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经常会有一些博主分享话题
类似于
“你目前的状态”
“遇到某一件事的反应”
……
很多时候都会有共鸣
翻翻评论
大家也都是这样
想起来之前关于玩微博年龄段的调查
大都是90后
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们
好像各方面都差不多
偶尔会觉得自己就是很平凡
不过是众多普通人中的一个
嗯…
这种感觉…
不知道咋说
类似于
“你目前的状态”
“遇到某一件事的反应”
……
很多时候都会有共鸣
翻翻评论
大家也都是这样
想起来之前关于玩微博年龄段的调查
大都是90后
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们
好像各方面都差不多
偶尔会觉得自己就是很平凡
不过是众多普通人中的一个
嗯…
这种感觉…
不知道咋说
#中观缘起[超话]# 《论不失法》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如果像你们所分别的那样则有很多过失,所以你们的观点与真实的道理不符。
一般来讲,有部的观点由经部来驳斥,经部的观点由唯识来驳斥,由唯识的观点再深入中观。《入行论·智慧品》:
“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
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
但此处例外,是有部宗的论师对经部观点进行驳斥。(有部 经部 唯识 中观)
有部宗认为:经部宗安立业果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像经部宗所认为的那样,业像种芽一样以同类的法相续不断,则会有无量无边的过失。
颂词虽然没有宣说经部宗有什么过失,但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如果像种芽那样,业果之间唯是同类的法在相续,那么一个人的相续就只能存在一种心法。
比如最初生了一念善心,那么同类的善心将会相续不断,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只能生起善心,不可能再生起无记或恶心。如果最初生了嗔恨心,那么嗔恨心将相续不断,永远无有转变的机会。
如果只能生起同类的法,那么每一个有情将不会再有升堕的变化。为什么呢?因为六道众生是不同类别的有情,如果各自都像青稞种子产生青稞芽茎的相续一样——只产生同类的法,那么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招感人身的心念,不会出现转生天人以及堕饿鬼、地狱的心念,但这明显违背事实。所以,经部宗的安立方式不合理。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现在由我们来宣说真正符顺于业感果报的安立方式,这才是诸佛、辟支佛等贤圣所称叹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的安立方式才真正符顺于业因果之理,它并非世俗人的臆造,而是所有佛陀、辟支佛(缘觉)以及声闻等贤圣所共同赞叹的道理。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就像借贷所用的债券,业则如所欠的债务。
对于业果,有部宗认为,所造的业第二刹那虽然不存在了,但依靠在业感果之前一直不失坏的“不失坏法 ”保证了感果,它就像赖以索要债务的债券。
比如别人借了我的财产,打一张借条给我,我的财产虽然消失了,但到期的时候我能凭借条连本带息索还。同样,所造的业虽然已失坏了,但依靠不失坏法,会相应善恶之业而无欺成熟苦乐果报。
有部宗对业果的解释确实很合理: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业则如所欠的财产,业造了以后坏灭就像财产被借走了,依靠不失坏法现前果报就像主人依靠债券要回财产,果报的增长则相当于财产的利息。
虽然以 经部的相续 和 有部的不失坏法 建立 业果 都有合理之处,但以 中观 的观点来看,在 名言中 业果 并无自性,只是一种 缘起显现,在胜义中都经不起观察。
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法,分别来说则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 既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无记法。为什么呢?如果它的本性是善,那么在生邪见或中断善根者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不失坏法,但他们也有;如果它是恶,那在已经断除了恶业者的相续中则不应该有,但他们也有。
不失坏法分别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而建立承认业果相续的观点,就会有极大的过失和极多的过失。
对方认为:如同从种子苗芽等等当中,最终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比如从稻谷的种子中,就只会产生与其同类的果实,而不会产生异类之果一样,从善法等等的心相续中,也只能连续不断地产生同类的果报。从三界与六道各自补特伽罗的业中,也应该产生与自身相续同类的果报,而决不会产生不同的其他果报而使相续中途间断。如果相续间断,就有相续不存在的过失,所以是不合理的。
如果对经部刚才以喻义结合方式所陈述的观点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如果承认对方的观点,就会有除了同类以外,不能有不同类来进行间断等众多的、极大的过患(对此,
果仁巴论师认为:
“如果这样,则无论 善、不善、无记,欲界、色界无色界,还是有漏与无漏,天人与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善法(等一种法),而不会出现不善法(等其他法,但其中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刹那为善,后一刹那因产生不善心而将善法中断的情形是随处可见的。)”)。因此,在对方试图用自己所建立的观点进行回答,以避免有关解释业因果的常断之过的时候,他们却无法自圆其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如何回答就可以避免臆说妄论之过呢?
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也即不相应行,如同签订了欠债的契约一样。业就如同所欠的债务,而“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契约,该契约一旦签订,即使借出的财物被享用消耗掉,但总有一天,债主可以连本带利一并收回。
同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但以“不失坏法”,就可以使造业者承受与业力相应的果报。
如同在债权人将财物收回以后,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一样。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如果像你们所分别的那样则有很多过失,所以你们的观点与真实的道理不符。
一般来讲,有部的观点由经部来驳斥,经部的观点由唯识来驳斥,由唯识的观点再深入中观。《入行论·智慧品》:
“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
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
但此处例外,是有部宗的论师对经部观点进行驳斥。(有部 经部 唯识 中观)
有部宗认为:经部宗安立业果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像经部宗所认为的那样,业像种芽一样以同类的法相续不断,则会有无量无边的过失。
颂词虽然没有宣说经部宗有什么过失,但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如果像种芽那样,业果之间唯是同类的法在相续,那么一个人的相续就只能存在一种心法。
比如最初生了一念善心,那么同类的善心将会相续不断,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只能生起善心,不可能再生起无记或恶心。如果最初生了嗔恨心,那么嗔恨心将相续不断,永远无有转变的机会。
如果只能生起同类的法,那么每一个有情将不会再有升堕的变化。为什么呢?因为六道众生是不同类别的有情,如果各自都像青稞种子产生青稞芽茎的相续一样——只产生同类的法,那么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招感人身的心念,不会出现转生天人以及堕饿鬼、地狱的心念,但这明显违背事实。所以,经部宗的安立方式不合理。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现在由我们来宣说真正符顺于业感果报的安立方式,这才是诸佛、辟支佛等贤圣所称叹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的安立方式才真正符顺于业因果之理,它并非世俗人的臆造,而是所有佛陀、辟支佛(缘觉)以及声闻等贤圣所共同赞叹的道理。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就像借贷所用的债券,业则如所欠的债务。
对于业果,有部宗认为,所造的业第二刹那虽然不存在了,但依靠在业感果之前一直不失坏的“不失坏法 ”保证了感果,它就像赖以索要债务的债券。
比如别人借了我的财产,打一张借条给我,我的财产虽然消失了,但到期的时候我能凭借条连本带息索还。同样,所造的业虽然已失坏了,但依靠不失坏法,会相应善恶之业而无欺成熟苦乐果报。
有部宗对业果的解释确实很合理: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业则如所欠的财产,业造了以后坏灭就像财产被借走了,依靠不失坏法现前果报就像主人依靠债券要回财产,果报的增长则相当于财产的利息。
虽然以 经部的相续 和 有部的不失坏法 建立 业果 都有合理之处,但以 中观 的观点来看,在 名言中 业果 并无自性,只是一种 缘起显现,在胜义中都经不起观察。
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法,分别来说则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 既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无记法。为什么呢?如果它的本性是善,那么在生邪见或中断善根者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不失坏法,但他们也有;如果它是恶,那在已经断除了恶业者的相续中则不应该有,但他们也有。
不失坏法分别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而建立承认业果相续的观点,就会有极大的过失和极多的过失。
对方认为:如同从种子苗芽等等当中,最终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比如从稻谷的种子中,就只会产生与其同类的果实,而不会产生异类之果一样,从善法等等的心相续中,也只能连续不断地产生同类的果报。从三界与六道各自补特伽罗的业中,也应该产生与自身相续同类的果报,而决不会产生不同的其他果报而使相续中途间断。如果相续间断,就有相续不存在的过失,所以是不合理的。
如果对经部刚才以喻义结合方式所陈述的观点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如果承认对方的观点,就会有除了同类以外,不能有不同类来进行间断等众多的、极大的过患(对此,
果仁巴论师认为:
“如果这样,则无论 善、不善、无记,欲界、色界无色界,还是有漏与无漏,天人与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善法(等一种法),而不会出现不善法(等其他法,但其中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刹那为善,后一刹那因产生不善心而将善法中断的情形是随处可见的。)”)。因此,在对方试图用自己所建立的观点进行回答,以避免有关解释业因果的常断之过的时候,他们却无法自圆其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如何回答就可以避免臆说妄论之过呢?
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也即不相应行,如同签订了欠债的契约一样。业就如同所欠的债务,而“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契约,该契约一旦签订,即使借出的财物被享用消耗掉,但总有一天,债主可以连本带利一并收回。
同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但以“不失坏法”,就可以使造业者承受与业力相应的果报。
如同在债权人将财物收回以后,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一样。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南开时讯##抗击疫情高校在行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 【电光学院原创战疫版《大城小爱》手指舞致敬“逆行者”】新冠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无数一线工作者用行动绘就“最美逆行”,众多科学家用担当写成“师之大者,为国为民”,万千平凡中国人成就了“平凡人的伟大”。青年党员、学校师生也在“众志成城”的号召下,一方面积极战疫,另一方面则纷纷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战疫英雄的敬仰和感谢。 https://t.cn/A6zjz0od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