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毒品说不# 【大峪街道:绮霞苑社区开展节前禁毒宣传讲座】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扩大辖区禁毒宣传工作广度和深度,大峪街道绮霞院社区于2021年2月9日开展了禁毒宣传讲座,旨在引导社区居民在春节期间树立拒绝毒品的意识,提高对于毒品的认识,动员广大社会群体共同抵制毒品,积极参加与毒品的斗争。
本次活动向社区居民派发禁毒宣传手册30余份,通过讲座向社区居民宣传“珍爱自我、远离毒品”理念,同时还向社区居民重点讲解过节期间容易出现毒品的场所和毒品种类以及如何辨别毒品和拒绝毒品等。
本次活动向社区居民派发禁毒宣传手册30余份,通过讲座向社区居民宣传“珍爱自我、远离毒品”理念,同时还向社区居民重点讲解过节期间容易出现毒品的场所和毒品种类以及如何辨别毒品和拒绝毒品等。
克罗地亚-萨格勒布文化亭 / njiric+ arhitekti
批判进行时
“事实上,似乎难以理解甚至矛盾的谴责缺乏批评的情况,另一方面,在知识结解不开的时候”。
塔夫里(1980)
Hrvoje Njiric和Vedran Skopac设计的文化亭今年的沙龙提案旨在寻求批评克罗地亚现代物质文化。被批评的关键是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究竟是谁负有责任呢?)和批评的力度不够(一个中型城市的人口)并非易事。更糟糕的是,建筑是社会批评的一个艰难的媒介,要求大型投资也要达到广泛共识,即使这个项目试图解决一个问题,而不是简单地阐明一个论点。在现代建筑的论述中,质疑的声音至关重要,并已经成长为理论的位置,被理解为至关重要的。至少部分接受资本的力量和流行文化。
围绕着批判性建筑的话题的讨论在1980年左右达到了顶峰,当肯尼斯·弗兰普顿(Kenneth Frampton)在他的现代建筑书中写到:一个历史评论家,试图构建一个历史的框架来代表现代。这本书得出两个可能的关键结论:一方面Mies’s几乎没有事实上的方法来“建设任务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工业设计”,另一方面,一个“组(建筑)关系连接人与自然”,这个概念最终发展成弗兰普顿的关键地区主义理论。
一个历史评论家对现代批判性建筑的建议是基于塔夫里(Manfredo Tafuri)的著作中的说明,但弗兰普顿(Frampton )瞥到了塔夫里(Manfredo Tafuri)最有趣的和最不发达的概念,就是两种实践形式之间的差别,激进派和实验派。对于大多数历史学家和评论家激进派的实践就是实验概念的同义词,但对于塔夫里(Manfredo Tafuri),这两种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不同的主要是在他们的实践,而不是他们的产品。为了定义一个关键架构,激进派的直接批评提供了一个方法,而实验仅提供了框架的空间批判的可能性。前卫的关键信息是可能的,因为它是在一个自治空间创建类似于艺术生产,实时和政治化以外的空间。实验方法在真正的时间和空间,运营交易自主性敏捷性。
塔夫里(Manfredo Tafuri)实践理念被克罗地亚考古学家的思想和艺术历史学家Karaman Ljubo所实践,他开发了艺术理论并在外围进行了实践,而没有在城市或省中心进行,那里的艺术家缺乏限制,同时支持各种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缺乏大力支持以及缺乏明确的禁忌,在周边环境中进行重要的先锋派实践会困难甚至不可能。这样的环境也使得关键实践很难区分日常的机会主义。批判性实践的缺乏一个清晰的模式,在这周边环境一般都会明确的形成一种地方风格,并亲切地实行的各种当地各种协会与他们保持一致。位于文化中心。命名为萨格勒布的蛇形馆是遵循传统的绿色马蹄萨格勒布戒指或诺瓦克街萨格勒布魏森霍夫。这种命名地方项目的传统是根据他们化了装的容貌是无害的,除了一个问题之外:项目不仅不同,而且是截然相反的,尤其是在过程中和这些项目的价值正是通过这一过程以知识的形式生成,一个怎样的知识能够成功在这周边环境中运作,用最小的方法造就伟大的结果。
这个文化亭最开始是一个建筑展示亭,它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基金支持。该亭子的地理位置由组织者和生产商确定,同时他们也确保了财政支持。萨格勒布亭是一个城市中被遗忘的公共空间的确认,这在整个构建过程中非常重要。场地的选择、项目的融资,以及通过一家小公司进行展馆制造,当时几乎破产,但高技术研讨会提出一种新型的建筑实践,在每个项目都做一种N.G.O的功能,就是把设计师当场经理,轻松的导演着这场复杂的合作关系。到目前为止正式的感觉显示出在展馆的生产过程中是一个混合的两个位置:局部应变的现代运动,与其渴望展示当代诗歌的可能性和特性(而不是高科技,也不“真实”)施工方法,和当代艺术,偏爱批评当代材料和视觉文化的,通过推动某些市场驱动的流程来达到那些荒谬的想法,但最终却是走入似是而非的极端。后面有个很好的案例可以说明在去年展出的应用艺术沙龙,当一个年轻的艺术家从分崩的建议中来建造了这个投机办公楼,是在Peristil的“空旷的”公共场所。这个批评还不清晰。现代主义建筑,尤其是当地的压力,从来没有适应这样的直接攻击,而是提供替代直接批评,提供建筑而不是革命。这种方法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战后Stjepan Planic单一家庭的住房。尽管Stef 事实上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也没有直接批评政府和社会,而不是社会主义者,和自组织而不是自我管理性质,他的整个的努力被当局视为一种威胁,因为它能够改变物质文化,一个未实现的目标的社会主义。作者进行了一个对比,在他们的项目和1920年的巴斯特基顿电影一星期中。影片中一个嫉妒的情人,“汉迪汉克,被她拒绝了”,抚慰人心的台词令新婚夫妇的预订了一个家。这些愿望诱发的错误改变了确定封闭的系统转化为一个开放的和不确定的实验中,这对夫妇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在他们的梦想的家里面。这个喜剧有一个关键的潜台词,反映了美国公众的不安向合理化和系统化的建筑行业。这个09年的文化亭模仿的是基顿不稳定状态的房子,并通过这种形式的奇怪形状的窗户和华丽的结构,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关于在克罗地亚是听谁时的指令,为什么?文化亭的拟态是基顿的房子,可能比这更进一步的是对当代克罗地亚物质文化的批判。克罗地亚的也展示出了自由的态度公开接受新材料和建设性的系统与新形式为建筑师提供了一个机会愿意承担的角色“Handy Hrvoje”,一个设计师愿意为实验提供指导,遵循安全规则,一个开源的架构。这一行的建筑研究的下一步是明确的:Handy Hrvoje需要一双毫无戒心的新婚夫妇。
批判进行时
“事实上,似乎难以理解甚至矛盾的谴责缺乏批评的情况,另一方面,在知识结解不开的时候”。
塔夫里(1980)
Hrvoje Njiric和Vedran Skopac设计的文化亭今年的沙龙提案旨在寻求批评克罗地亚现代物质文化。被批评的关键是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究竟是谁负有责任呢?)和批评的力度不够(一个中型城市的人口)并非易事。更糟糕的是,建筑是社会批评的一个艰难的媒介,要求大型投资也要达到广泛共识,即使这个项目试图解决一个问题,而不是简单地阐明一个论点。在现代建筑的论述中,质疑的声音至关重要,并已经成长为理论的位置,被理解为至关重要的。至少部分接受资本的力量和流行文化。
围绕着批判性建筑的话题的讨论在1980年左右达到了顶峰,当肯尼斯·弗兰普顿(Kenneth Frampton)在他的现代建筑书中写到:一个历史评论家,试图构建一个历史的框架来代表现代。这本书得出两个可能的关键结论:一方面Mies’s几乎没有事实上的方法来“建设任务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工业设计”,另一方面,一个“组(建筑)关系连接人与自然”,这个概念最终发展成弗兰普顿的关键地区主义理论。
一个历史评论家对现代批判性建筑的建议是基于塔夫里(Manfredo Tafuri)的著作中的说明,但弗兰普顿(Frampton )瞥到了塔夫里(Manfredo Tafuri)最有趣的和最不发达的概念,就是两种实践形式之间的差别,激进派和实验派。对于大多数历史学家和评论家激进派的实践就是实验概念的同义词,但对于塔夫里(Manfredo Tafuri),这两种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不同的主要是在他们的实践,而不是他们的产品。为了定义一个关键架构,激进派的直接批评提供了一个方法,而实验仅提供了框架的空间批判的可能性。前卫的关键信息是可能的,因为它是在一个自治空间创建类似于艺术生产,实时和政治化以外的空间。实验方法在真正的时间和空间,运营交易自主性敏捷性。
塔夫里(Manfredo Tafuri)实践理念被克罗地亚考古学家的思想和艺术历史学家Karaman Ljubo所实践,他开发了艺术理论并在外围进行了实践,而没有在城市或省中心进行,那里的艺术家缺乏限制,同时支持各种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缺乏大力支持以及缺乏明确的禁忌,在周边环境中进行重要的先锋派实践会困难甚至不可能。这样的环境也使得关键实践很难区分日常的机会主义。批判性实践的缺乏一个清晰的模式,在这周边环境一般都会明确的形成一种地方风格,并亲切地实行的各种当地各种协会与他们保持一致。位于文化中心。命名为萨格勒布的蛇形馆是遵循传统的绿色马蹄萨格勒布戒指或诺瓦克街萨格勒布魏森霍夫。这种命名地方项目的传统是根据他们化了装的容貌是无害的,除了一个问题之外:项目不仅不同,而且是截然相反的,尤其是在过程中和这些项目的价值正是通过这一过程以知识的形式生成,一个怎样的知识能够成功在这周边环境中运作,用最小的方法造就伟大的结果。
这个文化亭最开始是一个建筑展示亭,它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基金支持。该亭子的地理位置由组织者和生产商确定,同时他们也确保了财政支持。萨格勒布亭是一个城市中被遗忘的公共空间的确认,这在整个构建过程中非常重要。场地的选择、项目的融资,以及通过一家小公司进行展馆制造,当时几乎破产,但高技术研讨会提出一种新型的建筑实践,在每个项目都做一种N.G.O的功能,就是把设计师当场经理,轻松的导演着这场复杂的合作关系。到目前为止正式的感觉显示出在展馆的生产过程中是一个混合的两个位置:局部应变的现代运动,与其渴望展示当代诗歌的可能性和特性(而不是高科技,也不“真实”)施工方法,和当代艺术,偏爱批评当代材料和视觉文化的,通过推动某些市场驱动的流程来达到那些荒谬的想法,但最终却是走入似是而非的极端。后面有个很好的案例可以说明在去年展出的应用艺术沙龙,当一个年轻的艺术家从分崩的建议中来建造了这个投机办公楼,是在Peristil的“空旷的”公共场所。这个批评还不清晰。现代主义建筑,尤其是当地的压力,从来没有适应这样的直接攻击,而是提供替代直接批评,提供建筑而不是革命。这种方法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战后Stjepan Planic单一家庭的住房。尽管Stef 事实上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也没有直接批评政府和社会,而不是社会主义者,和自组织而不是自我管理性质,他的整个的努力被当局视为一种威胁,因为它能够改变物质文化,一个未实现的目标的社会主义。作者进行了一个对比,在他们的项目和1920年的巴斯特基顿电影一星期中。影片中一个嫉妒的情人,“汉迪汉克,被她拒绝了”,抚慰人心的台词令新婚夫妇的预订了一个家。这些愿望诱发的错误改变了确定封闭的系统转化为一个开放的和不确定的实验中,这对夫妇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在他们的梦想的家里面。这个喜剧有一个关键的潜台词,反映了美国公众的不安向合理化和系统化的建筑行业。这个09年的文化亭模仿的是基顿不稳定状态的房子,并通过这种形式的奇怪形状的窗户和华丽的结构,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关于在克罗地亚是听谁时的指令,为什么?文化亭的拟态是基顿的房子,可能比这更进一步的是对当代克罗地亚物质文化的批判。克罗地亚的也展示出了自由的态度公开接受新材料和建设性的系统与新形式为建筑师提供了一个机会愿意承担的角色“Handy Hrvoje”,一个设计师愿意为实验提供指导,遵循安全规则,一个开源的架构。这一行的建筑研究的下一步是明确的:Handy Hrvoje需要一双毫无戒心的新婚夫妇。
深圳制定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标准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02-02
改变标准模糊问题 列举六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
广告在传递商品信息的同时,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因此,规范性别歧视广告很有必要。《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明确列举了6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有助于准确解释和认定性别歧视。
一名年轻女生深夜被男子尾随,危急时刻,女生从包中掏出一包卸妆巾卸妆自保,再回头时已变成男性面孔,吓跑跟踪者。随后画面出现“呕”字并在画外音中伴随呕吐声,变身“男子”随即念出某品牌广告词“一‘布’到位”。
这是某品牌发布的一则卸妆巾宣传广告。近日,该广告被网友质疑故事情节“不尊重女性”。虽然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广告宣传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的内容,但有的广告仍会出现性别歧视现象。
近日,深圳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六部门共同出台《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先行先试,制定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标准。
其实,早在8年前,《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对广告不得包含性别歧视内容做出规定。这一次,深圳再次走在前面。
规范广告性别歧视很有必要
现代人的生活中,广告无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第57条规定,广告主发布第9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20万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条例》第21条也规定,广告不得包含性别歧视的内容,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对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广告审查机关对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做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我国明令禁止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广告,但此类广告依然存在。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认为,性别歧视的判断标准较为抽象和模糊,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广告往往认定难、举证难,监管部门对于此类广告的监管难度大。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学院副教授武晓伟说,有的广告商或广告设计者为了抓住受众眼球,故意铤而走险设计制作性别歧视类广告,这与目前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和监管措施有关。
为何会产生性别歧视广告?宋亚辉认为,广告中的性别歧视受到文化观念差异的影响。在传统农业社会,两性分工明确,这使得在传统社会文化视角下性别差异具有合理性,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基础的发展变化,这种性别文化差异已经并不明显。因此,立足现代社会,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社会规范、道德价值观强化性别平等观念。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慧认为,在现代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的思想已经逐渐破除,家庭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不能再刻意塑造或传播女性的从属或依附形象,否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甚至对整个社会的群体文化和观念产生误导。“必须对性别歧视广告加以规范,以建立审查机制、事先预防方式杜绝性别歧视广告。”
武晓伟认为,广告有非常大的传播力,在传递商品信息的同时,还会传递一定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广告中包含大量隐性或显性性别歧视,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性别意识影响较大。因此,规范性别歧视广告很有必要。
记者注意到,不仅是深圳,其他地区也在性别歧视广告的治理上做出了探索。比如,2016年,贵州省下发《关于建立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导作用,拒绝传播违背男女平等价值理念的信息,禁止在主流媒体中出现包含贬损、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的内容。2017年,原大连市工商局也将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纳入监测范围,严禁发布含有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性别歧视、侮辱妇女人格等内容的广告。
六种情形被视为性别歧视
什么情形属于性别歧视?性别歧视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深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我国广告法与《条例》都对性别歧视广告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在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和处置性别歧视,缺乏具体标准,存在认定难、执行难的情况。
此次深圳先行先试制定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标准,旨在改变目前判断标准模糊的问题。《指南》明确列举了六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情节、造型、神态、动作、画面、文字、声音等含有性暗示,对男女两性的身体存在贬低、侮辱、暴力或伤害,物化女性或男性形象和身体等情形均被列入涉嫌性别歧视的范围。
武晓伟说,目前商业广告中的性别歧视分为“显性”“隐性”两种情况,隐性性别歧视广告较多,且因不易被发现而常被忽视。《指南》中列举的情节基本包含了日常生活中性别歧视广告的内容,并将容易被忽视的隐性性别歧视纳入其中。
宋亚辉认为,《指南》中列举的六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有助于准确解释和认定性别歧视。它总体上已涵盖实务中广告性别歧视的常见情形,但仍有表述过宽或不严谨的地方。性别歧视广告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判断,在概念上一般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客观存在基于性别的区别对待,二是从当地文化和善良风俗来看缺乏区别对待的必要,三是构成对男性或女性一方人格尊严的侵犯。
“性别歧视是文化和价值观层面的问题,必须结合地方文化来判断是否构成性别歧视。社会自由度和开放度不同的国家,性别歧视的认定标准也不同。”宋亚辉说。
丁慧认为,目前,有的广告性别歧视中存在对女性“明褒实贬”的现象,比如一些涉及家庭生活的广告中,将女性作为贤妻良母的代言人,从表面上看是“褒”,实际上是“贬”,应该重视这类广告中存在的性别歧视情况。
男性合法权益也同样受保护
记者注意到,《指南》并不仅仅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也保护男性的合法权益,多条内容涉及男女平等及对男性形象的维护。如《指南》在审视原则的合法原则中规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贬低、损害女性或男性形象的内容。”在平等原则中规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应当充分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对女性或男性存在任何偏见、歧视和限制。”
在武晓伟看来,有的广告中不仅存在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也存在对男性的性别歧视。“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以及女性意识的觉醒,一些广告试图在广告创意中突出女性主体地位,有时还会出现片面追求男女平等,过度强调女性角色或通过贬低、压迫男性来衬托女性地位的情况。”
武晓伟说,“女性主义”“女权主义”追求的是,女性和男性平等地享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而不是片面追求女性压倒男性。“任何抑制一方的做法,都不能实现两性的平等和共同发展。”
“把男性纳入保护,是一大进步。”武晓伟说,《指南》从两性平等角度出发,尊重男女两性的价值尊严平等。
宋亚辉也认为,在广告性别歧视中,男性也是需要保护的对象。《指南》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维护男女平等,是明显的进步。
设投诉和举报渠道
对于含有性别歧视的广告,《指南》分发布前和发布后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对于发布前发现的明确含有性别歧视的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作出不予设计、制作、发布的决定,监管部门应作出不予登记、禁止发布的决定。对于已发布的广告,存在性别歧视,但问题不严重的,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纠正后,重新发布;对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应当禁止发布。对已发布并存在重大性别歧视问题,引起公众批评、举报或投诉的广告,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要求停止发布,依法查处。
对于审视后存在争议的广告,《指南》也规定了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向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出具意见。
《指南》还规定了投诉和举报渠道,对于广告中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可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投诉,也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指南》虽然不具有外部法律效力,但它具有教育和宣传功能,为广告性别平等提供了行为指引。”宋亚辉说。
武晓伟认为,《指南》营造了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对从源头上遏制广告性别歧视会产生较好的效果。她建议,增加奖励措施,当举报的广告被认定确实存在性别歧视情形时,可以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从而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丁慧认为,《指南》从制度层面为《条例》提供抓手和制度设计,较好地解决了性别歧视广告立法中义务缺位和责任不明的问题,使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增大,但还应该重视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广告的有关内容进行规制。她建议,整合各部门之间的力量进行性别歧视广告的联合治理。相关部门在针对互联网违法广告的专项治理行动中,也可将性别歧视广告列入专项治理内容,加大执法力度。(记者 潘巧)
(责任编辑:刘海滨)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02-02
改变标准模糊问题 列举六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
广告在传递商品信息的同时,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因此,规范性别歧视广告很有必要。《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明确列举了6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有助于准确解释和认定性别歧视。
一名年轻女生深夜被男子尾随,危急时刻,女生从包中掏出一包卸妆巾卸妆自保,再回头时已变成男性面孔,吓跑跟踪者。随后画面出现“呕”字并在画外音中伴随呕吐声,变身“男子”随即念出某品牌广告词“一‘布’到位”。
这是某品牌发布的一则卸妆巾宣传广告。近日,该广告被网友质疑故事情节“不尊重女性”。虽然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广告宣传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的内容,但有的广告仍会出现性别歧视现象。
近日,深圳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六部门共同出台《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先行先试,制定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标准。
其实,早在8年前,《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对广告不得包含性别歧视内容做出规定。这一次,深圳再次走在前面。
规范广告性别歧视很有必要
现代人的生活中,广告无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第57条规定,广告主发布第9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20万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条例》第21条也规定,广告不得包含性别歧视的内容,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对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广告审查机关对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做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我国明令禁止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广告,但此类广告依然存在。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认为,性别歧视的判断标准较为抽象和模糊,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广告往往认定难、举证难,监管部门对于此类广告的监管难度大。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学院副教授武晓伟说,有的广告商或广告设计者为了抓住受众眼球,故意铤而走险设计制作性别歧视类广告,这与目前缺乏有效的惩罚机制和监管措施有关。
为何会产生性别歧视广告?宋亚辉认为,广告中的性别歧视受到文化观念差异的影响。在传统农业社会,两性分工明确,这使得在传统社会文化视角下性别差异具有合理性,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基础的发展变化,这种性别文化差异已经并不明显。因此,立足现代社会,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社会规范、道德价值观强化性别平等观念。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慧认为,在现代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的思想已经逐渐破除,家庭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不能再刻意塑造或传播女性的从属或依附形象,否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甚至对整个社会的群体文化和观念产生误导。“必须对性别歧视广告加以规范,以建立审查机制、事先预防方式杜绝性别歧视广告。”
武晓伟认为,广告有非常大的传播力,在传递商品信息的同时,还会传递一定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广告中包含大量隐性或显性性别歧视,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性别意识影响较大。因此,规范性别歧视广告很有必要。
记者注意到,不仅是深圳,其他地区也在性别歧视广告的治理上做出了探索。比如,2016年,贵州省下发《关于建立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监督引导作用,拒绝传播违背男女平等价值理念的信息,禁止在主流媒体中出现包含贬损、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的内容。2017年,原大连市工商局也将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纳入监测范围,严禁发布含有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性别歧视、侮辱妇女人格等内容的广告。
六种情形被视为性别歧视
什么情形属于性别歧视?性别歧视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深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我国广告法与《条例》都对性别歧视广告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在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和处置性别歧视,缺乏具体标准,存在认定难、执行难的情况。
此次深圳先行先试制定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标准,旨在改变目前判断标准模糊的问题。《指南》明确列举了六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情节、造型、神态、动作、画面、文字、声音等含有性暗示,对男女两性的身体存在贬低、侮辱、暴力或伤害,物化女性或男性形象和身体等情形均被列入涉嫌性别歧视的范围。
武晓伟说,目前商业广告中的性别歧视分为“显性”“隐性”两种情况,隐性性别歧视广告较多,且因不易被发现而常被忽视。《指南》中列举的情节基本包含了日常生活中性别歧视广告的内容,并将容易被忽视的隐性性别歧视纳入其中。
宋亚辉认为,《指南》中列举的六种广告涉嫌性别歧视的情形,有助于准确解释和认定性别歧视。它总体上已涵盖实务中广告性别歧视的常见情形,但仍有表述过宽或不严谨的地方。性别歧视广告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判断,在概念上一般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客观存在基于性别的区别对待,二是从当地文化和善良风俗来看缺乏区别对待的必要,三是构成对男性或女性一方人格尊严的侵犯。
“性别歧视是文化和价值观层面的问题,必须结合地方文化来判断是否构成性别歧视。社会自由度和开放度不同的国家,性别歧视的认定标准也不同。”宋亚辉说。
丁慧认为,目前,有的广告性别歧视中存在对女性“明褒实贬”的现象,比如一些涉及家庭生活的广告中,将女性作为贤妻良母的代言人,从表面上看是“褒”,实际上是“贬”,应该重视这类广告中存在的性别歧视情况。
男性合法权益也同样受保护
记者注意到,《指南》并不仅仅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也保护男性的合法权益,多条内容涉及男女平等及对男性形象的维护。如《指南》在审视原则的合法原则中规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贬低、损害女性或男性形象的内容。”在平等原则中规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应当充分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对女性或男性存在任何偏见、歧视和限制。”
在武晓伟看来,有的广告中不仅存在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也存在对男性的性别歧视。“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以及女性意识的觉醒,一些广告试图在广告创意中突出女性主体地位,有时还会出现片面追求男女平等,过度强调女性角色或通过贬低、压迫男性来衬托女性地位的情况。”
武晓伟说,“女性主义”“女权主义”追求的是,女性和男性平等地享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权利,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而不是片面追求女性压倒男性。“任何抑制一方的做法,都不能实现两性的平等和共同发展。”
“把男性纳入保护,是一大进步。”武晓伟说,《指南》从两性平等角度出发,尊重男女两性的价值尊严平等。
宋亚辉也认为,在广告性别歧视中,男性也是需要保护的对象。《指南》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维护男女平等,是明显的进步。
设投诉和举报渠道
对于含有性别歧视的广告,《指南》分发布前和发布后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对于发布前发现的明确含有性别歧视的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作出不予设计、制作、发布的决定,监管部门应作出不予登记、禁止发布的决定。对于已发布的广告,存在性别歧视,但问题不严重的,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纠正后,重新发布;对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应当禁止发布。对已发布并存在重大性别歧视问题,引起公众批评、举报或投诉的广告,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要求停止发布,依法查处。
对于审视后存在争议的广告,《指南》也规定了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向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出具意见。
《指南》还规定了投诉和举报渠道,对于广告中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可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投诉,也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指南》虽然不具有外部法律效力,但它具有教育和宣传功能,为广告性别平等提供了行为指引。”宋亚辉说。
武晓伟认为,《指南》营造了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对从源头上遏制广告性别歧视会产生较好的效果。她建议,增加奖励措施,当举报的广告被认定确实存在性别歧视情形时,可以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从而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丁慧认为,《指南》从制度层面为《条例》提供抓手和制度设计,较好地解决了性别歧视广告立法中义务缺位和责任不明的问题,使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增大,但还应该重视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广告的有关内容进行规制。她建议,整合各部门之间的力量进行性别歧视广告的联合治理。相关部门在针对互联网违法广告的专项治理行动中,也可将性别歧视广告列入专项治理内容,加大执法力度。(记者 潘巧)
(责任编辑: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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