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新闻# 【促进“双链融合” 助力“五区战略” 在“五个江夏”建设中奋力争当排头兵】近日,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吉辉在接受本台专访时表示,未来五年,区科经局将以打造江夏成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目标,紧紧围绕“五个江夏”建设,深入实施“五区”战略,逐步构建完善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发展新体系,努力把江夏建成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先进区和工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https://t.cn/A6SbUrmo
为什么大家都对自担团的前途很担心... 能不能接棒能不能登顶能不能挺过五年魔咒,这都不是我要担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我的爱最多两年,以后发展得怎样是他们自己应该担心的问题,能不能红会不会爆未来怎样都是他们自己的命,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在还没脱粉的时期做了我能做的就不错了,以后怎么样关我什么事啊。退一万步讲,五年以后我还没脱粉,团渐渐flop了,那又怎样,我又没办法让他起死回生。这些都不是我们该考虑的东西。
觉得前途渺茫又不肯放手,感到折磨的第一天你大可以走,我看你不是也乐在其中吗
觉得前途渺茫又不肯放手,感到折磨的第一天你大可以走,我看你不是也乐在其中吗
【四方支付平台是否都违法?非法经营罪如何辩侵犯著作权罪刑期大幅下降!】[奋斗][奋斗][奋斗]
张智勇律师团队成功辩护非法经营罪为侵犯著作权罪,刑期大幅下降,五年以上辩为一年六月!
一、1亿?280万?五年以上?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雷(化名)伙同洪天青(化名),在没有获得资质的情况下提供资金结算业务。经查,被告人王雷非法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流水金额达1亿余元,获利280万余元。
检察院认定王雷与洪天青属于共同犯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以非法经营罪对王雷提起公诉。根据涉案金额,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办案进程
1、接受委托
虽然家属在得知王雷被刑拘后,就第一时间在四川当地为其委托了辩护律师。但随着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阶段,案件迟迟没有转机的曙光。所以王雷家属通过各种渠道多方打听,得知智豪所在刑事案件领域的专业能力,遂立即前来咨询,经详细沟通,当场确定委托智豪律师。
2、开展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距法院开庭时间非常有限,非常紧迫。但智豪律师排除万难,立即开展三方面准备工作:一方面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王雷,了解基本案情,听取当事人意见,同时不忘关心王雷的身心情况,为其做好心理咨询与疏通;另一方面向法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希望为查阅本案案件材料争取到合理的时间;与此同时,检索大量类似案件,制作类案检索报告提交法院,并以此为参考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交换意见,以深厚的刑事法学功底,说服法官接受律师观点。
3、团队讨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了智豪所案件讨论制度的优势,在张智勇主任的组织下,每周五下午全所律师通过集体讨论,共同探讨每一个案件的思路和策略。承办律师在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并对案情有了基本的认识与把握之后,将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交智豪刑辩团队集体讨论,全体律师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寻求案件突破口,丰富辩护思路,制定出最佳辩护方案。
三、罪名之辩!证据之辩!
智豪律师主要提出以下核心辩护观点:
1、公诉机关定性为非法经营罪的指控错误。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王雷是为“红花手游”(私服游戏)提供了资金结算服务,应成立侵犯著作权罪,而非非法经营罪;
2、公诉机关并未提供证据证实1.1亿余元全部属于私服游戏结算的银行流水,也未证实是为哪一个具体的私服游戏提供了结算服务;
3、获利280万余元也不能证实全部是为私服游戏结算的非法所得,无法排除游戏充值款中还包含其他正常游戏充值收入。
所以,起诉书指控王雷非法为他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流水金额达1亿余元,获利280万余元,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四、“极限”轻判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雷犯侵犯著作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五、后记
这只是智豪刑辩团队一次小小的胜利,在法治时代宏大的叙事背景之下,智豪律师永远以最敬业的态度、最扎实的功底不断追求真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尽到一切锱铢必较的努力!
本案是张智勇律师团队的亲办案例。若您想了解更多成功案件,请访问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
张智勇律师团队成功辩护非法经营罪为侵犯著作权罪,刑期大幅下降,五年以上辩为一年六月!
一、1亿?280万?五年以上?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雷(化名)伙同洪天青(化名),在没有获得资质的情况下提供资金结算业务。经查,被告人王雷非法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流水金额达1亿余元,获利280万余元。
检察院认定王雷与洪天青属于共同犯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以非法经营罪对王雷提起公诉。根据涉案金额,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办案进程
1、接受委托
虽然家属在得知王雷被刑拘后,就第一时间在四川当地为其委托了辩护律师。但随着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阶段,案件迟迟没有转机的曙光。所以王雷家属通过各种渠道多方打听,得知智豪所在刑事案件领域的专业能力,遂立即前来咨询,经详细沟通,当场确定委托智豪律师。
2、开展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距法院开庭时间非常有限,非常紧迫。但智豪律师排除万难,立即开展三方面准备工作:一方面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王雷,了解基本案情,听取当事人意见,同时不忘关心王雷的身心情况,为其做好心理咨询与疏通;另一方面向法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希望为查阅本案案件材料争取到合理的时间;与此同时,检索大量类似案件,制作类案检索报告提交法院,并以此为参考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交换意见,以深厚的刑事法学功底,说服法官接受律师观点。
3、团队讨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了智豪所案件讨论制度的优势,在张智勇主任的组织下,每周五下午全所律师通过集体讨论,共同探讨每一个案件的思路和策略。承办律师在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并对案情有了基本的认识与把握之后,将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交智豪刑辩团队集体讨论,全体律师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寻求案件突破口,丰富辩护思路,制定出最佳辩护方案。
三、罪名之辩!证据之辩!
智豪律师主要提出以下核心辩护观点:
1、公诉机关定性为非法经营罪的指控错误。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王雷是为“红花手游”(私服游戏)提供了资金结算服务,应成立侵犯著作权罪,而非非法经营罪;
2、公诉机关并未提供证据证实1.1亿余元全部属于私服游戏结算的银行流水,也未证实是为哪一个具体的私服游戏提供了结算服务;
3、获利280万余元也不能证实全部是为私服游戏结算的非法所得,无法排除游戏充值款中还包含其他正常游戏充值收入。
所以,起诉书指控王雷非法为他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流水金额达1亿余元,获利280万余元,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四、“极限”轻判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雷犯侵犯著作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五、后记
这只是智豪刑辩团队一次小小的胜利,在法治时代宏大的叙事背景之下,智豪律师永远以最敬业的态度、最扎实的功底不断追求真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尽到一切锱铢必较的努力!
本案是张智勇律师团队的亲办案例。若您想了解更多成功案件,请访问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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