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机动车“炸街”,成功引起化隆交警注意!
“炸街车”的出没,不仅严重影响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而且部分非法改装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还存在超速、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9月13日,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两起非法改装机动车(小汽车1辆、摩托车1辆)。
近日,群众反映称:辖区群科新区有改装车违法上路、飙车。为保障公共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群科中队根据局党委部署,大队长李晓轩安排在群科新区开展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以流动巡控和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辖区重点路段和时段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9月13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非法改装机动车2辆(小汽车1辆、摩托车1辆)。
下一步,我大队将持续在易发生“飙车”违法行为的路段加强巡逻警力。同时,走访相关店家进行溯源调查,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
“炸街车”的出没,不仅严重影响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而且部分非法改装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还存在超速、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9月13日,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两起非法改装机动车(小汽车1辆、摩托车1辆)。
近日,群众反映称:辖区群科新区有改装车违法上路、飙车。为保障公共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群科中队根据局党委部署,大队长李晓轩安排在群科新区开展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以流动巡控和定点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辖区重点路段和时段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9月13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处非法改装机动车2辆(小汽车1辆、摩托车1辆)。
下一步,我大队将持续在易发生“飙车”违法行为的路段加强巡逻警力。同时,走访相关店家进行溯源调查,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
今天上午,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胡平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锦荣和交警支队机关党委书记、副支队长杨仲川的陪同下,先后来到中心城区万象城——苏宁广场商圈、沈海高速汕头站出入口和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指挥室督导检查假期交通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对节日坚守一线执勤的民警、辅警表示亲切慰问和节日问候。
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提前部署足够警力,全面加强万象城、苏宁广场、群光广场等商业综合体门前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控,加大对乱停乱放、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和打击力度,确保假期道路畅通有序。上午10时多,一辆号牌为粤D/459xx的白色小汽车沿着金环路自北往南行驶,为贪图一时之快直接从非机动车道“钻”过,试图省下等候红灯的时间快速右转进入长平路,正在该处执勤的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驾车上路必须各行其道,你这种不按道行驶的行为容易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该车驾驶员“欲速则不达”之举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驾车,切勿心存侥幸。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几分钟后,又一辆不按道行驶的车辆被执勤民警及时拦下。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外卖骑手沿金环路自北往南行驶至长平金环路口时,直接从机动车道上通过,试图跟随小汽车左转进入长平路。民警指出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在路口左转或右转进入其他道路时应从人行道通过,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不能跟随其他机动车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外卖骑手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表示今后一定遵章守法,不会再有类似的行为。
位于合胜百货广场旁的长江天山路口,一到节假日同样车流密集、人头攒动。上午11时许,一辆号牌为粤D/1ZHxx的白色小汽车沿长江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时,无视竖立在道路隔离栏上的“禁止掉头”指示牌,直接在斑马线上掉头通过。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你知道你刚才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什么吗?”民警对该车驾驶员问道。该男子回头看了一眼指示牌,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立即告知其路口若设置了禁止掉头的指示牌,说明此处不能掉头,且长江天山路口毗邻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住宅区,平日车流量较大,在此处掉头容易影响道路通行效率,进而引发交通拥堵。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处罚。
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提前部署足够警力,全面加强万象城、苏宁广场、群光广场等商业综合体门前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控,加大对乱停乱放、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和打击力度,确保假期道路畅通有序。上午10时多,一辆号牌为粤D/459xx的白色小汽车沿着金环路自北往南行驶,为贪图一时之快直接从非机动车道“钻”过,试图省下等候红灯的时间快速右转进入长平路,正在该处执勤的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驾车上路必须各行其道,你这种不按道行驶的行为容易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对该车驾驶员“欲速则不达”之举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驾车,切勿心存侥幸。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几分钟后,又一辆不按道行驶的车辆被执勤民警及时拦下。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外卖骑手沿金环路自北往南行驶至长平金环路口时,直接从机动车道上通过,试图跟随小汽车左转进入长平路。民警指出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在路口左转或右转进入其他道路时应从人行道通过,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不能跟随其他机动车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外卖骑手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表示今后一定遵章守法,不会再有类似的行为。
位于合胜百货广场旁的长江天山路口,一到节假日同样车流密集、人头攒动。上午11时许,一辆号牌为粤D/1ZHxx的白色小汽车沿长江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时,无视竖立在道路隔离栏上的“禁止掉头”指示牌,直接在斑马线上掉头通过。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你知道你刚才发生的违法行为是什么吗?”民警对该车驾驶员问道。该男子回头看了一眼指示牌,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立即告知其路口若设置了禁止掉头的指示牌,说明此处不能掉头,且长江天山路口毗邻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住宅区,平日车流量较大,在此处掉头容易影响道路通行效率,进而引发交通拥堵。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处罚。
我本人,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尤其是推车婴儿车的时候,最讨厌有电瓶车在我后面按喇叭。催我。
非机动车就这么窄(比绿化带还窄),共享单车停车位就占了一半。你在后面催我让开,我能往哪儿让?我是去机动车道挡小汽车,还是去草地里踩狗屎[汗]?(我没推婴儿车的时候,为了不要被催真的是自己走草地的)...
所以,现在,骑着小电驴的时候,我坚决排队,安全超车!永远铭记:电瓶车是我的代步工具,只是为了省力,不是为了赶时间。
电瓶车就是马路上最危险的元素,自以为是的司机太多。一定要不忘初心,礼让行人是基本,对于机动车更是不要以卵击石。就像小汽车在高速上遇到大卡车,你车技再秀,驾龄再长,有任何意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非机动车就这么窄(比绿化带还窄),共享单车停车位就占了一半。你在后面催我让开,我能往哪儿让?我是去机动车道挡小汽车,还是去草地里踩狗屎[汗]?(我没推婴儿车的时候,为了不要被催真的是自己走草地的)...
所以,现在,骑着小电驴的时候,我坚决排队,安全超车!永远铭记:电瓶车是我的代步工具,只是为了省力,不是为了赶时间。
电瓶车就是马路上最危险的元素,自以为是的司机太多。一定要不忘初心,礼让行人是基本,对于机动车更是不要以卵击石。就像小汽车在高速上遇到大卡车,你车技再秀,驾龄再长,有任何意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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