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本小说让你念念不忘#
读格非的这本《月落荒寺》之前,我已经有快五年没有读完过任何一本书。

这本书之所以却出乎意料地一口气读完,思前想后,主要是因为这个故事的背景内核我很熟悉——知识分子的中年挽歌。

因为出生在老师家庭,对于上一辈的知识分子是如何逐步疯掉并走向幻灭,我有很深的体验。

正如书中所说,这些知识分子的精神疾患并非行为失当所致,而是源自知识分子对“纯洁人格”的设定过于不切实际,所谓纯洁,恰恰是农耕时代的产物,随着农业文明行将就木,“我们实际上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发疯,要么彻底放弃对纯洁的幻想,说服自己接受并适应这个自我分裂、混乱而无趣的世界。”

疯掉也还是这个世界,也就是不管你妥协不妥协。

我在阅读月落荒寺的时候是这样的体验,一开始,是洗完澡眯起眼靠在床上;翻看两页,就不由得爬起身坐起来;再读两页,戴上眼镜披了件衣服去了书房,再翻两页,忍不住感慨:“一本小说而已,有没有必要做到这个程度?”

我们普通人写故事,起承转合,低开高走或高开低走,高潮部分即便再声若雷鸣慷慨悲歌,闲笔部分也注定草草几笔,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人的笔力是有限的,力有尽时,得用在刀刃上。

但是格非不一样,他的笔力非常充沛,这直接导致整本书全程保持响遏行云的状态和节奏,就好像内力无边的武林高手大战聚贤庄每一掌都是亢龙有悔一样,这使得你的整个阅读体验非常愉悦,由于是毛边书,我专门洗净一把裁纸刀,小心翼翼地裁开每一页,生怕划破,因为全程你不会想错过任何一个自然段。

表面上看,《月落荒寺》所讲述的故事似乎并不奇特,围绕着高校教师林宜生及其朋友圈子的事业、家庭、爱情,格非讲述了城市中产阶级中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角宜生原籍苏州,南京求学十年后毅然北上做了一名哲学教授,尽管授课颇受学生欢迎,但他并无成就感,随着商业浪潮的来临,传统文化课成为了权贵们业余生活的消遣,他的荷包鼓了起来,但妻子的背叛、离婚、新恋情的美好和曲折、儿子的成长、朋友各自的成就和困境让他痛苦不已,就在此时,意外邂逅的神秘女子楚云进入他的生活,但没想到却因此被卷入更大的谜题旋涡……从故事结构上来看,不太传统中国文学,反而更接近日本文学的故事套路——落魄中年男子在半脱离社会后偶然发现资本社会吃人的惊天秘密后,一边抗争社会一边寻找自我的救赎之旅,通过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串连关键剧情完成,这样的故事,要写多惨,多深刻,都不算难事,但难就难在如何保持思辨性的同时,依然保留鲜活的可读性。

但格非非常老道,他不断放下身段,用一些悬疑小说的技巧,牵引读者跟随林宜生向前推进,曼莎珠华茶社店外意外车祸的人是谁?楚云的消失是不是梦境?伯远和蓝婉希的懵懂爱情能否修成正果?月落荒寺中,林宜生到底有没有和赵蓉蓉发生关系?楚云的哥哥到底什么背景?毁掉楚云面容的神秘人是谁?以及最后,七年后再见时,林宜生的妻子到底是不是加拿大归来的前妻白薇?这些问题有的在书的后半段得以解答,而更多是留给读者自行琢磨,在被迷雾笼罩的北京城,构建成一个布满战争迷雾的巨大棋局。

书中借老贺的海归科学家父亲之口,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人们去文学作品通常是为了寻找安慰,为什么文学作品总是喜欢描绘负面或者阴暗的东西?”

林宜生的回答是:文学作品的绝望与虚无,作为自我觉醒的必要前提,不仅不是悲观,反而是一种真正意义的乐观。生活从来都有两种。一种是自动化的、被话语或幻觉所改造的、安全的生活,另一种则是“真正的生活”,而文学所要面对的正是后者。

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说穿了也并不复杂,破题关键就在这五个字:

“真正的生活。”

一个人,尤其是一个中年人,活了30多岁了,就一定要面对一个特别颠覆过去认知的现实——不顺遂和异化是人生的常态。

并不是文学作品喜欢描绘负面阴暗,而是生活的内核更接近悲观。一个婚姻幸福的人读到白薇婚内出轨远嫁重样落魄终生时可能会皱眉,“何至于仔细描写这样一个破烂女人?”

但你反过来想,婚姻幸福的人又有几个呢?

那些真正离过婚的人呢?或者真正被母亲抛弃过的人呢?他们读到这样的剧情,会不会切开书页的手指发抖?我们总是更愿意乐观地以为这些异化的可怜人是少数,是一小撮不稳定因素,哪怕自己就是这样的可怜人,也愿意相信自己的不幸只是偶然。

但其实,随着现代城市文明的发展,我们这些怪物才是社会的大多数。

一个什么样的人会逐字逐句地去咀嚼一个虚拟的不得志中年单亲爸爸的琐碎生活呢?答案当然是一个同样不得志的中年人。对于他来说,为什么要读下去?是因为他自己与林宜生面对的问题非常相似,但对于他得到的代价和结局,其实格非做了非常温情的处理。

黄山的秘密,除了心理医生无人知晓;离婚落魄了一阵,楚云没有理由的进入他的生活;叛逆的儿子,渐渐也对他敞开心扉;杀人不眨眼的楚云哥哥,听了他的哲学课对他敬佩有加;甚至于楚云出了事毁了容,也是流着泪想见他最后一面;七年之后,他有了新的妻子,再见楚云,也没有恶言,能像旧友一样寒暄,紧张地介绍彼此的丈夫与妻子。

是不幸,但真的是非常体面的不幸。

可不论是读者,还是书中宜生的朋友们,我们真正的生活里的不幸,并不那么体面。

有着迷一样背景却突然猝死的查海立和他那疯狂给死去老公戴绿帽的美艳遗孀赵蓉蓉;弃笔从商赚了大钱私底下有着奇怪性癖的周德坤与控制欲极强的狗奴老婆陈渺儿;仕途受阻、先后沉迷书法、茶道、佛经的落魄官员李绍基和爱讲人生哲理故事却又逆来顺受的妻子曾静……这些围绕林宜生的朋友们因为各种各样的机缘走到一起,但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其实就是那八个字——人到中年,伤于哀乐。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甚至认为这不是群像,更像是分支选项,他们其实代表这个阴翳的世界中林宜生任何其余可能性的幻灭,从商不行,做官不行,沉溺艺术不行,甚至连死都不行,换而言之,他们以各自生活的集体失败对林宜生的出逃进行了群体审判——别琢磨了,你的路眼下只有带着儿子伯远和神秘女子楚云相依为命这一条,你看我们,那么努力,也算是社会精英了吧,都活成了什么吊样?

所以这种文学性包装后的体面,和宽解,的的确确,是一种对真正落魄读者的安慰,那当然是一种乐观,因为去除掉自动化的、被话语或幻觉所改造的、安全的生活,你面对的真实生活,你没有经验,你手无寸铁,如果没有文学家在前面给你开路,用这些作品告诉你这其实就是生活的正常轨迹,你甚至都没有勇气生活下去。

至于楚云,我不认为是真实存在的人物,太巧了。

刚好在前妻离去,宜生最落魄时出现,来自山西的孤女,相貌与赵蓉蓉旗鼓相当,才学不输杨庆棠的奇女子,无欲无求地要与一无所有的宜生同居,并照顾他正处在叛逆期对后妈有天然敌意的幼子。

太巧了。

结合书中最开始宜生在曼莎珠华茶社打盹时“庄周梦蝶”的暗示,以及他的心理医生安大夫对他病情严重亟需住院的暗示,我们都可以大胆地推出一个结论:

楚云是宜生幻想出来的人物,所以才说,楚云易散。

人被霸凌多了,就会看见机器猫。正如中年男人落魄了,就会看见楚云。

但是也正因如此,书的中后半段,在宜生寻找失踪的楚云办法用尽山穷水尽时,落魄了大半辈子的李绍基回光返照一般与宜生商讨破这棋局计谋时,更增添了几分风车骑士的味道。

几个都被生活折磨的奄奄一息的知识分子,在某一个时刻聚在一起,面对巨大且神秘的对手,他们突然激昂起来,在我看来,这是全书的最高潮。

——李绍基的手指在餐桌上重重地敲了两下,脸色陡然阴沉下来。在这一刻,林宜生所熟悉的那个自信、沉稳且深不可测的李绍基又回来了。

你看,像不像在微信群里故作洒脱给大学女神怎么和家暴老公离婚出谋划策,或者是在车库电话里给准备离婚分割财产的上铺兄弟疯狂支招的你?

别装。

也正因如此,我无法不羡慕林宜生,因为真的很少有人,能有他那么美好的结局,在一切漩涡与混乱尘埃落定之后,许多年后,他依然可以在世界的某个地方,遇到她,并没有任何恩怨地寒暄,他手心应该是微微发汗,脑子里一团乱麻又光影流转,他在想,要怎么和她,介绍自己的妻子。真的羡慕,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难有这么文学化的机会告别,以至于我忍不住要把这一段再抄写一遍作为结尾:

过了这么些年,他们各自的生活中,都发生了太多的事。意外的相遇,让两人百感交集,竟一时找不到话说。

他暗暗希望妻子在司徒庙里待得越久越好。

与此同时,宜生也在脑子里飞快地盘算着,如果她很快就回来,他不得不向楚云介绍自己的妻时,要不要撒个小谎,隐瞒一下她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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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谈杂记·胡三娘》

宋时有个叫做郑鑫的读书人,是个耕读传家的殷食人家。
某次他访友回来的路上,恰好遇到了一个自称胡三娘的落难小姐。
那胡三娘生的是花容月貌,凤眼朱唇,眼里波光潋滟,一身珠翠环绕,美的仿佛神仙妃子。

郑鑫遇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正孤零零在野外,脚被一个捕野物的兽夹夹得血肉模糊,看到郑鑫时,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郑鑫一看,立刻上前解救。
“小女子被家里二伯所害,二伯为了吞没我父亲的财产,想是故意设计……”解救下来之后,郑鑫背着人去城里药馆敷药之后,胡三娘如此哭着说。
言下之意,她也是无处可去。
郑鑫见到没办法,最后咬咬牙,把人背了回去。
郑鑫父母本来大怒,但是听闻消息之后,再看这个胡三娘满头珠翠,就光是身上那身头面衣裳都不下百两的身价,觉得此女只怕真的是大家闺秀,于是干脆也默认了郑鑫所做之事,让胡三娘在家休养。
自己则暗中派人打听,看看胡三娘来历是否真实。

等仆人确认消息是真的时,已经是半年后,仆人说太原关中县是有个胡半城,富贵煊赫至极,可惜上个月去世,因只得一个女儿的关系,家产已经被二弟吞没了,据说那胡小姐也去世了。
那胡小姐乳名就是三娘,因是想借着名字糊弄天地,让神佛不知道序齿,免得带走三娘。

郑家父母顿时心中确信,看来这个胡三娘确实所言非虚,她确实是个大家闺秀。
虽如今胡三娘没有陪嫁,但是这样一个闺秀,落难了配自家儿子也是绰绰有余。
因此当胡三娘的脚伤终于好了,被儿子郑鑫牵着带到二老面前,说要与胡三娘成婚时,二老也一点没有阻挠,很爽快答应了二人的婚事。
胡三娘就典当了当初身上那套衣服,把一头首饰也典当了,从白玉换成了鎏金银钗,就这么嫁给了郑鑫。

婚后两人十分恩爱,但是婚姻之事,也不只是恩爱,成婚之后,胡三娘因腿脚彻底好了,她天性活泼,不免就想经常出去玩耍。
“三娘,这女人家,结婚了就该相夫教子,哪能总是出门去?”开始是婆婆的训诫,胡三娘虽然不太开心,但是也答应了,从此果然不再出门。
但是她耐不住性子做织布绣花的活计,婆母却每日要拉着她绣花织布。
“我嫁到郑家,做的就是绣花织布的活计,你也要学会,他日才能补贴家用呀!”婆母谆谆教诲。
“这里是十两!娘,这够咱们花很久了吧?!”第二日胡三娘就拿了一块银锭子出来,笑着对婆母说,“那我就不用学织布绣花了吧?我们可以用银子去买!”
婆母看她笑意盈盈的样子,面色有些不好看。
胡三娘却完全没注意到。
而后来,婆母还是未曾放弃,总要让胡三娘学会织布绣花,还有做衣衫纳鞋底。
“我还有一个元宝,不如我们买些下人,让下人替我做!”胡三娘出手豪阔,不以为意地拿着闲话本子看着,一边欢快地对婆母说。
“三娘,你父亲难道给你留了许多钱财?”婆母问。
“没有,就两个元宝。”胡三娘放下书,笑着对婆母说,“您别担心,实在不行,到时候我再去学嘛!”
婆母叹着气走了。

日子又安静了一阵子,等待胡三娘确定有孕的时候,家里不免紧张起来。
“三娘,可不要再看书了,小心眼睛。”才拿起话本子,旁边就有人提醒。
“三娘,可别喝茶了,喝些白水就好。”才端起今年的新茶,立刻被人抢走杯子。
“三娘,吐完了还是得吃啊,再难受也得为了孩子啊!”吐得天昏地暗,偏还被拉在桌子上,被逼着要吃不想吃的东西。
这就算了,当初那二十两银子交出去,买了两个小丫鬟回来,有一天却发现,那小丫鬟与郑鑫在书房里打滚。
“三娘,你有了身子,你夫婿身边也要有人伺候,总不能让他忍着伤了身体吧?”偏家里每个人都这么说。
“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婆母说,“娘知道你心里难受,但是咱们做女人的,这都是咱们的命……”
“那我也去找别的男人!”胡三娘用那种天真的语调气哼哼地说,“反正我发现隔壁的陈大郎长得也壮实呢!”言语之中,竟然真的神色带着可爱的向往。
可这坦荡的向往却吓得婆母惊叫出声,连连呵斥:“胡说八道!你怎么能这么说!谁家的女人不是从一而终,你怎能说出这么不知羞耻的话?!”
“那我不做女人了。”胡三娘突然冷冷地说。

她一直是带着笑容的、没心没肺且天真快乐的脾气,等到这个时候,郑家老娘才发现,这个一直脾气很好的媳妇冷下脸来,竟然格外有威仪。
“你、你在瞎说什么呀,你怎么能不做女人?”郑家老娘当她在说赌气话,刚想安慰,却看到胡三娘突然站起来,推开门就往外走。
“三娘!你别生气!”门口偷听的郑鑫看她出来,立刻想赔笑,连声说,“那丫头不过是伺候我罢了,哪里值得你放在心上……”
“我不是生气这个。”胡三娘摇摇头,打断了郑鑫的话,她皱皱眉,突然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来,对郑鑫说,“我是真的觉得,做人类的女人,不好玩。”
郑鑫不明所以,就看到胡三娘继续往院子外走,她轻飘飘几步,人已经到了院子门边。
且暗夜影长,胡三娘身上衣衫随着她的动作慢慢地变幻颜色,那青翠的布料慢慢显现出火一样的光泽来。

“娘子?!”郑鑫隐约意识到了什么,顿时紧张地大喊,“娘子,你快回来!我再也不与丫头厮混了,我日后定然一辈子对你一心一意,娘子!”
郑鑫对这个美貌活泼的妻子当然是爱的,此刻发现胡三娘行走之间不似真人,立刻意识到了胡三娘只怕并不是什么胡家大小姐,生怕她真的离开,声音紧张的都变了调。
“我干什么要你的一心一意?当年嫁给你报恩时,我也未曾想过要和你过一辈子呀!”胡三娘看他一眼,露出了迷惑之色。看郑鑫呆愣,叹了口气,解释说,“我只是方才觉得,当人类的女子真的没有意思,要被逼着在家日日做活就算了,好容易拿钱买了清净,怀了孩子还不许我吃也不许我喝,你去找漂亮的女人玩,我却不能找漂亮男人玩……你们人类的女子,实在是憋屈,我还是去当我的母狐狸快活!”
说完,不顾郑鑫阻拦,胡三娘打开家门,纵身一跃。
落地的时候,她已经化为了一只皮毛火红的漂亮母狐狸。
“三娘!”郑鑫在后面追,可是胡三娘一眼也没回头,快活地抖了抖一身光亮的皮毛,一路飞快跑出去,很快消失在了巷弄里。

后来据说还有人在城郊见过一只火红的母狐狸,带着两个小狐狸幼崽,快活地在开满花朵的山坡上打滚,身边经常还跟着不同的、皮毛漂亮的公狐狸。
郑鑫也曾去山坡上寻她,可是每回都被胡三娘避而不见,去的久了,某天胡三娘带着情人与孩子悄悄搬家。
直到死,郑鑫都再没见过自己的妻子,更别提那两个没出世的混血孩子了。

这是宋时太原一代非常有名的事情,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中途还被书生特地改成了狐狸对书生郑鑫一心一意爱慕、最后为书生繁衍子嗣、甚至还给书生纳妾的故事来……
当年我就觉得十分奇怪,这母狐狸怎么比被自小教导三从四德的人类还要委屈自己。
直到后来认识太原的朋友,听她说起他们村中老人口口相传的原版,才知道原来胡三娘的故事竟被这样改写过。
听到原本的故事之后,我才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样肆意潇洒,保留兽性的纯真可爱,才像是真正的母狐狸啊!

我亦不知真假,不过是原样记录下朋友口述的故事而已。

#夜谈杂记#

冬天来了,她十分怕冷。从他那里抢来一只手套,自己带上。手套上还有他的余温,怕泄露心思,所以忙搓着手,呵气,“好冷,手套先借我,用完了给你洗了。”他把另一只也丢了过来,她受宠若惊的看着他。最后他别过脸去,“别多想,我就是想你把这个也一起洗了。”脸开始升温,手却在底下悄悄搓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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