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取材自身经历 罗琳:巧合
据美国《综艺》称,《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否认自己正在出版的新书角色是在“自我影射”,“因为那些网络事件发生之前,我就已经写出这部作品。”
罗琳的新书名为《墨水黑心》,是用笔名“罗伯特.加尔布雷思”所写的“科莫兰.斯特里克”系列推理小说中的第6部。有读者发现,新书中有个名叫伊迪.莱德威尔的动画师角色,后者的作品因为被指含有种族主义和恐跨性别者等思想,而遭到汹涌的网络暴力。这个角色在受到各种骚扰和死亡威胁后,最终被发现死于墓地中。
有媒体认为,相关设定明显是在控诉所谓“社会正义战士”,他们精心策划了对书中人物的仇恨和迫害。而罗琳本人也因为恐跨性别的言论,近年来一直深陷纷争,不仅招致与民众和官员的对峙,连《哈利.波特》片方和演员都与她划清界限,同时还遭到网络暴力和骚扰威胁。
由于有读者将《墨水黑心》和作者本人真实经历加以关联,罗琳在接受英国主持人格雷厄姆.诺顿采访时表示,这不过是巧合罢了,“在发生那些网络事件之前,我就已经完成了这本书的初稿。我还和丈夫说,大概有人会把这些情节当成是我的回应,但事实并非如此。”罗琳还解释称,伊迪这个角色的灵感来源于自己孩子看过的卡通片,所以才将其职业设定为动画师。
虽然罗琳否认新书是对自己生活的影射,但她目前仍然没有摆脱相关争议。今年初,她还同苏格兰政府首席大臣尼古拉.斯特金就相关法案发生争执。
据美国《综艺》称,《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否认自己正在出版的新书角色是在“自我影射”,“因为那些网络事件发生之前,我就已经写出这部作品。”
罗琳的新书名为《墨水黑心》,是用笔名“罗伯特.加尔布雷思”所写的“科莫兰.斯特里克”系列推理小说中的第6部。有读者发现,新书中有个名叫伊迪.莱德威尔的动画师角色,后者的作品因为被指含有种族主义和恐跨性别者等思想,而遭到汹涌的网络暴力。这个角色在受到各种骚扰和死亡威胁后,最终被发现死于墓地中。
有媒体认为,相关设定明显是在控诉所谓“社会正义战士”,他们精心策划了对书中人物的仇恨和迫害。而罗琳本人也因为恐跨性别的言论,近年来一直深陷纷争,不仅招致与民众和官员的对峙,连《哈利.波特》片方和演员都与她划清界限,同时还遭到网络暴力和骚扰威胁。
由于有读者将《墨水黑心》和作者本人真实经历加以关联,罗琳在接受英国主持人格雷厄姆.诺顿采访时表示,这不过是巧合罢了,“在发生那些网络事件之前,我就已经完成了这本书的初稿。我还和丈夫说,大概有人会把这些情节当成是我的回应,但事实并非如此。”罗琳还解释称,伊迪这个角色的灵感来源于自己孩子看过的卡通片,所以才将其职业设定为动画师。
虽然罗琳否认新书是对自己生活的影射,但她目前仍然没有摆脱相关争议。今年初,她还同苏格兰政府首席大臣尼古拉.斯特金就相关法案发生争执。
33、问: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答: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34、问: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是否侵权?
答: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5、问:李佳琦的声音如“Oh my god,买它买它”可以随便拿来用吗?
答: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36、问:《民法典》为人体基因、胚胎研究确立了哪些规则?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37、问: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于是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答: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8、问: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9、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0、问: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答:有。《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1、问:夫妻离婚,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
答: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答: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34、问: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是否侵权?
答: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5、问:李佳琦的声音如“Oh my god,买它买它”可以随便拿来用吗?
答: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36、问:《民法典》为人体基因、胚胎研究确立了哪些规则?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37、问: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于是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答: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8、问: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9、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0、问: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答:有。《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1、问:夫妻离婚,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
答: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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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见不到又怎样呢,相隔万里我也能爱你 ▪︎ ℐ ' ℯℯ ℴ,ℐ ℴℯ ℴ ℴ ℴ ℯ .
(等过两天会改名,笔名@屿韛弦訑/悸毓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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