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1万请陈小春和网红带货,仅卖出5000元?大湾区哥哥“虚火”?序言:商家签下价值51万元的直播带货合同,邀请陈小春和网红一起带货,结果3场直播只卖出5000元的产品,商家一纸诉状将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广州市中院做出二审裁决,判决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向商家返还41万余元服务费。
【#明星带货并非促销法宝#】#花51万请陈小春和网红带货仅卖5000元#,商家一纸诉状将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小锐想说的是,明星带货“翻车”,一定程度上说明“饭圈”那一套在直播间行不通了。实际上,术业有专攻,直播带货这条路,并不是人人都适合,明星别总想着靠光环去收割粉丝。不看脸,看产品,也说明消费者更加理性了。这是好事。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更加成熟,有利于营造更加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从而激励更多企业去认认真真打磨产品、老老实实搭建产品生态链、扎扎实实做好服务,走稳高质量发展之路。(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日直播带货翻事件:陈小春 销售额却只卖出了5000元而就在12月25日这天,又有媒体爆料称某商家花费51万高价与某传媒公司签约,该传媒公司便请陈小春与网红一同带货,结果三场直播下来,陈小春总共却只卖出了5000元,可以说连零头都没有让商家赚回来。这样的买卖可算亏大了,于是该商家又将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直播推广协议的传媒公司向原告商家返还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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