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静海区“农村好青年”首期培训班圆满落幕!】日前,静海团区委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独流镇团结街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举办的“2021年静海区农村好青年培育工程”首期培训班圆满落幕。来自独流镇各村街的29名青年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班时间为期5天,邀请专业讲师围绕SYB创业培训和IYB经营企业的课程内容展开,旨在帮助广大农村青年掌握创业基本知识,提升个人创业和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开展“农村好青年培育工程”是加快广大农村青年个人成长的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为静海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生力量的需要。
近年来,团区委坚持把护航青年发展作为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打通“最后一公里”,把解决青年难题放在工作首位,问计青年、问需青年、服务青年,当好青年引路人与贴心人。
#创业##培训##静海青年##农村好青年#
本次培训班时间为期5天,邀请专业讲师围绕SYB创业培训和IYB经营企业的课程内容展开,旨在帮助广大农村青年掌握创业基本知识,提升个人创业和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开展“农村好青年培育工程”是加快广大农村青年个人成长的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为静海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生力量的需要。
近年来,团区委坚持把护航青年发展作为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打通“最后一公里”,把解决青年难题放在工作首位,问计青年、问需青年、服务青年,当好青年引路人与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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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济宁农民工返乡创业可以享受这5条优惠政策】
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咨询,请问农民工回乡创业政府有没有优惠政策,对贷款创业有何优惠政策?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济宁市返乡农民工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法定劳动年龄内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济创业青年等符合条件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另外,个人及合伙创业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两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并在创办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 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50%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创业典型人物奖励
法定年龄内,返乡创业农民工,经推选、评审,对新评选的“济宁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2万元奖励,“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5万元奖励。
五、创业训练营
经选拔,对具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开展以一对一咨询、理论培训、观摩实训和对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训练营活动。
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咨询,请问农民工回乡创业政府有没有优惠政策,对贷款创业有何优惠政策?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济宁市返乡农民工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法定劳动年龄内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济创业青年等符合条件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另外,个人及合伙创业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两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并在创办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 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50%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创业典型人物奖励
法定年龄内,返乡创业农民工,经推选、评审,对新评选的“济宁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2万元奖励,“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5万元奖励。
五、创业训练营
经选拔,对具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开展以一对一咨询、理论培训、观摩实训和对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训练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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