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创城在行动丨各位居民,“宠”爱有方!请别掉“链”!】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济宁市中公安呼吁广大养犬人,一定要做到文明养犬,一起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出一份力。
呼吁文明养犬 让城市更文明
为切实提高辖区群众文明养犬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主动作为,持续推动文明养犬常态化开展。
针对夏季外出遛犬市民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市中分局组织警力在早晚遛犬高峰时段,对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
从主动办理犬只登记证,定期注射疫苗和体检,外出遛狗要系好牵引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地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文明遛犬。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
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01、依法养犬
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并每年申办延续登记,为犬只挂犬牌,个人不得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
02、安全养犬
携犬外出时,应当给犬只系犬绳或束犬链,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
03、健康养犬
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疾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
04、卫生养犬
养犬人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应当及时清除,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05、规范养犬
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出租汽车(导盲犬除外)。防止犬吠影响他人,特别是在居民休息的时间,应控制犬吠。
警方再次呼吁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从现在做起
从点滴做起
依法养犬、安全养犬、健康养犬
卫生养犬、规范养犬
让“文明养犬”成为
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共同建设和谐文明的美丽家园
来源:平安新任城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此,济宁市中公安呼吁广大养犬人,一定要做到文明养犬,一起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出一份力。
呼吁文明养犬 让城市更文明
为切实提高辖区群众文明养犬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主动作为,持续推动文明养犬常态化开展。
针对夏季外出遛犬市民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市中分局组织警力在早晚遛犬高峰时段,对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和频率。
从主动办理犬只登记证,定期注射疫苗和体检,外出遛狗要系好牵引绳,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地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文明遛犬。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
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01、依法养犬
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并每年申办延续登记,为犬只挂犬牌,个人不得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
02、安全养犬
携犬外出时,应当给犬只系犬绳或束犬链,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
03、健康养犬
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疾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
04、卫生养犬
养犬人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应当及时清除,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05、规范养犬
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出租汽车(导盲犬除外)。防止犬吠影响他人,特别是在居民休息的时间,应控制犬吠。
警方再次呼吁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从现在做起
从点滴做起
依法养犬、安全养犬、健康养犬
卫生养犬、规范养犬
让“文明养犬”成为
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共同建设和谐文明的美丽家园
来源:平安新任城
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从今天起请文明养犬:
(1)不带犬只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时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2)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3)外出遛犬时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
(1)不带犬只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时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2)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3)外出遛犬时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
【弄虚作假必严查 勿让车辆“穿马甲”】使用或伪造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会给社会带来重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交警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请各位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文明交通每日谈#@人民日报 @新华网 @人民公安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汽车与安全杂志 @中国交通广播 @广东公安 @广东交警 @广东交通频道 @公安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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