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痴迷于河图洛书了,游走在五行之中有点走火入魔的样子。看人就看阴阳,看走的气场,看五行在他身上的周流不虚,真是肉味不知。那个圆圈里面的5,想必是先天五行,它的每一次的转换流动绝对不是三维的,肯定是更高维度的流动,只有这样才有隔着西瓜皮吃西瓜的事实存在,不然人体的经络古代人是如何发现的?!有了先天的五行才有了投射到我们这个生态或者纬度上的林林总总,这叫万事万物,是十,它是5的成数,也就是10来源于5,是5这个纬度的能在这个世界的镜像反应。我们就是这个镜像下的一份子。我们常说上帝是全知全在万能万灵,这不就是那个圈圈里的5吗?然后他生成了10这个上帝的影像。
你看,那个来知德太极图,一个小圆被两种力量推动着,又形成一个大圆,无限扩大,又无限缩小,一切的未知就在顺之者生逆之者仙中往来反复,,,,
我操,电话铃声想起,思域断了,等再想顺着思路走下去,又没了方向,门都找不到了,桃花源又在虚无缥缈间。此时才想到为什么很多人要归隐山林,不是羡慕花鸟虫鱼西风落日,实在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静啊。道家不是说归根曰静吗?我算是信了。
我想静静。
你看,那个来知德太极图,一个小圆被两种力量推动着,又形成一个大圆,无限扩大,又无限缩小,一切的未知就在顺之者生逆之者仙中往来反复,,,,
我操,电话铃声想起,思域断了,等再想顺着思路走下去,又没了方向,门都找不到了,桃花源又在虚无缥缈间。此时才想到为什么很多人要归隐山林,不是羡慕花鸟虫鱼西风落日,实在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静啊。道家不是说归根曰静吗?我算是信了。
我想静静。
#巩汉林的签名足球是假的#董路说春晚小品演员水平低谁上都行,可是赵丽蓉是东京影后,赵本山有《落日归根》,范伟是金马影帝,巩汉林有《火狐》,冯巩是金鸡影帝,郭达有《大宋提刑官》,他们每一个的业务实力都看得见,而董路除了想把自己说成足球圈第一解说,自己没教练证就嘲笑有教练证的输球,这种妄图驱逐良币的劣币能够在足球圈有一席之地,大概就是中国足球那么垃圾的原因之一。
ps:电影《火狐》
入围:第44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主竞赛名单
提名:第44届柏林国际电影节《胜利纪念柱报》读者评审团大奖
获奖:法国第10届蒙彼利埃国际电影节金熊猫奖
主演:巩汉林
ps:电影《火狐》
入围:第44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主竞赛名单
提名:第44届柏林国际电影节《胜利纪念柱报》读者评审团大奖
获奖:法国第10届蒙彼利埃国际电影节金熊猫奖
主演:巩汉林
#审美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
“长得好看”的评选标准能够精确地量化吗?换言之,美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吗?美是每个人不同的主观判断,还是事物的客观属性?20世纪之初,对美的哲学探索衰落了,但过去10年间对美的兴趣又复兴了。
康德(左)和休谟(右)的观点对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趣味的二律背反
西方古代和中世纪的思想家们大部分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近代之后主观论成了主流。休谟说:“美不是客观存在于任何事物中的内在属性,它只存在于鉴赏者的心里;不同的心会看到不同的美;对于同一对象,一个人可能感受到的是丑,另一个人却感到了美。每个人只应当承认自己的感受,不应当企图纠正他人的感受。那句流行的谚语早就正确地教导我们:关于口味问题不必做无谓的争论。”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趣味判断不是认知判断,因此不是逻辑判断而是审美判断,其基础是主观的。”
但如果美完全是主观的,谁说什么东西美它就美,好像“美”这个词就没有意义了。当我们说某个东西美时,除了个人的肯定态度之外,我们就没有交流任何东西。虽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判断,但我们的判断往往是一致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否认玫瑰花或者落日很美。
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美并非全然客观、跟人的主观反应无关。不然就可以说一个没有人去感受它的世界也可能是美丽或丑陋的,或者可以用科学仪器来探测美。我们通常认为别人的趣味跟自己的不同很正常,不像道德、政治或事实方面的分歧那样,需要寻求统一。
在18世纪之前,大部分西方哲学家都认为美是客观属性,处于美丽的物体之中。奥古斯丁问,是因为事物让我们感到快乐,所以它们漂亮,还是事物漂亮,所以会让我们感到快乐。他倾向于后一种观点。柏拉图认为美本身是一种理念,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有美的理念。普罗提诺说,美的问题是形状问题,美的事物拥有特定的形状。没有形式的质料乃纯粹的丑陋,丑的东西即没有被形式掌握的东西。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美是客观的,它不在人对事物的主观反应之中。古典观念认为美是特定比例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的体现,美可以通过黄金分割来表达。古希腊雕塑家波利克里托斯认为,标准雕塑是师生们可以加以模仿的、比例和谐的模范:可以通过复制客观的比例来实现美。
休谟和康德关于趣味的标准的论述被称为“趣味的二律背反”。谚语中说趣味是主观的,“关于趣味没什么好争论的”。另一方面,我们又经常争辩趣味问题,有些人被认为品位高,有些人被认为很没品位。有些人的趣味粗俗、显摆。有些人的趣味精致。趣味好像既主观又客观,这是一个二律背反。
休谟和康德一开始就承认,趣味或发现、体验美的能力基本上是主观的,没有什么趣味标准,如果没有人体验到快感就没有美。但他们也都承认,在审美过程中理性会发挥作用,承认一些趣味比另一些趣味高级。他们都认为,审美判断既不完全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主体间性的,有其社会和文化层面。
休谟的论述集中于审美者所处的历史和时代状况。如果一个人持有偏见、无知、肤浅,其审美判断不如一个眼界开阔、不带偏见的人。他写道:“即使在风气最优雅的时代能对高级艺术做出正确判断的人也是极少见的;只有卓越的智力加上敏锐的感受,由于训练而得到改进,通过比较而进一步完善,最后还清除了一切偏见——只有这样的批评家对上述称号才能当之无愧。这类批评家,不管在哪里找到,如果彼此意见符合,那就是趣味和美的真实标准。”
休谟举的优秀批评家的例子是《堂吉诃德》中的两位品酒高手:桑丘对那位大鼻子的随从说:“我自称精于品酒,这绝不是瞎吹。这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本领。有一次我的两个亲戚被人叫去品尝一桶酒,据说是很好的上等酒,年代既久,又是名牌。头—个尝了以后,咂了咂嘴,经过一番仔细考虑说:酒倒是不错,可惜他尝出里面有那么一点皮子味。第二个同样表演了一番,也说酒是好酒,但他可以很容易地辨识出一股铁味。你绝想象不到他俩的话受到别人多大的挖苦。可是最后笑的是谁呢?等到把桶倒干了之后,桶底果然有一把旧钥匙,上面拴着一根皮条。”
休谟进一步论证,这类批评家的判断往往跟时间检验的结果一致,二者的作用就如同客观的标准。虽然审美判断仍是主观的,虽然一些当代作品可能会引发争议,优秀批评家长远的共识就像客观标准一样,使得即使能找到客观标准,它们也是不必要的了。虽然我们不能直接找到美的标准,来确定美的事物的必要条件,但我们可以描述优秀的批评或有品位的人的特征。继而,这些人长远的共识也是很实用的趣味标准,是为审美判断辩护的手段。
康德也承认趣味基本上是主观的,某些东西可能只会让我感到快乐,如看着你自己的祖母的照片时,你会感到悲喜交集,一幢房子会令你想到那是你成长的地方。但别人不会在意,没人会认为他们对此应该拥有同样的反应。康德认为,美感不同于快感,说某个东西美,这是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判断。审美判断必须独立于人的经济和性欲方面的欲求。如果一个人参观博物馆时赞叹那些绘画是因为它们很昂贵,或者想着可以偷走卖掉,他对这些画就没有任何审美体验。参观者必须关注对绘画本身的精神反映。当一个人在审美时,他不关心审美对象的存在,享受的是它在人的体验中的再现。“当说某个东西很美时,我关心的不是它的存在,而是我内心对其再现的感受。人人都得承认,掺杂了一丁点利益纠缠的审美判断都是片面、不纯粹的。”沙夫茨伯里在《道德家》中说,如果你把一个漂亮的山谷主要当做一个有价值的房地产投资机会,你就不是在看它本身,因而无法充分地体验它的美。如果你看着一个可爱的妇人,想着跟她上床,你就不能充分、纯粹地体验她的美,你的注意力偏离了在你心中反映的形式。
扬弃主观论
康德认为,有些美是相对的,依赖于对象所属的类型,有些美则是绝对的。同样的比例对于牛来说漂亮,对于马来说就会很丑。但抽象的织物图案设计本身就是漂亮的,鲜花即使不提它们的实用性和繁殖功能也是怡人的。康德由此说,能在事物的形式或设计中找到绝对或独立的美。或者如克莱夫·贝尔在他1914年出版的《艺术》一书中所说,美存在于对线条和颜色的安排之中。
休谟和康德的观点对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叔本华、汉斯利克、布洛、克罗齐等都持类似观点。更坚定的主观主义者是美国哲学家桑塔亚纳,他把美定义为客观化的快感。说某个东西美,是因为它能带来快感,但这种快感属于对象,虽然对象本身没有主观活动能力。“美是积极、内在、客观化的价值。美是一种价值,也就是说,它不是对事实或关系的感知,它是一种情感,我们的意志或鉴赏的情感。一个物体如果不让人感到快感就不会是美的,所有人都对它无动于衷的美是自相矛盾。因此美是一种内在的积极价值,是快感。”这就如同说,一个令人受挫的对象怀有恶意,令人受挫的东西被认为是一个有主观意志的东西,需要对它造成的结果负责。对美的感受成了一个错误:把主观活动能力归给没有这些能力的东西。
桑塔亚纳在《美感》(1896)中的论述是英语世界对美最后的主要论述,因为一旦承认美是完全主观的,依赖于一个错误,好像就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如果美是主观的快感,好像它并不比任何愉悦人的东西更高级,也就没有真理或者正义那样重要。20世纪也不再把美当做艺术的主导目标,美在理论上的边缘化导致艺术家们认为他们应该去追求更真实、更严肃的方案。但近年来艺术和哲学界对美的兴趣开始复兴,有多位理论家尝试思考趣味的二律背反。这些新的路径回应了乔治·爱德华·摩尔1903年在《伦理学原理》中的论述:“说一种东西美,不是说它本身美,而是说它是一个必要成分,证明一种东西真的美就是去证明,跟它相关的一个整体是好的。”有价值的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置身其中的情境,美的价值包括美的对象和审美主体的快感。
美国艺术史家克里斯平·萨特韦尔在《美的六个名字》(2004)中既没有把美归给主体,也没归给客体,而是归给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即使二者置身其中的情境。当我们说夜晚的天空很美时,我们不只是在汇报我们感受到的快感,我们还看向天空,赞美真实的世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感知天空的人,也就没有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哲学教授亚历山大·尼哈玛斯在《幸福的许诺》(2007)中说:“审美判断从不要求人人赞同,美的东西或艺术品都不会拥有天主教般的信众。美创造的是更小的圈子,但每一个圈子的成员都认为它是正统的,却并不认为别人是异端。”
“长得好看”的评选标准能够精确地量化吗?换言之,美有客观的评判标准吗?美是每个人不同的主观判断,还是事物的客观属性?20世纪之初,对美的哲学探索衰落了,但过去10年间对美的兴趣又复兴了。
康德(左)和休谟(右)的观点对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趣味的二律背反
西方古代和中世纪的思想家们大部分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近代之后主观论成了主流。休谟说:“美不是客观存在于任何事物中的内在属性,它只存在于鉴赏者的心里;不同的心会看到不同的美;对于同一对象,一个人可能感受到的是丑,另一个人却感到了美。每个人只应当承认自己的感受,不应当企图纠正他人的感受。那句流行的谚语早就正确地教导我们:关于口味问题不必做无谓的争论。”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趣味判断不是认知判断,因此不是逻辑判断而是审美判断,其基础是主观的。”
但如果美完全是主观的,谁说什么东西美它就美,好像“美”这个词就没有意义了。当我们说某个东西美时,除了个人的肯定态度之外,我们就没有交流任何东西。虽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判断,但我们的判断往往是一致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否认玫瑰花或者落日很美。
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美并非全然客观、跟人的主观反应无关。不然就可以说一个没有人去感受它的世界也可能是美丽或丑陋的,或者可以用科学仪器来探测美。我们通常认为别人的趣味跟自己的不同很正常,不像道德、政治或事实方面的分歧那样,需要寻求统一。
在18世纪之前,大部分西方哲学家都认为美是客观属性,处于美丽的物体之中。奥古斯丁问,是因为事物让我们感到快乐,所以它们漂亮,还是事物漂亮,所以会让我们感到快乐。他倾向于后一种观点。柏拉图认为美本身是一种理念,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有美的理念。普罗提诺说,美的问题是形状问题,美的事物拥有特定的形状。没有形式的质料乃纯粹的丑陋,丑的东西即没有被形式掌握的东西。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美是客观的,它不在人对事物的主观反应之中。古典观念认为美是特定比例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的体现,美可以通过黄金分割来表达。古希腊雕塑家波利克里托斯认为,标准雕塑是师生们可以加以模仿的、比例和谐的模范:可以通过复制客观的比例来实现美。
休谟和康德关于趣味的标准的论述被称为“趣味的二律背反”。谚语中说趣味是主观的,“关于趣味没什么好争论的”。另一方面,我们又经常争辩趣味问题,有些人被认为品位高,有些人被认为很没品位。有些人的趣味粗俗、显摆。有些人的趣味精致。趣味好像既主观又客观,这是一个二律背反。
休谟和康德一开始就承认,趣味或发现、体验美的能力基本上是主观的,没有什么趣味标准,如果没有人体验到快感就没有美。但他们也都承认,在审美过程中理性会发挥作用,承认一些趣味比另一些趣味高级。他们都认为,审美判断既不完全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主体间性的,有其社会和文化层面。
休谟的论述集中于审美者所处的历史和时代状况。如果一个人持有偏见、无知、肤浅,其审美判断不如一个眼界开阔、不带偏见的人。他写道:“即使在风气最优雅的时代能对高级艺术做出正确判断的人也是极少见的;只有卓越的智力加上敏锐的感受,由于训练而得到改进,通过比较而进一步完善,最后还清除了一切偏见——只有这样的批评家对上述称号才能当之无愧。这类批评家,不管在哪里找到,如果彼此意见符合,那就是趣味和美的真实标准。”
休谟举的优秀批评家的例子是《堂吉诃德》中的两位品酒高手:桑丘对那位大鼻子的随从说:“我自称精于品酒,这绝不是瞎吹。这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本领。有一次我的两个亲戚被人叫去品尝一桶酒,据说是很好的上等酒,年代既久,又是名牌。头—个尝了以后,咂了咂嘴,经过一番仔细考虑说:酒倒是不错,可惜他尝出里面有那么一点皮子味。第二个同样表演了一番,也说酒是好酒,但他可以很容易地辨识出一股铁味。你绝想象不到他俩的话受到别人多大的挖苦。可是最后笑的是谁呢?等到把桶倒干了之后,桶底果然有一把旧钥匙,上面拴着一根皮条。”
休谟进一步论证,这类批评家的判断往往跟时间检验的结果一致,二者的作用就如同客观的标准。虽然审美判断仍是主观的,虽然一些当代作品可能会引发争议,优秀批评家长远的共识就像客观标准一样,使得即使能找到客观标准,它们也是不必要的了。虽然我们不能直接找到美的标准,来确定美的事物的必要条件,但我们可以描述优秀的批评或有品位的人的特征。继而,这些人长远的共识也是很实用的趣味标准,是为审美判断辩护的手段。
康德也承认趣味基本上是主观的,某些东西可能只会让我感到快乐,如看着你自己的祖母的照片时,你会感到悲喜交集,一幢房子会令你想到那是你成长的地方。但别人不会在意,没人会认为他们对此应该拥有同样的反应。康德认为,美感不同于快感,说某个东西美,这是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判断。审美判断必须独立于人的经济和性欲方面的欲求。如果一个人参观博物馆时赞叹那些绘画是因为它们很昂贵,或者想着可以偷走卖掉,他对这些画就没有任何审美体验。参观者必须关注对绘画本身的精神反映。当一个人在审美时,他不关心审美对象的存在,享受的是它在人的体验中的再现。“当说某个东西很美时,我关心的不是它的存在,而是我内心对其再现的感受。人人都得承认,掺杂了一丁点利益纠缠的审美判断都是片面、不纯粹的。”沙夫茨伯里在《道德家》中说,如果你把一个漂亮的山谷主要当做一个有价值的房地产投资机会,你就不是在看它本身,因而无法充分地体验它的美。如果你看着一个可爱的妇人,想着跟她上床,你就不能充分、纯粹地体验她的美,你的注意力偏离了在你心中反映的形式。
扬弃主观论
康德认为,有些美是相对的,依赖于对象所属的类型,有些美则是绝对的。同样的比例对于牛来说漂亮,对于马来说就会很丑。但抽象的织物图案设计本身就是漂亮的,鲜花即使不提它们的实用性和繁殖功能也是怡人的。康德由此说,能在事物的形式或设计中找到绝对或独立的美。或者如克莱夫·贝尔在他1914年出版的《艺术》一书中所说,美存在于对线条和颜色的安排之中。
休谟和康德的观点对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叔本华、汉斯利克、布洛、克罗齐等都持类似观点。更坚定的主观主义者是美国哲学家桑塔亚纳,他把美定义为客观化的快感。说某个东西美,是因为它能带来快感,但这种快感属于对象,虽然对象本身没有主观活动能力。“美是积极、内在、客观化的价值。美是一种价值,也就是说,它不是对事实或关系的感知,它是一种情感,我们的意志或鉴赏的情感。一个物体如果不让人感到快感就不会是美的,所有人都对它无动于衷的美是自相矛盾。因此美是一种内在的积极价值,是快感。”这就如同说,一个令人受挫的对象怀有恶意,令人受挫的东西被认为是一个有主观意志的东西,需要对它造成的结果负责。对美的感受成了一个错误:把主观活动能力归给没有这些能力的东西。
桑塔亚纳在《美感》(1896)中的论述是英语世界对美最后的主要论述,因为一旦承认美是完全主观的,依赖于一个错误,好像就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如果美是主观的快感,好像它并不比任何愉悦人的东西更高级,也就没有真理或者正义那样重要。20世纪也不再把美当做艺术的主导目标,美在理论上的边缘化导致艺术家们认为他们应该去追求更真实、更严肃的方案。但近年来艺术和哲学界对美的兴趣开始复兴,有多位理论家尝试思考趣味的二律背反。这些新的路径回应了乔治·爱德华·摩尔1903年在《伦理学原理》中的论述:“说一种东西美,不是说它本身美,而是说它是一个必要成分,证明一种东西真的美就是去证明,跟它相关的一个整体是好的。”有价值的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置身其中的情境,美的价值包括美的对象和审美主体的快感。
美国艺术史家克里斯平·萨特韦尔在《美的六个名字》(2004)中既没有把美归给主体,也没归给客体,而是归给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即使二者置身其中的情境。当我们说夜晚的天空很美时,我们不只是在汇报我们感受到的快感,我们还看向天空,赞美真实的世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感知天空的人,也就没有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哲学教授亚历山大·尼哈玛斯在《幸福的许诺》(2007)中说:“审美判断从不要求人人赞同,美的东西或艺术品都不会拥有天主教般的信众。美创造的是更小的圈子,但每一个圈子的成员都认为它是正统的,却并不认为别人是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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