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别踩这些防疫“雷区”,后果很严重!
面对形势严峻的疫情
接诊患者不查核酸证明?
立案!
不督促乘电梯人员戴口罩
进而造成病毒传播风险?
立案!
这些行为很危险!
以下是发生在深圳的真实案例
疫情防控期间
如何规避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看准这些防疫“雷区”
千万别踩
↓↓↓
除此之外,还有这些
来自全国各地的违法违规案例
以案说法
让大家早知晓、早注意
避开这些防疫“雷区”
01
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
33岁男子被拘留6日
以案说法
2021年9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祥平派出所在辖区排查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时,查获一名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违法人员。
经查,2021年9月13日至25日,居住在同安区西湖塘里某集体宿舍的蒋某(男,33岁,四川绵阳人)无视房东等人的敦促,连续多次无故拒不执行厦门市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蒋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同安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02
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故意闯卡
27岁男子被拘留10日
以案说法
2022年2月17日21时许,一辆汽车驶入吉林省汪清县春阳镇疫情防控卡口,执勤民警示意停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及同乘人员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行程码并下车登记信息。然而,该车未按规定配合民警工作强行通过卡点。执勤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并采取鸣笛、喊话器喊话等方式让其停车,但该车驾驶员仍然拒绝停车接受检查。行至天桥岭林业局附近,该车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随后被警方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汪清县公安局春阳派出所。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驾驶汽车行驶到春阳镇疫情防控卡口时,因未做核酸检测,便准备逃避检查,直接驾车驶过检查卡口,当看见警车追赶并听到喊话后,张某某并未理睬民警警告,选择继续行驶,并企图甩掉警车,直至行驶到天桥岭林业局附近时,发现无法甩掉警车,便停车逃离现场。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27岁)对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点检查、驾车故意闯卡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的,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3
擅自翻越封控区护栏
两人被刑事立案
以案说法
2021年10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4
未居家健康监测
一“黄码”男子被拘留5日
以案说法
2022年1月12日晚,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公安分局大杨派出所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一男子孙某(32岁,肥西人)的安康码显示为黄码。经调查,孙某于2021年12月31日自驾前往中风险地区,2022年1月8日,孙某自驾返回合肥后,发现自己的安康码转为黄色,却置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防疫要求于不顾,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采取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5
编造疫情谣言
山东一网民被拘留5日
以案说法
近日,山东蒙阴警方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在网上编造传播天津疫情谣言的网民。
2022年1月14日,网民段某某(男,53岁,临沂市蒙阴县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章丘区法院判处缓刑)在快手短视频发布涉天津疫情的不实信息称:“天津现有确诊1393人,累计确诊2174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段某某系为吸引他人关注,增加账号流量,便于以后直播卖货,故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发至网络,目前其账号已被平台封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蒙阴警方依法对段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06
防疫期聚众打麻将
多人被拘留
以案说法
2021年10月24日21时许,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上海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汇川区上海路凤山巷一小卖部,有人打麻将。接警后上海路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快速赶到小卖部,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冯某、黄某、张某、韩某等4人。4名聚集人员均未佩戴口罩,随后民警对涉及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确认无安全风险隐患后将人员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4人在明知政府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通告相关内容情况下,仍然聚集打麻将,后将冯某、黄某、张某、韩某等4人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面对形势严峻的疫情
接诊患者不查核酸证明?
立案!
不督促乘电梯人员戴口罩
进而造成病毒传播风险?
立案!
这些行为很危险!
以下是发生在深圳的真实案例
疫情防控期间
如何规避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看准这些防疫“雷区”
千万别踩
↓↓↓
除此之外,还有这些
来自全国各地的违法违规案例
以案说法
让大家早知晓、早注意
避开这些防疫“雷区”
01
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
33岁男子被拘留6日
以案说法
2021年9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祥平派出所在辖区排查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时,查获一名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违法人员。
经查,2021年9月13日至25日,居住在同安区西湖塘里某集体宿舍的蒋某(男,33岁,四川绵阳人)无视房东等人的敦促,连续多次无故拒不执行厦门市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蒋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同安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02
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故意闯卡
27岁男子被拘留10日
以案说法
2022年2月17日21时许,一辆汽车驶入吉林省汪清县春阳镇疫情防控卡口,执勤民警示意停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及同乘人员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行程码并下车登记信息。然而,该车未按规定配合民警工作强行通过卡点。执勤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并采取鸣笛、喊话器喊话等方式让其停车,但该车驾驶员仍然拒绝停车接受检查。行至天桥岭林业局附近,该车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随后被警方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汪清县公安局春阳派出所。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驾驶汽车行驶到春阳镇疫情防控卡口时,因未做核酸检测,便准备逃避检查,直接驾车驶过检查卡口,当看见警车追赶并听到喊话后,张某某并未理睬民警警告,选择继续行驶,并企图甩掉警车,直至行驶到天桥岭林业局附近时,发现无法甩掉警车,便停车逃离现场。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27岁)对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卡点检查、驾车故意闯卡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的,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3
擅自翻越封控区护栏
两人被刑事立案
以案说法
2021年10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4
未居家健康监测
一“黄码”男子被拘留5日
以案说法
2022年1月12日晚,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公安分局大杨派出所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一男子孙某(32岁,肥西人)的安康码显示为黄码。经调查,孙某于2021年12月31日自驾前往中风险地区,2022年1月8日,孙某自驾返回合肥后,发现自己的安康码转为黄色,却置市防疫指挥部办公室防疫要求于不顾,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采取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5
编造疫情谣言
山东一网民被拘留5日
以案说法
近日,山东蒙阴警方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在网上编造传播天津疫情谣言的网民。
2022年1月14日,网民段某某(男,53岁,临沂市蒙阴县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章丘区法院判处缓刑)在快手短视频发布涉天津疫情的不实信息称:“天津现有确诊1393人,累计确诊2174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段某某系为吸引他人关注,增加账号流量,便于以后直播卖货,故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发至网络,目前其账号已被平台封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蒙阴警方依法对段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06
防疫期聚众打麻将
多人被拘留
以案说法
2021年10月24日21时许,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上海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汇川区上海路凤山巷一小卖部,有人打麻将。接警后上海路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快速赶到小卖部,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冯某、黄某、张某、韩某等4人。4名聚集人员均未佩戴口罩,随后民警对涉及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确认无安全风险隐患后将人员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4人在明知政府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通告相关内容情况下,仍然聚集打麻将,后将冯某、黄某、张某、韩某等4人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关于拓展林业碳汇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建议”复文
“关于拓展林业碳汇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建议”复文
(2021年第5503号)
一、关于优化完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的问题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四个方法学,已被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是目前全国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重要技术文件。下一步,我局在参与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将吸纳福建省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经验,修订已备案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补充和完善新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优化项目开发和交易相关制度,更好支撑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需要。
二、关于率先将林业碳汇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问题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林业碳汇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我局正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做好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签发,为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项目筹备工作。
三、关于拓宽林业碳汇项目价值实现渠道的问题
按照《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有关规定,鼓励福建省积极推动由政府、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等主办的大型活动实现碳中和。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我局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途径,拓宽林业碳汇项目价值实现渠道。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关于拓展林业碳汇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的建议”复文
(2021年第5503号)
一、关于优化完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的问题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四个方法学,已被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是目前全国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重要技术文件。下一步,我局在参与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将吸纳福建省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经验,修订已备案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补充和完善新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优化项目开发和交易相关制度,更好支撑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需要。
二、关于率先将林业碳汇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问题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林业碳汇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我局正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做好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签发,为进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项目筹备工作。
三、关于拓宽林业碳汇项目价值实现渠道的问题
按照《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有关规定,鼓励福建省积极推动由政府、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等主办的大型活动实现碳中和。根据《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我局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途径,拓宽林业碳汇项目价值实现渠道。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中国赞]泉州:项目起势 发展胜势】12月7日,随着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泉州站在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启动建设,福建省首个国家大科学装置正式落地。这是泉州项目建设“进行曲”中的一记振奋音符。
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第一支撑。今年以来,泉州市结合推进“产业链招商季”活动,深入开展12个“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找准找实项目支撑和工作抓手,将各种优势和积极因素兑现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的澎湃动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征迁交净地、抓创新促应用、抓招商要落地、聚城畅通、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一个个专项行动满弓劲发,大项目好项目全面起势,拼出泉州发展胜势。
“三服务”
项目攻坚拉动投资40多亿元
征收拆迁向来是项目大提速、区域大发展的“先手棋”。今年8月,一场“抓征迁交净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市迅速铺开,分扫尾清零、集中攻坚、启动征迁三类精准施策,剑指攻破47个征迁项目“堡垒”,腾挪出600万平方米的发展空间。
何以清障?一线征迁故事里涌动着“三个服务”的泉州秘诀。
干部服务群众,“一户一策”解民忧。鲤城区爱国路周边片区安置房及通政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仅耗时5天征收签约率达92.98%,13天完成100%签约任务量,刷新了该区项目征迁的最快速度。这背后离不开征收工作组数轮摸排,入户解读政策近千次,深入了解汇总被征迁户信息,做好图纸复核、附属物清点、产权确认、初步结算等前期工作,为签约启动打下的良好基础。“除了解决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我们还主动联系房屋中介、银行进驻指挥部提供现场服务,‘一站式’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工作人员林菲坦言,“居民家里的狗还会不会吠你”早已成为干部入户工作到位与否的衡量标准。
政府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巧破题。毗邻泰禾广场,靠近市行政中心,这样的区位优势吸引不少企业扎根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仅规上企业就有8家。企业主动搬迁意愿不强、证照不齐、配合度不高……面对种种难题,征收指挥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及街道干部参与其中的企业工作专班,针对企业搬迁遇到的“新用地审批”“历史遗留”等困难开展各项帮扶措施,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在集中攻坚阶段就一举攻下了42宗。
机关服务一线,“跨区协作”啃硬骨。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的前期征迁涉及三个地区,协调难度大、区域范围广。以专项行动为指导,三地政府拧做一股绳:鲤城多部门协同实地踏勘、修改征迁方案,数次登门耐心动员,赢得宝海庵同意迁建;丰泽运用司法力量,最大力度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和诉求;晋江积极协调群众在征地补偿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让施工队进场,最大程度交叉推进项目争分夺秒建设。如今,该项目施工提速,年底前有望完成桥梁水面的4个水中承台、2座水中墩柱建设,施工进度已优于预期。
抓征迁交净地势如破竹,截至11月底,47个攻坚项目已累计征迁497.46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八成以上,其中35个项目完成攻坚任务。得益于此,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包括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等在内28个重点项目顺利开建,拉动投资40多亿元,实质性推进了城市建设。
快时代
“聚城畅通”打造环湾30分钟生活圈
一座城市的聚集度,与交通路网密不可分。
去年开始,泉州梯次实施19个“聚城畅通”项目,加快古城与新城、环湾各组团间的快速连接。项目在服务中心城区内部交通的同时,可以快速疏解中心城区向外交通,实现中心市区和环湾集聚发展。
今年10月,泉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立足城市现状,站在更高站位强调实施“聚城畅通”工程的使命——“泉州城市组团加速破散促聚,最急迫的就是,以高速快速一体化带动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优化。”
日前,《泉州市2021年“聚城畅通”重点项目专项攻坚季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对“聚城畅通”工程给出了更为具象的着力点,交通、市政城建、铁路等三大类共53个项目即将大会战,推动泉州迈向环湾“快”时代。
思想引领实践,蓝图指引行动。一年来,泉州按照项目推进、问题协调、目标任务“三张清单”,梳理难点堵点问题,一个个“聚城畅通”项目攻坚推进,取得重大进展。截至12月底,泉州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完成六成路基;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已完成路基工程的75%,预计明年完工;兴泉铁路泉州段所有隧道全部贯通,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计划明年通车运营……
在徐徐铺展的便捷交通网络中,一重环湾快速路无疑最引人关注,作为泉州城市快速路网的核心环线,一重环湾快速路是“聚城畅通”工程的重要支撑。在一重环湾快速路石狮段,记者看到,工人们或在预制梁场制作箱梁,或进行雪上沟桥下部结构施工,整个项目已完成近六成工程量;晋江段也已经进入基础施工阶段。明年,随着石狮段和晋江段通车,一重环湾将全线贯通,快速串联环泉州湾区域经济组团,带着城市感受交通快的利好。
在规划的蓝图中,泉州将构建“三环湾+中环城+多向放射线”的城市快速路网体系,形成环湾30分钟生活圈、市域60分钟畅通圈和省域90分钟通达圈,快时代正在到来。
求创新
研发投入增速高于全省及全国10%以上
“十三五”以来,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创新高地,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加速汇集泉州,为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输送动能,“泉州高新区工业总产值保持年均约15%的快速增长”就是最好的例证。
成绩固然喜人,然而面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泉州并没有“小富即安”,止步不前。瞄准研发经费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科技人才总量较少等软肋,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四个倍增”科技赋能计划,一场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旋即在泉州大地拉开帷幕,剑指到2025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等4项倍增指标。
循着路线图指引,泉州大地劲掀“抓创新促应用”热潮。
“抓创新”,依托大院大所突破尖端技术。去年年底,在位于泉港石化科教园区的清源创新实验室,一项名为“高浓度CF显影液”的最新科研成果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钟灿等7位专家的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该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突破了国外对显影液材料的垄断,建议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促应用”,打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不久前,泉州师范学院自主研发的“海蛎壳高值化利用技术”成功完成中试,该技术通过纳米技术与生物技术高效结合,实现对海蛎壳的高价值利用,目前已与企业达成项目合作,即将实现产品批量生产。“这些年,我们一些研发技术快速走出实验室,落地到市场应用。”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戴聪杰说,“这得益于泉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的优化,不仅打破了很多条条框框的束缚,而且很多激励政策在为科研人员加油鼓劲。”
这样生动的故事绝非个例。来自泉州市科技局的消息,“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统计局10月份公布的2020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数据显示,我市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142.08亿元,同比增长17.4%,领先于全国10.2%、全省11.8%的平均水平。在高企培育方面,今年全市共推荐申报高企916家,同比增长51.4%,按往年约80%通过率测算,预计今年通过认定高企720家,有望完成新增500家目标任务。
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第一支撑。今年以来,泉州市结合推进“产业链招商季”活动,深入开展12个“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找准找实项目支撑和工作抓手,将各种优势和积极因素兑现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的澎湃动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征迁交净地、抓创新促应用、抓招商要落地、聚城畅通、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一个个专项行动满弓劲发,大项目好项目全面起势,拼出泉州发展胜势。
“三服务”
项目攻坚拉动投资40多亿元
征收拆迁向来是项目大提速、区域大发展的“先手棋”。今年8月,一场“抓征迁交净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市迅速铺开,分扫尾清零、集中攻坚、启动征迁三类精准施策,剑指攻破47个征迁项目“堡垒”,腾挪出600万平方米的发展空间。
何以清障?一线征迁故事里涌动着“三个服务”的泉州秘诀。
干部服务群众,“一户一策”解民忧。鲤城区爱国路周边片区安置房及通政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仅耗时5天征收签约率达92.98%,13天完成100%签约任务量,刷新了该区项目征迁的最快速度。这背后离不开征收工作组数轮摸排,入户解读政策近千次,深入了解汇总被征迁户信息,做好图纸复核、附属物清点、产权确认、初步结算等前期工作,为签约启动打下的良好基础。“除了解决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我们还主动联系房屋中介、银行进驻指挥部提供现场服务,‘一站式’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工作人员林菲坦言,“居民家里的狗还会不会吠你”早已成为干部入户工作到位与否的衡量标准。
政府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巧破题。毗邻泰禾广场,靠近市行政中心,这样的区位优势吸引不少企业扎根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仅规上企业就有8家。企业主动搬迁意愿不强、证照不齐、配合度不高……面对种种难题,征收指挥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及街道干部参与其中的企业工作专班,针对企业搬迁遇到的“新用地审批”“历史遗留”等困难开展各项帮扶措施,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在集中攻坚阶段就一举攻下了42宗。
机关服务一线,“跨区协作”啃硬骨。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的前期征迁涉及三个地区,协调难度大、区域范围广。以专项行动为指导,三地政府拧做一股绳:鲤城多部门协同实地踏勘、修改征迁方案,数次登门耐心动员,赢得宝海庵同意迁建;丰泽运用司法力量,最大力度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和诉求;晋江积极协调群众在征地补偿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让施工队进场,最大程度交叉推进项目争分夺秒建设。如今,该项目施工提速,年底前有望完成桥梁水面的4个水中承台、2座水中墩柱建设,施工进度已优于预期。
抓征迁交净地势如破竹,截至11月底,47个攻坚项目已累计征迁497.46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八成以上,其中35个项目完成攻坚任务。得益于此,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包括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等在内28个重点项目顺利开建,拉动投资40多亿元,实质性推进了城市建设。
快时代
“聚城畅通”打造环湾30分钟生活圈
一座城市的聚集度,与交通路网密不可分。
去年开始,泉州梯次实施19个“聚城畅通”项目,加快古城与新城、环湾各组团间的快速连接。项目在服务中心城区内部交通的同时,可以快速疏解中心城区向外交通,实现中心市区和环湾集聚发展。
今年10月,泉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立足城市现状,站在更高站位强调实施“聚城畅通”工程的使命——“泉州城市组团加速破散促聚,最急迫的就是,以高速快速一体化带动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优化。”
日前,《泉州市2021年“聚城畅通”重点项目专项攻坚季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对“聚城畅通”工程给出了更为具象的着力点,交通、市政城建、铁路等三大类共53个项目即将大会战,推动泉州迈向环湾“快”时代。
思想引领实践,蓝图指引行动。一年来,泉州按照项目推进、问题协调、目标任务“三张清单”,梳理难点堵点问题,一个个“聚城畅通”项目攻坚推进,取得重大进展。截至12月底,泉州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完成六成路基;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已完成路基工程的75%,预计明年完工;兴泉铁路泉州段所有隧道全部贯通,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计划明年通车运营……
在徐徐铺展的便捷交通网络中,一重环湾快速路无疑最引人关注,作为泉州城市快速路网的核心环线,一重环湾快速路是“聚城畅通”工程的重要支撑。在一重环湾快速路石狮段,记者看到,工人们或在预制梁场制作箱梁,或进行雪上沟桥下部结构施工,整个项目已完成近六成工程量;晋江段也已经进入基础施工阶段。明年,随着石狮段和晋江段通车,一重环湾将全线贯通,快速串联环泉州湾区域经济组团,带着城市感受交通快的利好。
在规划的蓝图中,泉州将构建“三环湾+中环城+多向放射线”的城市快速路网体系,形成环湾30分钟生活圈、市域60分钟畅通圈和省域90分钟通达圈,快时代正在到来。
求创新
研发投入增速高于全省及全国10%以上
“十三五”以来,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创新高地,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加速汇集泉州,为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输送动能,“泉州高新区工业总产值保持年均约15%的快速增长”就是最好的例证。
成绩固然喜人,然而面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泉州并没有“小富即安”,止步不前。瞄准研发经费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科技人才总量较少等软肋,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四个倍增”科技赋能计划,一场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旋即在泉州大地拉开帷幕,剑指到2025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等4项倍增指标。
循着路线图指引,泉州大地劲掀“抓创新促应用”热潮。
“抓创新”,依托大院大所突破尖端技术。去年年底,在位于泉港石化科教园区的清源创新实验室,一项名为“高浓度CF显影液”的最新科研成果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钟灿等7位专家的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该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突破了国外对显影液材料的垄断,建议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促应用”,打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不久前,泉州师范学院自主研发的“海蛎壳高值化利用技术”成功完成中试,该技术通过纳米技术与生物技术高效结合,实现对海蛎壳的高价值利用,目前已与企业达成项目合作,即将实现产品批量生产。“这些年,我们一些研发技术快速走出实验室,落地到市场应用。”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戴聪杰说,“这得益于泉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的优化,不仅打破了很多条条框框的束缚,而且很多激励政策在为科研人员加油鼓劲。”
这样生动的故事绝非个例。来自泉州市科技局的消息,“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统计局10月份公布的2020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数据显示,我市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142.08亿元,同比增长17.4%,领先于全国10.2%、全省11.8%的平均水平。在高企培育方面,今年全市共推荐申报高企916家,同比增长51.4%,按往年约80%通过率测算,预计今年通过认定高企720家,有望完成新增500家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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