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后没看到窗外有红月,只看到白白胖胖的一轮皎洁,但不妨碍剽个图~
这一年,见山是山,见水不是水,坚定自我不易,一路走一路不留,总有特别多的纷扰困择羁绊,总有诸多不满诸多不顺,总有与人纷争与人结缘、结怨,总有背负的目标、责任、和债务、多思多想,家人在侧,老人注目,儿女偎依,情长路远,砥砺前行!
这一年,见山是山,见水不是水,坚定自我不易,一路走一路不留,总有特别多的纷扰困择羁绊,总有诸多不满诸多不顺,总有与人纷争与人结缘、结怨,总有背负的目标、责任、和债务、多思多想,家人在侧,老人注目,儿女偎依,情长路远,砥砺前行!
跟阿男下午逛街 晚上在家里瘫着聊天
直到她要回家陪爸妈的时候 我也换上了战袍
她骑着电瓶车跟在我后面 (帮我拍摄 跑步英姿[污]
笑死了 像真人秀 哈哈哈哈
直到跑到她家附近 电瓶车没电了 她走了
我也慢慢跑回家了[融化]
一路上我看着圆月 心peace的很啊
感觉今天见了很多家人 很满足 很幸福
感恩感恩 努力努力再努力[举杠铃]
希望我没见到的好朋友 wm rex
也顺顺利利的过完 幸福一家人[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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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和你复合!”近日,北京地铁9号线车厢内,发生一起具有警示意义的刑事案件。男子王某与前女友分手后,多次提出想复合,但均被前女友明确拒绝。#鸿儒计划#
事发当天,王某又为了求复合,遂开始一路尾随前女友,来到地铁9号线的站台处。随后王某见女友在买票,于是其也购票,并尾随前女友进入到车厢内。
在地铁车厢内,王某又当面提出想复合的想法。前女友明确拒绝后,王某一气之下,直接抢走前女友的手机,并迅速走出车厢。女友见状,也追出车厢。
王某见前女友追了过来,于是一路小跑,欲甩开对方。为了能加快离开地铁站,王某没有选择乘坐手持电梯,而是一路小跑从人行楼梯处,来到出站口,并加快脚步离开地铁站。
王某回到家中后,收拾行李并连夜坐车回老家。前女友找不到王某,只能报警求助,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并赶到犯罪嫌疑人王某老家处,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王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有网友表示,可能这手机是两人恋爱期间,王某送给前女友的,所以其自以为“拿”回来,很合理。但也有网友反驳,不可能!如果是这样,王某没必要连夜逃回老家。
还有网友认为,前女友太“狠”了,一点都不念旧情。因为她一个报警电话,王某可能要面临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但却有网友反驳称,这是王某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笔者认为,不论任何原因,都绝对不可以强行侵占他人财物,否则轻则治安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2、本案该如何定性?
首先,即便这手机确实是王某当初送给前女友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赠予行为,即前女友拥有这部手机的财产权,且不容任何人侵占。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其次,刑法第263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抢劫他人财物的,处有期徒刑3-0年,并处罚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行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是指在处于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最终认定王某当时确实是趁前女友处于不能或无法反抗等状态,强行抢走手机的,那么其行为至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王某将手机退赔给前女友并获得谅解的话,还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最后,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王某是趁前女友不备时,抢夺手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这种情形,将依照刑法第267条规定刑事处罚。
3、希望本案能给大家带来警醒作用!即务必要理智对待感情关系,切勿因一时糊涂,而造成身陷囹圄的严重后果!
事发当天,王某又为了求复合,遂开始一路尾随前女友,来到地铁9号线的站台处。随后王某见女友在买票,于是其也购票,并尾随前女友进入到车厢内。
在地铁车厢内,王某又当面提出想复合的想法。前女友明确拒绝后,王某一气之下,直接抢走前女友的手机,并迅速走出车厢。女友见状,也追出车厢。
王某见前女友追了过来,于是一路小跑,欲甩开对方。为了能加快离开地铁站,王某没有选择乘坐手持电梯,而是一路小跑从人行楼梯处,来到出站口,并加快脚步离开地铁站。
王某回到家中后,收拾行李并连夜坐车回老家。前女友找不到王某,只能报警求助,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并赶到犯罪嫌疑人王某老家处,将其抓获归案。
目前,王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有网友表示,可能这手机是两人恋爱期间,王某送给前女友的,所以其自以为“拿”回来,很合理。但也有网友反驳,不可能!如果是这样,王某没必要连夜逃回老家。
还有网友认为,前女友太“狠”了,一点都不念旧情。因为她一个报警电话,王某可能要面临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但却有网友反驳称,这是王某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笔者认为,不论任何原因,都绝对不可以强行侵占他人财物,否则轻则治安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2、本案该如何定性?
首先,即便这手机确实是王某当初送给前女友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赠予行为,即前女友拥有这部手机的财产权,且不容任何人侵占。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其次,刑法第263条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抢劫他人财物的,处有期徒刑3-0年,并处罚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行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是指在处于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及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最终认定王某当时确实是趁前女友处于不能或无法反抗等状态,强行抢走手机的,那么其行为至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王某将手机退赔给前女友并获得谅解的话,还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最后,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王某是趁前女友不备时,抢夺手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这种情形,将依照刑法第267条规定刑事处罚。
3、希望本案能给大家带来警醒作用!即务必要理智对待感情关系,切勿因一时糊涂,而造成身陷囹圄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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