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疫情#【#8月26日四川成都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 详情公布】病例1-2:均为既往通报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病例3:8月23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4:8月25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5:8月23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6:8月25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7:8月22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8-12:8月25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3:8月23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4-15:8月24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6-17:8月25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8:入境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8月14日以来严格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期间多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8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9-20:均居住于锦江区华熙528艺术村悦都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1-24:均居住于锦江区锦蓉佳苑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5:居住于锦江区华熙528艺术村盈都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6-27:均居住于锦江区锦江逸家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8:居住于锦江区东洪广厦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9:居住于锦江区锦江城市花园1期,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0:居住于锦江区锦蓉佳苑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1:居住于锦江区四海逸家3期,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2-33:均居住于锦江区东洪广厦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4-35:均居住于锦江区龙湖天璞小区,系主动就诊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6:居住于锦江区四海逸家3期,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7:居住于锦江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8:居住于锦江区鑫苑名家2期,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9:居住于龙泉驿区新里桃溪川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40:居住于高新区人居东苑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市共有高风险区17个:
高新区(1个):桂溪街道人居东苑小区-D区5栋
锦江区(14个):成龙路街道锦蓉佳苑1-3栋(含1栋底商),成龙路街道卓锦城6期18栋,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玺5期2栋,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锦6期2栋(含底商),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3期4-6栋,成龙路街道四海逸家3期5栋,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盈都2栋(含底商),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悦都1栋(含底商),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1期5栋(含底商),成龙路街道锦江逸家6栋,成龙路街道东洪广厦6栋、9栋,成龙路街道卓锦城2期24栋,三圣街道龙湖天璞7栋,沙河街道四川省农业科学院11栋
武侯区(1个):金花桥街道君雁金梧桐小区1栋-5、1栋-6(含底商)
龙泉驿区(1个):同安街道幸阳路388号新里桃溪川5栋
中风险区23个,分别为:
高新区(3个):石羊街道美洲花园社区棕榈湾小区,桂溪街道科创社区朗基御今缘小区,桂溪街道人居东苑小区-D区1-4栋、6-8栋
锦江区(14个):成龙路街道锦蓉佳苑4-10栋(含7-10栋底商),成龙路街道卓锦城6期1-17栋、19-22栋,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玺5期1栋、3-5栋(含底商),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锦6期1栋、3栋(含底商)、4-6栋(商业楼),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3期1-3栋、7栋,成龙路街道四海逸家3期1-4栋、6栋及会所楼、物业楼,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盈都1栋、3栋(含底商),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悦都2栋,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1期1-4栋(含1栋底商)、6-8栋(含底商),成龙路街道锦江逸家1-5栋、7栋,成龙路街道东洪广厦1-5栋、7-8栋、10-11栋(含1、2、4、11栋底商),成龙路街道卓锦城2期23栋、25-46栋,三圣街道龙湖天璞1-6栋、8-9栋(商业楼)(含1-5栋底商),沙河街道四川省农业科学院1-10栋、12-23栋
青羊区(2个):金沙街道金地金沙府邸小区,少城街道泡桐树街3-19号(7号院落除外)、12-24号
武侯区(1个):金花桥街道君雁金梧桐小区1栋(1-4)、2-3栋(含底商)
成华区(2个):府青路街道安庆苑(含底商),猛追湾街道甲壳特区(含底商)
龙泉驿区(1个):同安街道幸阳路388号新里桃溪川4栋、6-9栋
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除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8月27日0时起,简阳市简城街道石笋井街、红建路北段、健身街北侧、金水街桥北巷临健康巷路边房屋范围内的区域(其中含滨水怡景小区及南北两侧楼栋、桥北巷城中村部分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病例3:8月23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4:8月25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5:8月23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6:8月25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7:8月22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8-12:8月25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3:8月23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4-15:8月24日自省外返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6-17:8月25日自省外来蓉,抵蓉后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8:入境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8月14日以来严格闭环管理,无社会活动轨迹,期间多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8月2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9-20:均居住于锦江区华熙528艺术村悦都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1-24:均居住于锦江区锦蓉佳苑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5:居住于锦江区华熙528艺术村盈都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6-27:均居住于锦江区锦江逸家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8:居住于锦江区东洪广厦小区,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29:居住于锦江区锦江城市花园1期,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0:居住于锦江区锦蓉佳苑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1:居住于锦江区四海逸家3期,系重点区域筛查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2-33:均居住于锦江区东洪广厦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4-35:均居住于锦江区龙湖天璞小区,系主动就诊发现。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6:居住于锦江区四海逸家3期,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7:居住于锦江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8:居住于锦江区鑫苑名家2期,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39:居住于龙泉驿区新里桃溪川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40:居住于高新区人居东苑小区,系隔离管控中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市共有高风险区17个:
高新区(1个):桂溪街道人居东苑小区-D区5栋
锦江区(14个):成龙路街道锦蓉佳苑1-3栋(含1栋底商),成龙路街道卓锦城6期18栋,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玺5期2栋,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锦6期2栋(含底商),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3期4-6栋,成龙路街道四海逸家3期5栋,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盈都2栋(含底商),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悦都1栋(含底商),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1期5栋(含底商),成龙路街道锦江逸家6栋,成龙路街道东洪广厦6栋、9栋,成龙路街道卓锦城2期24栋,三圣街道龙湖天璞7栋,沙河街道四川省农业科学院11栋
武侯区(1个):金花桥街道君雁金梧桐小区1栋-5、1栋-6(含底商)
龙泉驿区(1个):同安街道幸阳路388号新里桃溪川5栋
中风险区23个,分别为:
高新区(3个):石羊街道美洲花园社区棕榈湾小区,桂溪街道科创社区朗基御今缘小区,桂溪街道人居东苑小区-D区1-4栋、6-8栋
锦江区(14个):成龙路街道锦蓉佳苑4-10栋(含7-10栋底商),成龙路街道卓锦城6期1-17栋、19-22栋,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玺5期1栋、3-5栋(含底商),成龙路街道绿地468云锦6期1栋、3栋(含底商)、4-6栋(商业楼),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3期1-3栋、7栋,成龙路街道四海逸家3期1-4栋、6栋及会所楼、物业楼,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盈都1栋、3栋(含底商),三圣街道华熙528艺术村悦都2栋,三圣街道锦江城市花园1期1-4栋(含1栋底商)、6-8栋(含底商),成龙路街道锦江逸家1-5栋、7栋,成龙路街道东洪广厦1-5栋、7-8栋、10-11栋(含1、2、4、11栋底商),成龙路街道卓锦城2期23栋、25-46栋,三圣街道龙湖天璞1-6栋、8-9栋(商业楼)(含1-5栋底商),沙河街道四川省农业科学院1-10栋、12-23栋
青羊区(2个):金沙街道金地金沙府邸小区,少城街道泡桐树街3-19号(7号院落除外)、12-24号
武侯区(1个):金花桥街道君雁金梧桐小区1栋(1-4)、2-3栋(含底商)
成华区(2个):府青路街道安庆苑(含底商),猛追湾街道甲壳特区(含底商)
龙泉驿区(1个):同安街道幸阳路388号新里桃溪川4栋、6-9栋
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除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8月27日0时起,简阳市简城街道石笋井街、红建路北段、健身街北侧、金水街桥北巷临健康巷路边房屋范围内的区域(其中含滨水怡景小区及南北两侧楼栋、桥北巷城中村部分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法Z时代、柳州鱼峰区139户房屋遭到断电强拆,如何才能合理维Q?
正义是永恒的太阳,世界不会拖延它的到来,今儿我们希望能通过曝光的方式,让相关部门能尽早关注到我们的遭遇,帮助我们走出困境,让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我们是广西柳州鱼峰区雒容镇半塘村、南庆村莫.华.行、李.云.红等139户村民,我们一直在勤勤恳恳的生活,平时邻里关系非常融洽。大家原本就这样幸福的生活着,却在2017年被打乱。也是从那时开始,让我们这些村民的生活陷入困境之中。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柳州Z府做出了对半塘村、南庆村房屋做出了Q迁的决定,但是我们都不同意他们这么做,可拆Q部门竟然强行进行违F征收拆Q,导致村民无家可归。当时2018年半塘村、南庆村附近的房价是每平方米八千到一万元,拆Q部门却不按G家规定,明确公示有房证房屋以每平方米2100元进行拆Q,唯..一村民居住无证历史房屋则以每平方米400元进行拆Q,这不符合当今房产市价,严重Qin害了我们的合F法权益。在多方协商无果之后,村集体拒签拆Q协议,原以为这件事在经过上级部门的实际考察后还有回转的余地,但是理..想终归是美好的,现实却无法实现。
半塘村、南庆村集体土地性质除了宅基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全部划定为基本农田,根据G家的相关法规,其并不属于G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因此并不在农田Z收范围,而柳州市z府却为了自身的利益,强Po将雒容镇六万多亩基本农田非F回收,改为建设用地性质,以此来满足个别人员的Si欲,这样的行为与强.盗何异?
2018/6月至11月,柳州市派出机.构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东新区拆Q办、柳东公A分局、市执F局柳东分局、雒容镇Z府、柳东新区综治办、柳东消防大队、柳东交J大队,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柳东新区D群工作部市国土局柳东分局、市规划局柳东分局、柳东新区D政办经警,有证房屋和唯一居住无证历史房屋一百八十多户,约500多人对将半塘村、南庆村一百八十多户房屋强行Bao力拆除,并且拆除过程中,态.度.蛮.横、行为粗鄙,造成多位村民被打伤,甚至有村民被打成骨折及头部受伤严重。
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只得在原地宅基地加棚居住,但是我们的容R并没有换来对方的收手。2018/12/21日,柳州市Z府竟然不顾四百多名村民的生活,联合电力部门和执法局,将我们居住的地区进行断电封路,12月份正是严冬腊月,面对着一片漆黑的生活,很难想象到当时的我们面对的是何等的窘境!
房屋的拆Q是需按照G家公.示的流程执行,但是市Z府却视条法于不顾,在2020/6/18日,多次组织多部门将我们的居住棚强行拆除,致使半塘村村民潘秀珍S亡,人命关天,至今这件案子都悬而未决,无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市Z府的步步紧B下,无可奈何的我们于19年联合向市Z府提出复议和F院诉讼,经调查,F院认定此次拆Q百分之九十五村民房屋被强拆属违F行为,但虽判定违F行为,却无任何的整改措施,我们在等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只得于2020/8月向一审F院柳州市铁路运输F院提起,诉讼赔偿责任。原以为在F院承认违F事实的前提下,我们能得到公平的裁判,但是一审审判结果却让我们大跌眼镜,并没有根据G家规定对我们这些被强拆的村民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而是采用低于房屋拆Q补偿方式房屋价..格来作为判决依据,明显地降低村民原有的生活水平,这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于是我们再次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F院上诉和广西高..级人M F院再审,而各级F院裁定结果竟相同,之后我们再次向南宁铁路运输检C院申请监督,但结果依旧没任何改变,而这样的结果也让拆Q人员的态度变得更加嚣张,明显体现出判决结果是“让实施违F者在违F中获利,助长了违F者的违F行为”。三.级F院法官和检察官并不依法行事,滥用Z权,故意违背法律和事实判决,造成每户房屋财产者经济损失高达100万元以上,现如今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都无法满足。再次真诚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关注到我们的事情,帮助我们解.决困难,给我们一个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正义是永恒的太阳,世界不会拖延它的到来,今儿我们希望能通过曝光的方式,让相关部门能尽早关注到我们的遭遇,帮助我们走出困境,让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我们是广西柳州鱼峰区雒容镇半塘村、南庆村莫.华.行、李.云.红等139户村民,我们一直在勤勤恳恳的生活,平时邻里关系非常融洽。大家原本就这样幸福的生活着,却在2017年被打乱。也是从那时开始,让我们这些村民的生活陷入困境之中。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柳州Z府做出了对半塘村、南庆村房屋做出了Q迁的决定,但是我们都不同意他们这么做,可拆Q部门竟然强行进行违F征收拆Q,导致村民无家可归。当时2018年半塘村、南庆村附近的房价是每平方米八千到一万元,拆Q部门却不按G家规定,明确公示有房证房屋以每平方米2100元进行拆Q,唯..一村民居住无证历史房屋则以每平方米400元进行拆Q,这不符合当今房产市价,严重Qin害了我们的合F法权益。在多方协商无果之后,村集体拒签拆Q协议,原以为这件事在经过上级部门的实际考察后还有回转的余地,但是理..想终归是美好的,现实却无法实现。
半塘村、南庆村集体土地性质除了宅基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全部划定为基本农田,根据G家的相关法规,其并不属于G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因此并不在农田Z收范围,而柳州市z府却为了自身的利益,强Po将雒容镇六万多亩基本农田非F回收,改为建设用地性质,以此来满足个别人员的Si欲,这样的行为与强.盗何异?
2018/6月至11月,柳州市派出机.构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东新区拆Q办、柳东公A分局、市执F局柳东分局、雒容镇Z府、柳东新区综治办、柳东消防大队、柳东交J大队,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柳东新区D群工作部市国土局柳东分局、市规划局柳东分局、柳东新区D政办经警,有证房屋和唯一居住无证历史房屋一百八十多户,约500多人对将半塘村、南庆村一百八十多户房屋强行Bao力拆除,并且拆除过程中,态.度.蛮.横、行为粗鄙,造成多位村民被打伤,甚至有村民被打成骨折及头部受伤严重。
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只得在原地宅基地加棚居住,但是我们的容R并没有换来对方的收手。2018/12/21日,柳州市Z府竟然不顾四百多名村民的生活,联合电力部门和执法局,将我们居住的地区进行断电封路,12月份正是严冬腊月,面对着一片漆黑的生活,很难想象到当时的我们面对的是何等的窘境!
房屋的拆Q是需按照G家公.示的流程执行,但是市Z府却视条法于不顾,在2020/6/18日,多次组织多部门将我们的居住棚强行拆除,致使半塘村村民潘秀珍S亡,人命关天,至今这件案子都悬而未决,无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市Z府的步步紧B下,无可奈何的我们于19年联合向市Z府提出复议和F院诉讼,经调查,F院认定此次拆Q百分之九十五村民房屋被强拆属违F行为,但虽判定违F行为,却无任何的整改措施,我们在等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只得于2020/8月向一审F院柳州市铁路运输F院提起,诉讼赔偿责任。原以为在F院承认违F事实的前提下,我们能得到公平的裁判,但是一审审判结果却让我们大跌眼镜,并没有根据G家规定对我们这些被强拆的村民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而是采用低于房屋拆Q补偿方式房屋价..格来作为判决依据,明显地降低村民原有的生活水平,这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于是我们再次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F院上诉和广西高..级人M F院再审,而各级F院裁定结果竟相同,之后我们再次向南宁铁路运输检C院申请监督,但结果依旧没任何改变,而这样的结果也让拆Q人员的态度变得更加嚣张,明显体现出判决结果是“让实施违F者在违F中获利,助长了违F者的违F行为”。三.级F院法官和检察官并不依法行事,滥用Z权,故意违背法律和事实判决,造成每户房屋财产者经济损失高达100万元以上,现如今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都无法满足。再次真诚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关注到我们的事情,帮助我们解.决困难,给我们一个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重庆身边事##关注新冠肺炎# 【璧山区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疫情防控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7日07时00分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一、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区域(1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1栋。
(二)管控措施
1. 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2. 实施封控后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连续7天检测无阳性,调整管控措施,继续实行3天管理;解除管控前24小时,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区域(7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2栋、3栋、4栋、5栋),红星美凯龙,恒泰贝贝母婴店,南河丽景1栋,中央大街商圈茗之道茶楼,中央大街朝天嘴棒棒鲜品火锅,永辉超市(时代商都店)。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在实施管控后第1、2、3、5、7天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5.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三、其他临时管控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全域(具体见附图红线以内区域)。
图片
(二)管控措施
1.区域内暂停非必要人员流动,鼓励提倡居家办公,除值班值守、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森林防火、城市保供等民生保障工作外,全体居民原则上不外出,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2.广大居民要落实好个人防控责任,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3.严禁区域内聚集性活动,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超、药店等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非民生、室内空间营业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4.实施交通管控,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警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云巴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经高铁璧山站、地铁璧山站来璧人员,需服从引导不出站返回或进入管控区域内落实管控措施。
5.管控区域所涉街道要全面做好居民的生活、医疗等基本保障,管控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购买生活物资人数和次数,区内医院正常运行,做好院感防控。
6.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加强消杀措施,划定专门区域实行闭环管理。
7.在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四、临时管控区域外其他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山辖区除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外的其他镇街。
(二)管控措施
1.参照低风险区域管理,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该区域,必要时在做好防护情况下闭环进出。
4.区域内室内娱乐场所关闭;生活超市等生产生活保障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从事生活经营。
5.根据区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6.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27日(璧山发布)https://t.cn/A6SXFfbb
根据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疫情防控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7日07时00分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一、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区域(1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1栋。
(二)管控措施
1. 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2. 实施封控后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连续7天检测无阳性,调整管控措施,继续实行3天管理;解除管控前24小时,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区域(7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2栋、3栋、4栋、5栋),红星美凯龙,恒泰贝贝母婴店,南河丽景1栋,中央大街商圈茗之道茶楼,中央大街朝天嘴棒棒鲜品火锅,永辉超市(时代商都店)。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在实施管控后第1、2、3、5、7天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5.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三、其他临时管控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全域(具体见附图红线以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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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控措施
1.区域内暂停非必要人员流动,鼓励提倡居家办公,除值班值守、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森林防火、城市保供等民生保障工作外,全体居民原则上不外出,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2.广大居民要落实好个人防控责任,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3.严禁区域内聚集性活动,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超、药店等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非民生、室内空间营业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4.实施交通管控,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警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云巴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经高铁璧山站、地铁璧山站来璧人员,需服从引导不出站返回或进入管控区域内落实管控措施。
5.管控区域所涉街道要全面做好居民的生活、医疗等基本保障,管控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购买生活物资人数和次数,区内医院正常运行,做好院感防控。
6.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加强消杀措施,划定专门区域实行闭环管理。
7.在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四、临时管控区域外其他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山辖区除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外的其他镇街。
(二)管控措施
1.参照低风险区域管理,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该区域,必要时在做好防护情况下闭环进出。
4.区域内室内娱乐场所关闭;生活超市等生产生活保障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从事生活经营。
5.根据区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6.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27日(璧山发布)https://t.cn/A6SXFf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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