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万事微帮# 【宁夏5名律师代表亮相世界律师大会】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12月9日至10日,世界律师大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来自57个国家的约800名政府官员,司法界、律师界嘉宾、代表参加大会。宁夏5名律师代表也参加了此次大会。
大会由开幕式、主旨演讲、分论坛和闭幕式等环节组成,与会嘉宾围绕“一带一路”与法律服务、科技发展与法律服务、跨境投资与并购、国际贸易与合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等主题展开研讨。部分省区市律师协会与境外律师协会开展交流合作,组织外国司法部代表团和境外律师参观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中心等。
世界律师大会是世界法律界和律师界交流互鉴的盛会,是国际法律领域深化合作的盛事。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深化,我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律师在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合作中不断兼收并蓄、进步成长,已成为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一支生力军。举办世界律师大会,就是要鼓励、促进、支持中国律师以更加进取、自信、成熟的姿态走进国际法律服务舞台的中心,加快发展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宁夏律师行业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打造更加完善的全球法律伙伴关系网络,共同推进世界法治文明建设。
大会由开幕式、主旨演讲、分论坛和闭幕式等环节组成,与会嘉宾围绕“一带一路”与法律服务、科技发展与法律服务、跨境投资与并购、国际贸易与合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等主题展开研讨。部分省区市律师协会与境外律师协会开展交流合作,组织外国司法部代表团和境外律师参观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中心等。
世界律师大会是世界法律界和律师界交流互鉴的盛会,是国际法律领域深化合作的盛事。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深化,我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律师在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合作中不断兼收并蓄、进步成长,已成为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一支生力军。举办世界律师大会,就是要鼓励、促进、支持中国律师以更加进取、自信、成熟的姿态走进国际法律服务舞台的中心,加快发展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打造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宁夏律师行业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打造更加完善的全球法律伙伴关系网络,共同推进世界法治文明建设。
文/盈科王莹律师 征拆工作中如何提高补偿
导读: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要经历几个维权阶段才能拿到合理的补偿。对法律不甚了解的被拆迁人在拆迁博弈中无疑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任何一个重要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维权失败。我们将为您详细解读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并尽力拿到最多的补偿!
1.没有以下这些文件,谁都无权拆你的房子
涉及相关利益的被拆迁人要积极了解拆迁公告载明的各项内容及以下五项批准文件,如果缺少任何一项,都可以向拆迁方要求公示。如果拆迁方不能提供前述必须公示的文件,则涉嫌违法征收,被拆迁人可以此进行行政诉讼或与拆迁方进行谈判。
王莹律师提示您,若想成为合格的拆迁方,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行政机关房屋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五项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通常这五份文件就可以看出拆迁方是否合法。
2.提前了解拆迁的相关政策不可或缺
拆迁政策一般包括拆迁章程、实施单位、主要人员、房产评估报告、补偿方案、补偿对象、征收范围等。这些东西属于必须向被拆迁人公示的,否则就是违法拆迁。而对被拆迁人来说,只有明确知道本次拆迁的政策才能知道应享有哪些权利,增加谈判的筹码。
王莹律师提示您,在征地过程中,拆迁方很可能为了提高征地拆迁的效率,未经合法手续进行征地的情况时有发生,若政府不主动公开上述关于征地手续的文件,提出公开要求但相关部门并未理会或一再推脱。被征收人应当考虑其中涉及的征地是否合法。这是争取合理补偿的关键步骤,若征地手续都不合法,被征收人可以此为突破点与政府进行谈判。
3.签字拆迁补偿协议要慎重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不少"中招"的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王莹律师提示您,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以下几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4.评估报告一定要格外注意相关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应当以评估报告为基础。这几项规定足以体现拆迁评估的重要性!
第一:选对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一定程序确定。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未经被征收人协商直接确定评估机构是明显不合法的。
第二:评估资质不可忽视!在进行评估之前,被征收人一定要了解选定的评估机构是否是依法设立的,对要评估的事项是否有评估资质,进行评估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评估证书。最后还要检阅最终的评估报告单上是否有两名以上评估师的亲笔签名。
第三:评估方法不能错!对于估价方来说对于同一标的物他们可以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以及假设开发法等方法进行评估,也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根据相关规定和职业规范来说他们的报告一般是合法的,但是对被拆迁人来说,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产生的结果却是天壤之别的!
5.签字切忌要谨慎
王莹律师特别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注意,拆迁相关文件上的字不可随意签。若轻易签字,除非有法定的撤销理由,否则维权不利的局面将很难逆转。拆迁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合同以及收据需要签字,在每次签字的时候都要仔细阅读文件的内容,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向明白人询问清楚,因为这些合同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签字再想更改就来不及了。
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农村拆迁、国有土地拆迁、拆迁知识交流与分享。
文/盈科王莹律师
导读: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要经历几个维权阶段才能拿到合理的补偿。对法律不甚了解的被拆迁人在拆迁博弈中无疑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任何一个重要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维权失败。我们将为您详细解读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并尽力拿到最多的补偿!
1.没有以下这些文件,谁都无权拆你的房子
涉及相关利益的被拆迁人要积极了解拆迁公告载明的各项内容及以下五项批准文件,如果缺少任何一项,都可以向拆迁方要求公示。如果拆迁方不能提供前述必须公示的文件,则涉嫌违法征收,被拆迁人可以此进行行政诉讼或与拆迁方进行谈判。
王莹律师提示您,若想成为合格的拆迁方,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行政机关房屋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五项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通常这五份文件就可以看出拆迁方是否合法。
2.提前了解拆迁的相关政策不可或缺
拆迁政策一般包括拆迁章程、实施单位、主要人员、房产评估报告、补偿方案、补偿对象、征收范围等。这些东西属于必须向被拆迁人公示的,否则就是违法拆迁。而对被拆迁人来说,只有明确知道本次拆迁的政策才能知道应享有哪些权利,增加谈判的筹码。
王莹律师提示您,在征地过程中,拆迁方很可能为了提高征地拆迁的效率,未经合法手续进行征地的情况时有发生,若政府不主动公开上述关于征地手续的文件,提出公开要求但相关部门并未理会或一再推脱。被征收人应当考虑其中涉及的征地是否合法。这是争取合理补偿的关键步骤,若征地手续都不合法,被征收人可以此为突破点与政府进行谈判。
3.签字拆迁补偿协议要慎重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不少"中招"的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
王莹律师提示您,根据实际维权的经验,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审阅所签的补偿协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以下几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4.评估报告一定要格外注意相关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之规定,应当以评估报告为基础。这几项规定足以体现拆迁评估的重要性!
第一:选对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一定程序确定。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未经被征收人协商直接确定评估机构是明显不合法的。
第二:评估资质不可忽视!在进行评估之前,被征收人一定要了解选定的评估机构是否是依法设立的,对要评估的事项是否有评估资质,进行评估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评估证书。最后还要检阅最终的评估报告单上是否有两名以上评估师的亲笔签名。
第三:评估方法不能错!对于估价方来说对于同一标的物他们可以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以及假设开发法等方法进行评估,也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根据相关规定和职业规范来说他们的报告一般是合法的,但是对被拆迁人来说,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产生的结果却是天壤之别的!
5.签字切忌要谨慎
王莹律师特别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注意,拆迁相关文件上的字不可随意签。若轻易签字,除非有法定的撤销理由,否则维权不利的局面将很难逆转。拆迁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合同以及收据需要签字,在每次签字的时候都要仔细阅读文件的内容,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向明白人询问清楚,因为这些合同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签字再想更改就来不及了。
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农村拆迁、国有土地拆迁、拆迁知识交流与分享。
文/盈科王莹律师
王莹律师征拆成功案例—撤销住建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书”
案情简介
徐先生在某市拥有一处房屋,该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在征收过程中因不懂法律知识,以及如何维护等,特此咨询到王莹律师,并委托王莹律师介入案件。
2017年7月6日,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某市住建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先生对此不服,提起诉讼。该案件经过二审后,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某市住建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18年7月13日,某市住建局却重新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王莹律师的指导下徐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某市住建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发生了变化,王莹律师申请被告变更为某市城管局和某市自然资源局,并且得到了法院的准许。
庭审过程中,王莹律师提供了调查取证收集到的相关证据,
法院最终支持了王莹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撤销了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情简介
徐先生在某市拥有一处房屋,该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在征收过程中因不懂法律知识,以及如何维护等,特此咨询到王莹律师,并委托王莹律师介入案件。
2017年7月6日,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某市住建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先生对此不服,提起诉讼。该案件经过二审后,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某市住建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18年7月13日,某市住建局却重新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王莹律师的指导下徐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某市住建局因机构改革职能发生了变化,王莹律师申请被告变更为某市城管局和某市自然资源局,并且得到了法院的准许。
庭审过程中,王莹律师提供了调查取证收集到的相关证据,
法院最终支持了王莹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撤销了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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