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苏州六区购首套房不再需要出示社保或个税证明】
9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苏州市住建局、苏州当地中介与部分售楼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苏州六区(苏州市区包括相城区、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六区)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政策进行了优化,不再需要出示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相关人员强调,此举并非取消限购,而是仅针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取消相关约束条件。
有业内人士评价称,苏州此次政策调整,可以看作是全国楼市新一轮政策优化的一个信号。
9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专题会议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运用政策工具箱中多项工具。
苏州全域调整限购
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透露,苏州各区关于购房政策推出了一批新的举措,“每个区不太一样,具体要看各区如何规定”。随后记者从苏州高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外地人只限购一套房,购买时不用提供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其强调此次政策调整并非全面取消限购。
具体而言,外地人在吴中区、吴江区、姑苏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购买首套房无需开具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但只限购一套,同时相城区取消了自2018年开始实施的需要600积分才能购房的规定。
“昨天不确定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是否放开首套房限购,今天苏州六区全部放开了。”9月14日,一名苏州当地房产中介人士表示。
近期,全国各地,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三四线城市,都对楼市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只不过延续前一轮的政策释放,多数城市以公积金调整、购房补贴为主。
相比之下,苏州全域优化外地人首套房限购,政策调整尺度相对较大。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苏州楼市调控早于全国其他城市,调控周期比较长,此次政策优化的步伐也快一点。
各地持续优化政策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自9月5日以来,全国已有包括重庆、丽水、杭州建德、杭州淳安等23城分类调整住房政策,内容涉及限贷、放松公积金、购房补贴。
而在需求端主要涉及松绑限贷、放宽公积金贷款、出台购房补贴等:如山东聊城、绍兴越城等地松绑限贷,聊城明确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石家庄、福州等14城放松公积金贷款,例如石家庄,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桥西等区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其他区域为20%,并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周口、宜宾等13城发布购房补贴,例如周口,限时段实行购房契税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
近期,各地调整楼市政策的动作频频,比如2022年以来,合肥、昆明、玉林、珠海等地发布稳楼市政策,以发放购房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主。
近期,江苏泰州、湖南浏阳也跟进了相关政策。广东省汕尾市在9月10日-10月31日期间举办购房节,在此期间,消费者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公积金新政,以及受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等。
9月10日,杭州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浙江兰溪今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将实施购房补助政策。对于教育、卫健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购房,将给予专项奖励,购买首套房、二套房分别奖励9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9万元)、5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5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一方享受,奖励不超过房价总额的15%。
也有地区则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比如浏阳市。
随着楼市去化压力逐步显现,各方对于楼市政策的调整弹性也越来越大。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预期“因城施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发力将显效,市场企稳可期。基本面支持强的热点城市楼市有望率先企稳,带动重点区域三四线城市楼市完成筑底。
市场成交仍在寻底
这一轮楼市政策释放的背后,是各地成交全线回落。刚刚过去的9月5日-9月11日这一周,克而瑞研究中心监测的重点城市平均去化率降至44%。9月以来房地产市场恢复缓慢,中秋假期楼市成交仍较为低迷。
中指院数据显示,2022年中秋假期期间(9月10日-9月12日),重点监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较去年中秋假期(9月19日-9月21日)下降31.6%,长沙、西宁、南京等地降幅均在70%以上。不过,部分城市受政策环境优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等因素带动,市场活跃度略有好转,购房者信心修复尚需时间。
与此同时,一线城市的房价已出现回稳趋势。据上海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中秋假期(9.10-9.12)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5.9万平方米,比去年中秋假期增加3.5%,延续近期新房市场活跃势头。不过这与刚需、首改产品成交力度加大,以及新房周度成交均价出现合理回归有关。
中央层面稳楼市基调不变。近期国常会部署接续政策还提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等。
9月7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70%各地留用,30%中央财政统筹分配并向成熟项目多的地区倾斜。9月11日,央行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各地在优化政策时也侧重于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据中指院统计,截至9月13日,今年已有超250个省市优化调整政策超700次。其中4-6月政策密集出台,8月稳楼市积极信号持续释放,五年期以上LPR迎来今年第三次下调。
楼市政策正进入新一轮释放期,或进一步促进与加强楼市平稳发展,对于房企而言,楼市回暖可期,或对企业流动性有一定纾困作用。( 21世纪经济报道)
9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苏州市住建局、苏州当地中介与部分售楼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苏州六区(苏州市区包括相城区、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六区)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政策进行了优化,不再需要出示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相关人员强调,此举并非取消限购,而是仅针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取消相关约束条件。
有业内人士评价称,苏州此次政策调整,可以看作是全国楼市新一轮政策优化的一个信号。
9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专题会议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运用政策工具箱中多项工具。
苏州全域调整限购
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透露,苏州各区关于购房政策推出了一批新的举措,“每个区不太一样,具体要看各区如何规定”。随后记者从苏州高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外地人只限购一套房,购买时不用提供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其强调此次政策调整并非全面取消限购。
具体而言,外地人在吴中区、吴江区、姑苏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购买首套房无需开具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但只限购一套,同时相城区取消了自2018年开始实施的需要600积分才能购房的规定。
“昨天不确定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是否放开首套房限购,今天苏州六区全部放开了。”9月14日,一名苏州当地房产中介人士表示。
近期,全国各地,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三四线城市,都对楼市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只不过延续前一轮的政策释放,多数城市以公积金调整、购房补贴为主。
相比之下,苏州全域优化外地人首套房限购,政策调整尺度相对较大。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苏州楼市调控早于全国其他城市,调控周期比较长,此次政策优化的步伐也快一点。
各地持续优化政策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自9月5日以来,全国已有包括重庆、丽水、杭州建德、杭州淳安等23城分类调整住房政策,内容涉及限贷、放松公积金、购房补贴。
而在需求端主要涉及松绑限贷、放宽公积金贷款、出台购房补贴等:如山东聊城、绍兴越城等地松绑限贷,聊城明确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石家庄、福州等14城放松公积金贷款,例如石家庄,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桥西等区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其他区域为20%,并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周口、宜宾等13城发布购房补贴,例如周口,限时段实行购房契税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
近期,各地调整楼市政策的动作频频,比如2022年以来,合肥、昆明、玉林、珠海等地发布稳楼市政策,以发放购房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主。
近期,江苏泰州、湖南浏阳也跟进了相关政策。广东省汕尾市在9月10日-10月31日期间举办购房节,在此期间,消费者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公积金新政,以及受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等。
9月10日,杭州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浙江兰溪今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将实施购房补助政策。对于教育、卫健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购房,将给予专项奖励,购买首套房、二套房分别奖励9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9万元)、5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5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一方享受,奖励不超过房价总额的15%。
也有地区则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比如浏阳市。
随着楼市去化压力逐步显现,各方对于楼市政策的调整弹性也越来越大。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预期“因城施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发力将显效,市场企稳可期。基本面支持强的热点城市楼市有望率先企稳,带动重点区域三四线城市楼市完成筑底。
市场成交仍在寻底
这一轮楼市政策释放的背后,是各地成交全线回落。刚刚过去的9月5日-9月11日这一周,克而瑞研究中心监测的重点城市平均去化率降至44%。9月以来房地产市场恢复缓慢,中秋假期楼市成交仍较为低迷。
中指院数据显示,2022年中秋假期期间(9月10日-9月12日),重点监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较去年中秋假期(9月19日-9月21日)下降31.6%,长沙、西宁、南京等地降幅均在70%以上。不过,部分城市受政策环境优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等因素带动,市场活跃度略有好转,购房者信心修复尚需时间。
与此同时,一线城市的房价已出现回稳趋势。据上海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中秋假期(9.10-9.12)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5.9万平方米,比去年中秋假期增加3.5%,延续近期新房市场活跃势头。不过这与刚需、首改产品成交力度加大,以及新房周度成交均价出现合理回归有关。
中央层面稳楼市基调不变。近期国常会部署接续政策还提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等。
9月7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70%各地留用,30%中央财政统筹分配并向成熟项目多的地区倾斜。9月11日,央行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各地在优化政策时也侧重于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据中指院统计,截至9月13日,今年已有超250个省市优化调整政策超700次。其中4-6月政策密集出台,8月稳楼市积极信号持续释放,五年期以上LPR迎来今年第三次下调。
楼市政策正进入新一轮释放期,或进一步促进与加强楼市平稳发展,对于房企而言,楼市回暖可期,或对企业流动性有一定纾困作用。( 21世纪经济报道)
【外地人在苏州六区购首套房不再需要出示社保或个税证明】
9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苏州市住建局、苏州当地中介与部分售楼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苏州六区(苏州市区包括相城区、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六区)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政策进行了优化,不再需要出示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相关人员强调,此举并非取消限购,而是仅针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取消相关约束条件。
有业内人士评价称,苏州此次政策调整,可以看作是全国楼市新一轮政策优化的一个信号。
9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专题会议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运用政策工具箱中多项工具。
苏州全域调整限购
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透露,苏州各区关于购房政策推出了一批新的举措,“每个区不太一样,具体要看各区如何规定”。随后记者从苏州高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外地人只限购一套房,购买时不用提供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其强调此次政策调整并非全面取消限购。
具体而言,外地人在吴中区、吴江区、姑苏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购买首套房无需开具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但只限购一套,同时相城区取消了自2018年开始实施的需要600积分才能购房的规定。
“昨天不确定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是否放开首套房限购,今天苏州六区全部放开了。”9月14日,一名苏州当地房产中介人士表示。
近期,全国各地,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三四线城市,都对楼市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只不过延续前一轮的政策释放,多数城市以公积金调整、购房补贴为主。
相比之下,苏州全域优化外地人首套房限购,政策调整尺度相对较大。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苏州楼市调控早于全国其他城市,调控周期比较长,此次政策优化的步伐也快一点。
各地持续优化政策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自9月5日以来,全国已有包括重庆、丽水、杭州建德、杭州淳安等23城分类调整住房政策,内容涉及限贷、放松公积金、购房补贴。
而在需求端主要涉及松绑限贷、放宽公积金贷款、出台购房补贴等:如山东聊城、绍兴越城等地松绑限贷,聊城明确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石家庄、福州等14城放松公积金贷款,例如石家庄,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桥西等区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其他区域为20%,并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周口、宜宾等13城发布购房补贴,例如周口,限时段实行购房契税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
近期,各地调整楼市政策的动作频频,比如2022年以来,合肥、昆明、玉林、珠海等地发布稳楼市政策,以发放购房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主。
近期,江苏泰州、湖南浏阳也跟进了相关政策。广东省汕尾市在9月10日-10月31日期间举办购房节,在此期间,消费者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公积金新政,以及受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等。
9月10日,杭州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浙江兰溪今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将实施购房补助政策。对于教育、卫健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购房,将给予专项奖励,购买首套房、二套房分别奖励9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9万元)、5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5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一方享受,奖励不超过房价总额的15%。
也有地区则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比如浏阳市。
随着楼市去化压力逐步显现,各方对于楼市政策的调整弹性也越来越大。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预期“因城施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发力将显效,市场企稳可期。基本面支持强的热点城市楼市有望率先企稳,带动重点区域三四线城市楼市完成筑底。
市场成交仍在寻底
这一轮楼市政策释放的背后,是各地成交全线回落。刚刚过去的9月5日-9月11日这一周,克而瑞研究中心监测的重点城市平均去化率降至44%。9月以来房地产市场恢复缓慢,中秋假期楼市成交仍较为低迷。
中指院数据显示,2022年中秋假期期间(9月10日-9月12日),重点监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较去年中秋假期(9月19日-9月21日)下降31.6%,长沙、西宁、南京等地降幅均在70%以上。不过,部分城市受政策环境优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等因素带动,市场活跃度略有好转,购房者信心修复尚需时间。
与此同时,一线城市的房价已出现回稳趋势。据上海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中秋假期(9.10-9.12)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5.9万平方米,比去年中秋假期增加3.5%,延续近期新房市场活跃势头。不过这与刚需、首改产品成交力度加大,以及新房周度成交均价出现合理回归有关。
中央层面稳楼市基调不变。近期国常会部署接续政策还提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等。
9月7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70%各地留用,30%中央财政统筹分配并向成熟项目多的地区倾斜。9月11日,央行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各地在优化政策时也侧重于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据中指院统计,截至9月13日,今年已有超250个省市优化调整政策超700次。其中4-6月政策密集出台,8月稳楼市积极信号持续释放,五年期以上LPR迎来今年第三次下调。
楼市政策正进入新一轮释放期,或进一步促进与加强楼市平稳发展,对于房企而言,楼市回暖可期,或对企业流动性有一定纾困作用。( 21世纪经济报道)
9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苏州市住建局、苏州当地中介与部分售楼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苏州六区(苏州市区包括相城区、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六区)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政策进行了优化,不再需要出示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相关人员强调,此举并非取消限购,而是仅针对外地人购买首套房取消相关约束条件。
有业内人士评价称,苏州此次政策调整,可以看作是全国楼市新一轮政策优化的一个信号。
9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专题会议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运用政策工具箱中多项工具。
苏州全域调整限购
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透露,苏州各区关于购房政策推出了一批新的举措,“每个区不太一样,具体要看各区如何规定”。随后记者从苏州高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外地人只限购一套房,购买时不用提供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其强调此次政策调整并非全面取消限购。
具体而言,外地人在吴中区、吴江区、姑苏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购买首套房无需开具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但只限购一套,同时相城区取消了自2018年开始实施的需要600积分才能购房的规定。
“昨天不确定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是否放开首套房限购,今天苏州六区全部放开了。”9月14日,一名苏州当地房产中介人士表示。
近期,全国各地,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三四线城市,都对楼市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只不过延续前一轮的政策释放,多数城市以公积金调整、购房补贴为主。
相比之下,苏州全域优化外地人首套房限购,政策调整尺度相对较大。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苏州楼市调控早于全国其他城市,调控周期比较长,此次政策优化的步伐也快一点。
各地持续优化政策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自9月5日以来,全国已有包括重庆、丽水、杭州建德、杭州淳安等23城分类调整住房政策,内容涉及限贷、放松公积金、购房补贴。
而在需求端主要涉及松绑限贷、放宽公积金贷款、出台购房补贴等:如山东聊城、绍兴越城等地松绑限贷,聊城明确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石家庄、福州等14城放松公积金贷款,例如石家庄,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桥西等区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其他区域为20%,并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周口、宜宾等13城发布购房补贴,例如周口,限时段实行购房契税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
近期,各地调整楼市政策的动作频频,比如2022年以来,合肥、昆明、玉林、珠海等地发布稳楼市政策,以发放购房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主。
近期,江苏泰州、湖南浏阳也跟进了相关政策。广东省汕尾市在9月10日-10月31日期间举办购房节,在此期间,消费者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公积金新政,以及受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等。
9月10日,杭州临安区出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浙江兰溪今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将实施购房补助政策。对于教育、卫健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购房,将给予专项奖励,购买首套房、二套房分别奖励9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9万元)、500元/平方米(最高奖励5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一方享受,奖励不超过房价总额的15%。
也有地区则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比如浏阳市。
随着楼市去化压力逐步显现,各方对于楼市政策的调整弹性也越来越大。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预期“因城施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发力将显效,市场企稳可期。基本面支持强的热点城市楼市有望率先企稳,带动重点区域三四线城市楼市完成筑底。
市场成交仍在寻底
这一轮楼市政策释放的背后,是各地成交全线回落。刚刚过去的9月5日-9月11日这一周,克而瑞研究中心监测的重点城市平均去化率降至44%。9月以来房地产市场恢复缓慢,中秋假期楼市成交仍较为低迷。
中指院数据显示,2022年中秋假期期间(9月10日-9月12日),重点监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较去年中秋假期(9月19日-9月21日)下降31.6%,长沙、西宁、南京等地降幅均在70%以上。不过,部分城市受政策环境优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等因素带动,市场活跃度略有好转,购房者信心修复尚需时间。
与此同时,一线城市的房价已出现回稳趋势。据上海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中秋假期(9.10-9.12)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5.9万平方米,比去年中秋假期增加3.5%,延续近期新房市场活跃势头。不过这与刚需、首改产品成交力度加大,以及新房周度成交均价出现合理回归有关。
中央层面稳楼市基调不变。近期国常会部署接续政策还提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等。
9月7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70%各地留用,30%中央财政统筹分配并向成熟项目多的地区倾斜。9月11日,央行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在这一政策背景下,各地在优化政策时也侧重于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据中指院统计,截至9月13日,今年已有超250个省市优化调整政策超700次。其中4-6月政策密集出台,8月稳楼市积极信号持续释放,五年期以上LPR迎来今年第三次下调。
楼市政策正进入新一轮释放期,或进一步促进与加强楼市平稳发展,对于房企而言,楼市回暖可期,或对企业流动性有一定纾困作用。( 21世纪经济报道)
【严打!贵阳通报45起扰乱市场秩序典型案例(二)】疫情发生以来,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力量,通过加强沿街巡查、接听热线等措施,持续开展价格检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处理了一批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记者汇总各渠道通报消息得知,9月2日至12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例共45起。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20
2022年9月3日,贵阳观山湖幸勤农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蔬菜未明码标价,只通过口头告知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1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蔬菜摊区香菜标价每斤15元,实际售价每斤23元,该行为涉嫌违反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案例22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亿家隆百货经营部涉嫌未执行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香葱售价每斤15元,小白菜售价每斤18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该经营部销售的青菜、香葱、香菜、蒜苗均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案例23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王天平经营的摊位开展检查时发现,王天平向市民售卖黄瓜,其售卖价格为10元/斤,自称进货价格为8.5元/斤,但无法提供进货查验台账及购进票据相关材料,无购进票据,以上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商户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24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内正在使用的5台条形码打印计价称存在超期未检定情况,其中3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1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至2021年8月17日,1台计价称未见检定合格相关标签,现场商家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5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该处售卖的红菜椒标价6.99元/500g,实际销售价15.98元/kg(即7.9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1元/500g;该处售卖的黔迎土猪仔排标价32.90元/500g,实际销售价69.80元/kg(即34.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2元/500g,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和《贵州省价格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6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开展检查时发现,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在售卖商品过程中,有市民在该处实际购买蔬菜为莲花白,现场莲花白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28元/斤,同时现场有牛心包菜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58元/斤,市民购买蔬菜称重后所贴标签显示为“牛心包菜”,销售价格为7.96/公斤(即3.98元/斤),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7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在售卖药品过程中,对药品柜内的121种药品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8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宏盛祥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宏盛超市在猪肉牛肉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对猪肉、牛肉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9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家乐购生活超市进行检查,该店销售的老南瓜标识的价格为3.5元/斤,现场销售的价格为4.8元/斤。该店涉嫌价格欺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制作现场笔录,同时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0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花溪黔惠茗便利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便利店在猪肉、蔬菜销售过程中,涉嫌存在未对猪肉、蔬菜进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1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荟溪城一楼商家“方达和平药房”开展检查时发现,(方达和平药房)在销售防疫物资(酒精)过程中,发现该药店销售的酒精(贵鑫牌75%)进价为0.85元,销售价1.5元;医用酒精喷雾进价3.5元,销售价6元;75%酒精喷雾进价2.4元,销售价5元,以上商品进销差价率均超过35%,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2
2022年9月4日,观山湖区黔文锐星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胡萝卜、土豆等蔬菜。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86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3
2022年9月5日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平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辖区门面经营户进行关停,在关停的过程中位于贵阳经开区漓江路漓江花园旁的好漂亮美妆店的老板王某对抗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极不配合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发生冲突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并亲临现场指挥工作,同时在经开区纪检委的监督下,在贵阳经开区公安,城管,办事处,大寨村委、社区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该家店铺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实,该门面营业执照法人为王某,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是其丈夫张某。在联合行动组的行动下,该门面关门。同时,公安机关将法人王某和涉事当事人张某带回经开区公安分局平桥派出所调查处理。涉事当事人张某在公安民警的询问下对其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对抗工作人员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在公安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当事人张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现场工作人员赔礼道歉,书面写下道歉书表达歉意,同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保证以后好好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案例34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惠宜精选羔羊肉卷标注价格为29.8元/盒,实际结算价格为35.90元/盒。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5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花溪德旺佳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青菜心为6.58元/斤,但进价3.2元/斤,进销差价率为105.63%。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6
2022年9月8日,观山湖优玛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高价销售蔬菜(冬瓜、土豆进货价为4元/KG、瓢儿白7元/KG,冬瓜土豆销售价为5.98元/KG,瓢儿白销售价为10.56元/KG),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案例37
2022年9月10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网民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称白云辖区某商家标价7.98,实际收款9.99一斤的舆情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进行核查。经查,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位于白云区同心东路白金壹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店内小菜系列标示价格牌显示为9.9元/500g,与视频中显示售卖单价一致。其现场负责人杨永店长自述,自贵阳疫情爆发以来,该超市无法从花溪购进小菜系列(即舆情视频中提及的蔬菜)销售,便从白云区农户刘应会手中直接购进小菜系列销售,农户刘应会9月3日开始给该超市供应小菜,送货上门。
经找到刘应会进一步核对以及店长杨永自述和查看该店视频监控了解到,9月3日、9月4日小菜送货价为6元/斤,该超市销售价位6.98元/斤,9月5日以后刘应会按照7.00元/斤的价格给该超市送小菜,该超市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其中9月6日-9月8日该超市按照要求歇业,9月9日才开门,继续销售小菜,销售价仍然为7.98元/斤,后因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小菜仅能维持保本,不赚钱,该超市决定对其销售的小菜进行调价,调至9.9元/斤,从9月10日开始实施,但该超市在调价(在电脑上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的标签码,一开门顾客就进入卖场购物,因为店员少顾客多较忙的原因,该超市直至中午11点50多才将小菜的标签码由之前的7.98元/斤更换至9.9元/斤,故导致了快手视频中网民拍摄的实际销售价高于标示价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店内8种蔬菜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价与标示价均一致。该商户售卖小菜系列蔬菜销售价与标示价不一致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38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张静螺蛳粉店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39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飞哥三宝炖鸡馆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40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享站吧精典饮品店作为酒吧,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擅自营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保存好消费票据,如票据难以获取,请尽量保存视频、图片等其他证据,提供给执法人员,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来源:贵阳日报)#贵阳战疫#
案例20
2022年9月3日,贵阳观山湖幸勤农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蔬菜未明码标价,只通过口头告知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1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鲜乐生鲜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蔬菜摊区香菜标价每斤15元,实际售价每斤23元,该行为涉嫌违反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规定。
案例22
2022年9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亿家隆百货经营部涉嫌未执行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该经营部香葱售价每斤15元,小白菜售价每斤18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该经营部销售的青菜、香葱、香菜、蒜苗均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案例23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王天平经营的摊位开展检查时发现,王天平向市民售卖黄瓜,其售卖价格为10元/斤,自称进货价格为8.5元/斤,但无法提供进货查验台账及购进票据相关材料,无购进票据,以上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商户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案例24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信宜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长山路分店内正在使用的5台条形码打印计价称存在超期未检定情况,其中3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1台计价称显示检定有效至2021年8月17日,1台计价称未见检定合格相关标签,现场商家不能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涉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5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云泰广场分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该处售卖的红菜椒标价6.99元/500g,实际销售价15.98元/kg(即7.9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1元/500g;该处售卖的黔迎土猪仔排标价32.90元/500g,实际销售价69.80元/kg(即34.9元/500g),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标示价格2元/500g,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和《贵州省价格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6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开展检查时发现,白云区莲都山超生鲜超市店在售卖商品过程中,有市民在该处实际购买蔬菜为莲花白,现场莲花白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28元/斤,同时现场有牛心包菜标价牌标示售价为2.58元/斤,市民购买蔬菜称重后所贴标签显示为“牛心包菜”,销售价格为7.96/公斤(即3.98元/斤),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7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贵州良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在售卖药品过程中,对药品柜内的121种药品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8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贵州宏盛祥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宏盛超市在猪肉牛肉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对猪肉、牛肉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29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家乐购生活超市进行检查,该店销售的老南瓜标识的价格为3.5元/斤,现场销售的价格为4.8元/斤。该店涉嫌价格欺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制作现场笔录,同时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0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花溪黔惠茗便利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便利店在猪肉、蔬菜销售过程中,涉嫌存在未对猪肉、蔬菜进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已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1
2022年9月4日,执法人员对荟溪城一楼商家“方达和平药房”开展检查时发现,(方达和平药房)在销售防疫物资(酒精)过程中,发现该药店销售的酒精(贵鑫牌75%)进价为0.85元,销售价1.5元;医用酒精喷雾进价3.5元,销售价6元;75%酒精喷雾进价2.4元,销售价5元,以上商品进销差价率均超过35%,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2
2022年9月4日,观山湖区黔文锐星生鲜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胡萝卜、土豆等蔬菜。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该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86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3
2022年9月5日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平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辖区门面经营户进行关停,在关停的过程中位于贵阳经开区漓江路漓江花园旁的好漂亮美妆店的老板王某对抗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极不配合市场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发生冲突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并亲临现场指挥工作,同时在经开区纪检委的监督下,在贵阳经开区公安,城管,办事处,大寨村委、社区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该家店铺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实,该门面营业执照法人为王某,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是其丈夫张某。在联合行动组的行动下,该门面关门。同时,公安机关将法人王某和涉事当事人张某带回经开区公安分局平桥派出所调查处理。涉事当事人张某在公安民警的询问下对其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对抗工作人员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在公安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当事人张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现场工作人员赔礼道歉,书面写下道歉书表达歉意,同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保证以后好好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案例34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惠宜精选羔羊肉卷标注价格为29.8元/盒,实际结算价格为35.90元/盒。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5
2022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举报案件线索对花溪德旺佳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青菜心为6.58元/斤,但进价3.2元/斤,进销差价率为105.63%。经查,该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花溪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案例36
2022年9月8日,观山湖优玛超市违反《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高价销售蔬菜(冬瓜、土豆进货价为4元/KG、瓢儿白7元/KG,冬瓜土豆销售价为5.98元/KG,瓢儿白销售价为10.56元/KG),经查明,该超市销售的部分蔬菜进销差价率超过35%,其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之规定,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案例37
2022年9月10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接网民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称白云辖区某商家标价7.98,实际收款9.99一斤的舆情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进行核查。经查,视频中提及的优益品生鲜超市位于白云区同心东路白金壹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店内小菜系列标示价格牌显示为9.9元/500g,与视频中显示售卖单价一致。其现场负责人杨永店长自述,自贵阳疫情爆发以来,该超市无法从花溪购进小菜系列(即舆情视频中提及的蔬菜)销售,便从白云区农户刘应会手中直接购进小菜系列销售,农户刘应会9月3日开始给该超市供应小菜,送货上门。
经找到刘应会进一步核对以及店长杨永自述和查看该店视频监控了解到,9月3日、9月4日小菜送货价为6元/斤,该超市销售价位6.98元/斤,9月5日以后刘应会按照7.00元/斤的价格给该超市送小菜,该超市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其中9月6日-9月8日该超市按照要求歇业,9月9日才开门,继续销售小菜,销售价仍然为7.98元/斤,后因按照7.98元/斤的价格销售小菜仅能维持保本,不赚钱,该超市决定对其销售的小菜进行调价,调至9.9元/斤,从9月10日开始实施,但该超市在调价(在电脑上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的标签码,一开门顾客就进入卖场购物,因为店员少顾客多较忙的原因,该超市直至中午11点50多才将小菜的标签码由之前的7.98元/斤更换至9.9元/斤,故导致了快手视频中网民拍摄的实际销售价高于标示价的情况发生。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店内8种蔬菜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价与标示价均一致。该商户售卖小菜系列蔬菜销售价与标示价不一致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贵州优益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38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张静螺蛳粉店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39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飞哥三宝炖鸡馆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40
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享站吧精典饮品店作为酒吧,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擅自营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保存好消费票据,如票据难以获取,请尽量保存视频、图片等其他证据,提供给执法人员,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来源:贵阳日报)#贵阳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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