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手机一万步≠运动一万步#科学研究发现,步行是增加人体血液流动,让身体肌肉获得运动的简单有氧训练,可以增强骨骼强度,提高人体健康水平。
随着手环和微信运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刷步数”,每天达到一定的步行量,似乎也能一定程度上实现自己的有氧训练。但是手机里显示的一天累计走了一万步并不等于运动了一万步。今天,医生就来教大家怎样才能走出健康的步伐。
很多人 都被手机步数“骗”了
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每周步行大于或等于4小时的65岁以上老人比每周步行小于1小时的65岁以上老人,心血管发病率减少69%,病死率则减少73%。
实际上,早在微信运动之前,就有很多机构提出了以步数为唯一参照的运动建议,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有“每日一万步”的口号。包括ASCM(美国运动医学会)和CDC(美国疾控中心),早期也都提出过相似的建议,很多有糖尿病的人也被建议要日行万步。
但必须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在微信朋友圈晒的步数大多是指手机记录的步数,通常来自手机、手环上的内置传感器。只要手机或手环的位置变了、重心动了,手动脚不动也会产生步数,这样的步数是有欺骗性的步数,不是真正有效步数。只凭借步数不一定能达到促进健康的目的。
脱离强度谈步数 效果打折
我们通常理解的每天一万步,并没有将运动强度考虑在内。而在近几年的研究中发现,运动对健康的增益,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运动强度的。如果你步行的强度很低,并不能引起身体良性的应激反应。
一般而言,走一万步消耗的热量大约在240至300卡路里。这一万步的数字看起来很美,能不能达到实际热量的消耗却不一定。
梅脱(MET):能量代谢当量,是表达运动强度的单位。每公斤体重从事1分钟活动,消耗3.5ml氧气,被称为1MET。强度大概相当于成年人的静坐状态。简单不严谨的说来,如果一项运动消耗氧气为静坐的N倍,就被称为N梅脱。梅脱越大,该运动强度越大。任何针对促进健康的有氧运动而言,对强度都有要求,步行也不例外。健步走想要走出健康,强度是关键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要不间断行走30分钟以上,对健身才更有效。因此,步行和其他运动一样,重要的是保证足够的强度和运动时间,才可以起到健身的作用。要达到中等强度以上。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是运动心率:健康且体质较好的,心跳可以控制在120~180 次/每分钟;中老年或慢病人群,心跳大致控制在(170-年龄)~(180-年龄)/每分钟。心率,可以简单地通过摸一分钟脉搏来测。在运动之前,最好做一次心肺运动测试,了解自己身体情况,从而安全有效运动。
偏胖的、关节有问题的、没有运动基础、体能较差、有慢性疾病的人,就不要盲目地每天花好几个小时去刷步数,因为很有可能一万步对于他们来说太多了。
生活步数和运动步数 是两码事
很多人是从早到晚都佩戴运动手环或者计步工具的,然后记录步数的时候也一起记录,这就导致了生活步数和运动步数并没有分开。根据一些研究,成年人一般一天要走8000步左右,而这8000步基本上强度都很低,对健康促进小。比如,这一万步的数字,也包括了你起身倒水走两步,打个电话时溜达几步,所以千万别以为你每天走个一万步,就成功走上了健康的大道。如果除去这8000步,实际上日行万步中,只有2000步左右是比较有效的运动,这个运动量实在是太小了。
此外,有些人走路时不注意体态,反而会或多或少地破坏身体的协调性,还会在无意间加重自己的颈椎压力。比如,有的人走路时候会下意识的驼背。还有的人走路时候会玩手机,不自觉地出现探颈。这些方式都是不提倡的。
所以说,虽然计步工具的确可以很好地计算出你日常的步行量,但是从对健康的增益来看,单纯只看步数意义并不大。
日行万步 膝关节没负担
与“暴走一族”相反,有些人认为走路太多膝关节有磨损、伤害比较大。宁愿少走几步“养”膝盖。其实,每天一万步的行走,对膝关节的影响不大。因为正常人每天行走一万步是合理的,可以有效提高关节的灵活度,还可以促进全身血液循环,避免骨质疏松。但如果是体弱多病或老年人,最好是看实际情况而定,不可勉强。
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是何种运动都得讲究科学:
运动前要做好热身运动 许多人没有提前准备热身运动,在肢体没有完全适应的情况下就进入运动状态,容易出现意外受伤的情况。因此,在运动之前都需要做好热身运动。
运动过程中需要注意强度 一般来说,年轻人的身体素质较好,可以进行比较高强度的运动。而身体虚弱或者年迈的老年人,需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切不可进行超负荷运动,以免发生意外。
运动需要循序渐进 不要一下子进行身体无法承受的运动。许多人长时间没有运动,突然间进行剧烈的运动,容易出现头晕、恶心的不良症状。因此,进行任何体育运动都需要循序渐进,从低强度到高强度运动慢慢过渡(来源:北京青年报/文:北京朝阳医院张辉)
随着手环和微信运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刷步数”,每天达到一定的步行量,似乎也能一定程度上实现自己的有氧训练。但是手机里显示的一天累计走了一万步并不等于运动了一万步。今天,医生就来教大家怎样才能走出健康的步伐。
很多人 都被手机步数“骗”了
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每周步行大于或等于4小时的65岁以上老人比每周步行小于1小时的65岁以上老人,心血管发病率减少69%,病死率则减少73%。
实际上,早在微信运动之前,就有很多机构提出了以步数为唯一参照的运动建议,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有“每日一万步”的口号。包括ASCM(美国运动医学会)和CDC(美国疾控中心),早期也都提出过相似的建议,很多有糖尿病的人也被建议要日行万步。
但必须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在微信朋友圈晒的步数大多是指手机记录的步数,通常来自手机、手环上的内置传感器。只要手机或手环的位置变了、重心动了,手动脚不动也会产生步数,这样的步数是有欺骗性的步数,不是真正有效步数。只凭借步数不一定能达到促进健康的目的。
脱离强度谈步数 效果打折
我们通常理解的每天一万步,并没有将运动强度考虑在内。而在近几年的研究中发现,运动对健康的增益,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运动强度的。如果你步行的强度很低,并不能引起身体良性的应激反应。
一般而言,走一万步消耗的热量大约在240至300卡路里。这一万步的数字看起来很美,能不能达到实际热量的消耗却不一定。
梅脱(MET):能量代谢当量,是表达运动强度的单位。每公斤体重从事1分钟活动,消耗3.5ml氧气,被称为1MET。强度大概相当于成年人的静坐状态。简单不严谨的说来,如果一项运动消耗氧气为静坐的N倍,就被称为N梅脱。梅脱越大,该运动强度越大。任何针对促进健康的有氧运动而言,对强度都有要求,步行也不例外。健步走想要走出健康,强度是关键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要不间断行走30分钟以上,对健身才更有效。因此,步行和其他运动一样,重要的是保证足够的强度和运动时间,才可以起到健身的作用。要达到中等强度以上。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是运动心率:健康且体质较好的,心跳可以控制在120~180 次/每分钟;中老年或慢病人群,心跳大致控制在(170-年龄)~(180-年龄)/每分钟。心率,可以简单地通过摸一分钟脉搏来测。在运动之前,最好做一次心肺运动测试,了解自己身体情况,从而安全有效运动。
偏胖的、关节有问题的、没有运动基础、体能较差、有慢性疾病的人,就不要盲目地每天花好几个小时去刷步数,因为很有可能一万步对于他们来说太多了。
生活步数和运动步数 是两码事
很多人是从早到晚都佩戴运动手环或者计步工具的,然后记录步数的时候也一起记录,这就导致了生活步数和运动步数并没有分开。根据一些研究,成年人一般一天要走8000步左右,而这8000步基本上强度都很低,对健康促进小。比如,这一万步的数字,也包括了你起身倒水走两步,打个电话时溜达几步,所以千万别以为你每天走个一万步,就成功走上了健康的大道。如果除去这8000步,实际上日行万步中,只有2000步左右是比较有效的运动,这个运动量实在是太小了。
此外,有些人走路时不注意体态,反而会或多或少地破坏身体的协调性,还会在无意间加重自己的颈椎压力。比如,有的人走路时候会下意识的驼背。还有的人走路时候会玩手机,不自觉地出现探颈。这些方式都是不提倡的。
所以说,虽然计步工具的确可以很好地计算出你日常的步行量,但是从对健康的增益来看,单纯只看步数意义并不大。
日行万步 膝关节没负担
与“暴走一族”相反,有些人认为走路太多膝关节有磨损、伤害比较大。宁愿少走几步“养”膝盖。其实,每天一万步的行走,对膝关节的影响不大。因为正常人每天行走一万步是合理的,可以有效提高关节的灵活度,还可以促进全身血液循环,避免骨质疏松。但如果是体弱多病或老年人,最好是看实际情况而定,不可勉强。
此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是何种运动都得讲究科学:
运动前要做好热身运动 许多人没有提前准备热身运动,在肢体没有完全适应的情况下就进入运动状态,容易出现意外受伤的情况。因此,在运动之前都需要做好热身运动。
运动过程中需要注意强度 一般来说,年轻人的身体素质较好,可以进行比较高强度的运动。而身体虚弱或者年迈的老年人,需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切不可进行超负荷运动,以免发生意外。
运动需要循序渐进 不要一下子进行身体无法承受的运动。许多人长时间没有运动,突然间进行剧烈的运动,容易出现头晕、恶心的不良症状。因此,进行任何体育运动都需要循序渐进,从低强度到高强度运动慢慢过渡(来源:北京青年报/文:北京朝阳医院张辉)
勠力同心!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战“疫”记#战疫有我 共卫筑城#
“我可以去,请随时安排我!”
“我经验丰富,我请求去一线。”
“我是党员,我报名参加志愿者。”
……
从9月2日起,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工作群信息闪烁不停。全体员工纷纷请愿投身抗疫一线。一封封按满手印的请战书激情澎湃,一批批闻令而动的突击队挺立在前。
平日里,他们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疫情当前,他们成为挺身而出的英勇战士。
“我们在现场与时间赛跑!”
9月4日,为响应贵阳抗击疫情的号召,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戎娇娇、肖琳、王东梅、张海迪、王梅5名志愿者请战上了抗疫一线。
他们匆忙给家中打了电话便开拨往支援点走去,赶到现场时,搭建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来不及做准备工作,他们就开始加入搭建“帐篷大军”。
从晚上7点到凌晨1点过,他们才完成了核酸检测点的搭建工作。
凌晨5点,天才微亮。他们就被分派到不同的区域进行标本接收、登记、对数、分拣以及将标本送到各个舱进行检验。
肖琳所在的医疗团队平均每天接收几十万份检测样本。“我们需要把这些标本先整理好,才能分拣。其实这是一件十分有考验的工作,需要细心再细心。”肖琳说,为了及时出检测结果,这份工作是在与时间赛跑的路上。
在连续工作了10个小时后,肖琳才脱下汗水湿透的隔离服,她的脸上写满了疲惫。“当时通知我们的时候也没多想,说走就走了。我觉得我应该要往前冲的,毕竟我也是学医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肖琳说道。
“我是党员,该我上”
“你们先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们。”9月3日,
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派出了第二批志愿者前往九洲巷检测点。在了解到九洲巷检测点志愿者持续工作12个小时之久,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陈冰立马召集党支部党员,医院员工数十人前往轮换。
当晚,陈冰便与其他同事立刻投入工作。秩序维护、体温测量、核验两码、上门通知采集核酸等工作,他们忙碌的身影出现在核酸检测点的各个地方。
凌晨4点多,陈冰才和同事忙完回到医院。来不及洗漱,又接到任务赶往下一个支援点。
虽然很是疲惫,可一说到党员的职责,他的精气神又起来了,“累算什么,作为一名老党员,为人民服务是刻在骨子里的印记。更何况我还是一名医生,医生的职责是什么?救死扶伤啊。疫情当前,我不上谁上?要对得起我胸前的这个党徽!”说着,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我当志愿者,我在一线!”
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王惠娟,主动报名参加了社区志愿者。错过午饭时间,只能泡一桶方便面,匆匆扒拉两口,继续工作,这就是王惠娟这些天来的常态。
9月8日晚上,王惠娟所在的社区接收到了大量的援助物资,需要及时分拣,将坏掉的菜品挑出来。
“面对成山的物资需要分装打包,并送到社区三千户人家手中,这是一个大工程。”这一晚,王惠娟没睡,社区的20名志愿者也没睡。在他们的通力合作下,终于在凌晨三点将物资分发完成。
“没有时间给我们睡,天刚亮就又去给居民做核酸了。”王惠娟说。
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疫情防控的头道关卡,社区工作繁杂且琐碎。成为了社区志愿者后,王惠娟十分感同身受。
“面对居民,要安抚他们的情绪,要保障他们的供给,还要时时刻刻在一线帮助他们做服务工作。是真的很累,但也有很多的感动在身边。”王惠娟说。
她说,“9号那天早上,有两个大概四五岁的小朋友,给我们送来煮的热乎乎的鸡蛋。鸡蛋上还画了笑脸。太可爱了,这一刻我觉得,我们的工作还是挺伟大的。”
临近中午时分,忙碌依旧。但王惠娟并不觉苦。
在疫情爆发的第一秒,在核酸检测服务的最后一百米,他们站了出来。这一刻他们是物资打包员、是核酸检测的“大白”。他们白衣执甲的身影在抗疫一线烁烁闪动。
9月8日,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党支部采购应季水果新鲜桃子240斤,慰问中曹社区的防疫工作人员。
9月9日,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党支部向中南社区捐款一万元,用于帮助社区居民度过疫情难关。
9月10日,给九洲巷街道办事处和四喜巷社区分别送去了中秋节的月饼礼盒。
疫情当前,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志愿者们用担当筑起了同舟共济的铜墙铁壁。华夏医院院长胡德惠介绍道,“疫情当下,不管是医院还是社区,我们万众一心抗疫。”
截至目前,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共计派出志愿者12批72人次,员工自行参与社区志愿者13人次,完成(配合)核酸采样人数23000余人次,抗原检测盒派发840余户,参与南明区移动方舱核酸样本实验相关工作。
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志愿行动还将继续,爱心的传递不会停歇......
文:华夏不孕不育医院 成玉
“我可以去,请随时安排我!”
“我经验丰富,我请求去一线。”
“我是党员,我报名参加志愿者。”
……
从9月2日起,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工作群信息闪烁不停。全体员工纷纷请愿投身抗疫一线。一封封按满手印的请战书激情澎湃,一批批闻令而动的突击队挺立在前。
平日里,他们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疫情当前,他们成为挺身而出的英勇战士。
“我们在现场与时间赛跑!”
9月4日,为响应贵阳抗击疫情的号召,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戎娇娇、肖琳、王东梅、张海迪、王梅5名志愿者请战上了抗疫一线。
他们匆忙给家中打了电话便开拨往支援点走去,赶到现场时,搭建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来不及做准备工作,他们就开始加入搭建“帐篷大军”。
从晚上7点到凌晨1点过,他们才完成了核酸检测点的搭建工作。
凌晨5点,天才微亮。他们就被分派到不同的区域进行标本接收、登记、对数、分拣以及将标本送到各个舱进行检验。
肖琳所在的医疗团队平均每天接收几十万份检测样本。“我们需要把这些标本先整理好,才能分拣。其实这是一件十分有考验的工作,需要细心再细心。”肖琳说,为了及时出检测结果,这份工作是在与时间赛跑的路上。
在连续工作了10个小时后,肖琳才脱下汗水湿透的隔离服,她的脸上写满了疲惫。“当时通知我们的时候也没多想,说走就走了。我觉得我应该要往前冲的,毕竟我也是学医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肖琳说道。
“我是党员,该我上”
“你们先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们。”9月3日,
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派出了第二批志愿者前往九洲巷检测点。在了解到九洲巷检测点志愿者持续工作12个小时之久,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陈冰立马召集党支部党员,医院员工数十人前往轮换。
当晚,陈冰便与其他同事立刻投入工作。秩序维护、体温测量、核验两码、上门通知采集核酸等工作,他们忙碌的身影出现在核酸检测点的各个地方。
凌晨4点多,陈冰才和同事忙完回到医院。来不及洗漱,又接到任务赶往下一个支援点。
虽然很是疲惫,可一说到党员的职责,他的精气神又起来了,“累算什么,作为一名老党员,为人民服务是刻在骨子里的印记。更何况我还是一名医生,医生的职责是什么?救死扶伤啊。疫情当前,我不上谁上?要对得起我胸前的这个党徽!”说着,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我当志愿者,我在一线!”
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王惠娟,主动报名参加了社区志愿者。错过午饭时间,只能泡一桶方便面,匆匆扒拉两口,继续工作,这就是王惠娟这些天来的常态。
9月8日晚上,王惠娟所在的社区接收到了大量的援助物资,需要及时分拣,将坏掉的菜品挑出来。
“面对成山的物资需要分装打包,并送到社区三千户人家手中,这是一个大工程。”这一晚,王惠娟没睡,社区的20名志愿者也没睡。在他们的通力合作下,终于在凌晨三点将物资分发完成。
“没有时间给我们睡,天刚亮就又去给居民做核酸了。”王惠娟说。
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疫情防控的头道关卡,社区工作繁杂且琐碎。成为了社区志愿者后,王惠娟十分感同身受。
“面对居民,要安抚他们的情绪,要保障他们的供给,还要时时刻刻在一线帮助他们做服务工作。是真的很累,但也有很多的感动在身边。”王惠娟说。
她说,“9号那天早上,有两个大概四五岁的小朋友,给我们送来煮的热乎乎的鸡蛋。鸡蛋上还画了笑脸。太可爱了,这一刻我觉得,我们的工作还是挺伟大的。”
临近中午时分,忙碌依旧。但王惠娟并不觉苦。
在疫情爆发的第一秒,在核酸检测服务的最后一百米,他们站了出来。这一刻他们是物资打包员、是核酸检测的“大白”。他们白衣执甲的身影在抗疫一线烁烁闪动。
9月8日,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党支部采购应季水果新鲜桃子240斤,慰问中曹社区的防疫工作人员。
9月9日,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党支部向中南社区捐款一万元,用于帮助社区居民度过疫情难关。
9月10日,给九洲巷街道办事处和四喜巷社区分别送去了中秋节的月饼礼盒。
疫情当前,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的志愿者们用担当筑起了同舟共济的铜墙铁壁。华夏医院院长胡德惠介绍道,“疫情当下,不管是医院还是社区,我们万众一心抗疫。”
截至目前,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共计派出志愿者12批72人次,员工自行参与社区志愿者13人次,完成(配合)核酸采样人数23000余人次,抗原检测盒派发840余户,参与南明区移动方舱核酸样本实验相关工作。
贵阳华夏不孕不育医院志愿行动还将继续,爱心的传递不会停歇......
文:华夏不孕不育医院 成玉
【严打!贵阳通报45起扰乱市场秩序典型案例(二)】疫情发生以来,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力量,通过加强沿街巡查、接听热线等措施,持续开展价格检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处理了一批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记者汇总各渠道通报消息得知,9月2日至12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例共45起。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20
2022年9月3日,贵阳观山湖幸勤农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蔬菜未明码标价,只通过口头告知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1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蔬菜摊区香菜标价每斤15元,实际售价每斤23元,该行为涉嫌违反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案例22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亿家隆百货经营部涉嫌未执行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香葱售价每斤15元,小白菜售价每斤18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该经营部销售的青菜、香葱、香菜、蒜苗均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案例23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王天平经营的摊位开展检查时发现,王天平向市民售卖黄瓜,其售卖价格为10元/斤,自称进货价格为8.5元/斤,但无法提供进货查验台账及购进票据相关材料,无购进票据,以上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商户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24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内正在使用的5台条形码打印计价称存在超期未检定情况,其中3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1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至2021年8月17日,1台计价称未见检定合格相关标签,现场商家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5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该处售卖的红菜椒标价6.99元/500g,实际销售价15.98元/kg(即7.9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1元/500g;该处售卖的黔迎土猪仔排标价32.90元/500g,实际销售价69.80元/kg(即34.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2元/500g,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和《贵州省价格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6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开展检查时发现,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在售卖商品过程中,有市民在该处实际购买蔬菜为莲花白,现场莲花白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28元/斤,同时现场有牛心包菜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58元/斤,市民购买蔬菜称重后所贴标签显示为“牛心包菜”,销售价格为7.96/公斤(即3.98元/斤),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7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在售卖药品过程中,对药品柜内的121种药品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8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宏盛祥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宏盛超市在猪肉牛肉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对猪肉、牛肉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9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家乐购生活超市进行检查,该店销售的老南瓜标识的价格为3.5元/斤,现场销售的价格为4.8元/斤。该店涉嫌价格欺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制作现场笔录,同时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0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花溪黔惠茗便利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便利店在猪肉、蔬菜销售过程中,涉嫌存在未对猪肉、蔬菜进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1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荟溪城一楼商家“方达和平药房”开展检查时发现,(方达和平药房)在销售防疫物资(酒精)过程中,发现该药店销售的酒精(贵鑫牌75%)进价为0.85元,销售价1.5元;医用酒精喷雾进价3.5元,销售价6元;75%酒精喷雾进价2.4元,销售价5元,以上商品进销差价率均超过35%,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2
2022年9月4日,观山湖区黔文锐星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胡萝卜、土豆等蔬菜。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86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3
2022年9月5日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平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辖区门面经营户进行关停,在关停的过程中位于贵阳经开区漓江路漓江花园旁的好漂亮美妆店的老板王某对抗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极不配合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发生冲突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并亲临现场指挥工作,同时在经开区纪检委的监督下,在贵阳经开区公安,城管,办事处,大寨村委、社区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该家店铺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实,该门面营业执照法人为王某,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是其丈夫张某。在联合行动组的行动下,该门面关门。同时,公安机关将法人王某和涉事当事人张某带回经开区公安分局平桥派出所调查处理。涉事当事人张某在公安民警的询问下对其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对抗工作人员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在公安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当事人张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现场工作人员赔礼道歉,书面写下道歉书表达歉意,同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保证以后好好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案例34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惠宜精选羔羊肉卷标注价格为29.8元/盒,实际结算价格为35.90元/盒。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5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花溪德旺佳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青菜心为6.58元/斤,但进价3.2元/斤,进销差价率为105.63%。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6
2022年9月8日,观山湖优玛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高价销售蔬菜(冬瓜、土豆进货价为4元/KG、瓢儿白7元/KG,冬瓜土豆销售价为5.98元/KG,瓢儿白销售价为10.56元/KG),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案例37
2022年9月10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网民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称白云辖区某商家标价7.98,实际收款9.99一斤的舆情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进行核查。经查,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位于白云区同心东路白金壹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店内小菜系列标示价格牌显示为9.9元/500g,与视频中显示售卖单价一致。其现场负责人杨永店长自述,自贵阳疫情爆发以来,该超市无法从花溪购进小菜系列(即舆情视频中提及的蔬菜)销售,便从白云区农户刘应会手中直接购进小菜系列销售,农户刘应会9月3日开始给该超市供应小菜,送货上门。
经找到刘应会进一步核对以及店长杨永自述和查看该店视频监控了解到,9月3日、9月4日小菜送货价为6元/斤,该超市销售价位6.98元/斤,9月5日以后刘应会按照7.00元/斤的价格给该超市送小菜,该超市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其中9月6日-9月8日该超市按照要求歇业,9月9日才开门,继续销售小菜,销售价仍然为7.98元/斤,后因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小菜仅能维持保本,不赚钱,该超市决定对其销售的小菜进行调价,调至9.9元/斤,从9月10日开始实施,但该超市在调价(在电脑上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的标签码,一开门顾客就进入卖场购物,因为店员少顾客多较忙的原因,该超市直至中午11点50多才将小菜的标签码由之前的7.98元/斤更换至9.9元/斤,故导致了快手视频中网民拍摄的实际销售价高于标示价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店内8种蔬菜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价与标示价均一致。该商户售卖小菜系列蔬菜销售价与标示价不一致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38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张静螺蛳粉店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39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飞哥三宝炖鸡馆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40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享站吧精典饮品店作为酒吧,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擅自营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保存好消费票据,如票据难以获取,请尽量保存视频、图片等其他证据,提供给执法人员,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来源:贵阳日报)#贵阳战疫#
案例20
2022年9月3日,贵阳观山湖幸勤农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蔬菜未明码标价,只通过口头告知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1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蔬菜摊区香菜标价每斤15元,实际售价每斤23元,该行为涉嫌违反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案例22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亿家隆百货经营部涉嫌未执行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香葱售价每斤15元,小白菜售价每斤18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该经营部销售的青菜、香葱、香菜、蒜苗均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案例23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王天平经营的摊位开展检查时发现,王天平向市民售卖黄瓜,其售卖价格为10元/斤,自称进货价格为8.5元/斤,但无法提供进货查验台账及购进票据相关材料,无购进票据,以上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商户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24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内正在使用的5台条形码打印计价称存在超期未检定情况,其中3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1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至2021年8月17日,1台计价称未见检定合格相关标签,现场商家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5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该处售卖的红菜椒标价6.99元/500g,实际销售价15.98元/kg(即7.9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1元/500g;该处售卖的黔迎土猪仔排标价32.90元/500g,实际销售价69.80元/kg(即34.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2元/500g,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和《贵州省价格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6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开展检查时发现,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在售卖商品过程中,有市民在该处实际购买蔬菜为莲花白,现场莲花白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28元/斤,同时现场有牛心包菜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58元/斤,市民购买蔬菜称重后所贴标签显示为“牛心包菜”,销售价格为7.96/公斤(即3.98元/斤),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7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在售卖药品过程中,对药品柜内的121种药品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8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宏盛祥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宏盛超市在猪肉牛肉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对猪肉、牛肉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9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家乐购生活超市进行检查,该店销售的老南瓜标识的价格为3.5元/斤,现场销售的价格为4.8元/斤。该店涉嫌价格欺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制作现场笔录,同时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0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花溪黔惠茗便利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便利店在猪肉、蔬菜销售过程中,涉嫌存在未对猪肉、蔬菜进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1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荟溪城一楼商家“方达和平药房”开展检查时发现,(方达和平药房)在销售防疫物资(酒精)过程中,发现该药店销售的酒精(贵鑫牌75%)进价为0.85元,销售价1.5元;医用酒精喷雾进价3.5元,销售价6元;75%酒精喷雾进价2.4元,销售价5元,以上商品进销差价率均超过35%,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2
2022年9月4日,观山湖区黔文锐星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胡萝卜、土豆等蔬菜。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86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3
2022年9月5日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平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辖区门面经营户进行关停,在关停的过程中位于贵阳经开区漓江路漓江花园旁的好漂亮美妆店的老板王某对抗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极不配合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发生冲突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并亲临现场指挥工作,同时在经开区纪检委的监督下,在贵阳经开区公安,城管,办事处,大寨村委、社区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该家店铺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实,该门面营业执照法人为王某,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是其丈夫张某。在联合行动组的行动下,该门面关门。同时,公安机关将法人王某和涉事当事人张某带回经开区公安分局平桥派出所调查处理。涉事当事人张某在公安民警的询问下对其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对抗工作人员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在公安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当事人张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现场工作人员赔礼道歉,书面写下道歉书表达歉意,同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保证以后好好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案例34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惠宜精选羔羊肉卷标注价格为29.8元/盒,实际结算价格为35.90元/盒。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5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花溪德旺佳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青菜心为6.58元/斤,但进价3.2元/斤,进销差价率为105.63%。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6
2022年9月8日,观山湖优玛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高价销售蔬菜(冬瓜、土豆进货价为4元/KG、瓢儿白7元/KG,冬瓜土豆销售价为5.98元/KG,瓢儿白销售价为10.56元/KG),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案例37
2022年9月10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网民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称白云辖区某商家标价7.98,实际收款9.99一斤的舆情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进行核查。经查,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位于白云区同心东路白金壹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店内小菜系列标示价格牌显示为9.9元/500g,与视频中显示售卖单价一致。其现场负责人杨永店长自述,自贵阳疫情爆发以来,该超市无法从花溪购进小菜系列(即舆情视频中提及的蔬菜)销售,便从白云区农户刘应会手中直接购进小菜系列销售,农户刘应会9月3日开始给该超市供应小菜,送货上门。
经找到刘应会进一步核对以及店长杨永自述和查看该店视频监控了解到,9月3日、9月4日小菜送货价为6元/斤,该超市销售价位6.98元/斤,9月5日以后刘应会按照7.00元/斤的价格给该超市送小菜,该超市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其中9月6日-9月8日该超市按照要求歇业,9月9日才开门,继续销售小菜,销售价仍然为7.98元/斤,后因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小菜仅能维持保本,不赚钱,该超市决定对其销售的小菜进行调价,调至9.9元/斤,从9月10日开始实施,但该超市在调价(在电脑上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的标签码,一开门顾客就进入卖场购物,因为店员少顾客多较忙的原因,该超市直至中午11点50多才将小菜的标签码由之前的7.98元/斤更换至9.9元/斤,故导致了快手视频中网民拍摄的实际销售价高于标示价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店内8种蔬菜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价与标示价均一致。该商户售卖小菜系列蔬菜销售价与标示价不一致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38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张静螺蛳粉店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39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飞哥三宝炖鸡馆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40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享站吧精典饮品店作为酒吧,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擅自营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保存好消费票据,如票据难以获取,请尽量保存视频、图片等其他证据,提供给执法人员,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来源:贵阳日报)#贵阳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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