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贵阳# 【#网络问政# ·回音壁 | 贵阳低保和遗属补助可同时享受,但会有动态调整】市民王女士向#贵阳市网络问政# 平台反映说她今年60周岁,无职业收入,目前享受着贵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政策,丈夫为国企职工,缴纳有贵阳市职工社保,2012年丈夫去世,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同时,能否再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政策,需要如何办理?对此,贵阳市社保中心核拨部回复:男方生前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死后其配偶符合年满55周岁,且无职业收入的条件,可享受参保企业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政策,与当事人已享受低保政策不冲突。王女士在本人过世、改嫁或是有职业收入后,自然终止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待遇。贵阳市社会救助局低保科也回复说:遗属生活补助费要计入当事人经济收入,目前贵阳市城市居民低保费用标准是每人每月695元,会根据当事人经济收入情况,通过补差形式进行动态的调增或调减。(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庆)https://t.cn/A6AOgWBO
【本来都不是问题关键是钱】#部分流浪汉将落户并纳入社保#本来不是问题的事,成了问题就是事儿。流浪汉原本是有户口的,流浪的久了就没有户口了。所以从根本上讲,要找到流浪汉的家。落户,其实是回复户籍。关于入社保,也不是问题。关键是钱谁出。俺是不同意政府埋单的。流浪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不劳而获是不能鼓励的。当然,有精神疾病,年老体弱,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https://t.cn/RC5pZkB
【#流浪汉也能落户了# #部分流浪汉将落户并纳入社保# 】有人开玩笑说”我也要去北京、上海流浪!“有人担心”那我们每天勤勤肯肯工作干嘛?“[笑cry]
#杨律说法# 没看到实施细则,但我觉得大家没必要过分担心,流浪人员取得大城市户口绝不会优于辛苦劳动攒积分的人。政策的本意肯定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现在社会流浪人员有的是精神和工作能力有问题,有的是因为个人境遇原因不愿意归家,政策肯定会区分处理。
至于落户,肯定不会因为在哪儿流浪就在哪儿给落户[允悲],能查明身份和户籍地的,不管是社保还是户口肯定让在原籍处理,估计只有对极个别因为特殊原因没有户口,或者因为精神问题无法查清户口的,才会做入户处理。这部分精神有问题的可能在入户送到福利院之类的地方。当然,要是那种精神没问题,就是愿意过流浪生活的,估计政府想管也管不了[摊手]
#杨律说法# 没看到实施细则,但我觉得大家没必要过分担心,流浪人员取得大城市户口绝不会优于辛苦劳动攒积分的人。政策的本意肯定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现在社会流浪人员有的是精神和工作能力有问题,有的是因为个人境遇原因不愿意归家,政策肯定会区分处理。
至于落户,肯定不会因为在哪儿流浪就在哪儿给落户[允悲],能查明身份和户籍地的,不管是社保还是户口肯定让在原籍处理,估计只有对极个别因为特殊原因没有户口,或者因为精神问题无法查清户口的,才会做入户处理。这部分精神有问题的可能在入户送到福利院之类的地方。当然,要是那种精神没问题,就是愿意过流浪生活的,估计政府想管也管不了[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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