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机构,关于最新纾困扶持政策,这场发布会一定要关注!

政策Q&A

养老托育服务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力量。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帮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一起关注!

@养老服务机构

Q1

Q: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总体状况如何?

A: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万个,床位达到812.6万张。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主要供给主体,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的运营。但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据调研了解,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这些地方的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较多困难,急需协同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扶、共渡难关。

国家层面在前期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这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了纾困扶持措施,既有针对性推动疏解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释放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行业信心,加快推动各地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从而以有效的供给来拉动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Q2

Q: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中,专门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哪些内容?

A:此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重点从养老服务机构最关心、行业最亟需的房租、税收、保险、金融、防疫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一是房租减免方面。明确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减免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机构对上述机构承租房屋的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给社会力量服务居家老年人。

二是税费减免方面。明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2022年各地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鼓励各地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三是保险支持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允许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还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确给予暂缓缴费等支持政策。

四是金融支持方面。明确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视情延长养老服务机构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防疫支持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防疫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按规定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对实行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机构防疫物资和消杀给予支持;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营补贴。

此外,纾困扶持政策还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心理关爱、关联行业参与、机构用工培训等方面,多渠道多途径提出了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实际困难的政策举措。

@托育机构

Q3

Q:托育机构主要面临哪些困难?

A: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

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为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首先,国家对服务行业普遍实施了减税降费、减免租金,困难企业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以及贷款支持等各项扶持措施。托育机构也按照规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其次,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税费减免、水电民价、融资优惠等形式,来扶持托育行业的发展。再次,一些托育机构自身也采取压缩规模等办法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地方、行业多措并举,缓解托育机构疫情期间的困境。最后,托育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落实,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有挖掘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的空间。

Q4

Q:托育服务作为纾困扶持政策的重点领域,如何精准有效地扶持?

A: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了解疫情期间托育机构面临的经营成本上升、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融资困难等问题。这次《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切实从增项、增量、增力度三个方面,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

在增效方面,托育机构多为中小微企业且是租房经营,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成本压力大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例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等等。

在增量方面,水电气热是托育机构正常经营的必要支出,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比如,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等等。

在增力度方面,托位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托育服务的关键,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政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再比如,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等。

Q5

Q:如何落实好这次出台的纾困扶持政策?

A: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是着眼于当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纾困扶持,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打好投资“组合拳”。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运营。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国有、民营、营利性、非营利性等各方面的主体参与,鼓励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线上线下等多样化的服务,同时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积极推动家政与养老托育融合发展。下一步,将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目前,既要解决好行业发展人才流失的现实问题,也要统筹考虑人才培养使用的长远之策。因此,要加强“软”“硬”结合,积极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带动职业院校、养老托育领域龙头企业等培养行业所需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推动解决行业用人难的问题。
转自:中国政府网

刚刚,中国作协官宣:不将贾浅浅列入2022年新会员名单。——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和入会办法要求,经包括网上填写申请、团体会员单位同意推荐、专家咨询、书记处同意公示、书记处审批公布等环节。2022年共有2211人符合入会申请条件。中国作协组织专家咨询评议,经投票产生推荐入会名单等规定环节。8月16日,经中国作协书记处同意将名单予以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名单公示后,引起广泛关注。其中,贾浅浅引发争议。中国作协书记处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研究决定不将贾浅浅列入2022年新会员名单。

【以案普法】“上门女婿”工伤身亡,岳父、生母争抢赔偿金,法院这样判!
“他入赘到我们家三十余年了,当年入赘的时候和我们签订了协议,我的生养死葬都由他们夫妻负责,赔偿金肯定要分给我!”

  “我是他的亲生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赔偿金更应该分给我!”

  ……

  法庭上,两位古稀老人为一笔赔偿金争论不休,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及赔偿款分配的案件,请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邓某出生于1935年,与两任丈夫共生育三子。因家境贫寒,二儿子李某于1984年与姚某结婚,并按农村风俗“入赘”至姚某家中。因姚某父母生育了五个女儿,其余女儿已经嫁出去,李某在与姚某结婚后便将户口迁入姚某处,并与姚某父母共同生活。李某与姚某在婚后共生育二子,即小明、小天。

  2021年5月14日9时许,李某为某公司厂房的屋顶进行钢棚维修,在高空作业时,不幸发生坠亡。2021年5月15日,小明、小天与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某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家属因李某死亡的工亡补助金、家属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820000元整。赔偿协议签订后,该公司已将820000元赔偿款全部支付给小明、小天及姚某。而姚某只分给李某的母亲邓某10000元赔偿款。

  因邓某与姚某、小明、小天就邓某应当获得的赔偿款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邓某遂诉至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要求分割该笔赔偿款。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依照被告的申请,依法追加老姚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另查明,本案第三人老姚系李某的岳父,李某在“入赘”到姚某家时,由李某继父与姚某父母在宗族及大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男到女方落户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李某和姚某负责老姚夫妇的生养死葬,老姚夫妇百年归世后,由李某、姚某夫妻取得老姚夫妇的遗产。但上述协议书未有李某和姚某签字。被告姚某现已57周岁,主要在家做家庭主妇,生活主要来源于死者李某的务工收入。小明、小天已经成年并成家。原告邓某一直跟随小儿子一家生活。李某的生父、继父、岳母已经死亡。另,李某死亡后,姚某及小明、小天共花费丧葬费60000余元。原告邓某、被告姚某对小明、小天与某公司签订的赔偿协议无异议。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明、小天与某公司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邓某、姚某对该协议无异议,且该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定有效。上述赔偿款中实际应包含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内容。原告邓某作为死者李某的母亲,有权主张分割上述赔偿款。

  关于第三人老姚能否获得上述赔偿款的问题,新晃法院认为,姚某提交的《男到女方落户协议书》未有死者李某的签字,对李某不产生法律效力,且老姚共育有5个女儿,5个女儿对其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故老姚不是李某法律意义上的被扶养人。又因为老姚系李某的岳父,不是李某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其也无权分配李某的死亡赔偿金。

  原告邓某应获得的赔偿款由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两部分组成。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符合享受被扶养人生活费条件的是原告邓某及被告姚某,经核算,邓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24957元,姚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99827元。而死亡赔偿金是给予死者近亲属或是有扶养关系的人的一种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补偿,其分配原则应当根据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及对死者的依赖程度适当分配。

  本案中,李某的死亡赔偿金应由赔偿款减去开支的丧葬费、邓某和姚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组成,即635216元,且有权分得该款的人应为死者李某的近亲属,即原告邓某及被告姚某、小明、小天。对于该款的分割,死者李某从1984年开始便一直在女方家中生活,姚某作为死者的妻子,受到的精神伤害最大,且其主要生活来源于死者李某的务工收入,故其应当多分;原告邓某年岁已高,系李某的亲生母亲,故其可适当多分;被告小明、小天已经成年,应适当少分。

  综合上述情形,法院酌情上述款项的分配为:姚某应分得255216元,邓某应分得140000元,小明、小天应各分得120000元。以上合计,邓某应当分得的赔偿款为164957元(140000元+24957元)。又因被告姚某已经支付邓某10000元的赔偿款,故据此判决被告姚某、小明、小天还应当支付邓某154957元的赔偿款。

法官说法

  1、哪些属于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本案中,李某的岳父老姚不属于近亲属范畴。

  2、哪些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被扶养人?

  这里说的扶养是包含抚养、赡养和狭义的扶养。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本案中,李某死亡时,其两个儿子已经成年,没有需要扶养的情形;老姚是其岳父,不属于近亲属范畴,也不属于李某法律意义上的被扶养人;姚某系李某的妻子,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且姚某已年满55周岁,生活主要来源于李某,属于被扶养人之一,但姚某还有两个儿子,故其被扶养人生活费还需扣减两儿子应承担的赡养责任;邓某系李某的母亲,年事已高,也属于被扶养人之一,但邓某共有三个儿子,其被扶养人生活费也要扣减另外两儿子应承担的赡养责任。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本案中,姚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计算二十年,邓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按五年计算。

  4、死亡赔偿金是指什么?

  死亡赔偿金是给予死者近亲属或是有扶养关系的人的一种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补偿,其分配原则应当根据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及对死者的依赖程度适当分配,而并非平均分配。

  5、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又称被扶养人)与扶养人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生养死葬及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被告提交的《男到女方落户协议书》不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理由是该协议签订的主体是李某的继父和姚某父母,李某不是该协议的当事人;再则,该协议涉及到李某和姚某对姚某父母的赡养,而姚某是其父母的继承人,对其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姚某与李某组成的家庭不能作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老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来源:中国普法、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成都·摩根中心2号楼[地点]#博汇股份“盈利”或变“大额亏损”2024年03月31日 : 中国证券报  3月29日晚间,博汇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国家
  • 图一:去晋阳桥打卡,差点被风吹走图二:外边在下雨,我跟我的小猫在家放着音乐,氛围感十足了图三:自己在家无聊做了一个纸巾玫瑰装饰一下图四:感觉自己发现一个好玩的梗
  • #甘望星# #陈立农# #赵粤# #严浩翔# #刘雨昕# #朱志鑫# #张嘉元# #敖子逸# #罗一舟# #赵小棠# #赞多# #孙滢皓# #谢可寅# #林墨#
  • 那,希望五月能过的开开心心吧~看完了花少,挺有意思的,很种草冰岛,但真的好怕冷[泪](其实是太贵了)。其实,婠婠目前应该是想要亲手料理了徐渣母,徐渣舅后,了结自
  • “桃花褪尽残红,太匆匆。好梦易醒,春雪亦消融。” 春色忽向晚,残红瓣香散落,时光太短促,好景总难留。春去春又回,踪影难追。 就任那心事随时间散淡而去。 风
  • 从时间窗口上看,面板行业近期有被机构加仓的先决条件,尽管主力尚未进场,但后续仍然可以保持跟踪。   主力动向:据大师统计观察,最近一个月以来,面板行业机构参与
  • 他以极其细腻且真实的语言,仿佛闲话家常,娓娓道来,讲述着小时候的故事,还有父亲曾引领他走上医学道路,却又在艰难时刻选择了放弃的事实,他的台词中饱含着深厚的情感,
  • 原本以为我也很坚强,我可以面对一切,可内在有一个脆弱的我自己!我开始调整心态,一切往好的方面想,面对家人,我也总变现让她们不用担心的样子,明明好好的,今晚9点多
  • 2014年带队首次升入德乙的时候,记者问会不会梦想德甲,施密特是这么说的:“看在上帝的份上,别问我们这个问题。两年,两连跳,海登海姆梦想中的职业联赛就这么来到了
  • #摩登兄弟反黑大队[超话]# @摩登兄弟刘宇宁 呼大咖,较好及以上(限唯) 先关后回,看到会一一回关 取关,取关拉黑,误关私我移除 较低一般先不呼,养娃中
  • 如果在A股上市,那很多企业未来很有前景,但是当下会持续亏损,一般散户又接受不了[捂脸] 我想隆基这个问题,还是交给时间吧,当下的隆基不拿出财报数字给大家交代是
  • 让我们记住,投资并非一场孤注一掷的博弈,而是一门需要谨慎和智慧的艺术。据闻,这家公司提供的股票投顾服务承诺能够引领投资者走向财务自由之路,但事实真的如他们所宣传
  • 这只鹦鹉是前几天,世子送给萧暮云的,世子也知道因为萧暮云他们两个人的身份,所以他们在府中的行动往往都是受着约束。花组退团作,彩虹本来中了一张村里的ss,然而又双
  • 啊啊啊啊啊啊啊 蹭他的时间 可以算是溜了200s!今天中午唯一一个能赢的局 气死我了啊啊啊然后是我玩小女孩呀 小女孩真的特别可爱特别好玩 自保能力也可以 下午还
  • 我说我知道的,我说她真的哪哪都好,这个时候我对象回来了,听我说她特别好一直夸她,她又开始哭了,真的比我还哭包他曾说要和喜欢的人去看极光在大理平静的夜里,他说“诶
  • 如果不能,你这个看上去万能的宙斯,大概也只能算是一个多少有些“厚颜无耻”的谵妄者了,或许更准确地说,你只是在大地上梦游了一番……   而今天我似乎喝醉了,竟然在
  • p6 因为观众席的位置说以前万岁的时候也这样过,俊辉说音乐之神也有过,说自己不在,俊辉用嘴型说了对不起然后拥抱了他。真的真的太帅了,五官很清晰,第一次在现实里看
  • ”在之后的互动中,“王婆”劝女嘉宾,“90后一个月两万多,太累了,你要累死人家啊。但“王婆”根本不给机会,不断打断他的发言,说“人家江西老表还闲着呢,你马上回河
  • 读这些诗歌,总感觉心里有些痛,也不舒服,仿佛被局限在一个人丰富又狰狞的内心世界,虽然丰富,但是小,虽然小,但是美,虽然美,但是悲,可能也正如后记所说“ 诗歌一无
  • 前几天我突发奇想说我也想过生日:你过p呀 生日还有俩月呢我:那我不管就想过生日:那我也要过生日我:好啊 那咋俩一起过 我偷偷订了一个蛋糕 想更有仪式感 也想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