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一切诸法以心为本
一切法中心为上首
有情众生皆是以心为本
心生则种种法生
心灭则种种法灭”
心既是轮回业报的始作俑者
也是我们解脱觉悟的主导者
一切的修行,最终都是在修心
若能明了心的主观能动性
你会发现:
每个人的命运都把握在自己手中
而不是受梏于虚无缥缈的主宰
这也是心之所以作为无量诸法中
最为殊胜存在的原因
一切法中心为上首
有情众生皆是以心为本
心生则种种法生
心灭则种种法灭”
心既是轮回业报的始作俑者
也是我们解脱觉悟的主导者
一切的修行,最终都是在修心
若能明了心的主观能动性
你会发现:
每个人的命运都把握在自己手中
而不是受梏于虚无缥缈的主宰
这也是心之所以作为无量诸法中
最为殊胜存在的原因
经云:一切诸法以心为本
一切法中心为上首
有情众生皆是以心为本
心生则种种法生
心灭则种种法灭
心既是轮回业报的始作俑者
也是我们解脱觉悟的主导者
一切的修行,最终都是在修心
若能明了心的主观能动性
你会发现
每个人的命运都把握在自己手中
而不是受梏于虚无缥缈的主宰
这也是心之所以作为无量诸法中
最为殊胜存在的原因
一切法中心为上首
有情众生皆是以心为本
心生则种种法生
心灭则种种法灭
心既是轮回业报的始作俑者
也是我们解脱觉悟的主导者
一切的修行,最终都是在修心
若能明了心的主观能动性
你会发现
每个人的命运都把握在自己手中
而不是受梏于虚无缥缈的主宰
这也是心之所以作为无量诸法中
最为殊胜存在的原因
这一章内容好难
先验分析论
所谓“先验分析论”亦即研究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的理论。感性的作用是接受经验质料,知性的作用则是对这些经验质料进行综合统一以构成知识。因此感性的特点是接受性,知性的特点是构成性。感性之所司在直观,知性之所司在思维。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
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就是知性纯概念,亦即“范畴”。
知性有两方面的功能:逻辑功能和认识功能。前者在知识的基础上规定着思维的判断形式,属于形式逻辑的范围;后者则为我们提供新的知识,这是先验逻辑的领域。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是相对应的,在每一个判断形式背后,都有某种先验的要素作为它的基础,这种先验要素就是范畴。
康德对于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进行了重新整理,建立了由量、质、关系和样式四种十二个判断形式所组成的判断表,并且一一对应地建立了先验逻辑的范畴表:
康德将关于范畴的证明称为“演绎”。
证明范畴的先天性:自提供知识内容的先验逻辑也一定是先天的,因为它是形式逻辑的基础。以此类推,如果知识的判断形式是先天的,那么范畴也一定是先天的。因为范畴作为概念,本来就是主体固有的认识形式,而且形式逻辑的判断表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证明。也就是说,逻辑的判断形式与知性的认识形式之间必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有多少种逻辑判断,就有多少种范畴。
先验演绎(证明主观的范畴是经验的先天条件):分为“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在某种意义上说,主观演绎讨论的是知识的先天条件,客观演绎讨论的是认识对象的先天条件。
“主观演绎”的思路是通过说明形成知识的主观条件,进一步揭示知识的先天条件,说明知识之最高的先验根据。通过感性直观形式所接受的只是“杂多表象”,唯有知性的综合作用才能把这些杂多表象联结为判断。综合有三重作用,首先是直观中把握的综合,其次是想象中再生的综合,最后是概念中认知的综合。由于对象不是外在的事物而是我们的表象,因此所谓对象的同一性归根结底乃是意识的同一性,而意识的同一性则必须以自我的同一性为基础和前提。所以一切认识的最高根据就是先验主体的自我同一性,康德称之为“先验自我”、“先验我思”或“先验统觉”。
所谓“客观演绎”是从意识范围内最高的先验根据出发,通过范畴与对象的关系证明范畴对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康德关于范畴的客观演绎开始于“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这个命题,并且围绕这一命题而展开。康德的论证过程是:在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中包含着先验统觉之分析的统一与直观中杂多表象的综合的统一。1.首先,作为判断的知识依赖于综合,而综合以统一性为其前提条件;2.其次,为我思所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并非来自我思而来自直观,这种能够先于一切思维被给予的表象就叫做直观;3.再次,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虽然感性直观中的杂多表象先于思维而被给予,但是它们必须从属于统觉才能是我的表象,因而直观中的一切杂多在这种杂多被遇到的那个主体中与我思有一种必然的关系,所以,它们必须符合唯一使它们能够在一个普遍的自我意识中聚合的条件。
简言之,范畴作为先验自我之综合统一功能的体现,乃是自我与感性直观之间的中介。先验统觉是分析的统一(自我同一性),而感性直观接受的则是杂多表象。范畴通过综合统一杂多表象的活动,一方面把先验自我的同一性带给每一个杂多表象,另一方面又把杂多表象带到先验自我之中。由此可见,知性范畴是形成经验对象的先天条件,如果没有范畴我们不仅不可能形成知识,而且也不可能形成经验对象。换句话说,感性提供给我们的只是杂多表象而不是经验对象,经验对象并非感性所予而是知性范畴的综合统一功能所形成的。由此我们就证明了知性范畴对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因为它是经验的先天条件。
既然知性与感性不同类,知性范畴是如何通过综合统一感性杂多而形成经验对象的呢?康德认为是“先验想象力”的作用。康德将关于知识的综合称为“理智的综合”,而将关于经验对象的综合称为“形象的综合”。“形象的综合”根源于“想象力的先验综合”。想象力一方面在感性直观中起作用因而属于感性,另一方面作为形成形象的能力而其综合直观杂多表象的规则根据的是范畴,因而想象力的综合是先验的综合。就此而论,知识与对象实际上都是由知性范畴形成的,因而是符合一致的,只是由于想象力盲目地形成经验对象,所以我们把对象看做是存在于我们之外的客观实在。
先验想象力是如何沟通感性与知性的?康德在这两者之间找出一个第三者作为连接的中介,他称之为先验图型的时间。时间既是内直观的先天形式,又是感觉经验和知性概念的存在条件,因而时间就成了沟通直观与范畴、感性与知性的桥梁或翻译器,范畴借助于先验想象力通过一定的时间图型而作用于直观杂多。
现在我们可以展示知性在经验中进行综合统一时所采用的普遍原理了,这些原理作为“纯粹形而下的自然科学普遍原理”,乃是构成科学知识的最基本的四条原则,一切自然科学的知识都必须以这四条基本原则为依据,才能形成具体的科学知识,亦即先天综合判断。纯粹知性的先验原理是:
于是我们就达到了先验哲学的最高峰:“知性为自然立法”。对康德来说,所谓自然并不是自然本身而是一切可能经验之表象的总和,这个表象的领域就构成了“现象界”,而连接表象的法则就是知性的法则亦即范畴。在“现象”之外,就是“本体”。本体作为思想的对象首先是一个界限概念,它标志着不可知的领域,亦表明现象并非终极存在,而其积极的意义唯有在实践理性的领域才是可能的。
总结:康德一方面把科学知识的对象确定为现象从而证明了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亦把认识限制在了现象之内,主张知性范畴只能在经验上使用而不能超越地用于物自体之上,这就在证明了数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同时,证明了以往知识类型的形而上学的不可能性。
先验分析论
所谓“先验分析论”亦即研究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的理论。感性的作用是接受经验质料,知性的作用则是对这些经验质料进行综合统一以构成知识。因此感性的特点是接受性,知性的特点是构成性。感性之所司在直观,知性之所司在思维。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
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就是知性纯概念,亦即“范畴”。
知性有两方面的功能:逻辑功能和认识功能。前者在知识的基础上规定着思维的判断形式,属于形式逻辑的范围;后者则为我们提供新的知识,这是先验逻辑的领域。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是相对应的,在每一个判断形式背后,都有某种先验的要素作为它的基础,这种先验要素就是范畴。
康德对于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进行了重新整理,建立了由量、质、关系和样式四种十二个判断形式所组成的判断表,并且一一对应地建立了先验逻辑的范畴表:
康德将关于范畴的证明称为“演绎”。
证明范畴的先天性:自提供知识内容的先验逻辑也一定是先天的,因为它是形式逻辑的基础。以此类推,如果知识的判断形式是先天的,那么范畴也一定是先天的。因为范畴作为概念,本来就是主体固有的认识形式,而且形式逻辑的判断表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证明。也就是说,逻辑的判断形式与知性的认识形式之间必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有多少种逻辑判断,就有多少种范畴。
先验演绎(证明主观的范畴是经验的先天条件):分为“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在某种意义上说,主观演绎讨论的是知识的先天条件,客观演绎讨论的是认识对象的先天条件。
“主观演绎”的思路是通过说明形成知识的主观条件,进一步揭示知识的先天条件,说明知识之最高的先验根据。通过感性直观形式所接受的只是“杂多表象”,唯有知性的综合作用才能把这些杂多表象联结为判断。综合有三重作用,首先是直观中把握的综合,其次是想象中再生的综合,最后是概念中认知的综合。由于对象不是外在的事物而是我们的表象,因此所谓对象的同一性归根结底乃是意识的同一性,而意识的同一性则必须以自我的同一性为基础和前提。所以一切认识的最高根据就是先验主体的自我同一性,康德称之为“先验自我”、“先验我思”或“先验统觉”。
所谓“客观演绎”是从意识范围内最高的先验根据出发,通过范畴与对象的关系证明范畴对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康德关于范畴的客观演绎开始于“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这个命题,并且围绕这一命题而展开。康德的论证过程是:在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中包含着先验统觉之分析的统一与直观中杂多表象的综合的统一。1.首先,作为判断的知识依赖于综合,而综合以统一性为其前提条件;2.其次,为我思所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并非来自我思而来自直观,这种能够先于一切思维被给予的表象就叫做直观;3.再次,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虽然感性直观中的杂多表象先于思维而被给予,但是它们必须从属于统觉才能是我的表象,因而直观中的一切杂多在这种杂多被遇到的那个主体中与我思有一种必然的关系,所以,它们必须符合唯一使它们能够在一个普遍的自我意识中聚合的条件。
简言之,范畴作为先验自我之综合统一功能的体现,乃是自我与感性直观之间的中介。先验统觉是分析的统一(自我同一性),而感性直观接受的则是杂多表象。范畴通过综合统一杂多表象的活动,一方面把先验自我的同一性带给每一个杂多表象,另一方面又把杂多表象带到先验自我之中。由此可见,知性范畴是形成经验对象的先天条件,如果没有范畴我们不仅不可能形成知识,而且也不可能形成经验对象。换句话说,感性提供给我们的只是杂多表象而不是经验对象,经验对象并非感性所予而是知性范畴的综合统一功能所形成的。由此我们就证明了知性范畴对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因为它是经验的先天条件。
既然知性与感性不同类,知性范畴是如何通过综合统一感性杂多而形成经验对象的呢?康德认为是“先验想象力”的作用。康德将关于知识的综合称为“理智的综合”,而将关于经验对象的综合称为“形象的综合”。“形象的综合”根源于“想象力的先验综合”。想象力一方面在感性直观中起作用因而属于感性,另一方面作为形成形象的能力而其综合直观杂多表象的规则根据的是范畴,因而想象力的综合是先验的综合。就此而论,知识与对象实际上都是由知性范畴形成的,因而是符合一致的,只是由于想象力盲目地形成经验对象,所以我们把对象看做是存在于我们之外的客观实在。
先验想象力是如何沟通感性与知性的?康德在这两者之间找出一个第三者作为连接的中介,他称之为先验图型的时间。时间既是内直观的先天形式,又是感觉经验和知性概念的存在条件,因而时间就成了沟通直观与范畴、感性与知性的桥梁或翻译器,范畴借助于先验想象力通过一定的时间图型而作用于直观杂多。
现在我们可以展示知性在经验中进行综合统一时所采用的普遍原理了,这些原理作为“纯粹形而下的自然科学普遍原理”,乃是构成科学知识的最基本的四条原则,一切自然科学的知识都必须以这四条基本原则为依据,才能形成具体的科学知识,亦即先天综合判断。纯粹知性的先验原理是:
于是我们就达到了先验哲学的最高峰:“知性为自然立法”。对康德来说,所谓自然并不是自然本身而是一切可能经验之表象的总和,这个表象的领域就构成了“现象界”,而连接表象的法则就是知性的法则亦即范畴。在“现象”之外,就是“本体”。本体作为思想的对象首先是一个界限概念,它标志着不可知的领域,亦表明现象并非终极存在,而其积极的意义唯有在实践理性的领域才是可能的。
总结:康德一方面把科学知识的对象确定为现象从而证明了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亦把认识限制在了现象之内,主张知性范畴只能在经验上使用而不能超越地用于物自体之上,这就在证明了数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同时,证明了以往知识类型的形而上学的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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