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买卖合同起纷争 调解撤诉化干戈
近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欠款纠纷自愿达成和解,原告撤诉,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欠款。
2020年1月至4月,李某因饺子馆生意需要从张某处购买羊肉后拖欠货款5996元,之后,李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还款 2000元,直到2022年仍拖欠货款3996元,经原告多次督促要求李某偿还货款,但李某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给付,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原告张某态度坚决,坚决不同意调解,被告李某称自己因商铺经营状况不好导致没有偿还能力,在经承办法官劝导和调解下,被告同意当场履行,在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了货款,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和认可。
矛盾纠纷无小事,积极调解护和解,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以“为群众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欠款纠纷自愿达成和解,原告撤诉,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欠款。
2020年1月至4月,李某因饺子馆生意需要从张某处购买羊肉后拖欠货款5996元,之后,李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还款 2000元,直到2022年仍拖欠货款3996元,经原告多次督促要求李某偿还货款,但李某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给付,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原告张某态度坚决,坚决不同意调解,被告李某称自己因商铺经营状况不好导致没有偿还能力,在经承办法官劝导和调解下,被告同意当场履行,在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了货款,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和认可。
矛盾纠纷无小事,积极调解护和解,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以“为群众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苏轼在诗中写道: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生活朝起暮落,尽管还有不舍,却没有人能够阻挡它前行的脚步,来不及细细品味,我们已踏上了新的旅程。
走过的路,有过迷茫,有过心酸,但都只为了抵达。一个人走过了青山绿水,经过了人情冷暖,体味过了五味杂尘,心中便多了一份厚重。
人这一辈子能做到看山是山看,看水是水,一定是经过了一番酸甜苦辣的领悟,卸下鲜衣努马,开始理解生活,化干戈为玉帛,懂得与这世界温柔相待。
无论是在平淡的日子里,还是在迷茫低落的时候,我都尽量靠近阳光,喜欢在阳光下眺望,只为寻一抹亮色,只要有阳光在,希望就在。
生活难免会有高低浮沉,岁月总会有寒来暑往,请相信命运给予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无论是好的坏的,坚持住了,就会变成照亮你前行的灯盏。
走过的路,有过迷茫,有过心酸,但都只为了抵达。一个人走过了青山绿水,经过了人情冷暖,体味过了五味杂尘,心中便多了一份厚重。
人这一辈子能做到看山是山看,看水是水,一定是经过了一番酸甜苦辣的领悟,卸下鲜衣努马,开始理解生活,化干戈为玉帛,懂得与这世界温柔相待。
无论是在平淡的日子里,还是在迷茫低落的时候,我都尽量靠近阳光,喜欢在阳光下眺望,只为寻一抹亮色,只要有阳光在,希望就在。
生活难免会有高低浮沉,岁月总会有寒来暑往,请相信命运给予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无论是好的坏的,坚持住了,就会变成照亮你前行的灯盏。
#基层动态# 青县法院:释法明理促调解 冰释前嫌化干戈
“谢谢您,崔法官。我俩本没有啥大矛盾,经过咱们青县法院、经过您的调解,我俩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近日,青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缓和了朋友之间的关系,让出借方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不再心凉。
2018年12月份,被告李某因日常生活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郭某借款21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商讨还款事宜,被告基于生活负担太重,迟迟未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详细整理了卷宗,梳理案情后,说道:“不能让热心帮助的人心寒。”承办法官当即打电话和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组织当事人来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后,原告虽未斥责被告,但心寒和无奈的心情不言而喻。法官了解了当事人的关系后,说道:“本是热心帮助的好事,却让双方对簿公堂,实在不该。原告帮助被告度过难关,被告应心怀感激之情。虽生活负担重,但不应该不履行偿还义务。成年人有了矛盾隔阂,不应该选择逃避,而应该积极面对解决。此次借款金额不是特别巨大,不应该因为这点小事伤及到双方的感情。来到法院并不意味着僵化,也有可能是化解干戈的一次机会。”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感情出发,分析利弊,考虑到被告确实无法一次性偿还借款,于是从缓和矛盾、解决问题的方案出发,提出被告分期履行的方案,原告同意。最终通过法院的温情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青县法院自大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来,致力于调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法官的温情。青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谢谢您,崔法官。我俩本没有啥大矛盾,经过咱们青县法院、经过您的调解,我俩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近日,青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缓和了朋友之间的关系,让出借方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不再心凉。
2018年12月份,被告李某因日常生活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郭某借款21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商讨还款事宜,被告基于生活负担太重,迟迟未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详细整理了卷宗,梳理案情后,说道:“不能让热心帮助的人心寒。”承办法官当即打电话和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组织当事人来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后,原告虽未斥责被告,但心寒和无奈的心情不言而喻。法官了解了当事人的关系后,说道:“本是热心帮助的好事,却让双方对簿公堂,实在不该。原告帮助被告度过难关,被告应心怀感激之情。虽生活负担重,但不应该不履行偿还义务。成年人有了矛盾隔阂,不应该选择逃避,而应该积极面对解决。此次借款金额不是特别巨大,不应该因为这点小事伤及到双方的感情。来到法院并不意味着僵化,也有可能是化解干戈的一次机会。”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感情出发,分析利弊,考虑到被告确实无法一次性偿还借款,于是从缓和矛盾、解决问题的方案出发,提出被告分期履行的方案,原告同意。最终通过法院的温情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青县法院自大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以来,致力于调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法官的温情。青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