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连续发表的《朱哥日记》有部分人问我为什么成天写些“睡、搞、干”,也有部分人觉得写得很有道理,就是太黄了!现在,越来越多的男人和女人kais跟我讨论感情问题了!封我为“情圣”。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个很闷骚的人,现在我要变内外兼骚了!朱哥成功的关键在于针对女人投其所好,不投其所好的男人要么太屌丝,要么就是没情商的傻B屌丝(简称“傻屌”)!
走程序吹:人物塑造好,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下功夫,文字出彩。某些不经意间的神态刻画就把男主的个性写得入木三分,写手实力非凡。
不走程序吹:王雀孙你高中时代一定是个闷骚屌丝社恐边缘人,只有这种人才能写出让我代入感高达400%的第一章。玩得我全身起鸡皮疙瘩又燃得要摩拳擦掌,仿佛看到了中学时那个自卑、爱幻想、懦弱、胆小、孤独的自己。
愿每个鹰志都能拥有自己的明日香[泪]
不走程序吹:王雀孙你高中时代一定是个闷骚屌丝社恐边缘人,只有这种人才能写出让我代入感高达400%的第一章。玩得我全身起鸡皮疙瘩又燃得要摩拳擦掌,仿佛看到了中学时那个自卑、爱幻想、懦弱、胆小、孤独的自己。
愿每个鹰志都能拥有自己的明日香[泪]
读完了《且听风吟》。我读村上春树的第一本小说是《挪威的森林》只不过没有读完,具体原因不记得了,反正没有再捡起来。《且听风吟》算是第一部完整读完村上的小说,小说整体基调是比较丧的。书中的我跟朋友鼠爱酗酒,有些文艺,每天生活在迷茫中。与我发生性关系的三个小女孩儿是小说的线索之一。读的过程中,总感觉村上是那种闷骚屌丝,为了迷茫而迷茫,标榜是二战后的特殊一代。也许对于在二战中没有被日本侵略过得国家中的读者来说,他这么标榜没有什么特殊的感受。但在中国的读者面前,书中表现的迷茫,彷徨则显的有些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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