数清、情况明
刘家堡乡派出所离太原城区20公里,辖区面积45.87平方公里,涵盖1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共1万4千余户、4万余人,现有民警10名,平均年龄50岁以上,是一所标准的农村乡镇派出所。针对农村社区“老人多、孩子多”的典型特点,作为有着35年丰富基层公安工作经验的“老民警”,王红艳把解决辖区“疑难杂症”户口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有力抓手,四年间走访群众12350余人次、撰写工作笔记8余万字、调查收集疑难复杂户口问题20余起,涉及50余人。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先后赴贵州、四川等省及省内大同、忻州等地市,行程3000余公里,采用见面、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走访调查群众100余人次,共排查解决6名无户籍人员上户难题,以实际行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王红艳看来,自己的工作虽然平凡,但一头牵着党和政府,一头直接关系着辖区群众,当警察就要对得起群众的信任。
 真爱解民忧---20多年的妻子,你从哪里来?

在东里解村,一些群众生活比较贫困,王红艳常常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在走访中了解到,张春生(化名)是村里面的“老光棍”,1998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小燕(化名)嫁给了他,可是20多年来一直是个无户籍、无身份证件的“黑人”。如今儿女都已成人,家庭状况也在逐步好转,解决其户籍、身份证成了一家人的一块“心病”。

面对小燕精神状态时好时坏、不稳定的实际情况,王红艳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老大难”问题彻底解决,于是先从亲戚、邻居等外围调查入手,逐渐对小燕的身世有了大体了解。同时,嘱咐张春生及其女儿要充分在小燕精神状态好的时候,不断收集对家乡、亲人特别是其父母的相关信息。
在经历一次次的失败后,终于在2021年1月13日收到了“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某村”这个珍贵的信息,在经过王红艳认真核查后,2021年3月22日由市局人口支队、小店分局共同组成的调查组赴贵州进行实地调查,在贵州铜仁警方的帮助下,终于把这个围绕在小燕身边20多年的谜团解开了。

为了进一步确认事实,经人口管理支队研究,将其DNA信息输入到全国打拐库系统进行比对。2021年4月7日太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得出结论,该不涉及拐卖嫌疑。4月23 日在人口管理支队、小店分局的见证下,小燕补录了户口,拿到了二代身份证。4月25日张春生与小燕拿到了结婚证,至此这个事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看着张春生一家人喜极而泣的欢聚场景,王红艳的付出真实诠释了公安民警的“职责”。
真诚暖民心---小皮皮上户记

“时间过得真快,警官,你看看我孙子6岁啦,该上学的年纪却因无户口上不了学,你给想想办法吧!”一位残疾老人牵着一个机灵可爱的孩子来到了户政办理大厅。王红艳一看到这位叫段琳秀(化名)的孤残老人,心里的歉意顿时涌上心头。2019年,在走访群众过程中,小皮皮(化名)无户口的事情就已经记在了工作本中并重点进行了钩批,但是限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始终得不到解决,眼瞅着孩子该上学了,王红艳心里直对自己说“今年务必解决,坚决不能影响孩子的上学,要做一个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警察”。

孩子的父亲叫王大军(化名),系刘家堡乡人,做快递分拣工作。2013年,经人介绍与阳曲县东黄水镇女青年张爱萍(化名)相恋结婚,于2014年6月11日育有一子,便是小皮皮。因张爱萍当时系无户口人员(其于2018年由阳曲县东黄水镇派出所按无户口人员予以上户),无法领取结婚证,孩子出生后也无法办理《出生证》,3个月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离婚,小皮皮从此便与奶奶、父亲生活在了一起,上户便一直拖了下来。

王大军老实木讷、不善言辞。自张爱萍离家后,便与其断了联系。张爱萍回到阳曲县东黄水镇后,再次结婚生子。根据新生儿上户的有关政策,在派出所领导的支持下,王红艳带领王大军多次赴阳曲县张爱萍家商议为小皮皮办理出生证事宜,先后与其父亲、亲属并请求当地村长、属地派出所进行协调沟通,但是面对张爱萍的拒不配合,事情一直没有进展,于是就回到了开头的那一幕。
望着老人无助的眼神、孩子那童真的笑容,王红艳留下了泪水。随即把情况上报给了市局人口管理支队,在支队的指导下,王红艳转换思路,根据现有政策,从亲子鉴定这个思路出发,积极协调鉴定机构,终于在2021年3月5日收到了“支持王大军为小皮皮的生物学父亲”的权威鉴定结果。3月18日,小皮皮正式有了自己的名字。随着户口的解决,身份证、学籍等一系列难题也迎刃而解,看着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场景,王红艳心里的千言万语凝聚成两个字“值得”。

诸如此类的感人事例数不胜数,平凡却不简单。在刘家堡,王红艳已经成了这里的一张名片、一面旗帜。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王红艳“百姓至上、民比天大”“百姓的事不隔夜,百姓与我不隔心”的工作思想和工作标准已经被传颂成了一段佳话,激励着、影响着每位民警努力工作,一路向前。

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查询?

现如今“信用”的重要性,想必大家都很了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离不开信用,信用良好的人可以在很多地方享受优待,而信用不好的人,则会被限制种种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就是指我们常说的“老赖”,身边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就会被我们称作“老赖”。
  那么如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实,想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很简单:
  1、我们只需要打开任意一个搜索引擎,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等关键词。
  2、在浏览器搜索结果中,选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进入。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首页,有非常显眼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按钮,点击进入。
  4、输入想查询的人名,以及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按钮就会显示结果。
  5、如果所查询的人是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面下方就会出现他的相关信息。如果不是的话,页面就会是空白的,并不会提示“搜索无结果”等字样。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然后有人或许会问:案子执行完毕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能否删除?
  首先,某些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期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二)-(六)项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其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可以删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异议,应当按照规定提出:
  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解读《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

一、哪类人群可享受法律援助?
《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包括总则、法律援助范围和形式、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法律援助实施、法律援助人员和受援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七章五十一条。
  什么是法律援助?什么人可以享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又可以提供哪些援助?
  从《条例》可以看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业务标准的法律服务。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每年应当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作为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那么,到底哪些人可以享受法律援助呢?《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家庭人均收入未达到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民和家庭人均收入未达到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受理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给予法律援助。
  此外,吉林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本省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需要,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予以调整。  

二、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条例》规定,当公民对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那么,到底哪些事项,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这些具体的事项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主张因见义勇为或者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交通事故、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婚姻、继承及其财产纠纷主张民事权益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侵害主张合法权益的;因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受到侵害主张合法权益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主张合法权益的;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此外,在刑事诉讼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公民,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除困难群众这些人也可享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受助的群体,不仅仅局限于有经济困难的社会群体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情况下,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由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这些情况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些情形包括: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四、部分情形法律机构可按时限指派法律援助人员

《条例》还规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在开庭十五日前书面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十五日前书面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十五日前书面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具有法定申诉理由及明确事实依据,并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五、法律援助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等援助方式,那么,法律援助到底该如何申请呢?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援助一般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但是有特殊情形的,如:申请事项涉及诉讼或者仲裁的,向该案件管辖机关或者办理机构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申请事项涉及义务机关、义务人、被请求人的,向该义务机关、义务人、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法律事项发生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涉及法律援助的,向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由先受理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申请人无法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即: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申请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不履行申请义务的,由其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人员代为申请。
  申请人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可以通过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所在的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转交申请,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请。 

六、申请法律援助该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有哪些步骤?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条例》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作书面记录,由申请人确认。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并载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主张权益的,无须提交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但应当出具本人的经济状况证明以及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事项已办结后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法律援助。
  《条例》还人性化地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这些情形包括:距法定时效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者申请仲裁的;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以及有其他紧急或者特殊情形的。法律援助机构先行给予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在七日内补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七、法律援助有这些不同方式

法律援助的方式,根据不同事项也不尽相同,到底都有哪些方式?
  《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申请事项,采取不同方式提供法律援助。这些方式包括: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代理;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援助,也能被终止。《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但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除外;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受援人拒不签署应当由其本人签字的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导致法律援助事项无法办理的;获得先予援助的受援人未按规定补交材料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当然,受援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即: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对其个人信息保密;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援助范围

《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是吉林省首部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吉林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治理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条例》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吉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特殊群体,包括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这是目前全国较低的法律援助门槛。
  《条例》还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基础上,将中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涉及的事项规定到地方性法规中,包括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及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涉农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行政复议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将值班律师制度和受理申诉案件首次纳入吉林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充分保障了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程序规定。也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援助实施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组织的责任,并对保障法律援助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合法权益作出规定。

九、《条例》填补吉林省法律援助立法的空白

《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援助是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民生工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吉林省法律援助有关工作制度、促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填补了吉林省法律援助立法的空白。
  《条例》增加了将行政复议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在缺席审判刑事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诉讼费用予以缓收、减收、免收等内容,引导和促进各有关部门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条例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将涉及困难群体的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 网友们纷纷评价: 这肱骨是故意凹的么 不然就是肱骨前移哦 感觉还是不要硬凹直角肩,直角肩真的没有那么好看,不是非它不可 以前刚开始演小雪的时候感觉好美好
  • 叔本华的人生钟摆论与奥勒留的结论相似:如果你不得不把很多的时间花在谋生上面,你的生命是痛苦的,甚至可以说是可耻的,你没有心情也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翻看过往的照片
  • 因为没有对小地球是个男孩子的概念,他不能理解对方因为他交女友后闹脾气的行为。小地球弯了简直是意料之中,再说小地球被刚认识的人骗钱的问题,十几岁的孩子家里还是做生
  • 在节目中,张雪峰表示,外卖员这个职业没法给人足够成长,“因为我不觉得他做了1年外卖、2年外卖、3年外卖,情商高了就可以做一个更高级别的工作。张雪峰不建议毕业生送
  • [傻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怪我妈骂,中午饺子和凉菜我不吃,自己煮方便面加火锅丸子[awsl] o(╥﹏╥)o ……比起精致的点心或者所谓的大餐,我不就是不感兴
  • 【我离倾家荡产只有一米】今天立冬,按照秋收冬藏的传统,进入冬天,就该积蓄力量休养生息了。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越来越多的干警封控在家无法上班,“核酸转运突击队”迅
  • 而这时候,冒险正是开始了伊森才展现了真实人性与善良的天性有别于那些英雄果敢的形象,罗斯·韦尔福德塑造伊森貌似是一个比较懦弱的小朋友,在拯救塔米小分队,他时不时会
  • 。。
  • 大小杨哥一路走来不容易,没有背景,离不开粉丝的支持,希望别让粉丝失望,也别把话说的太满,过几年再看吧,哥俩现在带货基本不为钱,也早都身价上亿,不过是希望帮助更多
  • 暗示自己知进退的文案1. 细节这东西 我说了你才做它就会变得很廉价 我说了你还不做 我就变得很廉价.2. 止语是上等的智慧,止心是上等的律己3. 我承认我对你有
  • - 美术也好,文学也好,音乐也好,在这些领域如果不试着自己开启新的一扇门,把他人的评价放一旁,就无法累积经验。关于模仿和风格- 找到自己喜欢的书,仔细地将它读进
  • 不必脱离俗世,工作现场就是最好的磨练意志的地方,工作本身就是最好的修行,每天认真工作就能塑造高尚的人格,就能获得幸福的人生。认真的程度要达到“极度”好像很“傻”
  • 是不是还在吃药呀,怎么又好像瘦点啦……总之相见还是那样的亲戚,告诉我要怎样怎样的想得开,我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离开每天去职场已有2年多了,但明显感觉到我快不适应
  • 真的真的很抱歉‍♀️品牌那边今天最后给我的答复就是现在无法保证到底是什么时候能发货[泪]所以目前为保障大家权益只能先建议:退款(真的真的对不住[失望] 如果是官
  • 弥补遗憾,满足自己也满足我们[鼓掌][鼓掌][鼓掌]梦回海胆牛和蘑菇牛【羽生结弦:“我打算把迄今为止花滑人生中落下的东西全部都做一遍。最后绝对是滑《SEIMEI
  • 必须记录下来的一些事儿:最近大概是和核桃有缘,其实我不太爱吃,以前妈妈给我剥好了我可能吃几粒,还嫌弃(我欠揍[跪了])但是前段时间很用心做了一个案子,结果还不错
  • ——木苏里《某某》6.飞扬的少年最动人心,奔跑的时候像是穿过了光阴。——木苏里《某某》7.那是我爱的少年,陪我走过青葱岁月与风华流年。
  • 但是这件事儿让我真切体验到了成都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办事能力[good][good]仅因为一个普通市民的来信,便在一周内冷不丁做了这么多事,且确确实实进行了便民整改
  • 但看他们这些看似“抒情”的人写的话,我觉得有点辨别能力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人的艺术加工太垃圾了。一个同样飞美国的中国大妈,能说出这句话,还大声嚷嚷的概率会有多少?
  • 在这里吃着零食,我又看了一遍《海蒂和爷爷》沉浸在“海蒂”的美景中,投影幕布缓缓上拉,窗外也仿佛一片世外桃源,美哉!·五十多亩的美丽在那里等着你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