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西高考考生人数323058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2022年高考将于6月7日拉开帷幕。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2年,我省高考考生总数为323058人,比去年增加10139人。前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62911人,消防单招录取49人,实际参加高考考生260098人,其中统考考生251978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生8120人。全省共设107个考区、259个考点、9010个考场。
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
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据介绍,今年全省教育系统、考试招生系统将有近4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工作。全省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目前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我省狠抓疫情防控,确保实现健康高考方案预案先行。
分类备足考点考场。克服场地、设备困难,实现全省每个县区均至少设置1个备用考点,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各考点在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每考点不少于3个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提高备用隔离考场设置比例。提前为备用考点考场培训足够数量的考务人员,可随时投入工作。
做好考试场所消毒。为试卷保管、考点考场等涉考场所配备防疫设备、物资。启用前,所有场所均进行清洁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预防性消毒并通风。
考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要求涉考工作人员、监考员等应选聘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人员,全体涉考人员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高考期间,全省所有考点均由卫健、疾控部门安排一名专业人员担任防疫专职副主考,负责考点常规防疫和涉疫突发事件研判处置。全省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
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坚实基础
稳妥做好滞留外地考生服务工作。按照“底数清、政策明,协调到位、组织到位、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做好滞留考生组考工作。
精准摸排。通过对接相关大数据平台比对、逐一联系核实等方式,精准、动态摸清滞留考生情况,信息每日更新。 公布政策。要求滞留在省外的考生必须于5月24日(高考前14天)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中高风险地区返陕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省内滞留在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其他地区的考生,其返程要求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制定并公布。稳妥处置。采取“一对一”方式提醒、督促滞留考生按照规定及时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确保考前顺利返回。截至6月4日,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月6日考生要去考点提交相关资料
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考前身体健康状况监测。5月24日起,全省所有考生每天都应当测量体温并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6月6日,即首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考试当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因高温天气,影响体温测量结果的,也无须担心,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
强化安全保密,确保实现平安高考
守住试题试卷安全生命线。夯实人技双防措施,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全过程管理。考前,对县(区)保密室、考点试卷保管、分发回收等涉考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6月6日,省、市两级对选聘的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考务培训已经全部完成,各考区、考点考生入场安检、按时司铃、外语听力播放等关键环节的安排布置已经全部就绪。
6月5日,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将对各地高考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组织应急演练。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散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气象、地震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各地细化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确保考生正常参加考试。截至6月6日,各项演练已完成。
高考统考期间,省考试院将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发挥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进行。
6月6日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
并于下午3点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应考准备。6月6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并于下午3点至5点,到本人参加考试的考场,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试听后,考生本人须在外语听力试听效果记录表上签字。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中各项纪律要求,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特别提醒,考生可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此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结束后,应佩戴口罩统一有序离场,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据悉,为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温馨高考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5月31日下午,全省259个考点同时举行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暨外语听力考试模拟演练,重点就考生入场身体状况检测、身体状况异常考生处置、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应对高温极端天气、外语听力考试设备测试和试卷运送与保管等高考组考的高风险环节进行专门演练。
我省积极提供助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准考证、身份证临时丢失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为全省94名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考试期间,考点将为其他临时突发伤病等考生提供必要帮助。
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遇到困难要及时求助。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即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规划赴考路线,提早到达考点,避免错过入场时间。如遇交通拥堵,要第一时间联系附近交警求助。如考前丢失身份证、准考证,也无须惊慌,要及时求助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和学校、考点。
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出现违纪、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参与团伙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每一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远离违纪作弊行为。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
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据介绍,今年全省教育系统、考试招生系统将有近4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工作。全省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目前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我省狠抓疫情防控,确保实现健康高考方案预案先行。
分类备足考点考场。克服场地、设备困难,实现全省每个县区均至少设置1个备用考点,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各考点在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每考点不少于3个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提高备用隔离考场设置比例。提前为备用考点考场培训足够数量的考务人员,可随时投入工作。
做好考试场所消毒。为试卷保管、考点考场等涉考场所配备防疫设备、物资。启用前,所有场所均进行清洁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预防性消毒并通风。
考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要求涉考工作人员、监考员等应选聘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人员,全体涉考人员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高考期间,全省所有考点均由卫健、疾控部门安排一名专业人员担任防疫专职副主考,负责考点常规防疫和涉疫突发事件研判处置。全省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
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坚实基础
稳妥做好滞留外地考生服务工作。按照“底数清、政策明,协调到位、组织到位、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做好滞留考生组考工作。
精准摸排。通过对接相关大数据平台比对、逐一联系核实等方式,精准、动态摸清滞留考生情况,信息每日更新。 公布政策。要求滞留在省外的考生必须于5月24日(高考前14天)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中高风险地区返陕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省内滞留在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其他地区的考生,其返程要求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制定并公布。稳妥处置。采取“一对一”方式提醒、督促滞留考生按照规定及时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确保考前顺利返回。截至6月4日,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月6日考生要去考点提交相关资料
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考前身体健康状况监测。5月24日起,全省所有考生每天都应当测量体温并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6月6日,即首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考试当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因高温天气,影响体温测量结果的,也无须担心,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
强化安全保密,确保实现平安高考
守住试题试卷安全生命线。夯实人技双防措施,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全过程管理。考前,对县(区)保密室、考点试卷保管、分发回收等涉考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6月6日,省、市两级对选聘的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考务培训已经全部完成,各考区、考点考生入场安检、按时司铃、外语听力播放等关键环节的安排布置已经全部就绪。
6月5日,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将对各地高考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组织应急演练。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散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气象、地震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各地细化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确保考生正常参加考试。截至6月6日,各项演练已完成。
高考统考期间,省考试院将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发挥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进行。
6月6日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
并于下午3点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应考准备。6月6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并于下午3点至5点,到本人参加考试的考场,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试听后,考生本人须在外语听力试听效果记录表上签字。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中各项纪律要求,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特别提醒,考生可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此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结束后,应佩戴口罩统一有序离场,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据悉,为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温馨高考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5月31日下午,全省259个考点同时举行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暨外语听力考试模拟演练,重点就考生入场身体状况检测、身体状况异常考生处置、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应对高温极端天气、外语听力考试设备测试和试卷运送与保管等高考组考的高风险环节进行专门演练。
我省积极提供助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准考证、身份证临时丢失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为全省94名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考试期间,考点将为其他临时突发伤病等考生提供必要帮助。
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遇到困难要及时求助。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即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规划赴考路线,提早到达考点,避免错过入场时间。如遇交通拥堵,要第一时间联系附近交警求助。如考前丢失身份证、准考证,也无须惊慌,要及时求助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和学校、考点。
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出现违纪、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参与团伙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每一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远离违纪作弊行为。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2022陕西高考考生人数323058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2022年高考将于6月7日拉开帷幕。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2年,我省高考考生总数为323058人,比去年增加10139人。前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62911人,消防单招录取49人,实际参加高考考生260098人,其中统考考生251978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生8120人。全省共设107个考区、259个考点、9010个考场。
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
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据介绍,今年全省教育系统、考试招生系统将有近4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工作。全省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目前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我省狠抓疫情防控,确保实现健康高考方案预案先行。
分类备足考点考场。克服场地、设备困难,实现全省每个县区均至少设置1个备用考点,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各考点在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每考点不少于3个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提高备用隔离考场设置比例。提前为备用考点考场培训足够数量的考务人员,可随时投入工作。
做好考试场所消毒。为试卷保管、考点考场等涉考场所配备防疫设备、物资。启用前,所有场所均进行清洁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预防性消毒并通风。
考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要求涉考工作人员、监考员等应选聘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人员,全体涉考人员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高考期间,全省所有考点均由卫健、疾控部门安排一名专业人员担任防疫专职副主考,负责考点常规防疫和涉疫突发事件研判处置。全省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
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坚实基础
稳妥做好滞留外地考生服务工作。按照“底数清、政策明,协调到位、组织到位、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做好滞留考生组考工作。
精准摸排。通过对接相关大数据平台比对、逐一联系核实等方式,精准、动态摸清滞留考生情况,信息每日更新。 公布政策。要求滞留在省外的考生必须于5月24日(高考前14天)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中高风险地区返陕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省内滞留在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其他地区的考生,其返程要求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制定并公布。稳妥处置。采取“一对一”方式提醒、督促滞留考生按照规定及时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确保考前顺利返回。截至6月4日,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月6日考生要去考点提交相关资料
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考前身体健康状况监测。5月24日起,全省所有考生每天都应当测量体温并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6月6日,即首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考试当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因高温天气,影响体温测量结果的,也无须担心,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
强化安全保密,确保实现平安高考
守住试题试卷安全生命线。夯实人技双防措施,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全过程管理。考前,对县(区)保密室、考点试卷保管、分发回收等涉考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6月6日,省、市两级对选聘的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考务培训已经全部完成,各考区、考点考生入场安检、按时司铃、外语听力播放等关键环节的安排布置已经全部就绪。
6月5日,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将对各地高考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组织应急演练。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散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气象、地震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各地细化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确保考生正常参加考试。截至6月6日,各项演练已完成。
高考统考期间,省考试院将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发挥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进行。
6月6日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
并于下午3点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应考准备。6月6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并于下午3点至5点,到本人参加考试的考场,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试听后,考生本人须在外语听力试听效果记录表上签字。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中各项纪律要求,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特别提醒,考生可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此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结束后,应佩戴口罩统一有序离场,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据悉,为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温馨高考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5月31日下午,全省259个考点同时举行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暨外语听力考试模拟演练,重点就考生入场身体状况检测、身体状况异常考生处置、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应对高温极端天气、外语听力考试设备测试和试卷运送与保管等高考组考的高风险环节进行专门演练。
我省积极提供助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准考证、身份证临时丢失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为全省94名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考试期间,考点将为其他临时突发伤病等考生提供必要帮助。
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遇到困难要及时求助。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即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规划赴考路线,提早到达考点,避免错过入场时间。如遇交通拥堵,要第一时间联系附近交警求助。如考前丢失身份证、准考证,也无须惊慌,要及时求助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和学校、考点。
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出现违纪、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参与团伙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每一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远离违纪作弊行为。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
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据介绍,今年全省教育系统、考试招生系统将有近4万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工作。全省高考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目前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我省狠抓疫情防控,确保实现健康高考方案预案先行。
分类备足考点考场。克服场地、设备困难,实现全省每个县区均至少设置1个备用考点,全省共设备用考点125个。各考点在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每考点不少于3个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提高备用隔离考场设置比例。提前为备用考点考场培训足够数量的考务人员,可随时投入工作。
做好考试场所消毒。为试卷保管、考点考场等涉考场所配备防疫设备、物资。启用前,所有场所均进行清洁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预防性消毒并通风。
考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要求涉考工作人员、监考员等应选聘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人员,全体涉考人员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高考期间,全省所有考点均由卫健、疾控部门安排一名专业人员担任防疫专职副主考,负责考点常规防疫和涉疫突发事件研判处置。全省所有考点均建立与医疗机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
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
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坚实基础
稳妥做好滞留外地考生服务工作。按照“底数清、政策明,协调到位、组织到位、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做好滞留考生组考工作。
精准摸排。通过对接相关大数据平台比对、逐一联系核实等方式,精准、动态摸清滞留考生情况,信息每日更新。 公布政策。要求滞留在省外的考生必须于5月24日(高考前14天)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中高风险地区返陕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省内滞留在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其他地区的考生,其返程要求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制定并公布。稳妥处置。采取“一对一”方式提醒、督促滞留考生按照规定及时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确保考前顺利返回。截至6月4日,滞留省外考生已全部返回,为实现“应考尽考”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月6日考生要去考点提交相关资料
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考前身体健康状况监测。5月24日起,全省所有考生每天都应当测量体温并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6月6日,即首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并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考试当天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因高温天气,影响体温测量结果的,也无须担心,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
强化安全保密,确保实现平安高考
守住试题试卷安全生命线。夯实人技双防措施,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全过程管理。考前,对县(区)保密室、考点试卷保管、分发回收等涉考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6月6日,省、市两级对选聘的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考务培训已经全部完成,各考区、考点考生入场安检、按时司铃、外语听力播放等关键环节的安排布置已经全部就绪。
6月5日,从省内39所高校选派的270名高考省派督查员已全部到位,将对各地高考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组织应急演练。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散发、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气象、地震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各地细化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确保考生正常参加考试。截至6月6日,各项演练已完成。
高考统考期间,省考试院将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发挥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进行。
6月6日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
并于下午3点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提醒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应考准备。6月6日考试前一天,考生应前往考点熟悉环境,并于下午3点至5点,到本人参加考试的考场,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试听后,考生本人须在外语听力试听效果记录表上签字。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生须知》中各项纪律要求,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特别提醒,考生可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此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结束后,应佩戴口罩统一有序离场,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据悉,为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温馨高考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5月31日下午,全省259个考点同时举行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暨外语听力考试模拟演练,重点就考生入场身体状况检测、身体状况异常考生处置、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应对高温极端天气、外语听力考试设备测试和试卷运送与保管等高考组考的高风险环节进行专门演练。
我省积极提供助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准考证、身份证临时丢失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为全省94名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考试期间,考点将为其他临时突发伤病等考生提供必要帮助。
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遇到困难要及时求助。语文、数学、综合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即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规划赴考路线,提早到达考点,避免错过入场时间。如遇交通拥堵,要第一时间联系附近交警求助。如考前丢失身份证、准考证,也无须惊慌,要及时求助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和学校、考点。
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我省高考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场全部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出现违纪、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参与团伙作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每一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远离违纪作弊行为。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酒后无德 害人害己】
法律援助惠民 助力乡村振兴
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手段,能够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自身法治素养,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和获得法治惠民政策,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本报持续推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全面展示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困难群体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再现一个个受援人接受法律援助的事例,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对于已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被告人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赔偿并且取得谅解,是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但并不表示取得谅解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了,是否判刑还需要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夸某和华某是朋友,不料在一次聚会中发生争执,华某被夸某打伤。尽管事后夸某取得了华某的谅解,夸某认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法院经合议后还是判决夸某有期徒刑6个月。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5日,夸某在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过马营镇逛街时遇见了华某,他们约上夸某的弟弟和另外一个朋友,晚上在马营镇户外的树林里喝酒。
刚开始,几人相谈甚欢,啤酒瓶空了一个又一个。
快喝完酒的时候,华某对夸某说:“你不是个好东西,成天只知道喝酒,喝完酒就躺在大街上,有一次还是我把喝醉的你从羊市场送到过马营镇上的。”
夸某说:“我喝酒也是自己花钱买的,跟你没关系。”
在酒精的作用下,夸某和华某发生争吵,两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怒气冲冲的夸某随手拿起一个空酒瓶朝华某头上打去。见势,华某也拿起酒瓶,两人开始用空酒瓶打对方。夸某的酒瓶打到了华某的嘴唇和牙齿,导致华某嘴部流血,牙齿当场脱落。
其他两人怕事情闹大,分开劝说夸某和华某,随即各自离开现场。
事后,华某才意识到,不能平白无故被打!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办过程】
同年8月11日,夸某被贵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4日,夸某被贵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11月10日,检察机关向贵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月22日,贵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贵南县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经审查后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此案。
经司法鉴定,华某下颌部软组织钝挫伤,上唇黏膜挫裂伤,下唇皮肤黏膜贯通伤;牙齿22、23根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去年11月19日,贵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辩护律师认为,本次打架事件是被害人华某先用言语激怒被告人夸某,被告人才用啤酒瓶击打对方,并且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对于本次伤害事件的发生,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辩护律师恳请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夸某量刑时对该因素酌情予以考虑。其次,此案是因饮酒后口角引起的人身伤害,被告人夸某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意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并不涉及其他犯罪行为,且被告人夸某有主动到案的情节,庭前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因此,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贵南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发后被告人夸某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夸某家属与被害人华某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人夸某取得了被害人华某的谅解;被告人夸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是,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夸某有犯罪前科,曾经几次三番受到过行政和刑事处罚,需要酌情从重处罚。法院经合议后,在贵南县检察院建议刑7至8个月有期徒刑的基础上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夸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援助律师认为,此案是一起朋友聚会酒后失去理智的故意伤害行为,双方都存在酒后失去理智的行为,也就是说此案被害人也有一定错误,但从被告人长期的行为规则来看,其存在更大的错误。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应当严守法律意识的红线,哪怕是平常的朋友聚会,应当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当你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不但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还会面临刑罚。(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沈晓琛)
法律援助惠民 助力乡村振兴
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手段,能够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自身法治素养,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和获得法治惠民政策,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本报持续推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全面展示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困难群体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再现一个个受援人接受法律援助的事例,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对于已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被告人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赔偿并且取得谅解,是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但并不表示取得谅解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了,是否判刑还需要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夸某和华某是朋友,不料在一次聚会中发生争执,华某被夸某打伤。尽管事后夸某取得了华某的谅解,夸某认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法院经合议后还是判决夸某有期徒刑6个月。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5日,夸某在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过马营镇逛街时遇见了华某,他们约上夸某的弟弟和另外一个朋友,晚上在马营镇户外的树林里喝酒。
刚开始,几人相谈甚欢,啤酒瓶空了一个又一个。
快喝完酒的时候,华某对夸某说:“你不是个好东西,成天只知道喝酒,喝完酒就躺在大街上,有一次还是我把喝醉的你从羊市场送到过马营镇上的。”
夸某说:“我喝酒也是自己花钱买的,跟你没关系。”
在酒精的作用下,夸某和华某发生争吵,两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怒气冲冲的夸某随手拿起一个空酒瓶朝华某头上打去。见势,华某也拿起酒瓶,两人开始用空酒瓶打对方。夸某的酒瓶打到了华某的嘴唇和牙齿,导致华某嘴部流血,牙齿当场脱落。
其他两人怕事情闹大,分开劝说夸某和华某,随即各自离开现场。
事后,华某才意识到,不能平白无故被打!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办过程】
同年8月11日,夸某被贵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4日,夸某被贵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11月10日,检察机关向贵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月22日,贵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贵南县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经审查后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此案。
经司法鉴定,华某下颌部软组织钝挫伤,上唇黏膜挫裂伤,下唇皮肤黏膜贯通伤;牙齿22、23根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去年11月19日,贵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辩护律师认为,本次打架事件是被害人华某先用言语激怒被告人夸某,被告人才用啤酒瓶击打对方,并且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对于本次伤害事件的发生,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辩护律师恳请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夸某量刑时对该因素酌情予以考虑。其次,此案是因饮酒后口角引起的人身伤害,被告人夸某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意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并不涉及其他犯罪行为,且被告人夸某有主动到案的情节,庭前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因此,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贵南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发后被告人夸某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夸某家属与被害人华某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人夸某取得了被害人华某的谅解;被告人夸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是,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夸某有犯罪前科,曾经几次三番受到过行政和刑事处罚,需要酌情从重处罚。法院经合议后,在贵南县检察院建议刑7至8个月有期徒刑的基础上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夸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9条规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援助律师认为,此案是一起朋友聚会酒后失去理智的故意伤害行为,双方都存在酒后失去理智的行为,也就是说此案被害人也有一定错误,但从被告人长期的行为规则来看,其存在更大的错误。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应当严守法律意识的红线,哪怕是平常的朋友聚会,应当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当你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不但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还会面临刑罚。(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沈晓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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