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普通餐厅文明创建标准你知道吗?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份量最重、标准最高、测评最严的综合性城市荣誉,难度很大、涉及面广、竞争十分激烈,需要各级各部门主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文明城市创建格局,让文明之花绽放薛城大地。
在新一轮大考中,薛城区各级各部门应该在哪些方面使劲?
1. 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建设公益广告。积极利用电子滚动屏等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广泛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
2.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温馨提示;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或公勺。
3. 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如营业执照、健康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4.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 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 文明经营,食品摆放、经营环境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7. 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8.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无占道经营、突店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
9. 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10. 消防安全达标,设施齐全,标识清楚,检验合格会用。
来源:薛城之声微信公众号
https://t.cn/A6IoNpfG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份量最重、标准最高、测评最严的综合性城市荣誉,难度很大、涉及面广、竞争十分激烈,需要各级各部门主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文明城市创建格局,让文明之花绽放薛城大地。
在新一轮大考中,薛城区各级各部门应该在哪些方面使劲?
1. 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建设公益广告。积极利用电子滚动屏等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广泛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
2. 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温馨提示;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或公勺。
3. 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如营业执照、健康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4. 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 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 文明经营,食品摆放、经营环境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7. 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8.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无占道经营、突店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
9. 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10. 消防安全达标,设施齐全,标识清楚,检验合格会用。
来源:薛城之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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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版权知识微课堂 #尊重版权诚信为先——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
版权侵权责任
1.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的、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版权
版权(著作权)是原创作者依著作权法对其作品(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版权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该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是权利人对作品的人身权、财产权的一种法律确认,作品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权属纠纷、司法诉讼的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由省版权局负责登记。
版权登记流程
1.登陆云南版权网;
2.使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注册用户;
3.登陆用户,根据需要提供作品及相关信息;
4.作品提交未通过,由登记系统驳回用户,补充资料或撤销申请;
5.作品提交通过,由云南版权登记系统开展审核工作;
6.审核通过,由云南版权登记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并按照要求公告。
版权登记资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样书;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版权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版权侵权责任
1.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的、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版权
版权(著作权)是原创作者依著作权法对其作品(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版权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该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是权利人对作品的人身权、财产权的一种法律确认,作品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权属纠纷、司法诉讼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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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云南版权网;
2.使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注册用户;
3.登陆用户,根据需要提供作品及相关信息;
4.作品提交未通过,由登记系统驳回用户,补充资料或撤销申请;
5.作品提交通过,由云南版权登记系统开展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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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样书;
5.作品说明书;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版权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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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益服务证书在网上明码标价出售,大学生成主要买家
一张加盖公章、写有志愿者姓名、志愿者服务时长的公益证书,在网上竟被明码标价出售。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互联网交易平台中有不少商家涉嫌伪造、贩卖公益证书。证书还被分为官方版、精装版、普通版等多种类型。有的商品链接中还有“高级防伪,唯一证书编号”等字样。
网上买到马拉松志愿服务证书
3月25日,记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联系到了一位卖家,对方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卖家链接,并配文“志愿者证!保真!如图!大学生,你懂的来”。
这名卖家询问购买证书的需求,并抛过来一连串问题:“加学分?综测?申请奖学金?考研升学?出国留学?”
经过沟通,卖家建议记者购买一份去年“某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志愿者服务证书”。还特意提醒,证书制作日期是2020年12月6日之前。
“不少学生是冲着可以拿证书加学分,才来制作证书的。大学生、留学生人数最多。”商家表示。
在记者质疑其可信度后,该卖家一连发送了8张微信聊天转账截图,并声称“全国各大高校都有学生买过”。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卖家还发送了一张寄货地址为某知名高校的交易截图。在他发送的截图里,不仅有北京,还有南京等其他地方知名高校。
卖家还透露,部分在新加坡,以及在香港地区上学的学生也是“常客”。一位学生找过来,因为他同学购买证书通过了审核,所以自己也来买。
卖家将用户分享的学校审核通过的页面截图发送给记者,作为“商业信誉”的证明。
该卖家还热心传授一些简单“话术”:“你不用怕老师有疑问,你买的这张志愿者证书肯定没问题。主办地是旅游城市,过来旅游顺便当志愿者很正常。”
“或者说,你看到网上宣传后,成了志愿者。志愿服务是线上培训组织、考勤……”另外,他反复强调,该证书保真。
交纳220元的“证书制作费”后,不出两天,一份包裹就寄到了记者手中。
打开包裹后,一份印有“志愿者荣誉证书”等字样的公益证书上清晰地写有姓名、服务时长等信息。
该志愿者荣誉证书显示:感谢您参与“2020某某马拉松赛”志愿者服务工作,共计服务70小时,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特此证明并予感谢。
落款是“某某马拉松赛组委会”,时间是2020年1月5日。
3月29日,记者以某高校教师的身份电话联系了上述马拉松赛组委会要求核实志愿者荣誉证书真伪,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将志愿者荣誉证书拍照发送至组委会官方邮箱验证。
4月2日,该马拉松赛组委会回复邮件确认该志愿者证书由他们组委会所发。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该组委会可以制作并为参与志愿活动的志愿者颁发相应的证书。但是,证书不可随意流通、更不可买卖。这说明该组委会志愿服务证书管理方面存在一定漏洞。
周浩强调,志愿者证书是颁发给每一位为组委会活动辛勤付出的志愿者的,不应成为用于谋取暴利的“商品”进行交易。该组委会应当检查志愿者证书的制作、颁发渠道。此外,该组委会还应详细核实志愿者身份,不给任何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图片
互联网成为“公益造假”重灾区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志愿者证书”“公益证书”等关键词,瞬间就出现大量的“志愿服务证书”“荣誉证书”“感谢信”“爱心公益证书”等商品。
多家店铺会在商品展示页附上“志愿者服务证书定制化”“内容可改、可放logo”“免费打印内芯”“专业定制”“公益类证书定制”等字样。
记者发现,这些商品大多销售火爆。一件名为“专业定制证书内芯”的商品月销量突破1万、并有多达771条评论。这家店里部分评价还配有“成品”图片。多位顾客在网上留言:非常满意,质量不错,设计美观。在该商品展示页中还明确标有“不做假证”的字样。
记者明确表示购买证书只是为了增加学校学分时,这家店铺卖家表示可以交易。
另一家店铺同样表示,可以为顾客“定制证书”,并称“按照你说的内容做”。该商家配文称:“对学校评选评优,获取奖学金、考研加分、毕业后找工作等有巨大帮助,编号唯一可查。”该商品标价为120元,评论区有网友回复表示:“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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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缘何成为公益证书主要买家
22岁的王红(化名)是大连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最近,她正在申请赴英国攻读研究生学位。
在她看来,优秀的志愿者经历、公益履历可以在申请相关学校的环节为申请人赢得一定优势。并且国外不少高等院校对于在校学生的志愿者经历也十分重视。“志愿服务能有加分,在竞争中取得更多优势。大家都会努力争取。”王红说,对于依靠伪造的公益或志愿服务证书取得加分的行为,她表示不理解。
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可判处犯罪嫌疑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周浩表示,定制证书的行为已涉嫌伪造相关单位印章罪。一经查实,这些商家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部分希望“走捷径”的学生也会因造假获得的相应处分。
周浩分析,具备相应公益类、志愿服务类证书可以为学生的个人履历添彩,为其在争取利益或评定荣誉称号时加分。因此,不少高校学生、商家铤而走险买卖虚假证书。但诚信是一个学生重要的品质,广大学生不应“因小失大”,造成不可挽回负面影响。
周浩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处理相关事项,对违法犯罪用治安处罚的方式“打早打小”。互联网平台也可以通过筛选方式屏蔽涉嫌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商家商品。公安部门则应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破获和处罚力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一张加盖公章、写有志愿者姓名、志愿者服务时长的公益证书,在网上竟被明码标价出售。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互联网交易平台中有不少商家涉嫌伪造、贩卖公益证书。证书还被分为官方版、精装版、普通版等多种类型。有的商品链接中还有“高级防伪,唯一证书编号”等字样。
网上买到马拉松志愿服务证书
3月25日,记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联系到了一位卖家,对方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卖家链接,并配文“志愿者证!保真!如图!大学生,你懂的来”。
这名卖家询问购买证书的需求,并抛过来一连串问题:“加学分?综测?申请奖学金?考研升学?出国留学?”
经过沟通,卖家建议记者购买一份去年“某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志愿者服务证书”。还特意提醒,证书制作日期是2020年12月6日之前。
“不少学生是冲着可以拿证书加学分,才来制作证书的。大学生、留学生人数最多。”商家表示。
在记者质疑其可信度后,该卖家一连发送了8张微信聊天转账截图,并声称“全国各大高校都有学生买过”。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卖家还发送了一张寄货地址为某知名高校的交易截图。在他发送的截图里,不仅有北京,还有南京等其他地方知名高校。
卖家还透露,部分在新加坡,以及在香港地区上学的学生也是“常客”。一位学生找过来,因为他同学购买证书通过了审核,所以自己也来买。
卖家将用户分享的学校审核通过的页面截图发送给记者,作为“商业信誉”的证明。
该卖家还热心传授一些简单“话术”:“你不用怕老师有疑问,你买的这张志愿者证书肯定没问题。主办地是旅游城市,过来旅游顺便当志愿者很正常。”
“或者说,你看到网上宣传后,成了志愿者。志愿服务是线上培训组织、考勤……”另外,他反复强调,该证书保真。
交纳220元的“证书制作费”后,不出两天,一份包裹就寄到了记者手中。
打开包裹后,一份印有“志愿者荣誉证书”等字样的公益证书上清晰地写有姓名、服务时长等信息。
该志愿者荣誉证书显示:感谢您参与“2020某某马拉松赛”志愿者服务工作,共计服务70小时,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特此证明并予感谢。
落款是“某某马拉松赛组委会”,时间是2020年1月5日。
3月29日,记者以某高校教师的身份电话联系了上述马拉松赛组委会要求核实志愿者荣誉证书真伪,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将志愿者荣誉证书拍照发送至组委会官方邮箱验证。
4月2日,该马拉松赛组委会回复邮件确认该志愿者证书由他们组委会所发。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该组委会可以制作并为参与志愿活动的志愿者颁发相应的证书。但是,证书不可随意流通、更不可买卖。这说明该组委会志愿服务证书管理方面存在一定漏洞。
周浩强调,志愿者证书是颁发给每一位为组委会活动辛勤付出的志愿者的,不应成为用于谋取暴利的“商品”进行交易。该组委会应当检查志愿者证书的制作、颁发渠道。此外,该组委会还应详细核实志愿者身份,不给任何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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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成为“公益造假”重灾区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志愿者证书”“公益证书”等关键词,瞬间就出现大量的“志愿服务证书”“荣誉证书”“感谢信”“爱心公益证书”等商品。
多家店铺会在商品展示页附上“志愿者服务证书定制化”“内容可改、可放logo”“免费打印内芯”“专业定制”“公益类证书定制”等字样。
记者发现,这些商品大多销售火爆。一件名为“专业定制证书内芯”的商品月销量突破1万、并有多达771条评论。这家店里部分评价还配有“成品”图片。多位顾客在网上留言:非常满意,质量不错,设计美观。在该商品展示页中还明确标有“不做假证”的字样。
记者明确表示购买证书只是为了增加学校学分时,这家店铺卖家表示可以交易。
另一家店铺同样表示,可以为顾客“定制证书”,并称“按照你说的内容做”。该商家配文称:“对学校评选评优,获取奖学金、考研加分、毕业后找工作等有巨大帮助,编号唯一可查。”该商品标价为120元,评论区有网友回复表示:“懂的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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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缘何成为公益证书主要买家
22岁的王红(化名)是大连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最近,她正在申请赴英国攻读研究生学位。
在她看来,优秀的志愿者经历、公益履历可以在申请相关学校的环节为申请人赢得一定优势。并且国外不少高等院校对于在校学生的志愿者经历也十分重视。“志愿服务能有加分,在竞争中取得更多优势。大家都会努力争取。”王红说,对于依靠伪造的公益或志愿服务证书取得加分的行为,她表示不理解。
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可判处犯罪嫌疑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周浩表示,定制证书的行为已涉嫌伪造相关单位印章罪。一经查实,这些商家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部分希望“走捷径”的学生也会因造假获得的相应处分。
周浩分析,具备相应公益类、志愿服务类证书可以为学生的个人履历添彩,为其在争取利益或评定荣誉称号时加分。因此,不少高校学生、商家铤而走险买卖虚假证书。但诚信是一个学生重要的品质,广大学生不应“因小失大”,造成不可挽回负面影响。
周浩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处理相关事项,对违法犯罪用治安处罚的方式“打早打小”。互联网平台也可以通过筛选方式屏蔽涉嫌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商家商品。公安部门则应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破获和处罚力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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