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3560000元!其中500多万用来打赏女主播,还花500多万买彩票!被警方抓获后,小伙已经把钱挥霍一空。现在法院判决下来了:要求女主播们退还打赏款,但买彩票的钱不予追回。网友:同样是赃款消费,为啥不追缴彩票款?
张某今年32岁,本来在当地一家名气很大的公司当财务,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收入。而且他有妻有子,却鬼迷心窍,走上犯罪之路,实在令人唏嘘!张某因为迷恋网络女主播的美色,想成为榜一大哥潇洒一回。但苦于钱都交给了妻子管理,一直心里痒痒的。
后来,他想到公司的网银证书在自己手上,就通过修改电子对账单以及伪造保证金账户账单的形式,把公司对公账户当中的1356.87万元转到他实际控制的家人账户中。有了钱以后,张某就开始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活跃在各个直播平台上,集各大主播的宠爱于一身。花钱让主播陪他玩游戏,给她们打赏了628.6万元。
其中有一个女主播最讨张某的欢心,张某陆续给她打赏了400多万元。眼看着这么多钱花出去,张某也有点害怕,就想把钱赚回来,再把这个洞给补上。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彩票上面,花555.9万余元买了彩票,但未中大奖。后来张某想用剩余172.37余万元再博一博,去网络赌博了。
2020年10月16日,张某投案自首。近日,二审判决下来:张某获刑10年半,追缴某平台500多万打赏款。目前部分主播已经退还一部分打赏款,追缴的部分已退还受害公司。张某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来源:华商连线)
此事让很多网友不解,同样是赃款,为什么购买彩票不用追缴,而打赏主播却要追缴呢?
张某侵占公司1356余万元,是他违法所得,所以这笔钱就是赃款。
根据相关《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但是,赃款一般都会被犯罪分子花出去了或者已经转移。钱在犯罪分子手中(名下),司法机关会直接追缴,如果已经被转移到他人手中,要看他人是否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得到这笔钱,否则也会被追缴,归还受害人(单位)。
那又有网友问了,什么情况下是“善意取得”呢?这依据又是什么呢?
“善意取得”,是指犯罪分子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后,又把这笔钱转出去或者消费出去,而收钱的人在收钱时,是合法取得该笔钱财的所有权。
简单点解释,就是张某贪污了这笔钱后,他去餐馆吃饭消费,去商店买生活用品。这种情况下,卖他东西的人并不知情张某的钱是赃款,而且给予的价或者服务是合理的,就视为商家是“善意取得”,不能对其追缴。
具体到本案中,张某用500多万买彩票,卖彩票的人不知道这钱有问题,而且彩票贩卖是公开、透明、合理的、且交易已经完成,故视为合法交易,故依法不予以追缴。
这时候,又有网友问了,收到打赏的主播也不知道张某的钱是赃款啊,那不也是善意取得吗?
这其实有本质上的不同,打赏是一种免费赠与行为,就算主播不知情,但她们取得的钱跟他们付出的报酬不匹配,或者是无偿取得。法律规定“对价服务”,女主播靠无偿的方式取得打赏款,显然违背了这原则。所以,法院判决女主播们要退回打赏款。
那什么是“对价服务”呢?比如一个小偷偷了10万元,他说自己用这10万元买了一辆原本只值2万元的二手车,这明显违背“对价服务”的原则,不然大家都用这种方式把钱转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那就变成合法收益了!
所以,我们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让任何人钻空子!张某一时利欲熏心,让自己面临10年半的刑期,实在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为了自己一时的快活,放公司蒙受这么大的损失,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收入!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张某今年32岁,本来在当地一家名气很大的公司当财务,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收入。而且他有妻有子,却鬼迷心窍,走上犯罪之路,实在令人唏嘘!张某因为迷恋网络女主播的美色,想成为榜一大哥潇洒一回。但苦于钱都交给了妻子管理,一直心里痒痒的。
后来,他想到公司的网银证书在自己手上,就通过修改电子对账单以及伪造保证金账户账单的形式,把公司对公账户当中的1356.87万元转到他实际控制的家人账户中。有了钱以后,张某就开始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活跃在各个直播平台上,集各大主播的宠爱于一身。花钱让主播陪他玩游戏,给她们打赏了628.6万元。
其中有一个女主播最讨张某的欢心,张某陆续给她打赏了400多万元。眼看着这么多钱花出去,张某也有点害怕,就想把钱赚回来,再把这个洞给补上。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彩票上面,花555.9万余元买了彩票,但未中大奖。后来张某想用剩余172.37余万元再博一博,去网络赌博了。
2020年10月16日,张某投案自首。近日,二审判决下来:张某获刑10年半,追缴某平台500多万打赏款。目前部分主播已经退还一部分打赏款,追缴的部分已退还受害公司。张某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来源:华商连线)
此事让很多网友不解,同样是赃款,为什么购买彩票不用追缴,而打赏主播却要追缴呢?
张某侵占公司1356余万元,是他违法所得,所以这笔钱就是赃款。
根据相关《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但是,赃款一般都会被犯罪分子花出去了或者已经转移。钱在犯罪分子手中(名下),司法机关会直接追缴,如果已经被转移到他人手中,要看他人是否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得到这笔钱,否则也会被追缴,归还受害人(单位)。
那又有网友问了,什么情况下是“善意取得”呢?这依据又是什么呢?
“善意取得”,是指犯罪分子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后,又把这笔钱转出去或者消费出去,而收钱的人在收钱时,是合法取得该笔钱财的所有权。
简单点解释,就是张某贪污了这笔钱后,他去餐馆吃饭消费,去商店买生活用品。这种情况下,卖他东西的人并不知情张某的钱是赃款,而且给予的价或者服务是合理的,就视为商家是“善意取得”,不能对其追缴。
具体到本案中,张某用500多万买彩票,卖彩票的人不知道这钱有问题,而且彩票贩卖是公开、透明、合理的、且交易已经完成,故视为合法交易,故依法不予以追缴。
这时候,又有网友问了,收到打赏的主播也不知道张某的钱是赃款啊,那不也是善意取得吗?
这其实有本质上的不同,打赏是一种免费赠与行为,就算主播不知情,但她们取得的钱跟他们付出的报酬不匹配,或者是无偿取得。法律规定“对价服务”,女主播靠无偿的方式取得打赏款,显然违背了这原则。所以,法院判决女主播们要退回打赏款。
那什么是“对价服务”呢?比如一个小偷偷了10万元,他说自己用这10万元买了一辆原本只值2万元的二手车,这明显违背“对价服务”的原则,不然大家都用这种方式把钱转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那就变成合法收益了!
所以,我们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让任何人钻空子!张某一时利欲熏心,让自己面临10年半的刑期,实在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为了自己一时的快活,放公司蒙受这么大的损失,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收入!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90后小伙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3560000元!其中500多万用来打赏女主播,还花500多万买彩票!被警方抓获后,小伙已经把钱挥霍一空。现在法院判决下来了:要求女主播们退还打赏款,但买彩票的钱不予追回。网友:同样是赃款消费,为啥不追缴彩票款?
张某今年32岁,本来在当地一家名气很大的公司当财务,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收入。而且他有妻有子,却鬼迷心窍,走上犯罪之路,实在令人唏嘘!张某因为迷恋网络女主播的美色,想成为榜一大哥潇洒一回。但苦于钱都交给了妻子管理,一直心里痒痒的。
后来,他想到公司的网银证书在自己手上,就通过修改电子对账单以及伪造保证金账户账单的形式,把公司对公账户当中的1356.87万元转到他实际控制的家人账户中。有了钱以后,张某就开始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活跃在各个直播平台上,集各大主播的宠爱于一身。花钱让主播陪他玩游戏,给她们打赏了628.6万元。
其中有一个女主播最讨张某的欢心,张某陆续给她打赏了400多万元。眼看着这么多钱花出去,张某也有点害怕,就想把钱赚回来,再把这个洞给补上。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彩票上面,花555.9万余元买了彩票,但未中大奖。后来张某想用剩余172.37余万元再博一博,去网络赌博了。
2020年10月16日,张某投案自首。近日,二审判决下来:张某获刑10年半,追缴某平台500多万打赏款。目前部分主播已经退还一部分打赏款,追缴的部分已退还受害公司。张某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来源:华商连线)
此事让很多网友不解,同样是赃款,为什么购买彩票不用追缴,而打赏主播却要追缴呢?
张某侵占公司1356余万元,是他违法所得,所以这笔钱就是赃款。
根据相关《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但是,赃款一般都会被犯罪分子花出去了或者已经转移。钱在犯罪分子手中(名下),司法机关会直接追缴,如果已经被转移到他人手中,要看他人是否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得到这笔钱,否则也会被追缴,归还受害人(单位)。
那又有网友问了,什么情况下是“善意取得”呢?这依据又是什么呢?
“善意取得”,是指犯罪分子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后,又把这笔钱转出去或者消费出去,而收钱的人在收钱时,是合法取得该笔钱财的所有权。
简单点解释,就是张某贪污了这笔钱后,他去餐馆吃饭消费,去商店买生活用品。这种情况下,卖他东西的人并不知情张某的钱是赃款,而且给予的价或者服务是合理的,就视为商家是“善意取得”,不能对其追缴。
具体到本案中,张某用500多万买彩票,卖彩票的人不知道这钱有问题,而且彩票贩卖是公开、透明、合理的、且交易已经完成,故视为合法交易,故依法不予以追缴。
这时候,又有网友问了,收到打赏的主播也不知道张某的钱是赃款啊,那不也是善意取得吗?
这其实有本质上的不同,打赏是一种免费赠与行为,就算主播不知情,但她们取得的钱跟他们付出的报酬不匹配,或者是无偿取得。法律规定“对价服务”,女主播靠无偿的方式取得打赏款,显然违背了这原则。所以,法院判决女主播们要退回打赏款。
那什么是“对价服务”呢?比如一个小偷偷了10万元,他说自己用这10万元买了一辆原本只值2万元的二手车,这明显违背“对价服务”的原则,不然大家都用这种方式把钱转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那就变成合法收益了!
所以,我们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让任何人钻空子!张某一时利欲熏心,让自己面临10年半的刑期,实在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为了自己一时的快活,放公司蒙受这么大的损失,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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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今年32岁,本来在当地一家名气很大的公司当财务,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收入。而且他有妻有子,却鬼迷心窍,走上犯罪之路,实在令人唏嘘!张某因为迷恋网络女主播的美色,想成为榜一大哥潇洒一回。但苦于钱都交给了妻子管理,一直心里痒痒的。
后来,他想到公司的网银证书在自己手上,就通过修改电子对账单以及伪造保证金账户账单的形式,把公司对公账户当中的1356.87万元转到他实际控制的家人账户中。有了钱以后,张某就开始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活跃在各个直播平台上,集各大主播的宠爱于一身。花钱让主播陪他玩游戏,给她们打赏了628.6万元。
其中有一个女主播最讨张某的欢心,张某陆续给她打赏了400多万元。眼看着这么多钱花出去,张某也有点害怕,就想把钱赚回来,再把这个洞给补上。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彩票上面,花555.9万余元买了彩票,但未中大奖。后来张某想用剩余172.37余万元再博一博,去网络赌博了。
2020年10月16日,张某投案自首。近日,二审判决下来:张某获刑10年半,追缴某平台500多万打赏款。目前部分主播已经退还一部分打赏款,追缴的部分已退还受害公司。张某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来源:华商连线)
此事让很多网友不解,同样是赃款,为什么购买彩票不用追缴,而打赏主播却要追缴呢?
张某侵占公司1356余万元,是他违法所得,所以这笔钱就是赃款。
根据相关《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但是,赃款一般都会被犯罪分子花出去了或者已经转移。钱在犯罪分子手中(名下),司法机关会直接追缴,如果已经被转移到他人手中,要看他人是否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得到这笔钱,否则也会被追缴,归还受害人(单位)。
那又有网友问了,什么情况下是“善意取得”呢?这依据又是什么呢?
“善意取得”,是指犯罪分子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后,又把这笔钱转出去或者消费出去,而收钱的人在收钱时,是合法取得该笔钱财的所有权。
简单点解释,就是张某贪污了这笔钱后,他去餐馆吃饭消费,去商店买生活用品。这种情况下,卖他东西的人并不知情张某的钱是赃款,而且给予的价或者服务是合理的,就视为商家是“善意取得”,不能对其追缴。
具体到本案中,张某用500多万买彩票,卖彩票的人不知道这钱有问题,而且彩票贩卖是公开、透明、合理的、且交易已经完成,故视为合法交易,故依法不予以追缴。
这时候,又有网友问了,收到打赏的主播也不知道张某的钱是赃款啊,那不也是善意取得吗?
这其实有本质上的不同,打赏是一种免费赠与行为,就算主播不知情,但她们取得的钱跟他们付出的报酬不匹配,或者是无偿取得。法律规定“对价服务”,女主播靠无偿的方式取得打赏款,显然违背了这原则。所以,法院判决女主播们要退回打赏款。
那什么是“对价服务”呢?比如一个小偷偷了10万元,他说自己用这10万元买了一辆原本只值2万元的二手车,这明显违背“对价服务”的原则,不然大家都用这种方式把钱转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那就变成合法收益了!
所以,我们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让任何人钻空子!张某一时利欲熏心,让自己面临10年半的刑期,实在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为了自己一时的快活,放公司蒙受这么大的损失,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收入!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女粉丝的问题:是不是越有本事的人越不相信爱情?#
他们不止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任何感情。因为他们了解一个真相:
人际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
推理一下:爱情是如何产生的呢?就是某个异性为你提供了足够的情绪价值。
但是,假如这个异性不能再为你提供情绪价值了(比如由年轻貌美变成年长色衰、由富有变成贫穷),或者有另一个异性为你提供了更多的情绪价值,你还会爱他(她)吗?
那些相信爱情(迷恋美色)的大人物,有多少毁于爱情?相信亲情的,不妨想想玄武门兵变;相信友情的,反面的案例只怕会更多……
这里的“相信”,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依赖:幻想靠感情的力量,让对方为自己付出更多。想想看:为什么女人对爱情有那么多的憧憬?是不是因为希望靠爱情的力量、让对方配合自己实现幸福理想?
所谓“厉害”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不会把自己的幸福过度寄托于任何不可控的身外之物,包括各种感情。由于主观(不愿意)或客观(做不到)的原因,外界随时可能收回对你的支持。过度的依赖,届时必将导致一蹶不振。
假如在某个时间、场合不得不依赖某种感情,那么你一定要做好“被出卖”的准备,愿赌服输才能避免“期待越高,伤害越深”的下场。
他们不止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任何感情。因为他们了解一个真相:
人际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
推理一下:爱情是如何产生的呢?就是某个异性为你提供了足够的情绪价值。
但是,假如这个异性不能再为你提供情绪价值了(比如由年轻貌美变成年长色衰、由富有变成贫穷),或者有另一个异性为你提供了更多的情绪价值,你还会爱他(她)吗?
那些相信爱情(迷恋美色)的大人物,有多少毁于爱情?相信亲情的,不妨想想玄武门兵变;相信友情的,反面的案例只怕会更多……
这里的“相信”,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依赖:幻想靠感情的力量,让对方为自己付出更多。想想看:为什么女人对爱情有那么多的憧憬?是不是因为希望靠爱情的力量、让对方配合自己实现幸福理想?
所谓“厉害”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不会把自己的幸福过度寄托于任何不可控的身外之物,包括各种感情。由于主观(不愿意)或客观(做不到)的原因,外界随时可能收回对你的支持。过度的依赖,届时必将导致一蹶不振。
假如在某个时间、场合不得不依赖某种感情,那么你一定要做好“被出卖”的准备,愿赌服输才能避免“期待越高,伤害越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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