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陪玩团[超话]#后续 下面是一个接单因为无语到了就退团了 OG真的没他们说的那么好 要是本身声音不好听技术还不怎么好的基本上都接不到单子 而且顶多只有端游玩的差不多的娱乐陪才能回一点点本 但大多数娱乐陪都回不了本 他们之所以不让陪玩接触老板 是因为接触之后就压根从老板身上圈不到钱了 陪玩升派之后要是未成年还要买套图和实名验证 OG套图99 实名验证66 套图还大多都是大网红的照片 派单找单子都是在比心 西西 皮皮之类的陪玩软件找的 而这些陪玩软件就需要满18周岁的实名验证 套图就是来骗老板的 就算派单犯错是拽姐只要跟组长玩的好的 组长都好偏护那些派单 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还是避雷比较好#光遇陪玩团[超话]##避雷#
山东,威海。一名女大学生为了体验生活,暑假里去给别人送餐,本以为这是一个精彩的假期,却没想到被一个女客人刁难,女大学生赔了17元,事后,被上了一课的她,很委屈。
这名女大学生很珍惜这份暑假的工作,别的同龄女孩正是化妆打扮逛街的时候,她却带着别人的饭盒跑在路上,挥洒着汗水。
然而,就是这样勤快的女孩,在送餐中遇到了刁难她的女客人。她把餐送到那位女子的楼下,女孩就打电话联系她,是女子不愿意下来。然后,女孩就说她等一下,等有人上电梯就送上来。
女子一听就发火了,她说你们这些送外餐的,跑楼梯就可以了,电梯是给业主坐的,不是给送卖餐的人坐的,他们没有资格坐,爬上来不行吗?并且要求女孩立刻送上来,否则投诉她。
女孩被骂了一顿,心想反正楼层也不高,就跑了上去。当她气喘吁吁地敲了敲门,那女子才慢吞吞地过来开门。一脸嫌弃的样子,拿过饭盒。女孩虽然被骂了一顿,但这位女子接过饭盒之后,她还是面带微笑地说:“祝你用餐愉快 !”
可她还没说完,女子“砰”的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女孩不可思议地看着关闭的大门,由于手上还有单子,女孩也没多想,急匆匆地走了。
然而她刚走没多远,又接到了那位女子的电话。她气冲冲地质问女孩,那个菜到底是怎么回事?并且骂女孩,让女孩赶紧滚到她家去。女孩心里很不舒服,自己手上还有一个单子要送,这边又被这个难缠的女子刁难。
但是自己才刚刚干这份工作,如果做得不好被投诉,可能就失去这份体验生活的工作,于是她又急匆匆地跑了回去。
女孩又气喘吁吁地跑到她家门口,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女子打开饭盒,就大声地质问:“你送的餐,这菜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子看到饭盒上的菜乱糟糟的,心里也很纳闷,自己送的时候,饭盒也没有倒拿,菜汁也没有溢出来,包装袋都是好好的,怎么里面的菜就变成了这样?
但是女孩不想得罪这名女子,害怕她投诉自己,于是女孩跟女子道歉,她说自己还是一名大学生,才干这份工作,可能有点疏忽才造成这样,希望女子原谅这一次。
但是女子不依不饶,要求退单,并且要投诉女孩。但是女孩害怕女子投诉她,于是恳求女子,让她不要投诉,她愿意把餐钱补给她。还好女子看到女孩诚恳的模样,就没有纠缠下去,然后让女子给她支付17元的餐费。然后嘴里还嘟囔了一句:学也不好好上,送个餐也送不好。
听到后面的那一句话,女孩心中的委屈全涌了上来,她转过脸就泪流满面地离开了。之后她越想越委屈,自己没做错什么,就赔了她17元,还让她免费吃了一餐饭,还被她骂了一顿。
当她和众人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不少人纷纷安慰她,这就是现实的生活,这是生活给她上了一课。但是,大家还是很心疼这位女孩,毕竟她的这个年龄,还是在学校里沐浴知识的年龄,可她不一样,却拿出勇气来体验生活。
也有不少人认为,肯定是那位女子故意为难这位女大学生,她看这位女孩子好欺负,就捏软柿子。
还有人觉得,这女子给女孩上的这一课,会让她在多年之后,感谢这位女子,毕竟生活上的人情世故,往往不是我们所想象中那么简单。
在这件事情中,女孩给女子送餐,女孩送给她的时候,外表上看着好好的,饭盒里的状况,女孩是不方便看的,事后女子让她看饭盒里的菜,完全不符合女子的要求,为此让女孩赔了17元。
那么像这样的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又该如何去看待?
1.由于女孩在送餐的过程中 不方便看饭盒里的菜,那么出现问题,她很难证实是谁的过错,在过错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女孩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了这件事情,虽然女孩觉得送餐的时候是好好的,但无法证明送餐的过程中,是否导致这样,因此女孩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让女孩赔了17元,那么女子的行为就涉嫌了诈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诈
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真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由于女子涉嫌的金额才17元,所以她的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将会处五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女大学生在假期体验生活,本就是一件值得赞扬的事情。但是在体验过程中,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当用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位女大学生的遭遇,大家有何看法?
这名女大学生很珍惜这份暑假的工作,别的同龄女孩正是化妆打扮逛街的时候,她却带着别人的饭盒跑在路上,挥洒着汗水。
然而,就是这样勤快的女孩,在送餐中遇到了刁难她的女客人。她把餐送到那位女子的楼下,女孩就打电话联系她,是女子不愿意下来。然后,女孩就说她等一下,等有人上电梯就送上来。
女子一听就发火了,她说你们这些送外餐的,跑楼梯就可以了,电梯是给业主坐的,不是给送卖餐的人坐的,他们没有资格坐,爬上来不行吗?并且要求女孩立刻送上来,否则投诉她。
女孩被骂了一顿,心想反正楼层也不高,就跑了上去。当她气喘吁吁地敲了敲门,那女子才慢吞吞地过来开门。一脸嫌弃的样子,拿过饭盒。女孩虽然被骂了一顿,但这位女子接过饭盒之后,她还是面带微笑地说:“祝你用餐愉快 !”
可她还没说完,女子“砰”的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女孩不可思议地看着关闭的大门,由于手上还有单子,女孩也没多想,急匆匆地走了。
然而她刚走没多远,又接到了那位女子的电话。她气冲冲地质问女孩,那个菜到底是怎么回事?并且骂女孩,让女孩赶紧滚到她家去。女孩心里很不舒服,自己手上还有一个单子要送,这边又被这个难缠的女子刁难。
但是自己才刚刚干这份工作,如果做得不好被投诉,可能就失去这份体验生活的工作,于是她又急匆匆地跑了回去。
女孩又气喘吁吁地跑到她家门口,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女子打开饭盒,就大声地质问:“你送的餐,这菜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子看到饭盒上的菜乱糟糟的,心里也很纳闷,自己送的时候,饭盒也没有倒拿,菜汁也没有溢出来,包装袋都是好好的,怎么里面的菜就变成了这样?
但是女孩不想得罪这名女子,害怕她投诉自己,于是女孩跟女子道歉,她说自己还是一名大学生,才干这份工作,可能有点疏忽才造成这样,希望女子原谅这一次。
但是女子不依不饶,要求退单,并且要投诉女孩。但是女孩害怕女子投诉她,于是恳求女子,让她不要投诉,她愿意把餐钱补给她。还好女子看到女孩诚恳的模样,就没有纠缠下去,然后让女子给她支付17元的餐费。然后嘴里还嘟囔了一句:学也不好好上,送个餐也送不好。
听到后面的那一句话,女孩心中的委屈全涌了上来,她转过脸就泪流满面地离开了。之后她越想越委屈,自己没做错什么,就赔了她17元,还让她免费吃了一餐饭,还被她骂了一顿。
当她和众人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不少人纷纷安慰她,这就是现实的生活,这是生活给她上了一课。但是,大家还是很心疼这位女孩,毕竟她的这个年龄,还是在学校里沐浴知识的年龄,可她不一样,却拿出勇气来体验生活。
也有不少人认为,肯定是那位女子故意为难这位女大学生,她看这位女孩子好欺负,就捏软柿子。
还有人觉得,这女子给女孩上的这一课,会让她在多年之后,感谢这位女子,毕竟生活上的人情世故,往往不是我们所想象中那么简单。
在这件事情中,女孩给女子送餐,女孩送给她的时候,外表上看着好好的,饭盒里的状况,女孩是不方便看的,事后女子让她看饭盒里的菜,完全不符合女子的要求,为此让女孩赔了17元。
那么像这样的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又该如何去看待?
1.由于女孩在送餐的过程中 不方便看饭盒里的菜,那么出现问题,她很难证实是谁的过错,在过错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女孩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了这件事情,虽然女孩觉得送餐的时候是好好的,但无法证明送餐的过程中,是否导致这样,因此女孩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让女孩赔了17元,那么女子的行为就涉嫌了诈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诈
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真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由于女子涉嫌的金额才17元,所以她的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将会处五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女大学生在假期体验生活,本就是一件值得赞扬的事情。但是在体验过程中,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当用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位女大学生的遭遇,大家有何看法?
山东,威海。一名女大学生为了体验生活,暑假里去给别人送餐,本以为这是一个精彩的假期,却没想到被一个女客人刁难,女大学生赔了17元,事后,被上了一课的她,很委屈。
这名女大学生很珍惜这份暑假的工作,别的同龄女孩正是化妆打扮逛街的时候,她却带着别人的饭盒跑在路上,挥洒着汗水。
然而,就是这样勤快的女孩,在送餐中遇到了刁难她的女客人。她把餐送到那位女子的楼下,女孩就打电话联系她,是女子不愿意下来。然后,女孩就说她等一下,等有人上电梯就送上来。
女子一听就发火了,她说你们这些送外餐的,跑楼梯就可以了,电梯是给业主坐的,不是给送卖餐的人坐的,他们没有资格坐,爬上来不行吗?并且要求女孩立刻送上来,否则投诉她。
女孩被骂了一顿,心想反正楼层也不高,就跑了上去。当她气喘吁吁地敲了敲门,那女子才慢吞吞地过来开门。一脸嫌弃的样子,拿过饭盒。女孩虽然被骂了一顿,但这位女子接过饭盒之后,她还是面带微笑地说:“祝你用餐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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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刚走没多远,又接到了那位女子的电话。她气冲冲地质问女孩,那个菜到底是怎么回事?并且骂女孩,让女孩赶紧滚到她家去。女孩心里很不舒服,自己手上还有一个单子要送,这边又被这个难缠的女子刁难。
但是自己才刚刚干这份工作,如果做得不好被投诉,可能就失去这份体验生活的工作,于是她又急匆匆地跑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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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女孩不想得罪这名女子,害怕她投诉自己,于是女孩跟女子道歉,她说自己还是一名大学生,才干这份工作,可能有点疏忽才造成这样,希望女子原谅这一次。
但是女子不依不饶,要求退单,并且要投诉女孩。但是女孩害怕女子投诉她,于是恳求女子,让她不要投诉,她愿意把餐钱补给她。还好女子看到女孩诚恳的模样,就没有纠缠下去,然后让女子给她支付17元的餐费。然后嘴里还嘟囔了一句:学也不好好上,送个餐也送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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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少人认为,肯定是那位女子故意为难这位女大学生,她看这位女孩子好欺负,就捏软柿子。
还有人觉得,这女子给女孩上的这一课,会让她在多年之后,感谢这位女子,毕竟生活上的人情世故,往往不是我们所想象中那么简单。
在这件事情中,女孩给女子送餐,女孩送给她的时候,外表上看着好好的,饭盒里的状况,女孩是不方便看的,事后女子让她看饭盒里的菜,完全不符合女子的要求,为此让女孩赔了17元。
那么像这样的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又该如何去看待?
1.由于女孩在送餐的过程中 不方便看饭盒里的菜,那么出现问题,她很难证实是谁的过错,在过错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女孩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了这件事情,虽然女孩觉得送餐的时候是好好的,但无法证明送餐的过程中,是否导致这样,因此女孩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让女孩赔了17元,那么女子的行为就涉嫌了诈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诈
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真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由于女子涉嫌的金额才17元,所以她的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将会处五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女大学生在假期体验生活,本就是一件值得赞扬的事情。但是在体验过程中,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当用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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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觉得,这女子给女孩上的这一课,会让她在多年之后,感谢这位女子,毕竟生活上的人情世故,往往不是我们所想象中那么简单。
在这件事情中,女孩给女子送餐,女孩送给她的时候,外表上看着好好的,饭盒里的状况,女孩是不方便看的,事后女子让她看饭盒里的菜,完全不符合女子的要求,为此让女孩赔了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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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发生了这件事情,虽然女孩觉得送餐的时候是好好的,但无法证明送餐的过程中,是否导致这样,因此女孩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让女孩赔了17元,那么女子的行为就涉嫌了诈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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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女子故意刁难女孩,由于女子涉嫌的金额才17元,所以她的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将会处五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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