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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亲亲赊账吗by泡面宅
和名字没有太大的关系,和文案的萌感也有出入,是一个平淡温馨的故事,文笔还不错,一些句子写的蛮有诗意的,也很有感情……
没什么虐点,反派篇幅不多,坏妹妹也写的虎头蛇尾的,没有结局,最终还是写的两个人相爱的故事,其他配角消散在风中了,哈哈
没有那啥,但是,退役军人功和刚刚成年漂亮清瘦的大学生绶,很戳xp啊!感觉还有体型差,呜哇,这么带感,结果清水……fuc……k
有点,就是人物形象跟原本设定相去甚远,说绶白切黑描写的不到位,功人物形象也挺单一的,所以总体不太推荐~
可以用亲亲赊账吗by泡面宅
和名字没有太大的关系,和文案的萌感也有出入,是一个平淡温馨的故事,文笔还不错,一些句子写的蛮有诗意的,也很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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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啥,但是,退役军人功和刚刚成年漂亮清瘦的大学生绶,很戳xp啊!感觉还有体型差,呜哇,这么带感,结果清水……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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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为遇到过不对的人就否定自己
有很多人在不被珍惜的关系里反复折磨自己 很努力然后换来了很坏的结局 所以很想跟你们说 如果 一个人不那么值得的话 其实你最该做的不是去付出去讨好 而是走出来 去等一个愿意跟你一起努力的人
有些人是不会改的 她也不会因为你对她的好就变成你期望的样子 一次次消耗自己 无非就是让自己越来越不相信亲密关系而已
现在不会珍惜你的人 以后也不会的 但是不要因为这个人而失去对爱的相信 而是要学会告诉自己我有更好的运气 https://t.cn/A6qEbm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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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不会改的 她也不会因为你对她的好就变成你期望的样子 一次次消耗自己 无非就是让自己越来越不相信亲密关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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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历史知识# 乾隆年间,浙江有一伙人专以拐卖儿童为生,他们对拐来的儿童,极尽人伦之惨烈。百姓恨之入骨,将其中一人打死在大堂上。他们所行之事,各朝各代都罪不容恕,必以极刑处死,且终生无赦免。这种泯灭人性的罪叫做“采生折割”。
乾隆年间,浙江乌程县富子文和自己的妻儿,合同几名同乡组成了一个拐卖儿童的团伙,他们打着做生意之名,去到偏远地区拐来儿童。有的儿童被杀后,剔骨削肉,肉吃掉,骨头炼成丹药。
由于做事谨慎,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横行了许多年。
乾隆十年三月,富子文等人在娄县迷拐了一个叫卜三姑的9岁女童。他们将孩子的脚绑住,剪去孩子的脚趾,又用烧红的铁针插入孩子的脚掌,又将脚浸泡在煮好的石灰水中。残忍的折磨下,孩子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再将孩子的眼睛弄瞎,丢在街上去乞讨。
朝廷顺藤摸瓜,派出了大量精兵,才将富子文等人抓获。群情激奋下,此案件面向大众公开审理,以息民愤。
富子文的儿子富大率先被押上堂,当他交待了所犯罪行后,围观的百姓冲开了四周的衙役,对其大打出手,如狼似虎的百姓被拉开时,富大早已血肉模糊,被活活地打死了。
而关在牢里的富子文听闻儿子被打死后,竟然直接被吓死了。
据之前富子文等人交代,江浙一带的船只中,与拐卖儿童有关的有一百七十余艘!真正被朝廷捉拿归案的人贩子不足十分之一!
富子文被打死可以说是人贩子中最好的结局了。嘉庆十六年,一个七十多岁的人贩子被抓后,被凌迟处死。
残害儿童的案子虽一直被处于重刑,但在利润的趋势下,这种行为仍屡禁不止。
同治十二年,山东淄川的庙会上,两个乞丐带来了一个人面蛇。
在官府的重刑下,乞丐才交待出这是一个小孩,被弄哑、四肢弄残后,又将特制的蛇皮粘在他身上。时间久了,蛇皮扯不下来了,就变成人面蛇。最后这两个乞丐被大卸八块。
其实早在元朝起,就将这种行为定义为一种犯罪,罪名叫“采生折割”,元末明初的《南村辍耕录》曾记载了类似的完整案例。
到了明清时期,政府更是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中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清朝延续了明朝的刑罚,人贩子一旦被抓,千刀万剐。
这个罪的定罪程度和谋反叛乱同一个等级,而且终生不赦免。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讲究以善为本,对待任何生命都尽量发自善心的去关爱去呵护。
但总有这样一群人,利益当前,恶毒残忍至极,为一己之利,毁灭了无数的家庭,残害了无数条的幼小而无辜的生命。这样的人,不杀不足以泄民愤,不死不足以告慰。
都说恶鬼可怕,但比起坏了心的人来说,人才是最最可怕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每一个父母都应该随时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每一个周围的人,都应该保持一颗善意的心,当不良情况发生时,能一呼百应,再加上严苛的法律手段,才能更好的保护好我们的未来。#历史##历史那些事#
乾隆年间,浙江乌程县富子文和自己的妻儿,合同几名同乡组成了一个拐卖儿童的团伙,他们打着做生意之名,去到偏远地区拐来儿童。有的儿童被杀后,剔骨削肉,肉吃掉,骨头炼成丹药。
由于做事谨慎,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横行了许多年。
乾隆十年三月,富子文等人在娄县迷拐了一个叫卜三姑的9岁女童。他们将孩子的脚绑住,剪去孩子的脚趾,又用烧红的铁针插入孩子的脚掌,又将脚浸泡在煮好的石灰水中。残忍的折磨下,孩子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再将孩子的眼睛弄瞎,丢在街上去乞讨。
朝廷顺藤摸瓜,派出了大量精兵,才将富子文等人抓获。群情激奋下,此案件面向大众公开审理,以息民愤。
富子文的儿子富大率先被押上堂,当他交待了所犯罪行后,围观的百姓冲开了四周的衙役,对其大打出手,如狼似虎的百姓被拉开时,富大早已血肉模糊,被活活地打死了。
而关在牢里的富子文听闻儿子被打死后,竟然直接被吓死了。
据之前富子文等人交代,江浙一带的船只中,与拐卖儿童有关的有一百七十余艘!真正被朝廷捉拿归案的人贩子不足十分之一!
富子文被打死可以说是人贩子中最好的结局了。嘉庆十六年,一个七十多岁的人贩子被抓后,被凌迟处死。
残害儿童的案子虽一直被处于重刑,但在利润的趋势下,这种行为仍屡禁不止。
同治十二年,山东淄川的庙会上,两个乞丐带来了一个人面蛇。
在官府的重刑下,乞丐才交待出这是一个小孩,被弄哑、四肢弄残后,又将特制的蛇皮粘在他身上。时间久了,蛇皮扯不下来了,就变成人面蛇。最后这两个乞丐被大卸八块。
其实早在元朝起,就将这种行为定义为一种犯罪,罪名叫“采生折割”,元末明初的《南村辍耕录》曾记载了类似的完整案例。
到了明清时期,政府更是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中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清朝延续了明朝的刑罚,人贩子一旦被抓,千刀万剐。
这个罪的定罪程度和谋反叛乱同一个等级,而且终生不赦免。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讲究以善为本,对待任何生命都尽量发自善心的去关爱去呵护。
但总有这样一群人,利益当前,恶毒残忍至极,为一己之利,毁灭了无数的家庭,残害了无数条的幼小而无辜的生命。这样的人,不杀不足以泄民愤,不死不足以告慰。
都说恶鬼可怕,但比起坏了心的人来说,人才是最最可怕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每一个父母都应该随时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每一个周围的人,都应该保持一颗善意的心,当不良情况发生时,能一呼百应,再加上严苛的法律手段,才能更好的保护好我们的未来。#历史##历史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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