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2时起,#三亚分批次开放农贸市场# 】为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满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经研判决定分批次有序开放农贸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16日12时起,分批次开放农贸市场,首批开放18家农贸市场,分别为吉阳区:丹州小区农贸市场、红沙农贸市场、吉阳农贸市场、乐天城农贸市场、南新农贸市场;天涯区:第三集贸市场、羊栏农贸市场、桶井农贸市场、金鸡岭农贸市场、南岛农贸市场;海棠区:海棠湾综合市场、林旺农贸市场、南田农贸市场;崖州区:崖城中心集贸市场、梅山农贸市场、南滨农贸市场、港门综合市场;育才生态区:立才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以米、面、粮、油、菜、肉、蛋等为主,暂不经营水产品、活禽和进口冷链食品。
二、复市的农贸市场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市商务局、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报备,填写《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恢复营业承诺书》,张贴《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恢复营业秩序信息公示》,配合录入重点人员监测管理系统。
三、各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进行管控分流,当场所内客流量达到限额时,停止顾客进入,按照“出一进一”的方式放行,并在场所外设置缓冲区,引导顾客间隔2米排队。
四、工作人员和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核酸“每天一检”和自我健康监测,未达到核酸检测要求不得上岗,如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工作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和手套,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五、顾客进入市场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地点码或填表登记,出示绿色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拒不配合的人员,不得进入市场。
六、市场管理方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结果、扫地点码、测温,以及督促工作人员、经营者和顾客规范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每天营业后对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者,市场管理方应责令停业整改。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恢复营业承诺书
2.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开放营业秩序信息公示via. 三亚市商务局
一、9月16日12时起,分批次开放农贸市场,首批开放18家农贸市场,分别为吉阳区:丹州小区农贸市场、红沙农贸市场、吉阳农贸市场、乐天城农贸市场、南新农贸市场;天涯区:第三集贸市场、羊栏农贸市场、桶井农贸市场、金鸡岭农贸市场、南岛农贸市场;海棠区:海棠湾综合市场、林旺农贸市场、南田农贸市场;崖州区:崖城中心集贸市场、梅山农贸市场、南滨农贸市场、港门综合市场;育才生态区:立才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以米、面、粮、油、菜、肉、蛋等为主,暂不经营水产品、活禽和进口冷链食品。
二、复市的农贸市场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市商务局、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等报备,填写《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恢复营业承诺书》,张贴《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恢复营业秩序信息公示》,配合录入重点人员监测管理系统。
三、各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进行管控分流,当场所内客流量达到限额时,停止顾客进入,按照“出一进一”的方式放行,并在场所外设置缓冲区,引导顾客间隔2米排队。
四、工作人员和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核酸“每天一检”和自我健康监测,未达到核酸检测要求不得上岗,如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工作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和手套,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五、顾客进入市场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地点码或填表登记,出示绿色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拒不配合的人员,不得进入市场。
六、市场管理方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结果、扫地点码、测温,以及督促工作人员、经营者和顾客规范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每天营业后对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者,市场管理方应责令停业整改。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恢复营业承诺书
2.三亚市农贸市场有序开放营业秩序信息公示via. 三亚市商务局
#众志成城 抗疫情# 【9月15日起,贵阳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经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研究,决定从9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市民如果发现全市区域有下列违反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可进行举报:
(一)发现有违反临时静态管理跨区流动的人员;应隔离管控但未落实管控措施和隔离管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的人员;自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及时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相关场所未设置场所码,未执行“一扫三查”防疫要求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银行营业点、加油站点、酒店、药店、理发店等各类开放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门岗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未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
(三)疫情防控期间,发现应当暂停开放或营业的场所继续开放或营业的,以及餐饮场所违反禁止堂食规定提供堂食的。
(四)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二、举报途径
贵阳市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电话:12345-3(“疫情线索有奖举报”专线),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按“3”号键进入专线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违反相关规定的线索证据,一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如同一问题线索多人分别举报的,将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不予奖励情形
经核查举报人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给予奖励:
1.被举报对象已被发现或正在协查处理过程中的;
2.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不属于疫情防控问题举报范围的;
3.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
4.其他不宜奖励的情形。
(三)奖励领取
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认定,符合给予奖励的,将予以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各区(市、县)已经开通举报奖励平台的,同一人分别在市、县两级反映同一事项且核查属实的,由有关区(市、县)兑现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一、举报范围
市民如果发现全市区域有下列违反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可进行举报:
(一)发现有违反临时静态管理跨区流动的人员;应隔离管控但未落实管控措施和隔离管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的人员;自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及时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相关场所未设置场所码,未执行“一扫三查”防疫要求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银行营业点、加油站点、酒店、药店、理发店等各类开放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门岗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未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
(三)疫情防控期间,发现应当暂停开放或营业的场所继续开放或营业的,以及餐饮场所违反禁止堂食规定提供堂食的。
(四)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二、举报途径
贵阳市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电话:12345-3(“疫情线索有奖举报”专线),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按“3”号键进入专线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违反相关规定的线索证据,一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如同一问题线索多人分别举报的,将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不予奖励情形
经核查举报人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给予奖励:
1.被举报对象已被发现或正在协查处理过程中的;
2.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不属于疫情防控问题举报范围的;
3.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
4.其他不宜奖励的情形。
(三)奖励领取
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认定,符合给予奖励的,将予以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各区(市、县)已经开通举报奖励平台的,同一人分别在市、县两级反映同一事项且核查属实的,由有关区(市、县)兑现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爽爽贵阳城 暖暖贵阳人# 【9月15日起,贵阳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经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研究,决定从9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市民如果发现全市区域有下列违反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可进行举报:
(一)发现有违反临时静态管理跨区流动的人员;应隔离管控但未落实管控措施和隔离管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的人员;自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及时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相关场所未设置场所码,未执行“一扫三查”防疫要求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银行营业点、加油站点、酒店、药店、理发店等各类开放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门岗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未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
(三)疫情防控期间,发现应当暂停开放或营业的场所继续开放或营业的,以及餐饮场所违反禁止堂食规定提供堂食的。
(四)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二、举报途径
贵阳市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电话:12345-3(“疫情线索有奖举报”专线),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按“3”号键进入专线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违反相关规定的线索证据,一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如同一问题线索多人分别举报的,将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不予奖励情形
经核查举报人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给予奖励:
1.被举报对象已被发现或正在协查处理过程中的;
2.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不属于疫情防控问题举报范围的;
3.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
4.其他不宜奖励的情形。
(三)奖励领取
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认定,符合给予奖励的,将予以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各区(市、县)已经开通举报奖励平台的,同一人分别在市、县两级反映同一事项且核查属实的,由有关区(市、县)兑现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via.平安贵阳)#战疫有我 共卫筑城#
一、举报范围
市民如果发现全市区域有下列违反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等行为的,可进行举报:
(一)发现有违反临时静态管理跨区流动的人员;应隔离管控但未落实管控措施和隔离管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的人员;自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及时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相关场所未设置场所码,未执行“一扫三查”防疫要求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银行营业点、加油站点、酒店、药店、理发店等各类开放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门岗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未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
(三)疫情防控期间,发现应当暂停开放或营业的场所继续开放或营业的,以及餐饮场所违反禁止堂食规定提供堂食的。
(四)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二、举报途径
贵阳市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电话:12345-3(“疫情线索有奖举报”专线),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按“3”号键进入专线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违反相关规定的线索证据,一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如同一问题线索多人分别举报的,将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不予奖励情形
经核查举报人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给予奖励:
1.被举报对象已被发现或正在协查处理过程中的;
2.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但不属于疫情防控问题举报范围的;
3.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
4.其他不宜奖励的情形。
(三)奖励领取
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认定,符合给予奖励的,将予以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各区(市、县)已经开通举报奖励平台的,同一人分别在市、县两级反映同一事项且核查属实的,由有关区(市、县)兑现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via.平安贵阳)#战疫有我 共卫筑城#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