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要支持 违法排污必严惩
一、养殖场(户)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用于生态还田、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具备的环保设施和遵循的原则:(一)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二)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净道主要用于畜禽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三)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粪便堆放场地等环保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设施。
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要求
按照“雨污分流、配套两池(沼气池、蓄粪池)、沼肥还田” 的要求,养殖场(户)存栏一头生猪(其他畜种按生猪折算系数进行折算)至少需配套的沼气池和蓄粪池合计不低于0.7立方米,其中沼气池需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建设,蓄粪池需做防雨防渗处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不得设有粪污直排口,定期开展粪污综合利用,并填写粪污利用台账。
三、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
(一)粪便污染。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一旦便随意堆放,容易造成农村环境污染。
(二)水质污染。养殖场(户)排污容易造成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污染,导致水质不断恶化。
(三)生物污染。粪便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如不及时处理就会孳生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引起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危害人畜健康。
四、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有哪些方式?
(一)粪污“就近循环”利用。养殖场(户)配套种植基地,通过沼肥输送管网等设备,开展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二)粪污“异地循环”利用。养殖场(户)联系沼肥转运组织(抽粪合作社)转运粪污,由沼肥转运组织开展异地浇灌农作物等综合利用。
(三)粪污“多形式综合利用”。鼓励养殖场(户)将粪污“干湿分离”后,干粪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养殖蚯蚓。
在开展粪污综合利用的同时,养殖场(户)要规范填写《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动态监管台帐》;沼肥转运组织(抽粪合作社)要规范填写《畜禽粪污转运利用台帐》。
五、违反畜禽养殖规定的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违反《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二)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六、典型案例
(一)2020年4月,临邛街道风凰社区15组赵某某养鸭场因抽粪软管在使用后未进行清理,导致管内剩余粪污经场区边缘流入外环境,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一万元。
(二)2020年7月,邛崃市固驿街道柏林桥村13组某公司因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导致污染环境,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一万元。
七、畜禽养殖污染举报电话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028-88771700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028-88791232
附:以生猪为标准,其他畜种折算系数
序号 折算系数
1 1头肉牛≈ 5头猪
2 1头奶牛≈ 10头猪
3 3只羊≈ 1头猪
4 30只蛋禽≈ 1头猪
5 60只肉禽≈ 1头猪
6 30只兔≈ 1头猪
一、养殖场(户)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用于生态还田、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具备的环保设施和遵循的原则:(一)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二)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净道主要用于畜禽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三)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粪便堆放场地等环保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设施。
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要求
按照“雨污分流、配套两池(沼气池、蓄粪池)、沼肥还田” 的要求,养殖场(户)存栏一头生猪(其他畜种按生猪折算系数进行折算)至少需配套的沼气池和蓄粪池合计不低于0.7立方米,其中沼气池需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建设,蓄粪池需做防雨防渗处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不得设有粪污直排口,定期开展粪污综合利用,并填写粪污利用台账。
三、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
(一)粪便污染。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一旦便随意堆放,容易造成农村环境污染。
(二)水质污染。养殖场(户)排污容易造成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污染,导致水质不断恶化。
(三)生物污染。粪便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如不及时处理就会孳生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引起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危害人畜健康。
四、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有哪些方式?
(一)粪污“就近循环”利用。养殖场(户)配套种植基地,通过沼肥输送管网等设备,开展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二)粪污“异地循环”利用。养殖场(户)联系沼肥转运组织(抽粪合作社)转运粪污,由沼肥转运组织开展异地浇灌农作物等综合利用。
(三)粪污“多形式综合利用”。鼓励养殖场(户)将粪污“干湿分离”后,干粪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养殖蚯蚓。
在开展粪污综合利用的同时,养殖场(户)要规范填写《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动态监管台帐》;沼肥转运组织(抽粪合作社)要规范填写《畜禽粪污转运利用台帐》。
五、违反畜禽养殖规定的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违反《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二)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六、典型案例
(一)2020年4月,临邛街道风凰社区15组赵某某养鸭场因抽粪软管在使用后未进行清理,导致管内剩余粪污经场区边缘流入外环境,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一万元。
(二)2020年7月,邛崃市固驿街道柏林桥村13组某公司因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导致污染环境,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一万元。
七、畜禽养殖污染举报电话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028-88771700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028-88791232
附:以生猪为标准,其他畜种折算系数
序号 折算系数
1 1头肉牛≈ 5头猪
2 1头奶牛≈ 10头猪
3 3只羊≈ 1头猪
4 30只蛋禽≈ 1头猪
5 60只肉禽≈ 1头猪
6 30只兔≈ 1头猪
新石器时代黍作、粟作文化依然以猎获肉食为主,植物性食物的比重低得多,遗址中往往出土很多鹿骨鹿角和猪骨猪獠牙等主要狩猎对象的遗存,人们用兽骨、兽角、兽牙作工具,用兽皮作衣毯。不用说粟作地带,同样从事稻作的长江下游跨湖桥文化和河姆渡文化遗址中,野猪、鹿、牛骨也很多,说明在其食物来源中,猎获的比重依然很高。淮河流域的贾湖人还随葬狗,说明这基本上是猎民文化,不过贾湖人射鸟、渔猎也很发达,从他们将米酒用在丧礼中可知其会酿米酒,由此可见其也从事粗放稻作。在这方面,彭头山文化表现出一种独一无二的现象:这一群在新石器早期开拓澧阳平原的人,以水里与水边植物和动物维生,同时离山林中的狩猎生活愈来愈远。
很明确的证据就是,彭头山文化遗址中几乎没出土大型动物的骨头,同时却发现很多鱼骨以及水边鸟类的碎骨。既然这些细小骨头都能保存下来,那么这说明大型动物骨头不是没有保存下来,而是本来就没有。由此得知,彭头山人不再猎野兽,只是网鱼和捕鸟,鸟类主要是鸡、鸭、鹅等。由于彭头山文化石器中很少有可用作猎器的石器,也没有猎民常用来射鸟的骨镞,而鸟类骨骼却很多;所以或许可以假设,彭头山人不射鸟,而是网鸟,并有可能一步步慢慢开始驯养鸡、鸭、鹅等易驯化的鸟类。
另外,我们从考古遗物观察,彭头山文化遗址中都没有出土骨器。这在整个新石器时代都属于极罕见的情况,遗址中能保存木器,却没有骨器,不仅是骨镞猎器,其他骨器也未见。这显然是因为,彭头山文化人的肉食来源只是那些骨头细碎而不坚固的鸟类、鱼类等动物,这些骨头并不适合用来作工具。所以,彭头山文化是极为罕见的不以狩猎为生活基础的新石器早期文化,其社会放弃了猎获大型野兽,不饮血,不吃大型野兽肉,不穿皮毛。这些人自己管理、创造和生产自己的主要食物。彭头山文化人的这种对于生活方式做出革命性改变的行为,就好比神话中所描述的,人们原来“食肉饮血,衣皮毛;至于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这种现象是偶然巧合,还是神农神话真的蕴涵着关于稻作创造者的文化记忆?
另外,既然彭头山人不猎大型野兽,是故他们也没有兽皮衣可穿。同时考虑到彭头山文化遗址还出土了藤索、麻绳和用芦苇编织的席子以及其他编织物,他们很有可能也是最早开始用麻编织衣被的族群。前引之文献中记载神农神话恰好亦有言:“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亲耕,妻亲绩,所以见致民利也。“”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亲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当然,手工编织不仅仅只是彭头山文化所独有,其他文化也有,只不过时代较晚,而且其他地区并没有放弃狩猎,所以依然衣用兽皮,并用兽骨作镞等猎器。如半坡、河姆渡等遗址都有人们穿皮毛的遗迹,而基本上不再从事狩猎的彭头山文化,很难得到兽皮,故以植物编织为主。因此,长江中游纺织业的发展快于其他地区,由于其出现时代早,经历时间长,其产量、品质应都超越了同时代其他地区。
长久的历史表明,彭头山人曾经做的这种独特的选择,为自己的后代塑造了稳定生存的基础;在其他半猎半农的新石器文化失传而离开原来生活范围之后,彭头山文化的传承者们依然在长江中游平原致力于发展稻作文明。彭头山文化人全面定居,依靠自己周边水土维生,由此东亚历史上可能最早衍生了“家乡”的观念,也因此有机会使最初的小社会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地扩大和扩展,从当初小社会的“家乡”观念,逐渐拓展、认识和形成为大型社会中的“领土”观念。当然,彭头山文化人并不会了解和考虑那么远的后代关系,他们只是在定居后,开始安排以便让自己定居的“家乡”变得更为方便、安全、稳定和优裕。
#郭静云#
https://t.cn/A6cw38HT
很明确的证据就是,彭头山文化遗址中几乎没出土大型动物的骨头,同时却发现很多鱼骨以及水边鸟类的碎骨。既然这些细小骨头都能保存下来,那么这说明大型动物骨头不是没有保存下来,而是本来就没有。由此得知,彭头山人不再猎野兽,只是网鱼和捕鸟,鸟类主要是鸡、鸭、鹅等。由于彭头山文化石器中很少有可用作猎器的石器,也没有猎民常用来射鸟的骨镞,而鸟类骨骼却很多;所以或许可以假设,彭头山人不射鸟,而是网鸟,并有可能一步步慢慢开始驯养鸡、鸭、鹅等易驯化的鸟类。
另外,我们从考古遗物观察,彭头山文化遗址中都没有出土骨器。这在整个新石器时代都属于极罕见的情况,遗址中能保存木器,却没有骨器,不仅是骨镞猎器,其他骨器也未见。这显然是因为,彭头山文化人的肉食来源只是那些骨头细碎而不坚固的鸟类、鱼类等动物,这些骨头并不适合用来作工具。所以,彭头山文化是极为罕见的不以狩猎为生活基础的新石器早期文化,其社会放弃了猎获大型野兽,不饮血,不吃大型野兽肉,不穿皮毛。这些人自己管理、创造和生产自己的主要食物。彭头山文化人的这种对于生活方式做出革命性改变的行为,就好比神话中所描述的,人们原来“食肉饮血,衣皮毛;至于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这种现象是偶然巧合,还是神农神话真的蕴涵着关于稻作创造者的文化记忆?
另外,既然彭头山人不猎大型野兽,是故他们也没有兽皮衣可穿。同时考虑到彭头山文化遗址还出土了藤索、麻绳和用芦苇编织的席子以及其他编织物,他们很有可能也是最早开始用麻编织衣被的族群。前引之文献中记载神农神话恰好亦有言:“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亲耕,妻亲绩,所以见致民利也。“”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亲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当然,手工编织不仅仅只是彭头山文化所独有,其他文化也有,只不过时代较晚,而且其他地区并没有放弃狩猎,所以依然衣用兽皮,并用兽骨作镞等猎器。如半坡、河姆渡等遗址都有人们穿皮毛的遗迹,而基本上不再从事狩猎的彭头山文化,很难得到兽皮,故以植物编织为主。因此,长江中游纺织业的发展快于其他地区,由于其出现时代早,经历时间长,其产量、品质应都超越了同时代其他地区。
长久的历史表明,彭头山人曾经做的这种独特的选择,为自己的后代塑造了稳定生存的基础;在其他半猎半农的新石器文化失传而离开原来生活范围之后,彭头山文化的传承者们依然在长江中游平原致力于发展稻作文明。彭头山文化人全面定居,依靠自己周边水土维生,由此东亚历史上可能最早衍生了“家乡”的观念,也因此有机会使最初的小社会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地扩大和扩展,从当初小社会的“家乡”观念,逐渐拓展、认识和形成为大型社会中的“领土”观念。当然,彭头山文化人并不会了解和考虑那么远的后代关系,他们只是在定居后,开始安排以便让自己定居的“家乡”变得更为方便、安全、稳定和优裕。
#郭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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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正牧业有限公司入选2020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近日,2020年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公布,全省5家入选,温州中正牧业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温州中正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凤卧镇凤东村,占地面积27.8亩,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与销售。公司年出栏(商品猪)1万多头,年产值3000多万元,2019年被评为省级美丽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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