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三节 爱是合理的给和合理的不给
想起我孩子三四岁时侯特别喜欢玩奥特曼,家里的奥特曼可以拍很长一排,有一次才买过一个,还要再买,就没给他买,他哭闹不依,我想这孩子该教育了,给他讲完道理,他还是不听,我没有打他,甚至一句也没说,因为我遵循着人前不训子的原则!就走过去弯下腰抱抱他,把他抱到安全的地方一言不发的看着他哭闹,啥时候哭完了回家。
不是买不起,而是我不能满足他不合理的要求。我们父母不是超人不能满足孩子所有的愿望!而是合理的给予的同时也要有合理的不给予!理智的爱孩子!
第三节 爱是合理的给和合理的不给
想起我孩子三四岁时侯特别喜欢玩奥特曼,家里的奥特曼可以拍很长一排,有一次才买过一个,还要再买,就没给他买,他哭闹不依,我想这孩子该教育了,给他讲完道理,他还是不听,我没有打他,甚至一句也没说,因为我遵循着人前不训子的原则!就走过去弯下腰抱抱他,把他抱到安全的地方一言不发的看着他哭闹,啥时候哭完了回家。
不是买不起,而是我不能满足他不合理的要求。我们父母不是超人不能满足孩子所有的愿望!而是合理的给予的同时也要有合理的不给予!理智的爱孩子!
河北沧州,一位老人打扫卫生时,在抽屉底下,发现一张多年前的存单,有41.6元,老人赶紧拿着存单,到信用社取钱,不料,对方竟然说,老人的这张存单真实性存疑,他们无法办理取钱业务。
存单上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还盖了章,为何说无法认定真实性?
原来,这笔钱是她老伴的姥姥存的,姥姥没有其他子女,所以,一直都是由她和老伴一起照顾的,也是他们给姥姥送的终,估计是上了年纪,把这件事给忘了。
这次是也是无意中发现的,她心想着,这41.6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能买不少东西,过了这么多年,想必,这存款应该也升值了不少。
她就拿着存单,找到信用社,工作人员接过存单瞧了瞧,感觉很陌生,又询问了几位同事,都表示没见过,也不知道真假,于是就拒绝了老人的取钱请求。
信用社一位负责人说,这个存单上的单位早就没有了,老人的存单信息,也根本找不到档案,由于年限已久,就算去查也查不到。
老人听闻后,也是急得直哭,记者提议,让负责人先算算利息,再找领导商量。
负责人算了算,如果这笔钱确实存在,那么本金41.6元,当年存的定期6个月,按照当时的利率,有2块多利息,超过定期时间之后的,按照现在的活期利率算,活期到现在算下来利息才9块多,两者相加,总利息也才11.26元,加上本金,老人总共可以取出52块多。
最终,经过信用社请示上级后,核实到,这个存单是村民以实物向村委会投资,信用部是村委会当时的一个部门,跟现在的信用社不是一回事。#头条创作挑战赛#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信用社以“无法认定真实性”为由,拒绝办理取款合理吗?
肯定是不合理的,《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取款自由”是指储户什么时候取款,提取多少存款,都由储户自己决定,银行和其他人都不得干预和查问,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
老人提供了存单,并且盖有公章,怎么去判定真假,这是银行内部的事情,银行自己把账目弄丢,或者没保存好,这是银行的问题,不能让老人来承担这个损失。
虽然这张存单有很多年的历史了,但是作为银行来讲,应该留有存档,并尽力帮助老人,查查这张存单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确实无法对付,也要说明情况,不能用“无法证明真假”这样含糊其辞的答复,这是对储户不负责任。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这利息把人的心都算凉了,那时候的41,相当于现在的141w!那时候的一斤肉只要几分钱,现在是几十块,现在这么算利息真寒心!
也有网友说,利息算得不对,我89年刚上班的时候交通银行有个存折,就十几块钱。02左右去照顾销户取钱,年轻的职员不会算,又叫的经理一起算,我都等烦了说不要利息,人家还说不行,最后利息有十几块,几乎翻倍了,八十年代银行利息七点多。
还有网友说,没那么多。六零年代前后,42元在上海地区只能买三百斤灿米。当时粮价:籼米14.3元/100斤,粳米16.4元/100斤。按同比价格计算,300斤米现在的价格就900元左右。那么900元按年息2%左右算,如果存60年,应该10.8万元是合理的。但银行不可能按现在粮价对比过去的粮价算的,所以,还是以42元左右去算,最多也就5000元到顶了。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各位,存单或者存折之类的东西,一定要记清楚,不要藏到连自己都找不到了,那可就真的是闹笑话了。
话说,老人这存单这么多年,利息才10多块钱,也真是令人惊讶,如果是老人欠了银行40多块钱的贷款没还,这么多年,恐怕早就是天文数字了吧。
存单上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还盖了章,为何说无法认定真实性?
原来,这笔钱是她老伴的姥姥存的,姥姥没有其他子女,所以,一直都是由她和老伴一起照顾的,也是他们给姥姥送的终,估计是上了年纪,把这件事给忘了。
这次是也是无意中发现的,她心想着,这41.6块钱,在当时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能买不少东西,过了这么多年,想必,这存款应该也升值了不少。
她就拿着存单,找到信用社,工作人员接过存单瞧了瞧,感觉很陌生,又询问了几位同事,都表示没见过,也不知道真假,于是就拒绝了老人的取钱请求。
信用社一位负责人说,这个存单上的单位早就没有了,老人的存单信息,也根本找不到档案,由于年限已久,就算去查也查不到。
老人听闻后,也是急得直哭,记者提议,让负责人先算算利息,再找领导商量。
负责人算了算,如果这笔钱确实存在,那么本金41.6元,当年存的定期6个月,按照当时的利率,有2块多利息,超过定期时间之后的,按照现在的活期利率算,活期到现在算下来利息才9块多,两者相加,总利息也才11.26元,加上本金,老人总共可以取出52块多。
最终,经过信用社请示上级后,核实到,这个存单是村民以实物向村委会投资,信用部是村委会当时的一个部门,跟现在的信用社不是一回事。#头条创作挑战赛#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信用社以“无法认定真实性”为由,拒绝办理取款合理吗?
肯定是不合理的,《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取款自由”是指储户什么时候取款,提取多少存款,都由储户自己决定,银行和其他人都不得干预和查问,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
老人提供了存单,并且盖有公章,怎么去判定真假,这是银行内部的事情,银行自己把账目弄丢,或者没保存好,这是银行的问题,不能让老人来承担这个损失。
虽然这张存单有很多年的历史了,但是作为银行来讲,应该留有存档,并尽力帮助老人,查查这张存单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确实无法对付,也要说明情况,不能用“无法证明真假”这样含糊其辞的答复,这是对储户不负责任。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这利息把人的心都算凉了,那时候的41,相当于现在的141w!那时候的一斤肉只要几分钱,现在是几十块,现在这么算利息真寒心!
也有网友说,利息算得不对,我89年刚上班的时候交通银行有个存折,就十几块钱。02左右去照顾销户取钱,年轻的职员不会算,又叫的经理一起算,我都等烦了说不要利息,人家还说不行,最后利息有十几块,几乎翻倍了,八十年代银行利息七点多。
还有网友说,没那么多。六零年代前后,42元在上海地区只能买三百斤灿米。当时粮价:籼米14.3元/100斤,粳米16.4元/100斤。按同比价格计算,300斤米现在的价格就900元左右。那么900元按年息2%左右算,如果存60年,应该10.8万元是合理的。但银行不可能按现在粮价对比过去的粮价算的,所以,还是以42元左右去算,最多也就5000元到顶了。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各位,存单或者存折之类的东西,一定要记清楚,不要藏到连自己都找不到了,那可就真的是闹笑话了。
话说,老人这存单这么多年,利息才10多块钱,也真是令人惊讶,如果是老人欠了银行40多块钱的贷款没还,这么多年,恐怕早就是天文数字了吧。
1、本山大叔说:“自己没能力就说没能力,怎么你到哪儿,哪儿的大环境都不好,你是破坏大环境的人啊?”
2、人长大了就不再会抱怨别人的问题,所有的处境都会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3、何为油腻中年?就是没原则却常有理。无论发生什么,讨论什么,都能讲出一套一套的道理,正着说有理,反着说也有理,反正自己最合理。
♀️♀️♀️ https://t.cn/RJAAC1L
2、人长大了就不再会抱怨别人的问题,所有的处境都会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3、何为油腻中年?就是没原则却常有理。无论发生什么,讨论什么,都能讲出一套一套的道理,正着说有理,反着说也有理,反正自己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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